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流派名字的起源都這麼“狂”嗎?
音樂本身不是科學,音樂流派的命名就更算不上一門精確的科學,甚至可以說是,十分隨意。有的就是來自於某個身體部位震動的律動,有的就直接來源於地名,或者音樂喚起某些感覺,比如Rave。
但有一點是,很多流行音樂最具代表性的流派名稱都來自於描述生活中更艱難一面的粗俗詞彙,不管是性、毒品還是你知道的搖滾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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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 'n' roll(搖滾樂)
原意:海上波浪和性暗喻
起源時間:17世紀
起源地:海洋
雖然現在英文表達已經簡化成了Rock,但中文卻實打實地保留了出處的譯文:又搖又滾。
“搖滾”這個詞實際起源於17世紀的水手之口,畢竟,還有什麼比海上的浪潮更“又搖又滾”的呢?這一群在海上漂泊的寂寞男人們當然也不會放過任何可以用來過嘴癮的事情,不出所料地,到了20世紀20年代,這個詞就已經成為跳舞和性的隱喻,但不同於同時代其他的表達方式,“又搖又滾”算是更直接具像地表達,甚至在字裡行間將一向隱晦的內容引向了積極的一面。
Trixie Smith的一首藍調民謠《My Man Rocks Me (With One Steady Roll)》 就很調皮地捕捉到了這個術語,其在歌中的含義包括舞蹈和音樂,也暗地裡擦著“性”的邊球,但那時候還不會有人站出來懷疑Smith在開車。
每每說到Rock 'n' Roll起源歷史時,一定會提及的一個名字就是——DJ Alan Freed,這個被稱為“搖滾之父”的電台DJ雖然最終因為一件性醜聞而絕跡於世。
但1950年代初,他就在廣播節目中播放充滿節奏和藍調的鄉村音樂時將Rock 'n' Roll這個詞推向了大眾,雖然他將這個詞中“性”的成分已經壓的非常低了,但如果他在幾十年前試圖推動一個“搖滾派對”,不僅會被大眾理解成當代青年嘴中的“髒趴”或者“海天盛宴”,也只會讓他的事業更早地被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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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k(放克)
原意:體味
起源時間:16世紀初
起源地:法國
在舊的法語方言中,Funkier是一個動詞,意思是通過向某人吹煙或過度燻蒸房間來激怒某人。
追溯到17世紀初,法國殖民者帶著這個詞一起到旅行到了美國,這也是為什麼Funk和Funky(當時還是氣味的意思)在美國俚語中出現並停留的時間遠遠長於英國英語。
隨著幾個世紀的過去,這個詞的含義發生了變化,“氣味“變得與火無關,演變成了體味。。。20世紀初,Buddy Bolden甚至創作了一首藍調歌曲《Funky Butt(有味道的屁股)》,這首歌講的是紐奧良一個破舊的舞廳,當地音樂家們就順勢將它重新命名為“Funky Butt Ball”,到這個時間點,還不是一個好詞。
然後,在20世紀30年代及以後,這種觀念發生了轉變。一切與流汗有關的都變成一種爵士樂、節奏樂和藍調音樂家來說有點不可抗拒的性成分,到了60年代末,在James Brown 的幫助下,這才從音樂的層面上產生了180度的轉變,意味著最美好的世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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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zz(爵士)
原意:勇健的運動員和某種髒字
起源時間:1912
起源地:俄勒岡州波特蘭
在全國公共廣播電台的一次採訪中,音樂家Eubie Blake講述了他對Jazz最早俚語含義的記憶,他說:
“當百老彙使用這個詞的時候,他們會把它說成‘J-A-Z-Z’。可是它原來不是這麼說的,它原來的拼寫是‘J-A-S-S’。這是個髒字,如果你要是知道它是什麼意思,你絕對不會在女士面前說出來的。”
看過電影《海上鋼琴師》的人應該都還記得,小號手在上船前的面試現場,他即興發揮那一段Solo之後,主考官問他這是什麼,他說不知道,老頭一臉興奮地說了句,“不知道?那就是爵士啊!”當時即便已經有一位所謂“爵士之父”的存在,但那依然是一種無法被定義的曲風。
後來,這種熱情洋溢的能量第一次被應用到紐奧良的這種新音樂中,即便“jas”和“jass”樂隊的提法在19世紀90年代末的音樂創作中不斷湧現,但還是花了一段時間才能變成現在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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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 Hop(嘻哈)
原意:屁股起伏的律動
起源時間:1976
起源地:紐約
很多人會認為Hip Hop的名字來源於《Sugarhill Gang's Rappers Delight》中那句"I said a hip hop / Hippie to the hippie / The hip, hip a hop, and you don't stop"的開場白,但到1980年那張唱片問世時,這個詞已經被廣泛使用。
1978年,Grandmaster Flash and the Furious Five的成員Keith 'Cowboy' Wiggins率先將兩個俚語合併使用,通過快速唱“Hip、Hop、Hip、Hop”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模仿行軍士兵的節奏與旋律,用來戲弄他剛剛加入美國陸軍的一個朋友。
“練步伐的時候不就是'屁股一顛一顛的嘛',那不就是'Hip Hop'嘛。”
說到這裡不免產生一個疑問:這也是為什麼Rapper的MV裡那麼多甩動的大屁股的原因嗎?
該樂團當時也經常與認同此新興音樂型態的迪斯科歌手一同表演,並稱呼他們為“嘻哈人”(hip hoppers)。最初這個名詞被認為有些不尊重,但很快地就被視為一種新的音樂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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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k(龐克)
原意:高級妓女的門類之一
起源時間:1604
起源地:倫敦
這個詞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莎士比亞在1604年寫的《All's Well That Ends Well》中把一個高級妓女稱為“taffeta punk”——從那以後,這個詞的內涵就一直不那麼討人喜歡。
在17世紀,它的意思是腐爛的木頭,兩個世紀之後,這層“腐爛”的含義逐漸開始往人的身上映射,直到20世紀初,Punk就直接被用來罵人了,即使在犯罪的黑社會,也會被用來稱呼那些缺乏經驗、軟弱或缺乏道德修養,或暗示同性戀,嚴格來說就是一種對當時所謂“社會下等人”的總稱。
當搖滾樂手們試圖找到一種方法來描述60年代中期興起的garage樂團的時候,這些背景就被挖掘出來了,比如精神大於炫技的The Seeds。
那些剛開始玩的樂手們,只能掌握最基本或最直接的即興發揮。精緻從來不是他們會去考慮的一部分,所以他們玩的不是搖滾,而是龐克版的搖滾。
當然,樂團一開始對這個標籤是很排斥的,不過,要是一點都不反抗,那也就不是龐克了,所以直到70年代初,第二波龐克浪潮的來襲,樂團們才近乎默認地接受了這個名字。
但即便是這樣,當你走在一個英語國家的街頭的時候,依然能聽到有人用“Punk”來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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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gae(雷鬼)
原意:衣衫襤褸和爭論
起源時間:20世紀60年代
起源地:牙買加,京斯敦
牙買加人對Reggae的命名與京斯敦不太富裕人口的社會地位有關。Rege或者Rege-Rege是一個,描述衣衫襤褸和爭論的短語。
它還與俚語Streggae聯繫在一起,Streggae多數時候指代長得不漂亮的女人、一個穿衣服很醜陋的女人,甚至是一個很“鬆”的女人。為了使事情變得更加混亂也更明朗的雷鬼之父——Bob Marley則喜歡說,這個詞其實是來自西班牙語中“國王的音樂”一詞,源於拉丁語前綴regi(指君主制)。
當他和他的樂團Maytals在1968年創造了熱門歌曲Do Reggay時,這其中有多少是在Toots Hibbert的腦海中有待討論的,雖然現在已經無法考證了,但考慮到雷鬼的政治信息、街頭修辭和感染性節奏,這一切也並無違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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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lues(藍調/布魯斯)
原意:酒精幻覺的指代
起源時間:16世紀
起源地:英國酒吧
眾所周知,藍調是一種介於悲傷和“不良行為”的音樂形式,它的名字很可能來源於17世紀英國人創造的一種用來描述過度飲酒後的症狀。
在16世紀的時候,如果你沒有科學規律地戒酒,以當時的情況來說,那幾乎就是所有戒酒人的處境,這些人中很多人會產生伴隨著震顫性譫妄的幻覺(也稱為粉紅大象),很多人也會把它描述為“藍色惡魔”的攻擊。
直到今天,“pink elephants”依然算是酒精幻覺的指代,也可以用來委婉地詢問對方是不是喝多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詞就多了一些類似沮喪、焦慮或壓力的同義詞。藍色也被用作喝醉了的口語式表達,這兩類意思都持續了足夠長的時間,直到一種流行於美國南部朱克舞廳一種叫做“The Blues”或“The Slow Drag”的舞蹈的誕生,由於這種舞蹈的音樂既讓人放鬆,同時又深沉憂鬱,所以藍調也就逐漸變成了曲風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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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幾百年前莎士比亞筆下的高級妓女到幾十年前軍人踏步時臀部的律動,關於音樂流派名字背後的故事你還知道哪些?
鄉村音樂 起源 地 在 瑪格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為什麼音樂人可以得諾貝爾文學獎?可以看看翻譯自日本文學研究者這篇文章。(轉發完這篇我要收拾依然激動的心情去工作啦!哈)
昨天看到網上一些尖刺的評論,身為樂見Bob Dylan得獎的粉絲來說,腦中立刻浮現這位音樂頑童當年十分嘲諷的一首歌:The Ballad of a Thin Man。
Because something is happening here
But you don't know what it is
Do you, Mister Jones?
對我來說,他真的真的超酷!
看到日本這篇評論寫得很精當,便順手翻譯了。可以滿清楚看到脈絡是什麼,給獎的文學內在邏輯在哪;而不是永遠都在文學外部討論、永遠都「只有」政治考量、永遠都是得主經歷過什麼(又不是諾貝爾誰最衰獎),或者永遠都是「我讀了超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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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Dylan獲諾貝爾獎 癒合「現代的分裂」
◎佐藤良明(美國文學研究者)
仔細想想,Bob Dylan在文學的最高榮譽之中發光發熱,是理所當然的。
在1960年代那個混亂期所出現的他,藉由語言去引導年輕人,改變了文化的潮流。世界上懷有詩心的年輕人,可能被他所觸動,開始拿著吉他唱出自己的歌,而那些已經唱著歌的人(包含批頭四等),則開始認真地思考著歌詞。創作這一回事,隨著Dylan更添魅力,而這股魅力又改變了社會。
分歧的評價
Dylan如同19世紀詩人惠特曼,唱出、演出了強烈的自我。他以〈Blow in The Wind〉、〈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等等歌曲傳遞出了「隨風而逝」、「時代正改變」等訊息,並成為民謠界的寵兒,這不過是二十幾歲左右的事情。而後他轉向搖滾,並開始散播飽受超現實主義影響的詩文作品,然而他卻又背叛了純粹的搖滾,向鄉村音樂靠攏。
但是,如果從後見之明回顧Dylan奔放的軌跡,就會注意到,他其實癒合了在那之前的種種對立。鄉下的音樂與都市的音樂,傳統的語言與前衛的語言,民眾的文化與菁英的文化;當我們檢視這種現代特有的種種分裂對立如何被超克並融合的過程,就會發現,Bob Dylan的身影總是在這股潮流的尖端。
而這樣的成果,夠不夠格匹配「諾貝爾文學獎」,想必各方評價會有所分歧吧。這是因為,文學領域裡秀逸的標準,比起音樂領域要來得更純粹、更封閉在菁英的圈子,且這種傾向一直都存在。然後說到底,最能象徵這種封閉的,正是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戰後的美國,詩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主導了意欲打破這種封閉領域的文學運動。他回到聲音與身體,藉此重新找回詩性溝通的直接性,而他這種文學力量的根源,也被稱「Beat」〔註:beat原意為擊、拍、敲;Beat Generation台灣則譯為「垮掉的一代」〕,創造了新時代的文學魅力。而利用媒體,將這樣的潮流推進至極大化的功勞,可說必須歸給Bob Dylan。其結果,Dylan的影響,比起那些「孤高的詩人」們,毋寧更廣泛地存在於抱著吉他的素人或達人的歌唱之間。但從這之中,到底該說是能看見文學的理想,亦或看見的是文學理想的衰退呢?
原本,諾貝爾對於文學獎的遺言,是希望這個獎能頒給「具理想性方向且最傑出的」文學成就。而過去得獎者的名單中,就紀錄了歷代瑞典學院如何圍繞著這個「理想性」做出解釋,並且不斷動搖的痕跡。
過去也曾有往大眾口味動搖的時代。30年代所選出的美國作家辛克萊・路易斯(Sinclair Lewis),便是以諷刺見長而受歡迎的作家。同樣地,賽珍珠也是讓廣大的讀者們感動的作家類型。
近來,一直束縛著評審委員會的「理想」,便是想要發掘非西歐圈、且在媒體注目焦點之外的逸才。或許是這樣的影響吧,進入21世紀之後,像柯慈或略薩這種有名作家得獎的情況反而變得稀少。若只看美國,40年前索爾・貝婁算是最後(但他也是猶太人),或者生於美國、以英語寫作的作家,則只有黑人女性童妮・莫理森。這段時間內,世界各地書店的書架上,美國作家的區塊想必是愈來愈大,是故瑞典皇家學院這種反美、反大眾的傾向,也不斷為人所議論。
文學改變了
問題想必是很大的。要說「優秀的文學可以引導全人類」,就彷彿和「iPS細胞可以對人類有所貢獻」一樣,早就沒人相信這些說法了。
一如Dylan的預言:時代改變了。大學的文學部,在詩與小說之外,也加上了電影、流行音樂、時尚等研究對象,正逐漸往文化研究的方向改變。
潮流早已無法停止了。這幾年一直有諾貝爾文學獎主要候選人呼聲的村上春樹,也還是在Dylan出道及其同時代的文化潮流中,去開拓新的文學的一人。他所打磨的,就是起源於美國、訴諸一種橫跨音樂、電影、小說全體品味的作品。
一場無血革命
對現代的我們而言,「文學」早就不是一種自外於商業文化的東西了。文學的脈絡早已改變,而Dylan就站在造成這種改變的中心位置。而這樣的Dylan,竟被諾貝爾文學獎這個過去數十年來一直強烈採取反商業姿態的獎所表彰,或許可以說,一場無血革命已經發生了。
這個男人以搖滾的重擊感染了純粹民謠,以其粗啞的聲音感染了純文學,並且,又再一次地將資本主義已開發國家的常識——文學也在帝國流行文化之中——傳遞給全世界。過往年輕人的革命,經過了半個世紀,終於要在斯德哥爾摩進行完工儀式〔譯按:諾貝爾獎頒獎地〕。而這場革命能在那裡沐浴於鎂光燈之下,到底還是因為Dy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