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不知道是不是疫情壓力大,最近接了三件 #家暴 案件🥲🥲
歌手 #藍又時 曾在這個月初發文提到自己成功取得了 #通常保護令,並透漏對於訴訟過程中的一些事情感到無奈,其中也講到了前夫 #酗酒家暴 的情況,也引來了前夫的回應反擊,他雖然只寫下了簡短聲明,不過很明顯能看出前夫對於藍又時的貼文有所意見,且不希望藍又時將這些事情公開。
雖然不清楚雙方的實際狀況,不過在藍又時的貼文裡有提到一句非常重要的話,這也是在家暴案件以及離婚案件中非常關鍵的一個重點,那就是「 #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所謂的暴力指的是要有肢體上的接觸,例如毆打、摔打等行為才會屬於是暴力行為,然而很多時候,並非只有肢體暴力才會讓人受傷, #言語以及精神上 的暴力甚至會比肢體上的暴力帶給一個人更嚴重的傷害。
像是最近有個判決就是關於夫妻間的 #言語精神虐待,丈夫自從結婚以來,長年以言語不斷去攻擊妻子,甚至會亂摔家中物品,讓妻子只能活在恐懼與精神崩潰當中,這樣的情況其實並非個案,很多的家庭可能正面臨著這樣的暴力,但卻會因為擔心這樣的行為並非肢體暴力那樣會在身上留下明顯的傷害,通常在那樣 #高壓 的環境下,人的精神一定會受到相當程度的損害,有些人還會因此罹患 #精神疾病,從這樣的情況就能看出,精神言語暴力造成的傷害,甚至可能會影響受害者一輩子。
假如真的有遭遇到類似的暴力情況,律師提醒你,除了要記得去醫院開立相關的 #診斷證明書 外,你可以偷偷將過程給 #錄音、#錄影 下來以自保!
這樣一來,無論是在聲請保護令或是離婚時都能夠有明確的證據、有了保護令的守護,至少能以法令去阻止對方再次接近你並繼續造成傷害,若對方無視保護令持續接近騷擾,還能夠以 #違反保護令 去提起告訴,讓對方受到法律制裁。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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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May美博士 #危肌處理專家
本集節目內容由志祺七七頻道製作,不代表 Dr. May 美博士 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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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現代婦女基金會 的統計,台灣每 8 位女性,
就有一位被跟蹤騷擾過,最近 #內政部 通過了一版《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未來一些過度追求別人的行為,可能會被當成是騷擾來開罰!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 #跟騷法」吧!
🎥 影片重點節錄 🎥
💡 今年政院版的草案中,列舉了這 8 大類型的跟蹤騷擾行為。除了常見的跟蹤和站崗外,瘋狂傳訊息、打電話或寄送物品、要求約會等等都包含在內。
💡 但這邊的前提是,如果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對方的意願,但還是繼續去做的話,才會有觸法的疑慮。
💡 另外,草案還是把這些行為的動機,限制在要跟「 #性或性別 」有關。等於是聚焦在因愛戀、追求,所衍生的性別暴力行為上面。其他像是狗仔隊跟拍、討債集團追債,或是父母監視小孩行蹤等等,就不一定會違反這個《跟騷法》。
💡 那在罰則的部分,有比之前更重了,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攜帶凶器可以加重罰。此外,草案中也引進了警方的「書面告誡」,和法院的「 #保護令制度 」。
💡 不過對於這版草案,民團還是有些不滿意的地方,像是現實中的跟騷行為,其實未必和「性或性別」有關。
不過,這部草案之所以不完全符合倡議團體的期待,主要是實際執行上有一些考量,而且民眾對於《跟騷法》的意見,也有不太一樣的觀點。想知道更詳細的討論,現在就趕快點開下方影片,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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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保護令騷擾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讓悲劇一再重演 《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刻不容緩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陷入被跟蹤恐懼的人數高達8000人,被糾纏的更高達25000件,單看16到24歲的女學生,每8人就有一人曾有被跟蹤騷擾的經驗。
我們認為已經到忍無可忍的時間,每當社會及人民受到損失時,政府才會有所回應,真的是 #蠻可悲的。
雖然近期行政院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但台灣已落後國際超過20年,無疑是「#遲來的公義」,然而政院版草案仍有未盡之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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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騷行為應不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
希望行政院版本對於跟蹤騷擾行為中的「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等要件刪除,改以「無正當理由」涵蓋,才能達到保護被害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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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相關主管機關,擴大可運用資源
應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主管機關和權責範圍明文納入,如由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負責就被害人身心輔導、治療、安置、生活重建、社會救助及加害人處遇等相關事宜,才能擴大社會參與層面以防制糾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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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保護令內容,對行為人進行處遇計畫
行政院版保護令內容「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內容相當空泛,且糾纏者常有心理疾患,因此應擴充保護令的內涵,參採家暴法令行為人完成處遇計畫,確保本法執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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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於緩刑期間,法院得附條件,並應付保護管束
為避免加害人再度實施跟騷行為,有必要在緩刑期間對加害人採取保護管束,法院並得命被告於保護管束期間,遵守「禁止對被害人為跟騷」、「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或其他必要的保護被害人等事項。
別讓人民失去生命,才能喚起政府緩慢行動,呼籲執政黨盡速補上缺漏、審議、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避免類似悲劇重複發生!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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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2 第5條 (聲請保護令)03:03 第6條 (保護令之法院管轄)04:19 第7條 ... 法院之保護令) 20:50 第18條(違反跟蹤 騷擾 之處罰) 22:35 第19條( 違反保護令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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