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配買菜收到爛蔬果」背後,台灣農業長期的運輸和冷鏈布建問題】
疫情爆發後,你嘗試過網購「蔬菜箱」嗎?
5月本土疫情升溫後,許多民眾改網購宅配生鮮食品,然而物流負荷不住,6月時三大宅配業者陸續宣布新竹以北暫停送貨,網購蔬菜等了一週才到貨、收到時已腐爛的事件時有可聞,北農群聚案曝光後蔬果拍賣量大減,情勢更雪上加霜。來到產地,農民也叫苦連天,許多菜卡在產地出不去,政府媒合郵局幫忙也未考慮到沒有冷藏設備⋯⋯
一次疫情重擊,凸顯了台灣農業最大挑戰,是在於如何維持穩定的運輸量能,和從產地第一線布建起「冷鏈系統」。
我們觀察到,這次疫情裡順勢而起、大受好評的幾家蔬菜箱、花卉業者,便是靠著完整的「冷鏈」管理殺出重圍。比如桃園一家從5月起經營蔬菜箱的合作社,和一般蔬菜到了零售階段才開始引入冷鏈不同,他們從摘採階段開始替蔬菜沖水、降溫,塑造了高超的保鮮度。業者告訴我們,曾經有空心菜送出去了沒人收貨,7天後送回來,「仍只有一點點發黃。」
雖然農委會早在2018年喊出要在全台興建11座冷鏈物流中心,但至今仍未有任何一座落成。社區疫情和北農群聚暴露了台灣農業長期的運輸和冷鏈布建問題,在尚難看見疫情終點的狀況下,農業主管機關和業者更該想想讓宅配蔬果永續經營的可能⋯⋯https://bit.ly/3BsHJSd
#延伸閱讀
【COVID-19下的農業現形記──失溫的人情、產銷和運輸冷鏈】https://bit.ly/3mFAGRX
#北農 #COVID19 #本土疫情 #農業 #蔬菜箱 #物流 #運輸 #冷鏈
農業合作社主管機關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臺東種植有機稻米的阿竣問:
「目前是以農民身分販售自己栽種的稻米,未來想成立公司,要符合哪些法律規範?」
👩🏫小編說明書:
為了鼓勵臺灣在地農業生產及提升國際競爭力,農民向主管機關登記獨資或合夥組織農場、農業合作社,銷售自行生產初級農產品的所得,有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優惠,但若規模擴大,就要檢視是否符合 #農業發展條例 第47-1條規範,否則成立公司可能產生稅務問題喔!
💡產能或規模還未成熟,也可以找志同道合的夥伴成立產銷班,透過共同經營、資源共享的方式,互相學習提高競爭力。
💡現在農委會也有 #青年農民輔導平台 及 #農民學院,提供想回鄉從農的青年各項資源🌱
還有創業相關疑問嗎? 歡迎撥打 #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預約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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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主管機關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農漁會加工廠缺工,邱志偉:請行政院跨部會協商
全國各地有許多農漁會成立食品加工廠,卻面臨嚴重缺工政府又遲遲不願開放引進外籍移工的問題,立委邱志偉邀集相關單位協商並無共識,對此邱志偉表示,將請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商,盡快釐清權責歸屬,進而有效解決農漁會食品加工廠缺工問題。
近年為鼓勵農業加工產業發展,政府積極輔導農漁會成立食品加工廠,依法申請工廠登記,以生產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規定之優質加工品,協助農產品產銷並拓展新的市場。
然而食品加工廠普遍存在缺工問題,農漁會附屬之食品加工廠也不例外。食品加工廠早在多年前開放依法得申請聘僱外勞,但現行規定卻對農漁會附屬之食品加工廠極不友善,問題在於「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外勞作業要點」第二條第 2 項規定,要求須成立公司才能申請,經濟部認為農漁會是人民團體,故不予同意。
有農會向邱志偉陳情表示,缺工問題已經嚴重影響正常運作,希望能開放外籍移工增加勞動能量,邱志偉邀集經濟部、勞動部及農委會協商,會議中經濟部及農委會屢屢互指為對方的責任,以致無法達成共識。
主管機關勞動部於首次協商即同意農、漁會所屬之加工廠若依法取得工廠登記,並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13 條第 1 項附表六指定特定製程及其關聯行業者」,即可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移工。
換言之,經濟部只需要認定加工廠是否符合審查標準之特定製程資格即可。然經濟部卻堅持農漁會之食品加工廠必須以成立公司方式來申請移工,甚至屢屢要求應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農委會進行審查。
農委會輔導處回應,加工及製程相關規定由工業局主管,農漁會成立之食品加工廠也由工業局發照,過去內政部為主管機關之果菜合作社成立之加工廠,也經由工業局核定聘僱外籍移工事宜,故無法認同回歸農委會審查聘僱移工之主張。工業局則回應表示未來果菜合作社附設之加工廠將不予核可,甚至提出人民團體成立之加工廠未來若需聘僱移工,也應回歸內政部進行審核之主張。
邱志偉對相關部會互踢皮球的態度相當不滿,更批評政府宣稱要解決產業缺工的困境,但明明是只要修正行政規則就得以解決的問題,卻推諉卸責。邱志偉認為政府應盡全力為人民服務,解決問題。故將要求行政院盡快跨部會協調溝通釐清權責,盡速解決產業人力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