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系列
道安會報是助力還是阻力?
試辦取消禁行機車的下一步?
民眾向我反應,交通局最近欲將全市原閃爍的號誌改為 #全日三色管制。
我在總質詢中表示,全日三色管制之政策,若為交通局透過專業判斷與審議後,認為此有助於改善臺南交通安全而試辦,我必將大力支持。
【試辦應經正當審議程序之專業判斷】
然而,我遍尋市府每個月召開的「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紀錄,發現並無「全市全部號誌路口調整為全天候三色運作」的討論內容。
-
#道安會報 是交通局「#為改善交通秩序,#促進交通安全」的綜合審議、督導協調的平台,對比我提出取消禁行機車之研議,經過多次道安會報討論後,交通局才進行「特定路段」的試辦。
我質疑,為何此「全市」試辦的措施怎麼未經該平台審議、直接試辦?
【道安會報不應只是橡皮圖章】
我批評市府將道安會報、專家學者,當作橡皮圖章,把燙手山芋放進道安會報,而想迅速過關的議題,就略過必要且專業的討論程序,直接試辦。
我要求市府應當嚴正檢討,健全相關交通議題的審議程序。
交通局王銘德局長回應,原認交通號誌係屬日常運作決策,但此次「全天候三色運作」試辦範圍涉及全市,確實重大。接下來將對交通工程的業務授權、權責劃分進行調整,制定清楚規範,做為日後決策依據,也承諾會提供相關報告。
【追蹤取消禁行機車試辦成效】
我爭取取消禁行機車的中華北路(觀海橋至鄭仔寮橋)、中華東路全線及大同路(中華南路至生產路),目前已試辦半年。上個月我亦成功爭取仁德區文華路二段與保生東路路段標線標誌改善以及取消禁行機車。
因此我也在會中要求交通局盡速給出 #試辦取消禁行機車成效報告,以及 #提出試辦後的下一步計畫,務必保障機車用路人合理的行駛空間。
交通局長表示相關成效報告待數據資料彙整之後,會在下個月提出,並承諾會保障機車用路人合法變換車道的權益。
--------------------------------------------------------------------------------------------
📢🛵我在交通相關議題做了什麼?🚙📢
🛵🚙 易發生事故路口增設反射鏡
https://tinyurl.com/2jnuafhm
🛵🚙 違規長期占用車格,誰來管?
https://tinyurl.com/t3usu667
🛵🚙 新增告示提醒,永康車站T-Bike站點不再是找不到的桃花源啦!
https://tinyurl.com/bt33htkw
🛵🚙 兩段式左轉標準模糊不清 市民如何遵守??
https://tinyurl.com/yhtmsdjf
🛵🚙人孔蓋防滑係數應達安全標準!!
https://tinyurl.com/278w8xnm
🛵🚙 取消禁行機車階段性成果
https://tinyurl.com/ezr4npff
🛵🚙 質詢取消禁行機車進度
https://tinyurl.com/y5c42dhj
🛵🚙 邀請交通局王局長針對機車路權議題拍攝與談影片
https://tinyurl.com/y4by9465
🛵🚙永康區停車場陸續啟用
https://tinyurl.com/d6ymuhrj
https://tinyurl.com/4udhevay
🛵🚙永大路號誌位置設計不良改善
https://tinyurl.com/4ua2suwv
🛵🚙復興路標線改善
https://tinyurl.com/zh7yk88w
車道防滑工程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事故責任鑑定的疏失,如果連員警的死亡車禍,在後續處理上都如此輕忽,更遑論一般民眾!>
雲林北港分局女警黃敏綺在去年11月9日下班騎機車回位於嘉義六腳的家,沿台19線到離家才1公里的73.1K處,因有大貨車違規停在路上,車主許某站在車後操作農作機上大貨車,黃敏綺擦撞許某後摔倒於車道上,遭同向後方2部來車撞及不幸死亡。
案件發生後地檢署囑託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鑑定結果,後方輾壓黃敏綺的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敏綺因「橫向倒臥於快車道上,阻礙交通」為肇事次因。
這樣的說法好像黃敏綺是故意倒臥在快車道上阻礙交通的。離譜吧?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嘉義地檢署又將本案囑託公路總局辦理覆議,責任認定的結果與鑑定結果翻轉,覆議會認為騎機車撞到行人摔倒被輾壓死亡的黃敏綺要負肇事主因,因為她「利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品」,這樣的說法真是太匪夷所思,竟然把人當做「#物品障礙物!」
另一件交通事故是去年12月9日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小隊長簡烱明在騎重機訓練時經過台16線水里路段不幸滑倒死亡。
當天下雨,事發路段在短短2小時內發生5起共7車連環車禍,都是發生在公路總局在路面噴了瀝青活化劑的360公尺路段內,外界懷疑這些車禍與路面的防滑係數不夠有關。
後來,公路總局委託「昶泰檢測科技公司」測得抗滑係數50BPN,但是,南投縣交通隊在3月19日另外委託「SGS材料暨工程實驗室」檢測結果,噴了活化劑已經歷時4個月的的路段抗滑係數只有30〜35 BPN,沒噴的路段才是50BPN,都比標線的60BPN還低。
據了解,SGS實驗室目前是國內技術最領先的檢測單位,更何況,活化劑噴了越久抗滑係數越高,SGS實驗室比「昶泰」公司採樣檢測晚做了三個月,都測出該路段不合格的抗滑係數,「昶泰」何以測出合格的數值,不免令人懷疑。
葉毓蘭》員警的死亡車禍被輕忽 遑論一般民眾?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31001299-260407
車道防滑工程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我在交通委員會以兩位員警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不幸案例,事故責任鑑定的疏失,質詢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因為如果連員警的死亡車禍,在後續處理上都如此輕忽,更遑論一般民眾!
-
雲林北港分局女警黃敏綺在去年11月9日下班騎機車回位於嘉義六腳的家,沿台19線到離家才1公里的73.1K處,因有大貨車違規停在路上,車主許某站在車後操作農作機上大貨車,黃敏綺擦撞許某後摔倒於車道上,遭同向後方2部來車撞及不幸死亡。
-
案件發生後地檢署囑託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鑑定結果,後方輾壓黃敏綺的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敏綺因「橫向倒臥於快車道上,阻礙交通」為肇事次因。這樣的說法 #好像黃敏綺是故意倒臥在快車道上阻礙交通的。離譜吧?
-
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嘉義地檢署又將本案囑託公路總局辦理覆議,責任認定的結果與鑑定結果翻轉,覆議會認為騎機車撞到行人摔倒被輾壓死亡的黃敏綺要負肇事主因,因為她「利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品」,這樣的說法真是太匪夷所思,竟然把人當做「#物品障礙物!」我在接獲陳情後,詢問公路總局為何會做如此研判,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因為找不到適當法條,#才勉強引用這條」,簡直草菅人命,先定罪再找法條,先射箭再畫靶,想用哪一條就用哪一條!
-
黃敏綺騎機車與路邊行人碰撞後摔倒被後方來車輾壓致死,或許覆議會委員同情後方來車閃避不及,才把黃敏綺列為肇事主因,但是,在黃倒臥車道後,有四部來車,第一部和第三部車都閃過,是被第二、第四部車輾壓致死,顯見,並不是不能閃避。
-
這是地檢署囑託案件,覆議對主要與次要肇事責任的認定攸關後續的審判賠償,雖然黃敏綺已經死了,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聲,但是人命關天,覆議結果的肇事責任翻轉,彷彿翁茂鍾在高人指導下,巴黎銀行借款三億案的債權翻轉,造成諸慶恩冤死一樣,覆議會裡是不是也有「翁茂鍾」模式的關說?有沒有防弊措施?要不要請政風單位調查?我要求交通部立案徹查是否有人謀不臧?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
另一件交通事故是去年12月9日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小隊長簡烱明在騎重機訓練時經過台16線水里路段不幸滑倒死亡。當天下雨,事發路段在短短2小時內發生5起共7車連環車禍,都是發生在公路總局在路面噴了瀝青活化劑的360公尺路段內,外界懷疑這些車禍與路面的防滑係數不夠有關。
-
這項疑慮我在去年12月14日就提出質詢,陳彥伯政次應允會請公正單位檢測。後來,公路總局委託「昶泰檢測科技公司」測得抗滑係數50BPN,但是,南投縣交通隊在3月19日另外委託「SGS材料暨工程實驗室」檢測結果,噴了活化劑已經歷時4個月的的路段抗滑係數只有30〜35 BPN,沒噴的路段才是50BPN,都比標線的60BPN還低。據了解,SGS實驗室目前是國內技術最領先的檢測單位,更何況,活化劑噴了越久抗滑係數越高,SGS實驗室比「昶泰」公司採樣檢測晚做了三個月,都測出該路段不合格的抗滑係數,「昶泰」何以測出合格的數值,不免令人懷疑。
-
交通部陳政次曾經允諾要找公正的檢測單位,對事故頻發的水里路段採樣檢測,為何採測時遮遮掩掩不會同家屬、警方,到底要掩飾什麼? 本案不僅是要給簡小隊長一個公道,全台灣的公路還有沒有類似的風險存在,畢竟 #道路安全是關乎到全體同胞的性命安全,如 #工法錯誤是需要立即改善而不是推諉卸責!
-
我想到幾年前紐約市警察發起背對市長白思豪運動,抗議市長不夠尊重警察;簡炯銘小隊長為了交通安全奉獻一生,黃敏綺一家四姊弟都是軍、警、消,如果交通部可以用這樣態度處理簡炯銘、黃敏綺的車禍鑑定,怎不叫維持治安交通的警察同仁心寒?!難道要全國警察也發起背向交通部的運動,一天、一周不開罰單,不取締違規,這個後果可以想像得到嗎?
#是的主角又是陳彥伯次長
車道防滑工程 在 華為地板止滑工程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採用專利微米蝕刻技術,只要60分鐘讓你的石材地板可達台灣最新CNS防滑最高標。 獨家專利[金剛超耐磨防滑藥劑]針對社區車道高磨損防滑,保固最久,全省施工。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