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提醒大家,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唷☝
南投一名王先生,
去年七月晚餐後喝得酩酊大醉,
開車的朋友也酒駕,酒測值達0.4,
由於酒駕連坐法上路後,
同車者會連帶開罰,再加上他是車主,
沒有禁止酒駕者上路,被開罰近3.8萬,
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結果判更重,
南投監理站判定駕駛人酒測值0.4以上,
拉高連坐法裁罰層級,開出六萬元罰單。
酒駕車主連帶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酒駕女慣犯陳以恩4年前曾因酒駕遭吊照送辦獲緩起訴,前年7月又通宵喝酒,至清晨無照酒駕行經台65線,高速衝撞值勤的警員陳昭宏,害他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腳慘遭截肢,日前被高院判刑2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陳女與車主陳母須連帶賠償陳姓警員醫藥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07萬餘元;仍可上訴。
肇事的陳女雖當庭認罪,坦承自己「一喝酒就會出事」,一再表示歉意希望法院讓她易科罰金,「我願用一輩子來分期賠償」,但育有兩小孩又無業的陳女,經法院3次調解,根本拿不出任何錢來賠償被害警員。
嗯,有時候沒錢最大,
碰到這種惡質的酒駕累犯,真的是沒辦法,
光看對方一副「反正我就是沒錢你想怎樣?」的態度,
就一肚子火了,
又不能打他是吧!不然就要被說是不理性了~
不過面對這樣的窘境(加害人沒錢)該怎麼辦?
有一個法律叫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根據上面的法律,法務部設了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
只要你具備下面三種情況,就可以請領被害補償金,
1.性侵害被害人,
2.因被害而導致死亡(家屬可以請領)
3.因被害導致重傷(要重大傷害喔!)
請領金額部分:
1.醫療費:最高新臺幣40萬元。
2.殯葬費,最高金額新臺幣30萬元。
3.被害死亡致無法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最高新臺幣100萬元。
四、因被害而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
最高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五、精神撫慰金,最高金額新臺幣40萬元。
像陳姓警員因此截肢,屬於重大傷害,
就可以向被害人保護基金請領
醫療費,勞動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
如果最後國家賠100萬元給陳姓警員,
陳姓警員對陳女的侵權行為請求權在100萬元範圍內就移轉給國家,
再由國家去跟對方要錢~
這個制度的設計是
萬一我們碰到亂搞闖禍卻沒錢的路人,
因此受重傷甚至死亡時,
還可以由國家先出面賠你一筆錢,讓你不至於索賠無門,
然後國家再去找對方要錢~
至於申請流程部分,
如果你不熟悉申請流程或不方便親自申請的話,
可以請家屬,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幫你申請~
另外要注意的是,
如果你因為社會保險(汽車強制險,勞保,農保,公保之類的)
拿到一些保險金,是要扣掉的,
沒辦法重複向犯保基金請領的,
但是如果你有買商業保險,
因為對方肇事拿到保險金的話,是不用扣除的~
結語:
沒錢最大,
可是碰到闖禍又沒錢的人,你真的沒辦法,
只能從商業保險,社會保險去獲得一些賠償,
如果連商業保險社會保險都沒有的話,
至少還有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可以申請~
酒駕車主連帶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世界上最虧本的生意》
舞小姐酒駕撞死糕餅店老闆這個事情,
舞小姐酒駕肇逃過失致死,沒什麼問題,
其實要關注的是這個,
「經初步調查,顏女家住烏日,於夜總會上班,肇事私家車登記車主是其母親」
車主(媽媽)明明知道自己女兒是酒駕累犯,
前面有兩次酒駕,駕照遭吊銷,
卻還提供車輛給女兒使用,
刑事是沒什麼責任,
不過民事部分,
可能要跟肇事者對被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畢竟沒有你提供車輛,
肇事者是沒辦法酒駕撞死人的!
這種案子,法院是有判賠前例的~
當然媽媽可以主張借名登記,
說車子其實不是她的,是女兒的,
不過沒借名文件,法官會不會採還是一個問題!
借車給人家真的要小心,
像前陣子爸爸借重機摔車導致太太女兒死亡,
出借者的車輛壞了固然痛心,
但是出借者明明知道這個人沒重機駕照,
卻還出借車輛給他,
其實是要跟這個爸爸一起負責的!
日後萬一這個爸爸以被害人家屬去告出借人,
出借人雖然可以主張
爸爸自己是肇事主因,與有過失,
最終還是要賠的,賠多賠少而已!
你看看你看看,
借車給人家,車子被對方摔爛了,
已經很倒楣了,還要賠錢給對方,
世界上有這麼虧本的生意嗎?
前車之鑑就在眼前,戒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