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於彰化市四維路89巷,進行五公分路面刨鋪,#才挖除五公分, #竟然挖破天然氣管線,導致天然氣大量外洩,有關單位緊急處理,所幸無人傷亡。
🚧根據《彰化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理應深埋車道1.2公尺、人行道0.5公尺,入室升起,路面刨除瀝青混凝土面層工程,僅刨除5公分卻挖破天然氣管線,先不論對於天然氣管線圖資掌握,連管線埋設位置都不符合自治條例規定,導致此次事故發生。
🔺兩週 (7/22)前才在議會小組中針對天然氣討論其安全與管理方針,沒想到今日發生如此離譜的事故,為此第一時間去電業務單位,請業務單位聯繫該管線負責天然氣公司,並請該公司做出解釋,對方當下解釋為,旁邊有一溝渠,被挖破的管線已經很貼近溝渠設置,是一個特例。對此感到相當不可思議,一個攸關大眾安全的設施,居然如此草率,也要求政風處施工查核小組確認是否疏失。
📖《彰化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道路挖掘埋設公共管線,其設施頂面距路面之深度,在車道下不得少於1.2公尺,在人行道下不得少於0.5公尺。前項埋設深度,因情形特殊,且結構計算事先經管理機關核准者,得不受限制。」
( 圖片翻攝自 自由時報 )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
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睡前看到 新竹爆料公社 社友提問的留言串,忍不住又讓我手癢起來!
因為這陣子完成了漫長的:
1.台電防災韌性,高壓電纜降埋下地工程,這是為了區域用電穩定跟安全,由行政院直接補助台電進行的工程,未來客雅、南勢、虎林等區域居民就不會為了常發生架空設備損壞造成的停電而辛苦了。
2.延平路一段兩旁住宅工地台電、自來水、瓦斯等民生管線接管,工地要接臨時水電,未來請領使用執照要交屋入住前,還得完成瓦斯、電信、寬頻、污水管佈線。
3.延平路此段工程多:公道三、安置基地住宅、成功路口米粉寮公園等工程,許多重型車輛壓損柏油路面。
大家發現這陣子延平路一段都不是完整的道路,而是一塊一塊的假修復,原因如上。
假修復像狗皮膏藥,無法讓人感覺道路平整,因此市府在核發「埋設管線挖掘道路許可(慣稱路證)」時,2016年修改的自治條例要求挖掘單位必須至少以車道線為準,進行路面復原。若有複數單位進行挖掘,就必須協調施工時間及何單位復原,高度整合銜接!確定完成後,儘速進行修復。
我簡述自治條例未完成前的狀況讓大家比較,那時候各管線單位只要想挖馬路,傳真一張路證申請到市府公務處即可,房屋起造人要申請民生接管,今天缺電就申請接電挖路,半年後想到缺瓦斯才申請街瓦斯管,再挖一次,毫無整合管理。自治條例未要求管線單位復原,市府在路平預算又編列不足,造成的結果就是大家詬病的,天天在挖路,路有夠爛。
至於現在,在我剛剛說的高度整合之下,我們都可以在新竹市路平主題網:https://pipe.hccg.gov.tw/
當中的「即時施工資訊」中,查到「為何挖路」。
回答您的問題,今天不是挖路,今天是台電包商在進行道路修復的鋪路,今天我出門時也感覺不便,也有致電市府路權及交通單位,務必請包商加強調派人力疏導。
好消息是,很快,我們就會有一條平整的延平路一段可以使用。
當社會決定要把管線往地下埋設時,挖路就變成難以避免,公道三新闢工程中,把共同管溝加入,可以大幅減少挖路次數,雖然所費不貲,這是新竹市首次,還是讓人很興奮。
無論我是在市府任職,或在議會監督建議,新竹市路平可以走到這一步,我跟市府工務處及各管線單位都費盡心思,努力協調折衝, 林智堅 初次參選市長時,提出「路不平,我擺平」政見,也得到了具體實現,若感受得到「路真的變平了」,希望大家多給點鼓勵。
至於那些「油水」、「多挖多賺」等言論,姑且不論有沒有深入了解「路平」的內涵,發表者一定沒有看過在寒流中,泡在路面坑洞的冰水裡數個小時,修復破損自來水管,好讓大家儘快有水可用,或者施工時被失去耐性的行人破口大罵,默默移開三角錐的工班交管大哥大姐們,這樣的場景。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eeZhubei/permalink/2904815476405679/
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在 郭鴻儀-議員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地儀雄讚
鄉親ㄟ~5月7日台南市議會第3屆第5次定期會進行『工務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工務局、水利局』議程,鴻儀向鄉親報告今日質詢重點。
#臺南市仁德區勝利路計畫道路(文華路至中正路)計畫進度
勝利路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本計畫設計之初僅延伸到文華路,鴻儀極力推動,認為應再往西延伸至東區仁和路,才能疏導東區仁德往來德車潮,並緩解文華路的交通車潮,2020年12月8日說明會由顧問公司提出調整(西延構想)兩案。
1.構想一:延伸到仁和路與德昌路交岔口,但會在仁和路形成五岔路口,鴻儀認為該路口會成為新的交通瓶頸,以致車禍頻繁等問題。
2.構想二:延伸到仁和路與德信街路口,該計畫與德昌路交岔口僅距離20公尺,若增設路口號誌也容易造成交通壅塞。
鴻儀建議,依仁德都市計畫區邊緣延伸至仁和路,既可避免上上述兩案的交通瓶頸問題,更可減少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原案跨越仁德交流道特定區、仁德都市計畫、台南市都市計畫三區塊)。
#歸仁高鐵特定區(公兒六)特色遊戲場工程
鴻儀於108年6月17日正式函文工務局,建議將公兒六開闢為特色公園,獲得工務局正面回應,109年納入總經費800萬元的預算,目前已於109年12月25日開工,預計110年8月31日完工,將以「學習和探索」為主題,塑造科學城中的野趣生態遊戲場,主要遊具會包含滑索、砂坑、磨石子滑梯、攀爬牆、索橋、圓柱爬梯、木棧橋、梅花樁及平衡木等設施。
#將成為新豐區第一座特色遊戲公園。
#道路挖掘管理完工案件抽驗機制
為執行道路挖掘案件抽驗機制,工務局設置「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道路挖掘復舊品質抽驗小組」,逐月抽選抽驗案件,自109年8月16日至110年2月28日為止,由本府工務局抽驗小組抽驗 89件申挖案件(含施工現場缺失加強抽驗),其中45件經現場抽驗發現與本市自治條例不符,不合格比率超過50%,到底是因為工程品質不佳還是檢驗標準有問題?鴻儀於本次會研議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盼能促成市府與管線單位的共識,以利未來公共工程的發展。
#關心「大臺南會展中心」工程進度
「大臺南市會展中心」由經濟部委託本府代辦,行政院核定總經費為20.02 億元,定位為綠色智慧展覽館,著重綠色產業展覽及會議,強化與綠能、科技及農業等地方特色相結合,興建 1 座室內展場淨高 12 米無柱空間之現代展覽館,除可容納 601 個標準格位的現代展覽館,並可作為多功能大會堂,至少可容納約 5,500 席會議使用需求,亦可利用活動隔屏分成兩展場獨立使用,互不干擾,可以做為表演、展示、體育競賽及其他活動等複合式多功能使用,工作報告中 本工程自107年9 月25 日開工,預定110年6月底完工。目前工程進度順利,文化局也正計畫今年底興辦第一次的展覽,讓我們一起期盼大台南會展中心落成。
#核發建築使用執照應完善里長通報機制
鴻儀於第二屆定期會聯合多位議員提案,要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驗收發照前應邀請區公所經建課及里長共同會勘完成改善才能核發。但市府回應:為免影響民眾申請時程,使用執照竣工查驗不宜再由區公所及里長共同會勘,惟為顧及各公所及里長並無新建案資料,未能掌握公共設施是否受損。
鴻儀建議市府建立標準流程,將里長在審查流程機制中定位完整,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觸法的可能,也能符合地方建設的實際需求。
#台86線快速道路高架橋下空間運用
鴻儀於上次定期會,提案盤點新豐區台86線路線橋下閒置空間活動,選址開闢「青少年及兒童運動共融遊戲場」、『台8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高架橋下空間利用可行性評估作業』等,解決休閒遊憩空間用地取得不易問題,市府回應要區公所評估及維護管理意願研議,視地方民眾需求而開闢,鴻儀再次強調,應整體盤點整體需求一起規劃,不應將責任推回公所。
#仁德治洪池園區增設公廁與照明
在市府大力推動將仁德滯洪池營造為「仁德景觀之心」,爭取經費改善周邊治水環境,同時可提高仁德滯洪池景觀與親水教育功能,鴻儀呼籲水利局,仁德治洪池占地超過24公頃,未來將會是民眾遊憩休閒的勝地,應增設公廁與照明,給予民眾方便;另外為維持水中生態,於枯水期時,應從進水廠引進基本水源,讓生態能夠延續。
本影片連結:https://youtu.be/39ofeaASwpA
鴻儀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zTSZPoIbIrweY2Wb2CyP4w/
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在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日(12/2)議程如下:
一、報告及討論事項
(一)各委員會審查一般議案經過報告
(二)審議一般議案
(三)上次會未決議案
三讀議案二~三讀會
財團法人雲林縣文化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財甲11號)
(四)今年花生價格低迷緣由與因應對策報告及討論
(五)「斗六市區鐵路立體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討論
(六)上次會未決議案
三讀議案二~三讀會
雲林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建甲90號)
(七)審議雲林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第四條修正草案
二、臨時動議
三、宣讀會議紀錄(11月27日、12月2日)
四、閉會
🔶直播看這裡:https://youtu.be/HeWr_d6deY4
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在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日(10/30)議程如下:
報告及討論事項
一、宣讀會議紀錄
二、本縣109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籌編及編審情形
三、財團法人雲林縣文化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籌編及編審情形
四、 三讀議案一讀會
(一) 109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 (財甲9、10號)
(二) 財團法人雲林縣文化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財甲11號)
(三) 雲林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建甲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