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檢驗與化學檢驗】
一般來說生化檢驗我們稱為快篩,檢驗時間短,針對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鹽類的快速篩檢
好啦簡單說就是對人體有較大危害的農藥(一般來說使用的機會不大,只要教育更改使用農藥的方法),所以一般來說市場與通路商都會要求附上快篩報告再出貨,這也變成一種習慣,很多包裝廠也自己都會主動設立快篩儀器與編制人員
由於檢驗時間快,通常當作第一線為基本把關的手段,至於某媒體說到偽陽性的可能,的確有,這些年也困擾許多農友,例如陶斯松之前能使用在很多作物介殼蟲與切根蟲的防治上
但有經驗的農友能使用嗎?
千萬不能,即使安全使用,快篩檢驗出來只要有殘留就會超標,一超標就馬上銷毀,等你化學檢驗報告三,四天後出來證明了你的清白,依然無處求償,有經驗的農友一定不會使用,所以快篩的確是有盲點的
但化學檢驗動輒數小時到數天才能獲取更嚴謹的詳細殘留報告,真的無法符合市場需求,有人或許會說質譜儀現在不是檢驗時間很快?
一天數千件送驗你確定你有特權整天插隊?!
所以廢除快篩這項聲音一直都有,覺得不夠嚴謹,但一直沒廢除的原因也在這是因為「市場需求」
至於北農翁總教練說許多設施農友因為有設施不噴灑殺蟲劑只噴灑殺菌劑,所以生化法不需要再使用在這些農友身上,我想他當上總經理後大概太久忘記下田了,或許有少數農友走有機路線,但多數能做到安全用藥就很了不起,所以廢除與否還是端看教育推廣層面
台灣大多數農產品包含稻米在內,安全用藥的概念還是很薄弱,所以大家還是不要吹噓以更嚴謹的教育態度來面對現實吧
以我的經驗來說,快篩驗不過也不用送化學檢驗了,連汽車駕照都考不過你跟我說你要去考職業大客車?
#別鬧了
高麗菜剝掉外葉無毒?似是而非!
高麗菜的生長勢後期的確是由內而外擠壓生長,所以一般農藥在外葉內的確比較不容易殘留,但如果是某些系統性農藥的確會導致整株甚至根部吸收,所以就算剝除外葉都會出現殘留狀況,但我還是建議高麗菜外葉剝除乾淨來食用比較「合理」,第一外葉口感不好,第二大部分農友不用系統性農藥是很合理的,所以怕農藥殘留確定剝除多點外葉是合理手段,但不代表剝除外葉能百分百無殘留
站在農友的立場我覺得這只有突顯一個問題,就是農藥安全使用的教育問題,不管是北農或是農委會這些年都不用心承擔教育農民的責任,這才是大問題
完整的教育推廣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而不是民粹的讓一知半解的大眾看到農藥殘留就說毒
以我們的習慣採收前一定會送驗,看是否農藥都在規定殘留內,順便修改使用的方式,例如這次送驗的蔬菜噴灑是都符合標準,但就過度使用一個農藥了,亞托敏與百克敏都是同樣的效果甚至普拔克也一樣,所以就能告訴農友可以只使用亞托敏就好,農藥要錢不要當免錢的
完整的化學檢驗是3百多種農藥為何我們只去驗70多種?
根據二十年來的經驗我們的田區大只會出現這些農藥,所以自主管理之下我們只驗70多種節省成本
一次完整報告要五千塊,但70多種只有幾百,所以我們能大量檢驗,達到完全覆蓋率,至於完整報告照經驗來說只有稻米噴灑農藥的特定時段有需要,其他根本很少臨田污染的狀況
說了這麼多,總歸就教育問題,農友不教育等於不教而殺
政府有沒有做?有
但能不能做的更好更確實?可以
例如質譜儀的設置,在北農或西農就是很大的爭議
全台最大蔬菜集散地是西螺果菜市場,就連宜蘭的高麗菜都要載到西螺再批發出去全國各地,你認為質譜儀先設置在西螺比較能教育農民,還是為了音寧搞了這麼多年才設置在北農更能教育到農民?
好了,大家早安,我要出門去「尻」蒜頭了。
農委會編制表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旺中集團旗下的CTAWNT昨天出了四篇「苗栗煉獄」系列報導,談論苗栗地方政府對獸夾毫無作為,其中一篇提到「彰化縣26鄉鎮只有2位負責捕捉救援運送,今天共有9件救援案例。但是苗栗18個鄉鎮卻有10多個編制負責,扯的是卻連通報案件都沒有,全年零救援。」報導內容將苗栗動防所講得毫無作為、不顧動物死活。
許多人貼這系列報導給我,希望我關心,看完後我覺得很奇怪,苗栗縣政府對於補獸夾的態度我也質詢過,就是全面禁止,若要說沒有很積極徹底搜索我也同意,但要寫成這樣毫無作為實在無法同意。
於是和動防所求證今年的數據,才發現本篇報導錯誤百出。首先,負責單位並非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物收容課,而是動物防疫所的動物收容課;再來,負責救援業務的並非十多位編制,其實僅有3位(一人負責6鄉鎮)再來是獸醫師2位,負責餵養清理工作5位。報導誤把所有編制都算為救援人力;最後,今年零救援或沒有通報案例更是錯的離譜,從1月截至10月,至少有21件獸夾救援記錄,我手上的資料還有每一案的報案途徑,以及救援狀況。
這系列報導的報導引用了不正確的資料,這些批評對動防所的同仁非常不公平,要督促績效提昇、要檢討成效不足我都覺得可以、也應該,但不實報導真的讓人無法接受。動防所已發出澄清新聞稿,希望CTAWNT能道歉並還動防所同仁清白。
最後,關於補獸夾,其實早在2011年時,行政院農委會就已公告禁止使用山豬吊及捕獸夾,凡捕捉動物者或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夾,將處以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5年內再犯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在苗栗還有一個因素是獸夾可能誤傷石虎,故因石虎屬保育類動物,使用捕獸夾等導致受傷或死亡,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目前仍有商家暗地販賣或是有民眾自製,導致補獸夾無法根絕。山區中的補獸夾實務上也很難全面巡察,因縣府無巡山員,而有配置巡山員的林務局僅負責其所轄林班地範圍,要合作有其困難。故除了需民眾協助檢舉並持續宣導外,還要靠警方加強取締。希望能慢慢減少動物被夾傷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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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苗栗持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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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編制表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建請縣府與民間合作,讓流浪犬與人共存共好】🐶
在花蓮的生活中,我們與自然的關係密不可分,和動物間的生活領域經常有所重疊,如何做好環境與動物的保護工作,讓人與環境、動物共存共好,是我在議員工作中,長期關注的重要議題。動物保護的範疇很廣,為了讓質詢聚焦,我在今天早上議會的19-4定會總質詢中,針對流浪犬的議題向縣府提出建言。✊
📽楊華美議員.花蓮縣議會第十九屆第四次定期大會.總質詢-流浪動物處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gcvyVEoF9I
根據農委會104年統計,花蓮縣流浪犬有4,807隻;107年統計,花蓮縣流浪犬有8167隻,顯示從104年到107年,大幅增加1.7倍;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亦初估,今年流浪犬恐增達1萬隻。🧑💼
根據縣府農業處10/29的工作報告,今年動植物防疫所積極推動家犬登記與絕育,絕育數有854隻,但針對流浪犬的絕育僅有95隻,儘管縣府預估明年3月即將完工的「花蓮狗貓躍動園區」可收容350隻流浪犬貓,但在浪犬數量遠高於收容量、流浪犬絕育率低、缺乏絕育補助成效檢討的情形下,使得狗傷人、人傷狗、環境衛生問題接踵而來。😟
再者,縣府農業處動植物防疫所推動流浪犬人道TNVR工作,可是捕捉流浪犬的工作卻落在清潔隊上,清潔隊本業是處理垃圾,流浪犬不是垃圾,縣府應擬定更妥適的處理流程。🙇
我在今天議會的總質詢最後,向縣府提出以下幾點建言:
✅1⃣#整體計劃管理在外遊蕩的流浪犬隻:參考新北市府與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的合作模式,和動保團體、鄰里長合作,盤點流浪犬數量、分布區域,研議管理與計畫性絕育辦法。
✅2⃣#組織動保志工團:無論是由縣府組織,或委外籌組,都能有效協助縣府推進流浪犬議題處理上的各項計畫。
✅3⃣#縣府與民間流浪犬收容所建立夥伴關係:讓能動性強、有多年捕捉、養育、管理狗隻經驗,懂得解決緊急流浪犬問題的民間收容所,成為縣府處遇流浪狗的夥伴。
✅4⃣#讓各鄉鎮獸醫發揮保護及管理流浪動物的功能:花蓮十三鄉鎮裡,目前有八個鄉鎮有「獸醫」的編制,建請縣府加強鄉鎮獸醫處遇流浪犬的教育訓練,讓獸醫發揮保護和管理流浪的功能。
縣府農業處長表示將採納我提出的4項建言,未來也將推獎勵辦法,和民間流浪犬收容所合作,且預計12月將舉辦動保座談會,廣納縣民、動保團體及專家學者建議,做為未來研議各項改善計畫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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