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渣漁塭的紫色意義
爐渣倒魚塭,業者有恃無恐,因為爐渣被視為「產品」,違法倒在農地、魚塭,頂多也是以違反「區域計劃法」,罰款了事。
2014年旗山大林廢爐渣案,向業者開罰300多萬,依違反「區域計劃法」判刑三個月,也是易科罰金,對於豐厚的利潤,真的是小CASE,一填再填也不怕。
更諷刺是,社會憤怒爐渣成毒,但是這些「產品」,再檢測都是「合於標準」,只是倒在「不該倒」的地方。
問題就是出在爐渣的檢測方式,採用TCLP(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方式,就是以實驗室配製醋酸緩衝溶液,在短時間內模擬大自然中的酸雨,對廢棄物有毒部份溶出的過程,再透過光譜等不同分析方式,檢測溶出的有毒數據。
這樣「溶出」的有毒數據,不是爐渣有害物質的總量,就像洗澡搓出的肥皂量,不會等於整顆泡水到爛的肥皂量,於是「溶出微量計」的數據,當然「合於標準」。
但是,真正爐渣一旦長期埋於地下,它會不斷碎解,並且可能處於浸泡的狀態,有害物質不該是「溶出」毒物,而是該以「溶解」毒物的總量計。
學界有另一種「王水消化法」,溶解測試爐渣樣本的有害物質總量,來計算爐渣的毒性,這樣的測試結果,爐渣的重金屬污染都遠超過標準值,它就不會是「產品」,而是「有害廢棄物」。
政府不改這套測試標準,業者就能永遠玩「測試方法」的脫逃魔術。
那麼,紫色水質有何意義?
就像照片的顏色,政府會將灰色的爐渣,拿去做TCLP(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然後告訴社會,爐渣溶出毒性物質「合於容許標準」,所以再肯定爐渣是可再利用產品。
至於,紫水就是一種嘲諷,以現地泡、泡出汁,形同大自然自行進行的「王水消化法」,「溶解」出有害物質總量,以苦色告訴世間,土地受到的毒害。
政府真的該面對、說明,如果爐渣溶出「合於標準」,怎麼會溶解出「超過標準」的毒水?
紫水超標有毒!事情大條了嗎?不會!因為一定沒有污染鄰地,所以還是裁罰後,現地處理了事,同樣的事可以再繼續。
2009年,一位老師告訴這檢測把戲,七年了!業者玩,政府繼續跟著玩,於是爐渣成禍害!至今,毒性測試方法不變,所有爭辯,跳腳都是假的,緊抓檢測魔術,爐渣就能滿地倒。
別再自欺欺人了,該是修法,明訂爐渣的毒性測試方法,需以「溶解總量計」,不是「溶出微量計」,這樣才能真正清楚爐渣之害,徹底解決問題。
◎有毒合法--廢棄爐渣的檢測魔術◎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2524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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