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第11條
#不能線上問診
依據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為了保護你我,也是對你的健康負責,麻煩大家不要傳照片問我得了什麼皮膚病喔!
也不要反問我「難道你不知道嗎?!」⋯⋯
圖片來源:卡通功夫熊貓
醫師非親自診察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醫生你好我屁股癢幫我看看好嗎】
過年期間在clubhouse的一個房間裡面
聽到有醫生說
最近有一個平台是讓病患可以在線上諮詢問診的
並詢問這樣的方式有沒有違法 並詢問線上回答病患問題的底限到
原則上,根據 #醫師法第11條: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所以特殊急迫方式在另外規定在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必須是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是法定的特殊狀況才能使用通訊問診的方式
所以現在有的診所想推出手機視訊諮詢,或是像我前面說線上問診平台,如果沒有符合通訊審查治療辦法加衛生局,只要一但有治療、開給方劑或是診斷證明書都是違法的。
你在線上想免費問我法律問題
我可能只會生氣然後罵你一頓
但如果你在線上想要問醫生問題
他如果回答你 很有可能就觸犯到醫師法第11條
最高會罰新台幣10萬元
當然醫生如果只給予衛教資訊,或是跟民眾說要去掛那一科,不涉及治療或是給予方劑(譬如指導該吃什麼藥這樣就不行喔)的行為就沒問題~
醫師非親自診察 在 唐子涵兒科醫師的吃貨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樣的紅疹
會想到什麼疾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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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最近Icu醫生陳志金有發文說不建議線上問診,想順便跟大家分享一下~
以前我們訓練學生的時候
簡報小孩的病史很重要~
#主訴?(主要症狀是什麼?)
#小孩年紀?(三個月嬰兒發燒跟3歲小孩發燒,想到的診斷也都不一樣)
#症狀幾天了(喉嚨痛一天跟喉嚨痛一個月想到的診斷都不同)
#有什麼伴隨症狀?
#有什麼加重症狀? 不同的症狀,想到的診斷都不一樣~
當然家屬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無法完整報告病史。所以當以為醫生在跟家屬閒聊的時候,其實我們是在做鑑別診斷,腦袋中一直在核對出最合適的診斷,才能做最正確的治療~
以以下這位小孩的照片舉例,這是一個一歲九個月大的小孩,剛好不太會表達症狀,這時兒科醫師就像一個福爾摩斯偵探🕵️♀️要自己檢查小孩身上的蛛絲馬跡,才有辦法下最適合的診斷。
🔹這樣的紅疹?如果伴隨搔癢,可能是蚊蟲叮咬?血管性血腫?
🔹伴隨痛,可能是蜂窩性組織炎?關節炎?
🔹伴隨創傷病史,可能是關節韌帶受傷?
🔹合併嘴巴唇皰疹,可能是皰疹性指頭炎⋯⋯等等。但以上因應不同的診斷,治療都不一樣!
如果我們好心給民眾一個答案,但畢竟民眾不是專業人士,可能忽略重要資訊,造成錯誤的診斷,延誤治療,那我們好心的給答案是不是反而造成誤診了?
其實台灣醫療可近性超高,快要三步一診所,十步一醫院了,不像歐美就醫這麼不便~但是大家為了圖個方便,有時想要直接上網點點手指問問醫生,其實除了不尊重專業,其實是最擔心錯判家人的病情!現在好多醫師都額外花很多自己的時間很認真寫衛教文,是希望民眾更能好好照顧自己身體,有基本的醫療常識這樣~不要誤信不合理的農場文~
我覺得樓下大家都回覆的超好的~這就是一個典型線上問診的示範,順便附上醫師法第11條給大家參考,記得生病請去看醫生喔👩🏻⚕️☺️
➡️啊對~忘了說 這個小朋友後來有帶去就醫,醫師說是蚊蟲叮咬,後來擦完藥膏就好囉~猜對的人超厲害👍🏻👍🏻👍🏻感謝小朋友媽媽提供照片讓我衛教☺️☺️☺️
⚠️ #醫師法第11條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前項但書所定之通訊診察、治療,其醫療項目、醫師之指定及通訊方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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