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南港中心倉庫及電力修護處細部計畫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市府取得回饋土地將作為文資保存活化、公園綠地廣場及公宅】
今(20)日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5次會議,審議通過位於南港的台電中心倉庫(編號AR-1)及電力修護處(編號CR-1)細部計畫案。市府將可取得0.71公頃開放空間(包括公園、綠地、廣場),以及集中回饋可建築土地於AR-1街廓1.76公頃特定商業區(九),將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另坐落於該處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將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及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使用。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台電公司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高度肯定市府與台電攜手共同促成本案,達成地主、市府、地區三贏,也表示本案集中回饋以利土地整合開發的創新作法可以提供作為後續其他開發案之參考。同時建議市府應一併納入周邊山系與水路等環境議題,進一步將韌性城市、基地保水滲水、以及公共住宅因應配套之公共交通等納入都市設計準則考量。
本計畫區包含兩處基地,其中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位於市民大道七段與東新路口西南側,面積約3.7公頃;另編號CR-1台電電力修護處位於市民大道八段與向陽路口東北側,鄰接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面積約3.4公頃,兩處基地面積總計約7.1公頃,其中99.9%為台電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佔0.01%)及臺北市(佔0.09%)所有。該兩處基地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案內,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並規範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
市府為配合推動東區門戶計畫、五大產業中心及公共住宅政策,經與台電公司多次協調獲致共識,將AR-1與CR-1兩處基地整體規劃,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經整體考量將應回饋之可建築土地集中配置於AR-1基地北側,雙方並已於106年2月14日簽訂土地合作意向書(MOU),集中回饋方案並提經106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04次會議同意,未來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故辦理本次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劃設面積10%之公園、綠地、廣場用地,共計0.71公頃,將由台電負責開闢後回饋予市府。另回饋30.5%之可建築土地予市府,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九),計有1.76公頃,建蔽率55%、容積率353%,屬台電公司及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國有及市有土地)之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使用項目皆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而市府特定商業區(九)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
全案後續將分為三個開發區,特定商業區(九)將由市府主導,該區內之北側有多座文化資產,將採整建維護方式,包括將三棟市定古蹟(C庫、N1N2庫、交貨臺旁機房)及一座待重組的歷史建築(P庫桁架)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另保留N24庫將規劃為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其餘該基地南側則規劃作為公共住宅、智慧銀髮宅、社會福利設施等市政建設使用;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則由市府同意台電公司公開徵求實施者,預計規劃作為辦公、商務、住宅、休閒及購物等複合型功能空間,並可望明年開始辦理招商,透過重整都市棕地,促進黑鄉轉型,打造東區門戶計畫新亮點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回饋審議原則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都更 明年全面啟動
今(12)早上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9月12日召開第734次委員會議,經過委員會慎重討論,審議通過「南港僑泰興麵粉廠細部計畫案」。本基地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7,889平方公尺)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可建築土地,市府將可取得1,948平方公尺公園用地、1,416平方公尺道路用地以及4,525平方公尺商業區,回饋之商業區後續將提供市府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本案同時規劃連接南港高工、轉運站東側公辦更新基地之人行空橋,逐步實現東區門戶立體連通系統規劃藍圖。
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都更,預計明年全面啟動,將可帶動地區發展,包含1.「南港生技產業聚落BOT案基地-忠孝營區原址」預計明年(108)第一季動工,2.「南港商三特公辦都更案基地-南港之心」預計明年(108)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109年開工,3.「僑泰興麵粉廠基地」最快預計明年將回饋之公共設施用地(包含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及可建築土地捐贈予市府,屆時市民大道八段(20公尺寬)將全面打通,4. 「南港轉運站東站BOT基地」交通局正辦理招商,預計年底前與得標者簽約,明年展開規劃興建作業。
而本計畫區僑泰興麵粉廠位於南港轉運站東北側,面積約20,895平方公尺,土地99.18%為聖嘉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占0.24%)及其他私有地主(占0.58%)所有。該基地為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之編號FR-1、FLE(道路用地)地區,主要計畫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惟聖嘉興公司經協調整合,仍未能取得東北側工業區地主之同意參與,經市府評估後提經內政部都委會106年7月25日第904次會議決議同意,將編號FR-1街廓細分為編號FR-1-1(僑泰興麵粉廠土地)以及編號FR-1-2(東北側工業區土地)兩個單元,得個別進行都市更新,市府爰辦理本次編號FR-1-1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屬私人之13,006平方公尺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七),屬回饋予市府之4,525平方公尺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八),建蔽率55%、容積率235%、使用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惟市府特定商業區(八)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捐贈回饋市府之公園用地與道路用地,將由申請人負責開闢與維護管理,特定商業區(七)將由私人透過更新開發,打造商業、旅館、住宅等複合型功能空間,特定商業區(八)則由市府主導,規劃作為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之使用。
本案市府承續東區門戶計畫精神以及南港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所建立以南港車站為核心之全區立體連通系統,同時考量捷運以及高鐵隧道路線等工程可行性,經協調本案更新實施者並整合計畫區南側公辦都更案、南港轉運站基地,沿東側回饋之公園用地規劃立體連通系統,東西向可聯繫私人更新案與市府公宅基地,南北向則串接南港高工與南港轉運站東側公辦都更基地,並可進一步往西連接至南港轉運站及南港車站,往南連接忠孝營區生技專用區,將逐步實現東區門戶立體連通系統規劃藍圖。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更新申請單位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肯定市府陸續投入多項交通轉運樞紐與公辦都市更新建設,將有助於改善過去南港黑鄉意象成就東區門戶發展,委員會同時建議市府應進一步將海綿城市、基地保水以及建物垂直綠化等納入都市設計考量,同時建議本基地臨市民大道側預為配合留設公車停靠空間,以利因應未來配合南港區逐步開發,市民大道規劃更多大眾運輸路線之需求。
南港車站站區四大基地更新:1.僑泰興麵粉廠、2.忠孝營區、3. 南港商三特公辦都更案、4.南港轉運站東站 明年全面啟動,結合市府全力推動區內52公頃老舊工業區變更轉型為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以及TOD發展策略計畫,將使東區門戶計畫加速向前推進,以南港車站站區為核心發展將更加鞏固,強化各項發展功能,成為交通轉運樞紐、生技產業聚落、展覽與會議中心、流行音樂與新創產業核心等,並串接鄰近內湖科技園區、信義計畫區等,將有助提升城市發展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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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全市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今(23)日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3次會議,市府提出「臺北市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研議案,檢討將無開闢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其他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或於回饋一定比例後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還地於民。
北市共劃設近7,200公頃公共設施用地,相較全台其他縣市之公共設施開闢現況,北市目前已近9成之開闢率實屬難得,惟受限於現況建物使用密集及高地價等之限制,仍近有810公頃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能取得。監察院102年5月就公共設施保留地各級政府常達3、40年未予取得,影響民眾財產權及生存權,對內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提出糾正。內政部爰於同年11月29日函頒「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作為地方政府檢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作業之參考。北市府自104年起著手清查全市公共設施用地之產權及開闢情形,並於104年3月17日公告公開徵求意見,經多次召開府級會議確認公共設施開闢需求,並邀集專家學者進行座談後,整體檢討構想已提內政部營建署工作會議進行初步審查,本次同步就該檢討構想提請本會進行研議,將綜合委員之建議進行修正,並因應北市土地特性及相關已公告實施案例,併同就變更回饋比例議題,再提送內政部審查。
本次會議市府說明經清查全市近810公頃尚未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公園綠地(約53%)及道路用地(33%)比例最高。其中,道路用地涉及地區交通系統及建築線指定,檢討較有難度。其餘經市府重新審視該等用地劃設之必要性、現況發展特性及相關變更案件通則,全案綜整出7項檢討變更原則、9種處理方案,包括將位屬環境敏感或地形陡峭地區之公共設施,參酌周邊分區及原使用分區檢討變更為保護區、風景區或農業區:如文山區師專用地,自58年即劃設迄今未開闢,主要即是因該用地平均坡度約40%,且有50%以上面積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故擬變更為保護區。另外針對基地條件適宜開發之用地,於回饋適當比例土地作為地區公共設施後,其餘予以解編變更為可建築用地,還地於民:如內湖區新明國小預定地、文山區恆光國小預定地,經分別於62年及58年劃設至今仍未開闢,經市府相關單位評估徵收經費龐大、且現存私人建物拆遷困難,且基於少子化趨勢,亦已無開闢之需求,爰規劃於回饋30%之土地作為配合捷運環狀線東環段、公園等地區發展需要之公共設施用地後,其餘變更為住宅區。
委員於聽取市府簡報後,支持市府採12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雙軌併行程序,以助於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並解決公設保留地久未被徵收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之問題,提出以下建議事項:
1、建議市府針對私校退場,預為規劃後續變更機制。
2、針對中華電信、中華郵政等事業單位,建議市府應藉由其公司化、民營化之契機,重新啟動相關用地變更之協調事宜,協助事業單位之轉型,規劃更具彈性及長遠發展之使用分區,同時取得回饋以挹注地區迫切需要之公共建設。
3、至於國防用地部分,建議市府立基於已審議通過之文山區興德里營區及松山區松南營區變更案,已藉由容積調派而變更取得公園用地、市政建設儲備用地、中心新村保存用地以及永春埤公園用地等與軍方的合作經驗,後續持續協調國防部辦理閒置營區變更作業。
4、而取得困難度較高之道路用地,除預算編列外,建議市府配合公劃更新地區,提出在地容移等更多元用地取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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