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報告上午交通委員會關於區間測速的法案、臨時提案進度。
1.道交條例7-2條修正案
這個修正案的用意很簡單:任何的測速執法儀器,都該經過度量衡專責機關的驗證與檢定才能取證舉發。
除了時代力量黨團版的提案,也有 高嘉瑜委員的類似提案。在場的委員,也都認同提案的方向,只有交通部的官員執意反對,甚至提出要加入「或由第三方機構驗證」的放水條款,這我當然不能同意。
很遺憾的,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辯論,我沒有辦法說服所有委員,召委裁示條文保留,擇期再審。
2.臨時提案:提出國家標準檢定驗證前,停止使用區間測速執法
感謝 洪孟楷委員、 陳歐珀委員、 何欣純委員的連署與發言,最後通過了相對完善的版本:主管機關協調地方政府建立國家標準之檢定及驗證方式前,停止使用區間測速進行道路測速之執法方式。
順道一提,在討論期間交通部一直提到「空窗期」問題,說如果沒有區間測速,恐怕這個路段的事故會跑出來。這個說法,我非常保留。一年開出的超速罰單高達300萬張,其中有9.4萬張是區間測速,只佔了3%,交通部說,沒有區間測速就沒辦法執法,難道是把其他290萬張都是假的?
更何況,一年已經開出這麼多罰單,為什麼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還是居高不下?
交通部難道都不會想一想,問題只是超速嗎?面對年年攀升的高齡者交通事故死亡數,交通部還是不願意實施75歲以上長者全面換照、認知檢測。監察院都糾正了,交通部還是牛步進行,要等到今年8月才開始委外研議。
面對糟糕的道路標線劃設,屢屢造成用路人危險、違規,公路總局也沒有總體的檢討計畫,去協助地方政府「把線畫好、把線畫對」。
又例如我昨天提出了自由車流速率與合理速限的制定,結果交通部一問三不知。
改善道路行車安全,維持交通暢通,絕對不是靠區間測速就可以解決,交通部這種「窮得只剩下開罰」的狀況,真的非常離譜,只要我在交通委員會的一天,一定會追著這些單位,把該做的事情做好!
區間測速議題歷程:
⭕2020.04.27【公路總局!你的區間測速儀器完全沒有檢驗,還不收起來嗎】@交通委員會
👉https://bit.ly/36kemms
⭕2020.04.29【區間測速爭議如何解?】@交通委員會
👉https://bit.ly/3cOBlIU
⭕2020.05.08【火速確認區間測速設備正常?一週內交出確認報告】@交通委員會
👉https://bit.ly/3g5gUK1
⭕2020.05.08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
「對於第二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應由經度量衡專責機關認證認可及檢定合格之科學儀器取證。」
👉https://bit.ly/3e9DeA3
⭕2020.05.20【區間測速的速限合理性feat.自由車流】@交通委員會
👉https://bit.ly/3cQgNzR
⭕2020.05.21【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二條修正案、通過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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