消息比較快的朋友應該都收到了,今天早上10點公路總局辦理了『9/30日蘇花改通行大型重機的試辦計畫說明會』,我還是老話一句:『這是好消息也是壞消息』
好消息是說明會都辦了,基本上9/30試辦這一點應該就跑不掉了
壞消息則是以下幾個:
1.我五月就要求公路總局不要把『檢核計畫』跟試辦通行綁在一起,為了這個四五百萬的檢核計畫現在試辦通行的進度要拖延到9月,換句話說現在進入颱風季節的情況下,每一位行走舊蘇花的騎士都還是在高風險的環境中行駛,我在此還是要嚴正抗議公路總局將試辦計畫與檢核計畫綁標再一起的行政程序
更不用說原本7/1抗議的協商決議是『檢核只會在南迴改辦理』,你要花錢搞蘇花改檢核我不反對,但是若是現在到9月有人在舊蘇花出事的話我火花羅就跟你沒完沒了。
2.從南迴改的檢核計畫中我就不斷強調,行為指標中有一項『禁止同車道並行』這一點在省道身份的蘇花改、南迴改中根本毫無法源依據,只要行車橫向距離不超過50公分基本上就無法管理
雖然我認為的確摩托車行車過程中同車道並行有風險存在,但是既然是檢核計畫那你的檢核內容就要依法進行,不是拿一堆根本法規上不存在的條例來要求重機的行駛行為,不然你為何不也檢核一下『汽車於隧道內開窗行駛』、『汽車後座未保持淨空』?
而且這個並行的行為延伸到車輛壅塞的時候,那到底靜止狀態下的重機能否並排停等?
說穿了這些檢核項目都是直接從『國道開放檢核計畫』原封不動搬過來的,完全沒有依據省道與國道的法規不同而做調整,這些都不講清楚,老是幹些沒法源依據的事情,到時候放新聞稿的時候又說重機行為指標是汽車的幾倍什麼的,這些看似不良的數據就是從這些地方偷渡進去的。
最後,南迴改通行白牌的計畫呢?你公路總局還是沒告訴我白牌什麼時候可以走南迴改啊!這幾年在舊蘇花離開的車友們的在天之靈還是沒有獲得平反啊!
最後抱怨歸抱怨,請大家於蘇花改通行試辦階段務必遵守隧道相關行駛規定,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尤其是行車安全間距的部分在去年南迴改檢核中算是大宗,大家一起努力吧!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
#TMA台灣大型重型機車車友協會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九天哈雷車隊
#台灣美式重型機車推廣協會
#台灣哈雷車主俱樂部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車道淨高法規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因車位及車道公設分攤引發爭議,台灣高公設比及實坪制議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今天4/6(二)聯合報民意論壇刊登我昨天的投書《讓房價公設資訊透明化》(內文詳如下)。
原本投書的標題為《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因投書文稿過長,受限篇幅,刊登時將原文部分刪除,其中包括公設內容及停車位的複雜與爭議等第二、三、五段刪去,我將投書完整內容重新貼文如下,供進一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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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公設比過高議題再度受到朝野關注,內政部在立法院備詢表示,的確有些瑕疵需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另外,近年新建案欠缺公設相關規定下,導致公設比動輒超過三成以上,在房價持續高漲當下,是否公設不應列入計價,建議採用「實坪制」,也成為能否透過公設不計價而促使房價下跌的爭議。
在台灣官方採建物和土地的面積產權分別登記,其中建物面積登記又分成「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室內專用)及「附屬建築」(陽台等室外專用),和「共有部分」:包括大、小公(設)、車位及車道等二部分。而「大公」包括大廳、電梯、樓梯、設備、設施等由社區全體住戶持分共有共用;「小公」指社區小部分住戶,如各層梯廳僅由該層住戶持分共有共用。
至於「車位」又分成「法定」、「增設」及「獎勵」車位三類,雖然共有但均可以「約定專用」。其中法定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物分開買賣。惟其產權登記並未明確規定是「大公」或是「小公」,若是登記為大公,即沒買車位住戶也有持分車位面積,顯然不合理。至於增設停車位產權得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而獎勵停車位與增設的登記產權情況類似,惟所有權人可提供給包括非住戶的「公眾」使用。從上述各種停車位的產權登記與使用權利不同,其停車位的價格也應有所不同。
另外關於「車道」的產權登記,因為涉及停車場均列為「防空避難室」,同時還多設置社區大樓的機電相關設備,有的還設有垃圾儲藏空間等,因此過去多列為大公,由社區全體住戶所持分共有共用。然而由於停車位佔了絕大空間與使用頻率,因此車道列為大公並不合理,然而若列為小公,似乎也會造成「產權」與「使用權」的爭議。
猶記得早期華美建設張克東銷售仁愛路圓環旁「財神酒店」時,即是將房間出售,但走道公設並未出售,登記在建商名下,後來引發產權糾紛,不論使用或改建都造成許多爭議。
較合理的車道產權登記方式,個人建議是依據停車場公設空間使用的面積按比例持分登記產權,如此車道雖列為大公,但未買車位的住戶其車道產權持分的比例很小,卻仍可保有使用權,以減少未來爭議,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關於產權面積登記與計價的作法,民間業者最早是將停車位併入一般公設登記,合併計價,如此降低單價,以吸引消費者購屋。後來購屋者消費意識提升,發現業者計價方式不合理,在市場機制調整下,業者目前已多採用房屋與停車位分離登記與分開計價方式。
2011年政府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採取分離登記與計價,惟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即便是2012年政府在實價登錄的資訊,也未真正落實上述規定,甚至就連停車位的分離登錄與計價仍混亂不一。
後來消費者認為雨遮、屋簷等附屬建物面積登記並計價非常不合理,因此政府規定在2018年以後新建案,雨遮等不得登計也不得計價。到2019年政府為減少實坪制的爭議,在實價登錄網站加入「淨坪價」及「淨坪比」等試算機制。
從上述公設面積產權登記到使用與計價爭議過程,可以了解台灣高房價所產生高公設比不合理的困境。如今再試圖透過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計算修法,以保障購屋消費者權益,應予肯定政府的努力。惟政府介入房屋市場的交易行為,仍應注意買賣雙方公平合理原則,尊重市場機制,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爭議,甚至造成房價或社區品質與使用的扭曲。
我過去曾帶領研究生長期實證研究専有及共有產權的計價、社區公設必要與非必要設施的面積分擔、以及公設項目與計價比例的相關市場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房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其面積效用所產生的價值都大不相同,因此房屋銷售應比照停車位方式,採取分離計價較為公平合理,也能尊重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房屋銷售資訊並不完全透明,消費者購屋並不淸楚大、小公設項目、位置、範圍、面積分攤及其價格。建議政府應規範賣方未來銷售房屋必須提供大小公設平面圖、面積分攤計算方式及其價格,讓購屋者淸楚掌握公設資訊,以為是否購屋之決策依據。
房屋公設面積比例引發爭議的最主要根源是台灣高房價所引起,再加上複雜的產權面積登記,以及國人習慣以每坪單價乘上產權登記面積來計算房屋總價所產生。而產權又涉及與使用權的一致習慣,特別是社區大樓都必須要有的公共設施,如何淸楚規範,以避免不合理加重購屋者的負擔,並減少居住使用的社區爭議,政府有責任介入修訂相關法規。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39/536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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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走春新地標—鐵路地下化綠廊道 北起左營、南往鳳山徜徉花海一路暢行
陳其邁市長去(109)年8月24日率領市政團隊上工,第一處即是鐵路地下化園道工程,高雄人引頸期盼的鐵路地下化計畫,推動超過10年,步伐走得太慢,市長要求加快工程進度,責成我親自督軍,市府工務局、新工處、養工處、水利局團隊全體動員,要在農曆年節前如質如期開放綠園道,達76.5%總面績,打造高雄走春新地標。
歷經5個月,自左營區大順路起至鳳山區青年路段,已經以煥然一新的樣貌呈現在市民眼前,經常行駛國道的用路人,也肯定會發現正道公園(高速公路)旁邊的鐵道花海,以及沿線的舊城意象廣場、舊城砲台意象廣場、漣漪廣場等,都已經換上繁花綠茵的新裝。
原本被台鐵縱貫線鐵路長年阻隔起的兩端,在鐵路地下化完工後騰出了廊道,全長計有15.37公里,市府啟動園道綠化工程,滿佈的大面積植栽、加上精選出樹徑達15公分以上的喬木,再配合透水鋪面、草溝等保水透水設計,不僅能有效降低熱島效應、淨化空氣,同時達到水資源最佳利用;開闢的新增綠地面積,達71.3公頃相當於10座高雄市中央公園,輔以穿越性道路的規劃、市民休憩運動環境的營造,不僅為這座城市創造城市新美學,也透過臺鐵新車站、捷運紅、橘兩線等重要交通節點,串連起自行車道路網,營造友善行人的動線,為周邊商圈開拓人潮、促進商業活絡。
鐵路地下化為高雄帶來的,不僅是視覺上的、景觀上的改變,更是為市民朋友創造提升居住環境及安全的新際遇,刻由工務局主政的「高雄危老168興革制度」、都發局主導的「都更168專案」,都是園道沿線建物重生的新契機,以鳳山區長達40餘年未能取得合法房屋身份的1萬2千棟建築物(14,945戶)而言,透過經費補助、專業諮詢及輔導,絕對有危老重建甚或都市更新的潛力,這是數十年懸而未決的老問題,也是振衰起敝的好時機,市府正透過一系列的法規制度革新,啟動改變的可能。
此刻的高雄,與不少老朋友記憶中的印象大不同!歡迎您在春節南往高雄走春,或能踩著U-bike,一路從左營騎往鳳山,沿路品嚐巷弄小吃,或者親臨綠園道賞花、打卡,也會重新認識高雄。
#鐵路地下化綠園道
#高雄走春新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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