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市政】都發處、工務處結案感謝狀(1955) 案由(735+736+874)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都發處 (735)
頂庄里里長反應,台林街120巷,連結義教街585巷,有8米計畫道路,如圖示,中間只剩下兩道圍牆,和一塊私人用地阻隔,其他都是既成道路,建議可以考慮交通需求,徵收作為開通8米 都市計畫道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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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都發處陳副處長,立即幫我們完成圖面清查,確認台林街120巷,連接義教街613巷,為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感謝狀 (736)
根據市民反應,義教街706巷,交通運輸頻繁,有拓寬為8米道路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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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向都市發展處確認,義教街706巷,是否為都市計畫8米道路,否則,必須由都市計畫處,提交道路規劃,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工務處推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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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都市發展處陳副處長,劍及履及,立刻完成圖面清查,確認義教街706巷,已經是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另外,感謝工務處郭處長,單科長,王科長,和工務處全體同仁,為我們所作的說明和解釋。
依據目前道路開闢和拓寬的法定程序如下。
第一,由 申請人向工務處申請,召開所有權人說明公聽會。
第二,市政府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的最大善意,是徵收價格,採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徵收。
第三,最重要的關鍵是,必須所有權人100%同意,協議價購 內容,簽署同意書。
第四,完成道路施工計畫,編列下年度預算,議會通過後,隔年實施。
目前最大的瓶頸,還在於100%的同意權行使,公開透明,缺一不可。
我會繼續追蹤列管,要求工務處,盡一切的可能,召開說明公聽會,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交通運輸的公益需求,和市府用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保障私有財產權的最大善意,同意道路開發或拓寬,保障私人權益,解決交通運輸問題,達成雙贏的善意與目的。
【一日市政】工務處 結案感謝狀 (874)
根據市民反應,新生路連接台林街,連接義教街,連結保成路、保義路、忠孝一街、工業路等道路,已然成為忠孝路,進出嘉義市與民雄之間,重要分流的車道。加上頂庄、中庄、後湖里社區人口成長快速,車流量大,有必要開闢12米都市計畫道路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作為舒緩台林街,連接忠孝路的分流道路,和社區內部疏散交通需求的引道。感謝工務處郭處長,黃副處長,劍及履及,派員會勘,確定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為都市計劃道路,可排入道路徵收計畫。但是,還需要道路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利益大眾,100%的同意,才能功德圓滿,解決交通問題。這還需要莊里長,洪里長,調和鼎鼐,幫忙溝通,還有我們社會大眾,給與道路計畫土地所有權人,更多的掌聲和更高的肯定,才能讓利益眾生的交通建設,圓滿成功。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市政府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證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問題。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辦理情形:本府業於108年9月10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682號函與108年9月11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744號函請里辦公處協助取得土地協議價購意願書,迄今尚未徵得100%所有權人同意協議價購,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未同意,爰未能續辦理。
處理結果:
感謝都發處已經完成台林街120巷、義教街706巷,兩條8米道路,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設定。如圖示。
同時,感謝工務處盡力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市價徵收,聯通和拓寬8米道路,但是,因為無法取得百分之百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為尊重私有財產權,只能暫時結案。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發處、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的網紅新北市議員黃永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某民代於媒體報導中表示,「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巷底打通,連接學府路二段」是「由他向市政府爭取徵收及建造經費後,才終結無尾巷的歷史,這過程努力了3年多。」 民眾質疑永昌,當初從接受民眾陳情,向市府提案打通,溝通土地徵收,監督進度直到完工的永昌,難道是「外包」給別的民代處理嗎? 永昌在此說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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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朱珍瑤回報市民-0927都發局、地政局📌
質詢主題
1、當政府賣起容積-代金爭議
2、房價漲漲漲
3、空屋率
4、社會住宅或租屋族紓困
#在去年審預算的時候都發局的容積代金制度就產生不少爭議,我在上個會期也關心過,請問目前桃園市有沒有任何一個完成容積代金制度審查 的案例?
#容積代金制度是內政部開始修法推動、#桃園市跟進,本席覺得中央很奇怪, #說要打房就弄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制度讓建商獲得更大的報酬,#讓建商多蓋一點看房價會不會下來一點,#結果房價這幾年很明顯的不降反增,#我這裡就直接問局長你覺得容積代金的實施,有助於增進土地正義嗎?
在其他縣市發生一個非常爭議的事件:
該地建商用30多萬的價格跟政府買進 450坪的容積,但是該地房屋市價每坪落在55萬左右,算一算扣除建造成本建商賺翻了?
#政府賣了超額容積給建商去營利,#本來是希望這筆錢可以拿回來開闢道路或公園,但是容積投入市場後才發現政府少算了,#而建商獲得的超額報酬也沒有辦法回饋到市民身上,#看在許多市民眼裡這就是圖利建商。
#我們的容積代金的要點裡面,#只有規範到政府在賣容積時的相關規範,#忽略了建商因為買了容積後的超額報酬。#本席認為雖然政府在賣容積的時候價格有經過估價師估算,#但是如果該容積投入市場後,#才發現市府嚴重低估該容積價值時,#也應該要有相關的機制或辦法來繳回更多的超額報酬,#讓市府有更多的預算可以用在徵收公共設施用地上,#這才是推動容積代金制度的基本精神。
桃園市議長邱奕勝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
道路徵收價格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10年9月3日第27次會議口頭臨時提議、有關於海豊私有土地被徵收,作道路,但是徵收的價格確以既有巷道來做徵收,地主感到不合理
道路徵收價格 在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日某民代於媒體報導中表示,「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巷底打通,連接學府路二段」是「由他向市政府爭取徵收及建造經費後,才終結無尾巷的歷史,這過程努力了3年多。」
民眾質疑永昌,當初從接受民眾陳情,向市府提案打通,溝通土地徵收,監督進度直到完工的永昌,難道是「外包」給別的民代處理嗎?
永昌在此說明,當初永昌接獲民眾陳情,希望能夠打通中央路二段21巷,讓市民可以透過該巷直通學府路二段,免去繞路之苦。永昌即向議會提案,積極跟進。
108.4.23議會質詢中,市府對於道路打通的態度趨保守,永昌提出舉辦會勘。
108.5.20議會質詢中,永昌與工務局朱局長討論土地徵收的價格問題。
108.7.16於土城區公所與有關單位召開會議(有會議記錄)。
109.6.1議會質詢中,永昌再次催問進度。
110.3.24新工處來文說明,已經取得道路打通所需土地,即將施工。
110.8.1工務局發布新聞公告,中央路二段21巷打通完成。
以上歷程,永昌已整理議會質詢錄影及公文,做成影片,供民眾驗證。
如果大家仔細看影片,就會了解這個道路打通案過程中的種種困難,以及永昌如何在地主與局處之間來回協調,克服土地徵收價格問題,強化局處執行決心。如果永昌不是親力親為,從頭到尾深入參與,又怎能掌握其中的細節,糾正局處的錯誤,將這個專案引導到圓滿的結果?
政績是要身體力行「做」出來的,不是「講」出來的。
每一項市政建設,都必須經過無數次的溝通協調,排除萬難,才能讓民之所欲與公部門的考量取得共識,落實執行。而開頭往往是最困難的。
民意代表就是要有勇氣與擔當去開這個頭。不能像吃魚一樣,頭沒肉,就不吃,專挑中間跟尾巴吃。
民眾通常只看到「賀完工」的排排站照片,出最多力的人不見得是站在最顯眼處的人,甚至可能不在照片中。即使可能不被了解,或不被看見,永昌還是寧願實在一點,有幾分努力,說幾分話,至少對得起自己的政治良心。
永昌在此「校正回歸」,土城中央路二段21巷的打通,是永昌提案與跟進至完工無誤!市民的期待,「我聽到,我做了,我做到了!」其他的,就留給大家去評斷了。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
#土城區中央路二段21巷打通
#有幾分努力說幾分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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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徵收價格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旺詮質詢時指出,臺南市府帶頭哄抬地價,區段徵收的土地標售案,起標價與得標價遠遠高於附近地區平均地價,直呼地政局與都發局成了「土地開發局」?
下午質詢時,旺詮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切入,分析市有土地標售的問題,蔡旺詮提到,政府應該承擔整個社會的責任,看看如台積電、奇美等大廠,都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CSR),撰寫年度報告書檢討今年為社會做了什麼,甚至有專門部門在規劃回饋社會。反觀我們市府,卻在以標案哄抬地價,逐漸財團化,不覺得格外諷刺嗎?
另一方面,雖肯定地政局長陳淑美的專業與努力,也知道標售案價格問題是一脈相承的,不過還是必須請地政局規劃相關因應措施與檢討機制來遏止歪風。陳淑美回應,非常認同社會責任的觀點,並會積極演研擬相關措施。
而關於市有地用途的問題,他以正在落實中的台南市青年社會住宅為例,目前興建目標是2,000戶,預計2023年完工。然而這些青年社會住宅用地全都來自國防部,當中完全沒有市府用地,這點也由都發局長莊德樑親口證實。而本該回饋市民的市有地,都拿去標售了,根本是將臺南市的責任轉嫁給國防部,自己的土地拿來標售,別人的土地拿來承擔社會責任,可形容「相當傑出的一手」。
此外,旺詮也提及鐵路東移的照顧住宅,其中市府不願用市地做公共空間,周邊竟然沒有任何戶外停車場,對住戶來說極為不便。而且原本承諾住宅一樓的店面會有道路經過,後來發現完全沒有通道,店面無法經營,動線阻礙連當倉庫都有困難,到底是市府騙人還是建商騙人? 最嚴重的是安全問題也有隱憂,店面與圍牆(區段徵收土地範圍)過於接近,空間不夠寬敞,雲梯車無法進入,若發生火警或急病等意外事故,誰來負責?
建議,將該處與店面相鄰的20M長的帶狀區段徵收地,拿來做公共停車場,益處有三其一,提供住戶停車空間,解決居民不便。其二,可以提供一旁店面的通行路線,履行原本對住戶的承諾。其三,增加車輛通行空間,讓救災車輛可以順利通行,解決安全隱憂。呼籲金錢不應該是市府唯一衡量的指標,面對目前市有地用途的問題,應該要有檢討機制以及相對的措施來因應。也應趁此機會弭補市民,拿幾塊市有地來蓋社會住宅或公有停車場等設施,如永康區公墓遷移後的區域被規劃成商業用地,他認為就應該拿來做為綠地或停車場回饋市民,展現市府的反省理念。千萬不要再拿市地來標售了,只會使地價飛漲,應多多關注市民的安全與方便,才是市府的應有的作為。
道路徵收價格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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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他一句話,價格買方出,我可以不賣。 該地若被徵收,至少有公告現值=>不過不知何時會徵收該地若拿去抵稅,以前有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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