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翻過東峰與最高峰後,
我們登頂了無雙山基點峰。
那是一個意外的平坦山頭,
基石就在空地上,
還有穩定的4G訊號。
而砍光的樹,則是過去幾次山難,
為了吊掛傷患而開闢吊掛場的結果。
2018年震動社會的葉先生無雙山難,當時找到葉先生的獵人,只可能與他一同住在這個無雙山唯一可以好好紮營與等待吊掛的地方,因為其他的地方,連帳篷都搭不起來。
但在一夜之後,獵人突然卻對外通報葉先生不見了,同時以飛快的腳程,一天跑完人家兩天的路,從無雙山頂找人找出郡大林道。
再隔一天,一度「消失」的葉先生的求救訊號,在這個無雙山唯一的吊掛平台,再次發出。
就此,成為了台灣最離奇的山難之一。
就住在基點旁的人,不可能為了「摸三角點」而消失,那人究竟「消失」到哪去了,我想,世界上也只有通報葉先生消失的獵人,與葉先生自己知道了吧。
真相,就隨著想息事寧人的葉先生,繳清台灣史上第一宗山難巨額罰款,與台灣人民健忘的個性,深埋山中了,反正,也不是最要緊的事。
而上百萬的罰款呢?不好意思,那筆錢完全不會被用到,因為早有預算編列的關係,大概得永遠躺在空勤總隊,為了消防面子而開設的專戶裡頭了吧。
那筆錢,就只是消防隊,為了遏止山友登山,而「代位求償」的錢。
消防自己一毛都沒花到,而且也不管這筆錢之後是不是會被用在正途,就只是要。因為拿直升機當藉口,這樣金額才「夠大」、「夠恐怖」,而且「登山險一毛都不會賠」,這樣才有嚇的人不敢再登山、減少登山人口,最終減少麻煩的效果。而倒霉的空勤總隊,只是「同意消防代位求償」,但他們自己,是不會主動向人民要任何一毛錢的。
單位之間的格局差異,在無雙山頂,表露無遺。
有這種心態的消防長官,無疑是人民的悲哀。
錢不是不能收,
重點是,費率合不合理?會不會用在正途?
如果是天價(各國大概都幾十萬搞定,台灣要幾百萬,這不是天價什麼是天價?),而收了之後又不知道用在哪裡,那為什麼政府有資格向人民要這筆錢呢?就只是為了處罰而已嗎?
#丹郡童話・無雙山基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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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夜之後,獵人突然卻對外通報葉先生不見了,同時以飛快的腳程,一天跑完人家兩天的路,從無雙山頂找人找出郡大林道。
再隔一天,一度「消失」的葉先生的求救訊號,在這個無雙山唯一的吊掛平台,再次發出。
就此,成為了台灣最離奇的山難之一。
就住在基點旁的人,不可能為了「摸三角點」而消失,那人究竟「消失」到哪去了,我想,世界上也只有通報葉先生消失的獵人,與葉先生自己知道了吧。
真相,就隨著想息事寧人的葉先生,繳清台灣史上第一宗山難巨額罰款,與台灣人民健忘的個性,深埋山中了,反正,也不是最要緊的事。
而上百萬的罰款呢?不好意思,那筆錢完全不會被用到,因為早有預算編列的關係,大概得永遠躺在空勤總隊,為了消防面子而開設的專戶裡頭了吧。
那筆錢,就只是消防隊,為了遏止山友登山,而「代位求償」的錢。
消防自己一毛都沒花到,而且也不管這筆錢之後是不是會被用在正途,就只是要。因為拿直升機當藉口,這樣金額才「夠大」、「夠恐怖」,而且「登山險一毛都不會賠」,這樣才有嚇的人不敢再登山、減少登山人口,最終減少麻煩的效果。而倒霉的空勤總隊,只是「同意消防代位求償」,但他們自己,是不會主動向人民要任何一毛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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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心態的消防長官,無疑是人民的悲哀。
錢不是不能收,
重點是,費率合不合理?會不會用在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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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NU] 看板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標題: [轉錄]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 討論串
時間: Tue Jul 20 02:16:01 2004
作者: past (好熱) 看板: ClimberHouse
標題: [轉錄]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 討論串
時間: Tue Jul 20 02:14:45 2004
全文轉自登山補給站 登山安全討論區
https://www.keepon.com.tw/ActiveSite/Message/One.asp?MessageID=11274
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
討論串第 19 篇
發表 SamHuang(Sam)
寫入 2004/07/19(一) 23:08 from 210.68.*
現在的各山會高山縱走
高收費的現象
使得有些隊員認為
我付了嚮導費
所以在山上所有的事
都是嚮導應該處理完善的
哀
嚮導難為也
所以
我比較喜歡朋友自組隊的活動
--
討論串第 18 篇
發表 amiin(amiin)
寫入 2004/07/19(一) 22:58 from 61.223.*
我想,山難的發生,造成不幸已是事實,勿庸再做太多的指責,
因為,再多的指責又有何用?又能如何?
然而,想要探討的是,
今天如果是賤腳者隊員,棄隊伍其他隊員於不顧,先行”保命下山”(多麼正當、理
直氣壯的理由),他們的這種行為,須要負責任何法律責任?或任何的賠償?
但是,換做是嚮導或領隊有這種行為,眾人的輿論、法律刑責、賠償事宜,就自動列
一堆在後頭侍候,感覺這個社會加諸在領隊身上的責任太沈重,真的是太沈重了…..
領隊VS.隊員差別代遇那麼大…..這年頭還有誰願意去擔任領隊?……(如果可以,
我寧願選擇獨行)
自己參與的隊伍常是自組隊,即同好者或朋友相約去爬山,
帶頭的或發起人,自然就變成領隊,要去打理安排一堆事情,
(有時想想,只不過是想到山上走走,為什麼要攔一堆工作及責任給自己?)
有時領隊會兼嚮導(太能幹了),但是一個人,顧前無法顧後,較常變成要顧後無法
顧前,如果這個隊伍的成員,實力相當且大家都有共患難、互相照顧的精神,隊員間
能夠相互做替補,這就是一個結構良好、有默契的隊伍。….(然而這種隊伍非常難找)
而身為領隊,不想因為帶了不適合的隊員,把自己搞得勞心勞力,
所以在活動前,領隊有權利對隊員的選擇,做非常挑剔的要求。
爬山,是一個很特別的活動,
因為它需要相當大的體力與耐力,
但當一個人體力與耐力到達極限時,他的脾氣、修養及潛在的人格特質,完全會赤裸
裸的表現出來,
(要快速的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可以帶他來爬山…..^.^)
聰明的領隊,在數次的活動中,就應要區分出誰適不適合跟你從事登山活動?
誰能在山上共患難?誰到最後關頭時會不會棄你不顧?
這是領隊平常就該注意到的事。
記得在這次敏都利颱風影響的登山隊伍中,陸續許多登山隊伍被直昇機接了下來,
但其中台灣師大登山隊,婉拒了直昇機救援,他們的隊伍除在颱風期間安然渡過,最
後還能自行順利下山,
與其他隊伍是否成了強烈對比??
(排除他們幸運?雨沒下在他們的路線上?那地區沒發生嚴重的土石流?要出山的路
沒斷掉?)
人家的隊伍是如何做到的?是否有我們可取、可效法之地方?
遇到山難,該說是天災??人禍??遇人不俗??
還是說他們遇到人生的絕境,有人跨得過來,有人跨不過去,
不幸的,人性的崢嶸在此時常會被赤裸裸表露出來,
有時不得蒙著雙眼、昧著良心來做決定,因為人性就是那麼脆弱,
而最不想見到的遺憾,卻因此造成,永遠也彌補不了。
--
討論串第 17 篇
發表 TACAN(若者)
寫入 2004/07/19(一) 22:46 from 218.165.*
編修 2004/07/19(一) 22:52
我在空軍服務過一段很長的時間,有一個說法(也可能是事實),那就是每次戰機突然
失去連繫,正當飛行員生死不明那一刻,地面上出事那一架飛機的維修人員心情是複
雜的,若飛行員大難不死,飛機撞毀無法比對,回來後一定會緊咬失事是因機件故障
所致,地勤人員只能乖乖接受處分,假設飛行員不幸殉職,那不用說失事原因就是飛
行員自己操縱不當了,反正死無對證。我想今後產生的所謂山難「真象」,不是其中
的當事者絕對無法了解山上真正發生了什麼事!
--
討論串第 16 篇
發表 tzou(鄒仔)
寫入 2004/07/19(一) 22:19 from 61.231.*
每回聽到這種有點離奇的山難,
總想像(模擬)當時的的狀況,
最重要的模擬情境,
人類在生命脆弱的時刻,
事先將自身狀況保持好再照顧他人?
還是同舟共濟?
比較可怕的卻是如同鳥獸散的奪命演出,
最後倖免的並不是實力而是無法預期的僥倖生存.
不過再怎麼幻想情境, 絕對無法把當時的狀況模擬出來,
台大的[南湖記事]描述遇到有一山友下山求救, 因為他的隊友為了護相機而撞擊溺水...
但是真實是什麼? 沒有人會事先知道!
瑞芳山區礦災, 最後有人奇蹟生存, 但是有人屍骨受到啃食,
事實並耐不住真實世界的輿論, 遑論道德的譴責.
即使比較正式的報告出來, 仍舊有人會偏執一詞, 站在自認道德的一方.
登山或者軍事訓練中, 有一個包包是壓箱底的, 多是備而不用,
其中有一個可以準備的是大塑膠袋, 我想如果可以有建設性的,
大家可以針對這一方面檢討自己個人包中的系統.
山難事件中, 尤其是團隊行動, 永遠很難釐清絕對的責任歸屬,
如果一個人的人性與道德可以事前趁斤論兩底定, 我想永無成行之時,
或者不會有狀況發生, 但是這樣也太小看人性了.
我在想, 如果因為急著下山而發生狀況的局面, 輿論又是會怎樣?
--
討論串第 15 篇
發表 JimmyLin(小林)
寫入 2004/07/19(一) 21:56 from 219.84.*
知道越多越是難過,我修正之前說的一些事
1.乙死在郡大林道47K,死因是失溫。
2.帳棚有2頂,分別為丁戊背負
3.丁戊在此次行程中完成百岳
4.爐子留在乙處
5.是「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中美合」
6.甲南三段已走了數次,甲追趕丁戊2小時是在郡大林道上追趕
感謝指正,事實只有一個,在正式搜救報告出來之前我不再發言了,我多管閒事發
言實為不想看到相同原因之山難再次發生。
--
討論串第 14 篇
發表 sniper1203(sniper)
寫入 2004/07/19(一) 21:50 from 163.28.*
我雙手合十…希望大家能好好記住這山難…不要再發生了…
--
討論串第 13 篇
發表 mary8533
寫入 2004/07/19(一) 20:14 from 61.62.*
小弟認為如要登好幾天的山,每個人必須要有基本的登山知識,因為你我都不知道在登
山過程中將會發生什麼事!也就是說每個人必須要有危機意識.
再說每個人必須要有基本的個人登山裝備(禦寒衣物,個人糧食,1--2人份帳篷,燈具,
睡袋,以及起火工具等等)以備不時之需!因為這是關係到生死的問題ㄚ!
2.不管如何一定要集體行動,除非是發生需要求援,離開時也要約定詳細以免造成失蹤事
件發生!
以上是小弟一些淺見!不知個位大大認為呢!
--
討論串第 12 篇
發表 ioom(峰影)
寫入 2004/07/19(一) 20:12 from 210.202.*
其實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想大家也不願意見到...
也讓我真正的上了一課...
人的狀況不可能永遠都是最佳的...
如何確保自己和伙伴的安全,
我想才是最重要的..
感謝COCO 大哥的建議,
小弟我會記得的..
文中有所謂的賤腳(飆山者)..
真的聽到一身冷汗...
因為感覺好像在講自己!!!
雖然我沒走過所謂的縱走路線...
走過的山難度也不會很高,
不過在幾次的活動中,
我卻是辦演這樣的角色.
也許這也是我該檢討的..
真的希望不要再發生山難了!!!
這是對自己,也對夥伴的責任....
--
討論串第 11 篇
發表 caco(Roach)
寫入 2004/07/19(一) 19:18 from 61.222.*
編修 2004/07/19(一) 19:23
我比較感概的是
台灣的山友何時才能像美國和中國大陸的山友一樣
食宿自理
在台灣的山上我看到最多的還是四人帳
吃的還是大鍋飯
這樣不是不好
只是一但發生不可預期的狀況時
你有足夠的裝備和糧食保護自己嗎?
該是養成對自己負責也對別人負責的心態了
否則我不該讓你成為我的登山伙伴...
~與大家共勉之~
1.● 無雙部落:丁、戊由無雙部落一大早先往前走(帳棚及炊具由丁、戊背負)
2.丁戊一走了之,連唯一的一頂帳棚也被他們背走了,甲丙跟受傷的乙靠著一件單
薄的炊事帳擋了幾天的大風雨
3.帳棚只有一個,而乙是失溫死的...
--
討論串第 10 篇
發表 whoisDeingWo(ji)
寫入 2004/07/19(一) 18:57 from 220.130.*
來吧!是男人、是登山人就站出來、有委屈就請明講、
如果有南三段照片是否可以上傳呢~~
要消除多方疑慮就出來明講最快~
各位覺得呢?
--
討論串第 9 篇
發表 skyroad(SkyRoad)
寫入 2004/07/19(一) 17:36 from 211.76.*
事件的發生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
關鍵點在於那個當時所做下的決擇
相信大家都清楚那幾項安全守則吧!!
=
比較同時在山上的學生 團結互助才能渡過危機
以此為論
還需要知道他們有多少"重要的"理由必需先下山嗎?
"他們決不是臨難棄友人於不顧之輩"--對比他們的表現呢!
如果要說是領隊的決定要其先下山--那也真是委曲他們了!
百岳都快完成了的人了 會接受這不安全的建議
若說先出來的是為了求救 那表現也太不積極了
哎 再說誰錯誰對都是空話
對災難可能發生的時候 應該更要小心判斷
千金難買早知道 一萬個對不起也不可能改變結果
偏激點 如果五人在一起死了一個人可能還只是山難悲劇的發生
問題是丁戊的行為太不能令人苟同了 他們的陰霾是自己造成的
如果在那個當時做了比較好的"行動"現在他們應該只是覺得難過
不會有陰霾 也不會有那麼多的指責 不是嗎!
--
討論串第 8 篇
發表 orient(阿章)
寫入 2004/07/19(一) 17:17 from 61.221.*
20多年前清大.陸官的學生用生命造就眾人對高山的尊敬學習.當時也是因為颱風來
臨.一夕間.團隊精神瞬時瓦解.一條條生命躺臥在松雪樓前的步道上.當時檢討的聲
浪讓避難山屋一座座架設在高山上.步道整修.指示牌.棧道等設施都陸續完成.可是
呢.山難還是存在.當我看見這份非官方記錄.彷彿又看見20多年前的不幸再度重演.
如果5人能覓得一個較佳的避難場所與方式.互相照顧直到空警隊或救難直昇機執勤
..受傷的人得以照料.其他人相互鼓勵.天候與黑夜的恐懼將不會侵蝕每一個人的毅
力與求生鬥志..希望失蹤的響導能出現奇蹟.如果是口水請停下....想爬山先想想
自己對團隊精神能做到多少再說.已下山的人也需盡一些道義責任協助處理善後...
反正死道友.非死貧僧.幸災樂禍的人還是會讓山難再度發生的..................
--
討論串第 7 篇
發表 JimmyLin(小林)
寫入 2004/07/19(一) 16:07 from 210.69.*
swift你好,我確實太莽撞,應等正式的報告再說。
但由你的回文看來,20年的交情,難道生死不明也抵不過銷假上班?
還有,死者乙也是你的朋友,帳棚只有一個,而乙是失溫死的,
你要不要為乙說說話?希望一切只是誤會,人性沒糟到這種地步。
--
討論串第 6 篇
發表 swift
寫入 2004/07/19(一) 14:38 from 61.221.*
編修 2004/07/19(一) 16:06
身為乙丙丁戊二十多年的同事及十多年的登山伙伴, 此次山難確實讓人悲痛萬分.
以個人對丁戊的了解,他們決不是臨難棄友人於不顧之輩. 山將是他們心中永遠的
痛, 期望眾山友們不要以訛傳訛, 在了解狀況後, 助他們一臂之力走出陰霾, 不勝
感激.
此篇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 自述「無法100%正確,但與事實高度切合」
,雖曰「正式搜救始末請以官方版為準」,但一些不正確的敘述, 對當事者已造成永
難弭平的傷害.
以下就是個人親身接觸到的事實陳述, 由各位山友自行評斷:
6/29 登東郡大山後,丁與本人通話,當即告知颱風接近,預報7/2中心在高雄近海,需
儘速下山,當時丁並不知有颱風.
7/1 丁戊於傍晚於郡大林道與包車司機會面後,丁與本人通話,告知嚮導要其先出來
與包車司機會面(原定7/2會面,因颱風於6/29聯繫提前一天),第二天再上山接應
其他三人. 詢問其原因,曰嚮導說乙有一些狀況,甲丙會在後照顧,行程落後其約
三小時應無大礙. 且曰消防局因颱風曾聯絡山岳會詢問該隊之狀況,山岳會已回
報兩人下山三人次日下山.
7/2 丁戊與司機再至郡大林道32K處等待,傍晚時打電話告知本人等不到人,因該日中
午起中部豪雨不斷,電視報導信義鄉成災,故要其迅速退出林道.據告沿路不斷清
除落石方得下山.由於山會救援人員已至,且需銷假上班,故於當晚方始南返.
7/3 救援人員至郡大林道,但於5K處遇坍方無法進入,
乙丁戊三人經常結伴參加高雄台南山社之活動,腳程均甚佳,乙平日之體能狀況在丁
戊之間,故均認為應可在43K工寮避風雨,但7/6 經丙告知乙之狀況危急,丁戊悲痛莫
名,7/7-10均陪伴家屬於信義與南投等候消息.
個人對此一行程並不熟悉, 山友或可由時間點及距離來研判簡記所述各點是否合理.
個人的了解是:
1.雙方分手之處應在無雙部落之前: 6/30上午登無雙山合照後,丁戊走在前,預定在
獵寮營地(?)中餐,但久候未見甲乙丙. 後甲到,曰乙有些問題會慢到. 因已約司機
提前7/1到,故要丁戊先走與司機會合後,隔日再回來接其他三人.
2.7/2中午過後中部山區方開始下暴雨
3.通報山難應是山岳會通報,且7/2山岳會已派員至信義,當時並不了解實際狀況且照
原行程是7/2下山.
此次山難感謝南搜隊員與信義消防隊的鼎力協助, 同時也誠摯祝禱奇蹟出現,嚮導
能平安歸來.
--
討論串第 5 篇
發表 tnnyuki(yuki)
寫入 2004/07/18(日) 23:45 from 61.59.*
甲追到丁、戊時還煮麵給他們二人吃
拜託他們等一下乙
他們四人都是同是相約來爬山
以為感情就不算太好至少也有一點情分在
甲又奔回去幫乙丙下山
等回到相約處時不僅丁戊一走了之
連唯一的一頂帳棚也被他們背走了
甲丙跟受傷的乙靠著一件單薄的炊事帳檔了幾天的大風雨
丁戊不僅沒等他們三人
還跟來載他們的司機說領隊要他先載他們下山
司機再他們回水里後又要趕回去時
道路就完全中斷
司機只好緊急求援
聽說丁戊回家一二天後還想約乙丙要去抗議甲不管他們
才知道乙家在辦喪事
我想這種同事難道這一輩子不會良心不安嗎
這是?與這次搜救的南搜隊員轉述
南搜隊員放下手邊一切盡心盡力搜尋了近一周
而同行的隊友卻用這種方式來........
--
討論串第 4 篇
發表 amiin(amiin)
寫入 2004/07/18(日) 23:16 from 61.225.*
通常活動結束後,我會砍掉二種人,
一是愛飆在隊伍最前頭的,腳程快到可以與隊伍差一小時以上,
問為何不等隊伍?與隊伍同走?
最常聽到的理由是「想趕快到達紮營地,可以早點休息」,
誰不想點休息?中間的隊員該怎辦?領隊就要累死壓隊?
這種實力太好只為自己想的隊員,只會造成隊伍距離過度拉長,有害而無益~
(這種“賤腳者”永遠只是一個飆山者,永遠無法在山裡獨當一面)
另一種是走在最後須壓著走的,
除非是因身體狀況不好,否則要爬山,但行前卻未確實做鍛練,仍跑來爬山,
操死自己也累壞別人~“這是非常不禮貌的行為”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爬山”,初學者可以慢慢帶,不適合者則要早斷腕
在山上領隊雖能力有限,但相信都會盡其所能,確保所有隊員的安全,
而隊員的表現及感受一切都會被看在眼裡,記在心裡,
下了山,可以共患難的伙伴及要拒絕往來的隊員就會被區分開,
沒一個領隊會希望山難就發生在下次自己帶的活動中,
因為“人為因素”是可以控制及避免的
--
討論串第 3 篇
發表 piggung(豬光)
寫入 2004/07/17(六) 23:28 from 140.116.*
7月10日於無雙山最高峰頂看到中美合的登頂牌,寫著6月30日,6月30日他們應該已
經在風雨中了,往無雙部落的腰繞路,風雨中應該更是難行,我隊於7月11在往無雙
腰繞路開始遇到了他們丟棄的裝備,腰繞路多了許多崩壁,在無雙部落前一崩溝上
遇被土石掩埋的lafuma軍綠雙側帶背包,研判他們在此攤裝備,也拾獲預計行程紀
錄。一路上,雖然天氣很好,看到沿路丟棄的裝備,隊伍的氣氛都很沉重,大家都
睜大了眼睛,想幫忙些什麼,看到了炊煙,也盡力的報了座標出去,直到林道39K遇
到第四階段搜救隊,才知炊煙是部落的獵人。後行走在45至34K這一段,我個人認為
:43K是個大溪溝,此處很有可能...
:39K崩壁還好,但也有可能
:34K崩壁超大,連原住民隊伍都沒走,我不清楚他們是不是吊掛進來,如不是,他們
依定是大高繞,34K硬走掉下去的話,一定是掰掰。所以我極度懷疑他人出事在34K
--
討論串第 2 篇
發表 mori(莫利)
寫入 2004/07/17(六) 22:36 from 220.137.*
"想問丁戊你們完成百岳有何意義?"此句話真是一針見血.
--
討論串第 1 篇
發表 JimmyLin(小林)
寫入 2004/07/17(六) 22:00 from 219.84.*
2004南三段山難簡記 (非官方版),
正式搜救始末請以官方版為準 (日期與K數仍須由官方版確認)
以下文章由知內情的山友轉述
無法100%正確,但與事實高度切合
--------------------------------------------------------------
隊員共5人
甲:領隊兼嚮導(高縣登山會總幹事,南搜成員) 7月3號失蹤至今。
乙:死亡
丙:失溫狼狽被救出,在郡大林道上被南搜找到
丁:將完成百岳
戊:將完成百岳
乙丙丁戊4人,中美和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同事
此行程6/23號南三段入山,9天行程,每人隊費6000元
● 行程第2天乙跌倒(沒有很嚴重,還可以走)
● 6/28 甲打電話回家報平安,甲之妻告知有2個颱風。隊伍開始趕進度。
● 7/1 颱風來,暴雨,乙不會走了,在無雙部落附近倒下。
● 無雙部落:丁、戊由無雙部落一大早先往前走(帳棚及炊具由丁、戊背負)
● 無雙部落:甲、丙幫忙乙行走至無雙吊橋附近(叉著他走)。
● 無雙吊橋附近:甲幫乙、丙安頓好之後輕裝追趕2小時追上丁戊(約郡大林道42K處)。
● 郡大林道:甲追上丁、戊後,3個人煮麵吃,甲吩咐丁、戊不要再往前走請等待,因
為乙、丙情況不好。
● 無雙吊橋附近:甲回去乙、丙處,搭設緊急營地,甲乙丙三人就在緊急營地躲了2天
,下雨不停。
● 無雙吊橋附近:2天後乙情況惡劣,瀕死,甲請丙先出去求救。
● 無雙吊橋附近:丙出發求救。
● 無雙吊橋附近:又隔一天,乙情況更糟,甲按耐不住衝出來求救,食物、睡袋都留
給乙。
● 郡大林道:甲43K碰到丙,問為何在此,丙答迷失一天。
● 郡大林道:甲很緊張,安頓好丙,交代丙別再移動了,待在原地待援,但若你情況
好,要回頭照顧乙。
● 郡大林道:甲趕出求救,從此失蹤。
● 郡大林道:丙等了一天看到直昇機,以為甲出去求救成功已吊出乙,僅留下他一人,
故丙續走,一天後在郡大林道約40K處被南搜找到,狀況已幾乎失溫,恍惚被護送
出來。
● 無雙吊橋附近:南搜發現乙,乙爬行距離緊急營地30幾公尺處,已死亡。
南搜將死者抬至郡大林道上由直昇機載走。
● 丙得救後知甲亦失蹤,可能已死亡,跪地嚎啕大哭。
● 至於丁、戊:與甲分開後並沒有等待,自行下山,在郡大林道相約的包車有來,
那時郡大林道尚未斷,丁戊順利下山。
丁、戊到水里飯店住一夜,此夜暴雨,郡大林道坍方,9K之後路完全中斷,
林道數十處坍方嚴重,許多坍方長達百公尺,
連高繞都相當困難(37~43K坍方尤其嚴重)。
● 丁戊隔天回高雄,丁、戊下山後第二天才通報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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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山友口述這件事,心中感慨萬千,想問丁戊你們完成百岳有何意義?
更替甲的盡責努力感慨,有人認為你有錯,但你替「認真盡責」這四個字下了個
定義,感慨你居然是以失蹤作為結局。
此篇文章是因為在連線山版上看到不知實情之人對於甲的風涼話後,以電話向知
內情的山友詢問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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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一次山
結一個緣
圓一個爬山的夢
珍藏這美麗的夢
By 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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