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母的買菜之路:核電陰影下的金山小鎮(06/26/2021 獨立評論@天下雜誌)
這是穿過金山市區的中山路,跟「舊街仔」(金包里街)平行,阿母都叫它「新大路」。
右邊這家「飛燕」,是阿母常去的美容院,老闆阿燕仔一直勸她不要染髮,說常染髮對身體不好,而且年紀大了,有白頭髮也是很自然、很好看的。直到兩年前,滿80歲的阿母總算聽進去了。
左邊是我的母校金山國小,創立於1898年,現在的校舍是2009年完成改建的。念小學時,中山路這側是下操場,隔著金包里街(中正路到文化一路那段)有排椰子樹,爬上中間的大階梯才進入校門。很久以前,曾經夢見椰子樹突然全部被砍光光,我很生氣,衝進校園大聲哭喊:「怎麼可以把人家的椰子樹砍掉啦!」還好,母校改建之後椰子樹都在,上操場的兩棵大榕樹也在,只是看起來變小了。
金山國小對面是農會銀行,不識字的阿母很信任裡面的行員,存提款時都是他們幫忙寫單子的。往前走幾步的十字路口有金農超市、區公所和公共大巴小巴候車處,金山對外主要交通道路──基金、陽金和淡金公路──在此會合,是小鎮的交通樞紐。
再往前走一小段,就到了傳統市場,是北海岸農特產集中地之一,阿母一輩子都在那裡買菜,很多萬里、石門的鄉親也是。年紀大了,她的步伐越來越慢,但每次上街總是能拖回一大籃生鮮食品,有時忘了把東西留在某處,攤販老友都會代為保管,等她去拿。
以市場為中心,店家和小吃攤就分布在中山路上,有屹立不搖的,也有常更換的。2019年7月,市場斜對面開了一家寵物手作鮮食店,裝潢布置看起來很療癒,店員說,金山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最常服務喵星人,生意還不錯。
這樣一條普普通通的街道,配上五花八門的招牌,就跟台灣很多鄉鎮的主要道路一樣,䆀媠仔䆀媠。家在金山,這是阿母日常的買菜之路,也是全世界我最常走、最熟悉的一條街道。
作者:江櫻梅/金山高中退休教師
不料,今年5月台灣本土疫情嚴峻,雙北進入三級警戒後,「飛燕」就開始歇業,阿母也一個多月沒出門買菜了。看不見的病毒令人恐懼,她的日常生活受到很大的影響,每天都悶悶不樂。近日我出門採買或放封時,看到路上的行人、商店的員工,人人都戴上口罩,少數也加了護目鏡,連在自家院子清洗摩托車、蹲在門口和鄰居聊天的鄉親,都把口罩戴好戴滿。盛夏6月,藍天白雲,植物茂盛,蟬鳴唧唧,路上人煙稀少,學校裡沒有學生,彷彿末世感的不安,油然而生。
那天,站在「飛燕」店門口,望著熟悉的街道,好像可以稍微體會那麼一點點福島核災災民的處境,他們或者永遠無法返鄉,或者返鄉之後要與看不見的輻射共處。
這樣一個小鎮,卻活在核電的陰影下
從這條中山路看過去的山丘,地理位置不在金山,而是萬里,緊臨著大鵬國小。翻過山那邊的古地名叫八斗仔,是1867年淡北大地震引發海嘯的重災區之一;百餘年後,政府把核二廠蓋在那裡,距離穿過金山平原的山腳斷層,只約5公里。無法想像,北海岸若發生嚴重核災,我們還能在這山海之鄉安居嗎?對大台北地區的衝擊,是台灣能承受的嗎?
核二廠的兩個反應爐先後於1981、1983年開始運轉,40年的執照使用,期限是2021年12月和2023年3月。福島核災之後,我和很多鄉親一樣,才瞭解到核電的真相,認識到核電的危險,但我們也知道國家能源發展的進程,在老舊核電廠倒數計日之時,只能祈禱它們安全下莊。
然而,一想到核二廠近幾年的紀錄:一號機發生過「爐心襯板龜裂」、「錨定螺栓嚴重毀損」和「核燃料棒破損」等事故,二號機的「發電箱避雷器」爆炸過,也曾因「中子偵測系統」調校不當引發急停,就令人不安。結果,核二廠一號機要提前停止運轉了,並不是因為聽到我們的心聲,而是由於用過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反應爐內核燃料無法退出更換,不得不於今年6月下旬提前停機。
這是台電長期輕忽核廢料問題的後果。但擁核人士仍跳出來為核電護航,說在這種用電吃緊的時候,怎麼可以讓核二廠一號爐提前停機,還說要讓老舊核電廠延役、要重啟核四,甚至還要蓋新的反應爐。他們說,沒有核電就會缺電;他們還說,核電廠很安全,萬一發生嚴重意外,有「斷然處置」啊!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核電廠都是很安全的。
福島人的血淚經驗
核電廠真的很安全嗎?福島縣雙葉町的前町長井戶川克隆也曾深信不疑。東日本大地震發生那天,他剛從福島縣政府拿了申請書,想要申請再多蓋兩座反應爐,可以為家鄉爭取更多回饋金和建設。
當時,他離核電廠僅三公里,就跟金山國小、金山區公所到核二廠的距離差不多。地震引起海嘯,接著發生嚴重核災,在資訊被蒙蔽之下,他帶著町民倉皇避難,大家只帶著簡便的東西,毛小孩被留在家裡,因為以為很快就能回家。井戶川說:「後來我才知道,我們500年內都別想回到雙葉町。」
雙葉町曾是他安居樂業的所在,一定有那麼一條街道是他最常走、最熟悉的,但是,他再也無法回故鄉了。核災發生之後,他後悔自責,他心有不甘,因此,餘生想讓更多人知道核電真相。
於是,井戶川克隆接受邀請來到台北,出席「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也曾到北海岸交流。2014年3月5日首次見面時,金山國小的郭照燕老師問他,萬一上課時發生嚴重核災,該如何進行疏散來保護小朋友?知道學校和核電廠的相對位置以及交通路線後,他搖搖頭說:「很難。預防萬一,你們現在就應該遷校。」但,學校要遷到哪裡呢?
2019年6月14日,「地震國告別核電日台研究會」舉行記者會,井戶川克隆因病無法親自來台,便透過錄影告訴大家,核電廠是個巨大的謊言結構,一方面以電力不足來恐嚇民眾,另一方面以回饋金來「餵養人類的飢餓」。他說:「福島核災絕對不是虛驚一場,我要告訴敬愛的台灣人,核災嚴重傷害了福島,核電廠破壞了整個地球。」他還說:「核災不只是破壞土地,破壞我們原本的生活方式,破壞成千上萬個家庭,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破壞我們的工作,破壞我們的故鄉,也破壞了每個日本人民。」
只是煮一壺水,居然要用到保管十萬年的技術
井戶川克隆所訴說的核電真相,您聽到了嗎?
新北市長侯友宜應該聽到了吧!2019年8月22日,趁著出席消防局的記者會時,他特別詢問:「如果發生核能事故,我們有沒有能力處理?」消防局長黃德清回答:「這真的非常困難。」接著,市長語重心長地說:「我們防災救災的能力到那裡?核廢料怎麼處理?如果這些問題都不能解決,加上燃料棒已經有一半運回去,重啟核四就是一個假議題!」在擁核勢力強力反撲之際,至少還有一個願意面對真相的新北市長!作為金山人,我感謝侯友宜市長。
2018年11月,在北海岸宣傳第16案擁核公投要投「不同意」時,接觸到一些立場不同的鄉親,其中有人擔心會缺電,有人顧慮回饋金或工作機會,有人覺得核災應該不會發生,還有人以為福島都沒事了。唉!如同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所言,不只核電廠除役是個大工程,整個社會的除役也是。
其實,10年過後,福島尚未脫離核災的威脅。一袋又一袋的輻射汙土,其中很多還「暫時」放置於居民住家附近;核電廠裡1,000多個巨大的貯存槽,累計約有125萬噸輻射汙水,還在持續增加中。今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決定兩年後(2023年)要將這些核汙水稀釋後排入海洋,不但遭到福島漁民、日本民眾強烈反彈,也引起全球高度關注。福島縣縣民所發起的國際連署,得到24個國家的311個團體共同響應,7萬多人簽了請願書,一致反對日本政府把輻射汙水排入太平洋。
一般核電廠產生的廢水,通常不會直接與燃料芯接觸,但福島核災產生的汙水,不只含氚,還有幾十種不同的放射性物質,與正常核電廠的產物不可同日而語。日本政府聲稱,那些輻射汙水會先經過「多核種處理系統」處理,不會殘留其他放射性污染物,只會將含氚的廢水排入海洋。這是實情嗎?
我不禁想起反核先輩范正堂先生的發現。1993年7月31日,范正堂在核二廠出水口附近,首次發現大量變形的花身雞魚,「背部隆起或體側彎曲,以X光檢視骨骼型態,脊椎形狀呈現波浪狀,單彎、雙彎,甚至三彎」,看起來像是早年黃俊雄布袋戲裡的駝背怪客「秘雕」,因此命名為「秘雕魚」。
這些畸形魚大都分布在核二廠出水口一帶,那裡每天都排放出約800萬噸攝氏40度的廢熱水。很明顯地,秘雕魚與環境因子有關,究竟是水溫過高、化學物質,還是人工輻射所致?台電委託專家調查,最後以「都是水溫惹的禍」結案,並加長出水口堤防來改善水溫的影響。不過,根據原能會網站的「放射性物質排放報告」,核電廠的確會排放放射性氣體、液體,據說都遠低於法規限值,安全無虞。
而最令人擔心的,是用過的高階核廢料。至今年3月底,核二廠累計有9,492束,目前都「暫時」放在圍阻體旁的水池中,每束約10x10根燃料棒,其中有幾根是水棒,用來排水降溫(福島第一核電廠的燃料池當時共有4,546根燃料棒)。高階核廢料的永久處置需要十萬、百萬年,對台灣來說,選址、興建、保存材質與方式都是問題,而且目前全球還沒有任何一座成功啟用的高核廢場址。
福島核災發生後,日本某個小孩說:「只是煮一壺水,居然要用到保管十萬年的技術,核電實在太不經濟了!」這真是直指核心的洞見。核電既麻煩又不經濟,也違反世代正義,我們怎能讓核四重啟?
核一廠已進入漫長的除役之路,目前困難重重,核二廠也將面臨同樣的挑戰。此時此刻,祈願台灣早日戰勝新冠病毒的威脅,北海岸這兩座核電廠未來也都能順利除役。
不管立場為何,親愛的台灣人,請好好看一看我們的家鄉吧!您成長、棲居的所在,也有一條最常走的上學之路、買菜之路嗎?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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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梯法規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因車位及車道公設分攤引發爭議,台灣高公設比及實坪制議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今天4/6(二)聯合報民意論壇刊登我昨天的投書《讓房價公設資訊透明化》(內文詳如下)。
原本投書的標題為《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因投書文稿過長,受限篇幅,刊登時將原文部分刪除,其中包括公設內容及停車位的複雜與爭議等第二、三、五段刪去,我將投書完整內容重新貼文如下,供進一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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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房價公設比知多少?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公設比過高議題再度受到朝野關注,內政部在立法院備詢表示,的確有些瑕疵需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另外,近年新建案欠缺公設相關規定下,導致公設比動輒超過三成以上,在房價持續高漲當下,是否公設不應列入計價,建議採用「實坪制」,也成為能否透過公設不計價而促使房價下跌的爭議。
在台灣官方採建物和土地的面積產權分別登記,其中建物面積登記又分成「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室內專用)及「附屬建築」(陽台等室外專用),和「共有部分」:包括大、小公(設)、車位及車道等二部分。而「大公」包括大廳、電梯、樓梯、設備、設施等由社區全體住戶持分共有共用;「小公」指社區小部分住戶,如各層梯廳僅由該層住戶持分共有共用。
至於「車位」又分成「法定」、「增設」及「獎勵」車位三類,雖然共有但均可以「約定專用」。其中法定停車位有產權,但無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物分開買賣。惟其產權登記並未明確規定是「大公」或是「小公」,若是登記為大公,即沒買車位住戶也有持分車位面積,顯然不合理。至於增設停車位產權得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可單獨買賣。而獎勵停車位與增設的登記產權情況類似,惟所有權人可提供給包括非住戶的「公眾」使用。從上述各種停車位的產權登記與使用權利不同,其停車位的價格也應有所不同。
另外關於「車道」的產權登記,因為涉及停車場均列為「防空避難室」,同時還多設置社區大樓的機電相關設備,有的還設有垃圾儲藏空間等,因此過去多列為大公,由社區全體住戶所持分共有共用。然而由於停車位佔了絕大空間與使用頻率,因此車道列為大公並不合理,然而若列為小公,似乎也會造成「產權」與「使用權」的爭議。
猶記得早期華美建設張克東銷售仁愛路圓環旁「財神酒店」時,即是將房間出售,但走道公設並未出售,登記在建商名下,後來引發產權糾紛,不論使用或改建都造成許多爭議。
較合理的車道產權登記方式,個人建議是依據停車場公設空間使用的面積按比例持分登記產權,如此車道雖列為大公,但未買車位的住戶其車道產權持分的比例很小,卻仍可保有使用權,以減少未來爭議,亦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關於產權面積登記與計價的作法,民間業者最早是將停車位併入一般公設登記,合併計價,如此降低單價,以吸引消費者購屋。後來購屋者消費意識提升,發現業者計價方式不合理,在市場機制調整下,業者目前已多採用房屋與停車位分離登記與分開計價方式。
2011年政府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採取分離登記與計價,惟業者並未真正落實。即便是2012年政府在實價登錄的資訊,也未真正落實上述規定,甚至就連停車位的分離登錄與計價仍混亂不一。
後來消費者認為雨遮、屋簷等附屬建物面積登記並計價非常不合理,因此政府規定在2018年以後新建案,雨遮等不得登計也不得計價。到2019年政府為減少實坪制的爭議,在實價登錄網站加入「淨坪價」及「淨坪比」等試算機制。
從上述公設面積產權登記到使用與計價爭議過程,可以了解台灣高房價所產生高公設比不合理的困境。如今再試圖透過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計算修法,以保障購屋消費者權益,應予肯定政府的努力。惟政府介入房屋市場的交易行為,仍應注意買賣雙方公平合理原則,尊重市場機制,以避免產生更大的爭議,甚至造成房價或社區品質與使用的扭曲。
我過去曾帶領研究生長期實證研究専有及共有產權的計價、社區公設必要與非必要設施的面積分擔、以及公設項目與計價比例的相關市場分析。我們得到的結論是房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及停車位其面積效用所產生的價值都大不相同,因此房屋銷售應比照停車位方式,採取分離計價較為公平合理,也能尊重市場機制。
然而當前房屋銷售資訊並不完全透明,消費者購屋並不淸楚大、小公設項目、位置、範圍、面積分攤及其價格。建議政府應規範賣方未來銷售房屋必須提供大小公設平面圖、面積分攤計算方式及其價格,讓購屋者淸楚掌握公設資訊,以為是否購屋之決策依據。
房屋公設面積比例引發爭議的最主要根源是台灣高房價所引起,再加上複雜的產權面積登記,以及國人習慣以每坪單價乘上產權登記面積來計算房屋總價所產生。而產權又涉及與使用權的一致習慣,特別是社區大樓都必須要有的公共設施,如何淸楚規範,以避免不合理加重購屋者的負擔,並減少居住使用的社區爭議,政府有責任介入修訂相關法規。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39/5367793
避難梯法規 在 Sway房市觀測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買車位注意/上】內政部拿車道試刀 減少無買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公設
房市升溫、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買房當然要計較有無虛坪,有不少民眾質疑房子坪數被灌水,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內政部開始研究如何降低虛坪,將先從「車道面積」試刀,要減少「沒買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預計下半年推動。
先前瓏山林建設在大台北地區的不少建案,就因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並未揭露「車道」屬公共設施的資訊,直到交屋時才把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補交價款,讓沒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要多付錢買公設,後經住戶檢舉,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上千萬元。
車道由買車位人還是全體共同分擔? 買賣契約寫清楚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重點是看買賣契約有無寫清楚,不能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民眾最常反映的就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他認為,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之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就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當然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
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不斷受關注,有的建案在廣告看板上都會載明公設比,尤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
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則說,雖有人沒車位,但也會用到地下一樓的垃圾間、機電設備室等,怎樣的登記規定比較合理,將繼續研究,但有車位者,確實應多分攤一點公設。吳欣修也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在上半年與業界充分討論,預計下半年推動此制度。
此外,另一個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常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吳欣修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吳說,現研議兩種「適度限縮」作法,一種是整體降低這15%,另一種是限制管委會空間的比率,像是最多只能有5%。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車道面積最常被建商灌水,只要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為全體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
房市作家SWAY則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都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攤的公設。
【買車位注意/下】買房被讓價別開心太早 小心是漲在車位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大台北地區不只房價貴,車位價格也令人咋舌,自有實價登錄以來,最貴的停車位落在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一個要價870萬元,近期車位價格也有持續拉高趨勢。專家表示,其實車位一直是用來「喬房價」的好工具,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卻在車位動手腳,消費者一定要留意。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說,為了解決停車位過小的問題,曾在6年前建議建築業界,停車位空間至少要8點多坪才屬正常合理,所以若小於8坪,有可能是被灌入到公設中;而為配合民法規定,今年起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共有部分停車位,已經無土地持分。
車位價格不太會因屋齡而減損 近年有拉高趨勢
房市作家SWAY說,一般停車位的價格都是固定的,不太會因建物屋齡而減損,但最近車位價格漲價很多,有持續拉高的趨勢。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很多人會殺房價,但停車位鮮少有人殺,常常是「不二價」,現在卻有不少預售建案邊賣邊調高停車位價格,新北市郊區甚至已開出200萬元一格的行情;桃園青埔重劃區竟出現一格要價220萬元,直追雙北市。
何世昌說,車位是調節房價的好工具,尤其是在眾多建案競爭激烈的重劃區,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甚至讓價,卻默默在車位上動手腳,消費者要留意;而先前房市大多頭時,很多豪宅的單坪價格不敢超越每坪300萬元的「彭總裁防線」(指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對房價的最高容許限度為300萬元/坪),就刻意將車位價錢拉高,使每坪房價落在290多萬元、不超過300萬元。
停車位小於8坪 恐是車道被算在公設中
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目前停車位大致有三種類型,分別是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與獎勵車位;法定車位原本就多計入共有部分內,沒有獨立權狀,必須跟隨房屋買賣而移轉。增設車位與容積獎勵停車位則有獨立權狀,可以登記為專有部份,可以單獨買賣。
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 無土地持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土地持分以「專有部分」,像是客廳、廚房、臥室等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如陽台等面積去計算比例;但修正後、已在今年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停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並非「專有部分」,所以此次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未來不管買多少車位,都不會分配到土地持分。
內政部也表示,本次契約修正僅是配合民法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但業界人士指出,因修法到上路較為倉促,許多賣到一半的預售建案,就出現去年的買方適用舊制、配有土地持分,而今年的買方適用新制、沒有土地持分,這種「一樓兩制」的怪象。
避難梯法規 在 日本的建築法規要求新建案每一層陽台必須設置避難逃生梯 的推薦與評價
日本的建築法規要求新建案每一層陽台必須設置避難逃生梯,一旦有緊急事故發生時,住戶打開方形蓋子就能往下逃生避難,陽台同樣不計入權狀面積裡。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