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看過來
勞動部擴大「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範圍,由原定限於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者,放寬為「#4月任何一天有就業保險紀錄」即可,並自110年7月12日起開放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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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6月24日訂定發布「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6月28日開放申領,不到10日,已有超過28萬人申領,當初有一個條件是﹝允許110年4月30日當日有參加就業保險﹞,有民眾來向我們反映,有的當天輪休的所以沒有投保、有人4月就剛好那天沒有投保、有人是剛好把勞動節國定假日挪移到4月30日休假….這樣就無法申請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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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我們與其他立委反映意見,勞動部滾動式檢討後,發布修正措施:
只要是110年4月份任1日有投保即可!至於其他資格條件,包括月投保薪資仍維持23,100元(含)以下,以及原有的排除條件,仍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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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今日宣布修正申請資格的民眾,自110年7月12日上午10時起開放申領,有三種方式:
1⃣ 專屬網站:https://pt.10000.gov.tw
登錄身分證號及金融機構帳戶號碼等資料,經系統核驗資料正確後,1萬元生活補貼將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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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之民眾可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插入提款卡後,選擇部分工時生活補貼,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提款卡密碼,即可領取1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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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處理: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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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這個「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截止日在110年8月31日,有需要的民眾請盡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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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問的朋友可撥打「1955」免付費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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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關心請您也關心
部分工時國定假日挪移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2/10 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 時代力量放假一天】
12/10是世界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39周年紀念日。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假」表達嚴正抗議,即使最後未能成功阻止,時代力量仍選出七個重要節日維持休假,讓同仁能充分休息、維持勞工權益。
這七天假是來自2016年全民網路投票的結果,捨棄過去擁有強烈威權色彩的節日,改選出具重要意義的七個日子,分別是: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
時代力量2016年即提出、可惜至今從未被排審的「國定假日法」草案中,也納入這七天假,保障全國不分勞工或公務人員的受僱者,都能享有19天國定假日,確實縮減工時、避免過勞,並紀念這些對台灣歷史、族群平權及轉型正義具重大意義的日子。
因此,下週一時代力量各地黨部將休假一天,請需要服務的朋友不要白跑一趟!
註:先前被刪除之七天假為元旦翌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介石誕辰(10/31)、孫文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 認識美麗島事件 https://npptw.org/X2xfvc
➡️ 時代力量國定假日法草案 https://npptw.org/dkiyJf
➡️ 審議進度 https://npptw.org/8OLa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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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假Q&A】
在2018年九合一選舉後,有許多人認為砍七天假是讓執政黨失去民心的主因之一。時代力量針對是否還給勞工七天假的問題,在11月27日院會質詢賴清德院長時,得到「會全盤考量」的回應,勞動部長許銘春也表示七天假問題「會再與內政部研議」。但是,才隔不到一週,行政院就公開表示七天假「現無恢復必要」,執政黨的立法院黨團,也在今天封殺時代力量黨團要求提案處理的「國定假日法」。
針對七天假的議題,有些朋友會問:
Q1:七天假是威權遺毒。
Q2:七天假早就沒在放了,爭取恢復是假議題。
Q3:七天假是周休二日的代價,當初是為了跟公務員一致才刪的。
#我們的回答
A1:時代力量完全同意不應該紀念威權的象徵,在時代力量的「國定假日法」中,提案增訂的七天假,都是攸關台灣歷史、族群、轉型正義的重要紀念日:元旦翌日(1/2)、言論自由日(4/7)、世界地球日(4/22)、解嚴紀念日(7/15)、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1)、教師節(9/28 )及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10)。
A2:七天假沒有不見,只是被 #挪移 了,沒有在當天放。
的確,有許多勞工即使在2016年前,也沒有在原有的七天假「當天」放假,但七天假其實一直存在!原因就在於1998年當時勞委會出了一個函釋,授權國定假日可被挪移和填補到隔週的半天上班日,並且使雇主合法規避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的問題。
對台灣勞工來說,七天假其實一直有在放,只是很多公司在法定工時還不是周休二日之前,利用挪移國定假日,來讓勞工的出勤變得跟政府的行事曆一致,部分勞工才提前享受到周休二日的好處。
但對部分排班制及服務業的勞工來說,砍了七天假就等於少了七天可以領加倍工資的日子,因為他們可沒有跟政府機關一起「見紅就休」!2016年砍七天假的效果,就是2017年台灣勞工的總工時,相較於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前,工時不減反增。
A3:時代力量認為,周休二日不應以刪除七天假為代價,在維持19天國定假日的前提下,落實周休二日,才能讓台灣的工時縮減,脫離過勞之島的惡名。全國一致不該是一起被刪除休假,而應該是一起增加國定假日,縮減工時。
時代力量版國定假日法主張,19天國定假日應該全國一體適用。其實台灣不只勞工過勞,基層公務員的過勞情況也相當嚴重,過勞死的新聞時有所聞。我們主張國定假日應恢復為19天,並一體適用全體受雇者。而當一體適用後,民眾的放假日同樣一致,並不會產生過去放假不一致的擾民情況。
部分工時國定假日挪移 在 洪素卿的食品醫藥資訊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一場混戰後,勞基法一例一休正式拍板。
一例一休修法究竟對勞資雙方帶來什麼樣的影響?修法之後,勞工與公務員休假一致了嗎?全國勞工從明年起開始周休二日了嗎?明年起週六、周日百貨不開門、餐廳停業、公車停駛、瓦斯不送了嗎?
當然不是。
修法之後,不僅公務員特休假與勞工特休假仍然不一樣!企業主仍然可以跟勞工約定在周末假日上班。只要企業主願意出錢,一樣可以維持勞工月休四天、月休六天!
所以小英政府修法究竟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先講好的部分:
特休假增加 休不完僱主要給錢
這次修法相對進步的部分是關於「特休假增加」以及「未休完特休假折算工資」。
過去勞工滿一年才有七天特休假,滿三年有十天、滿五年有十四天、滿十年十五天。這次修法之後,工作滿半年就有三天。滿一年七天、兩年十天、三年十四天、五年十五天、十年十六天。
此外,過去勞工特休假經常休不完,但不能折算工資、最後只能把特休假白白送給公司。這次修法則明定特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雇主應發給工資。 」 所以未來就算休不完特休假,至少可以領到錢!而且僱主還得每年幫你結算,發張清單寫明勞工過去一年休了多少天特休,幾天沒休、折算工資多少錢……。
表面上,小英政府左手砍了七天國定假日,右手多給了零到四天的特休假。勞工可以自由規劃特休日、選自己喜歡的時間放大假,不需要每次都在國定假日放假、到處人擠人。算一算,似乎損失沒有很多???
但事實上,既然要換成特休假,為何不是七天換七天,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七天是勞基法明定休假日! 以假換假乃屬當然
大家始終搞不清楚、爭議不斷的七天假(1/2 、3/29、 9/28、 10/25、 10/31、 11/12、 12/25)其實一直都明定在我國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當中,只是不少勞工“以前從來沒放過這七天假”;也因此對這七天假被砍毫無所感!進而無法認同勞工團體抗爭!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主要是因為我國現行勞工休假「一國五制」:有「類外商」公司的周休二日、有「類公務員」的周休二日,也有人隔周休二日(一周休兩天、一周只休一天半)、也有人月休六天,甚至還有人周休一日。
其中,又以「類公務員」的周休二日為數最多。這些人所屬的企業,在我國勞基法法定工時還是兩周八十四工時的時候,就讓員工比照公務員、以挪移休假(扣減七天國定假日以及部分特休)的方式周休二日。等同是從2001年開始就跟著公務員放假,因此可能從沒放過這七天假!
問題是,既然當年是以國定假日來換取周休二日。今年起,法定工時降低,員工無需挪移休假就可以達到周休二日,自然應該回歸勞基法規定,拿回七天國定假日!這也是去年修法確定法定工時降低為每週四十小時之後,這群勞工所能獲得的最大好處。但蔡政府竟然一刀就把它砍掉!
至於感覺最痛的,則是原本隔周休二日、月休六天、月休四天的勞工,這些勞工的僱主原本多是依據勞基法、一年給足十九天國定假日。
原本以為每周四十工時上路之後,就能夠周休二日。沒想到,政府給的卻是「一例一休」,未來所謂的休息日能否真的休息?休息日上班是否真的拿到2.33甚至2.66倍的加班費,尚待觀察。
但可以確定的是,原本十九天的國定假日,因為蔡政府這一刀,少了七天!
還有一群很尷尬的,就是一些外商公司!這些公司福利原本就比一般企業給的更好。所以原本除了周休二日之外、國定假日也是放滿十九天。這下子蔡政府說要砍七天,企業到底跟還是是不跟?真是頂尷尬!
五害相權取其重?
以目前相對常見的五種休假制度來看,將近六成五勞工早就周休二日了!一例一休的修法就算不過,他們還是可以周休二日。修法通過,反而讓他們“活生生少了七天假”。
至於原本沒有周休二日的企業,衝擊較大的約占十六%!(包括隔周休二日中一周休兩天、一周休一天的9%,以及周休一日的7%)
這些企業未來因為一例一休上路,一年分別必須多給勞工26以及52個休息日。若不增聘人力、讓員工可以休假,休息日上班必須給予加班費2.33到2.66倍。最多一年光加班費就要多付兩個半月到五個月工資!!
這種情況下,不管政府有沒有砍掉七天國定假日,企業負擔仍然是三級跳,根本就是難以負擔之重!
既然是不可能的負擔,企業若要繼續經營,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走漏洞(反正人人兩張上班卡、總有一張看來合法!!)另一個就是大量使用部分工時工作者。畢竟鐘點工跟著排班上班,無需排滿整周,自然也沒有休息日、休假日。也就沒有加班費的問題!
如此一來,這次各黨亂鬥之後的修法結果就是,原本沒有周休二日的勞工,在一例一休通過後,假日能不能變多?加班費會不會變多?仍是未定數。
至於65%原本就周休二日的勞工,確定因為一例一休修法,損失依法該有的七天國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