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霧煞煞的輻言亂語
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ICRP)對於一般公眾的輻安標準,大致可以分為「計畫暴露情境」與「既存暴露情境」。所謂「計畫暴露情境」,就是一般人在政府有規範下的場所遭受的輻射吸收劑量,但不包括醫療行為跟天然輻射。
甚多擁核人士喜歡拿照射一次X光片「只」得到約0.02毫西弗,或是拿天然輻射的環境,來跟「計畫暴露情境」規定的一般人每年上限1毫西弗相比,這是混淆視聽,牛頭不對馬嘴的說法。
而不論是什麼情境,ICRP也已明確指出,#人體吸收越多游離輻射則致癌率越高。
至於游離輻射的致癌率,也已經印證在客機機組人員身上。美國研究已指出,客機機組人員由於每年在高空吸收更多天然游離輻射,某些癌症的致癌率明顯高於一般人。
雖然科學上已經公認游離輻射對人體的危害,#在治理上卻非常困難。以台灣過去的輻射屋事件為例,中央政府直到2018年,才把輻射屋居民免費健康檢查的標準由每年吸收5毫西弗改成比照ICRP「計畫暴露情境」的1毫西弗,而如果得癌症,居民也難以舉證是輻射屋所造成 #無法得到賠償只有慰問金。
蘭嶼核廢場的案例,正好印證了輻射治理困難,台電把數萬桶所謂低放射性廢棄物,於1982年開始運往剛蓋好的蘭嶼上的壕溝暫放,宣稱準備海拋。但台電公司1982年起陸續把低放射性廢棄物運往蘭嶼直到1996年,表面說的「暫放」卻變成「長期」持續貯放。而蘭嶼核廢場也曾被監察院糾正管理不善損害勞工健康權益。
今年公投將決定核四是否重啟,對於輻射危害各類說法也層出不窮,鑿於上次公投最後淪為看小抄投票。建議本次公投正反雙方都應提供正確的輻射安全基本資訊以及游離輻射治理困難的史實真相,以免誤導大眾。
📌閱讀全文:
當心混淆視聽的「輻射安全神話」:照X光與核廢料,完全是兩回事
http://www.gcaa.org.tw/post.php?aid=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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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還找不到存放高階核廢料的地方
#更別說把核廢料放家裡了
#好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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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屋事件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輻射無害論裡面所說的「輻射」,和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講的其實是不同東西】
許多擁核人士喜歡拿照射一次X光片「只」得到約0.02毫西弗,或是拿天然輻射的環境,來跟「計畫暴露情境」規定的一般人每年上限1毫西弗相比,這是混淆視聽,牛頭不對馬嘴的說法。
其實,除了一般公眾以外,輻射職業工作者因為不得已,例如核電廠員工,ICRP制定的吸收輻射上限標準為五年內,平均每年不超過20毫西弗。因此,過去台灣輻射屋事件爆發初期,原能會官員拿核電廠員工標準來安撫居民,也是混淆視聽、推卸責任的說法。
#輻射 #環保 #科學 #核能
輻射屋事件 在 林宜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宜瑾質詢報告
#關心舊有輻射屋處置
自輻射屋事件爆發後,得向原能會申請收購輻射屋。根據監察院的據調查報告,目前閒置現存20戶國有房屋,有16戶已經低於1毫西弗,那原能會針對這20間國有閒置房屋為何還不移撥呢?
宜瑾認為這些國有房屋,在科學上對人體而言,若可以完全排除有害於人體健康疑慮的話(不含天然背景輻射及醫療劑量低於1毫西弗),原能會就應該積極處理這些國有房屋,如果該需要重新委託專業機構,就應該進行檢測,並且移請國財署辦理後續活化事宜,畢竟有些國有房屋可能會涉及到社區再造、城市面貌、都市更新的整體規劃,尤其最近蔡總統也有宣示加速危老屋的都更,所以宜瑾站在這樣的立場,事實上是有處理上的必要性,主委也表示也會盡快提出時程。
最近整個東亞局勢相對比較緊張,像是說解放軍也聲稱否定海峽中線的存在,然而就戰略或戰術價值而言,我們台灣依然不能排除有一種可能存在的風險就是:我們所有的基礎關鍵公共設施,包含所有的發電廠都有存在被軍事物理攻擊、或是資安危脅這樣的風險,所以除了公共設施本體建築物、資訊設備應該要被強化外,相關的演習,宜瑾認為規模可能要再次提升,讓民眾意識到核能發電廠發生事故時相關後續因應措施要怎麼做
讓演習可以更擬真、更完善,更擴大整體演習範圍以及規模,無非也是喚醒或是強化整體民眾預期心理,最終使附近廣大居民認知這樣風險的存在,當危機真正發生時,也不至於兵荒馬亂。因為我們都知道事前預防永遠勝過於事後補救。。
輻射屋事件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輻射屋事件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51230蘋果掀房事第四十三集 名宅法拍大搜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xb7ZCUDjPVA
【豪宅房市有回溫的跡象嗎?】
1. 豪宅市場在2015年第四季有稍微回溫一點,主要是因為「舊制節稅」、「年前賣,避土增稅調漲,提前讓利給買方」等2大因素,而現在進場的,都是剛性自住自用需求、而且是中長期持有的買方,才願意選擇年前進場。
2. 有成交量不代表價格有支撐,最近陸續看到的幾個特殊的物件,例如《宜華國際》39樓成交破290萬,其實同社區低樓層也有14x~170萬,主要是因為樓層高低景觀有所不同,另外,現在高總價、高單價,下修其實是蠻明顯的,幅度大約都有1成左右。
【淺談國美貝森朵夫、寶徠花園廣場、禾康世家、新都廳、元大一品苑等豪宅的特色行情,帶到整體雙北豪宅市況。】......↓
貝森朵夫: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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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康世家: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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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花園廣場: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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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一品苑: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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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豪宅法拍小故事】
故事一:
台北市某個知名豪宅遭到法拍,一戶總價就至少要超過2億元以上。有一個年輕人,基於某些原因(不方便提及),不小心標到了。
因為總價破2億,銀行若要代墊款,要送總行審核,需要時間比較長,無法在短時間內申請通過。這位年輕人因為確實頗年輕的,對於財力證明/資金流向難以舉證(無法證明自己為何年紀輕輕就有錢到可以去買豪宅),所以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如果錢是長輩給/借的話)。
於是,這位年輕人只好選擇棄標,導致這個豪宅標案,大概過了一兩個月後又再一次重新招標。
最後的結果是:媽媽代替兒子標了下來,但是因為標價足足少了1000萬元,所以媽媽雖然用比兒子還便宜1000萬的價錢買到了,但兒子還是要從當初的保證金當中扣除1000萬給法院做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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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某個老闆,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廠房」被法拍,雖然不是豪宅,而且總價也不是上億,大概是4xxx萬,然而這個法拍事件的特殊點在於↓
點交時,因為裡面有許多化學物品,所以還特別找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裡面的東西要如何處理,最後,還特別找了處理化學物品的公司來回收。
因為一般的法拍屋,仍在屋子裡面有價值的動產,通常就直接拿去做「動產拍賣」,可是這次的動產因為是屬於特殊的化學原料,無法拍賣,或者應該說,拍了也沒人要,可是卻又不能當廢棄物處理,會危害環境汙染。
所以這個事件,在當時也是非常有名,難得遇到動產不能/無法法拍,還特別請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最後還特別請了專門處理化學原料的公司來做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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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
以前有一個報社大樓被法拍,因為樓高是一到四層樓,而且整棟都是自動化的報紙生產機器,所以在點交的程序,也是難得罕見拖了將近1年左右才點交完畢。
一般法拍屋的點交,過程大約花3~4個月,可是就是因為裡頭動產的特殊性,導致這個法拍物件拖1年才點交完畢。後來還是因為是原業者,用低於市價行情的價錢,去購買回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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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挑法拍好宅?】
1. 雖然近幾年輿論、媒體總是在吵買法拍屋的最大的風險就在于無法進去屋內檢查屋況,甚至還發生過不小心買到凶宅、輻射屋、漏水屋等等。不過現在法院還是一樣,沒有擔保物件瑕疵責任,也因為沒有辦法100%去查詢,所以能做的也只能土法煉鋼,盡量問,左右鄰居、管理員、或者是附近資深仲介。在投標前,除了到處問之外,假設沒有管理員,也可以按門鈴,搞不好湊巧遇到屋主自住在裡面,這樣就更清楚狀況啦!
2. 盡量挑有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是屋主自住或者是空屋,狀況也比較不多,行情約為市價的8折,點交的時間大3~4個月;不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更便宜!大約是價6~7折,但遇到的問題會比較多,可能會遇到海蟑螂,被迫收超低廉的房租,租給現有房客直到租約期滿,一直到可以回收到自己使用,通常要花半年、一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210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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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 輻射屋事件 驚動全台,但全台1669戶的輻射屋到現在只拆了129戶,拆除率只有7%!立委質疑,政府執行效率太差。但原能會回應,是因為住戶得100%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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