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委員,針對近日爆出的 #科學園區物流事業被紅色資本入侵爭議,由於事涉中資所產生之國安漏洞,政府若沒有實質審查,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呼籲政府即刻出面處理,包含公營事業轉投資計畫的監理、新竹物流與嘉里大榮違反獨立董事規定和《公平交易法》的疑慮,及紅色資本入侵國安產業等種種危機。
🔺經濟部投審會審查嘉里大榮的兩大疑點
➡️ 嘉里大榮上層股權變動案為何至今不申請
嘉里大榮的股權變動,是香港嘉里集團旗下的嘉里控股配合中國順豐集團收購嘉里物流一案,將原本透過嘉里物流聯網持有的嘉里大榮 49.67% 的股權,轉而透過 Treasure Seeker Group 持有。
依據我國《外國人投資條例》以及後續投審會和金管會召開的會議結論,規定「外國人投資上市公司,單次投資取得投資事業 10% 以上股權案件」以及「原經本會核准之股權情形產生變動案件」,均應向投審會申請許可。
因此,無論是Treasure Seeker Group 取得台灣嘉里大榮的股權,或者是台灣嘉里大榮的上層股權從嘉里物流聯網變動到 Treasure Seeker Group,都應該向投審會申請許可。然而,投審會日前回應,「已提醒嘉里大榮若涉及中資要申請」,也就是說嘉里大榮目前尚未提出正式申請。
➡️ 嘉里大榮的中資疑慮投審會標準不一
此案當中最關鍵,也是國人最關心的,莫過於嘉里大榮的中資背景。對此,經濟部投審會僅表示,投審會必須要先收到申請案,才有立場要求嘉里大榮提供實質金流資料,已能更進一步審查其背後是否是中資。
投審會針對中資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判斷標準,其一是從資金及股權的結構來判斷,也就是申報、金流、調查的部分。另外,則是#中國投資人的實質影響力。
過去,投審會已多次依據實質影響力進行中資的審查及判斷。如 2019 年投審會駁回外資「 #南海控股」投資台北雙子星大樓,原因在於中國人士高度參與南海控股的營運與政策方向,因此投審會認定南海集團有受中國掌控營運的疑慮,以及淘寶台灣被認定是陸資,在資金身份認定上,即是以實質影響力來決定。
在社會各界已經疾呼嘉里大榮的中資疑慮,投審會堅持需申請才受理,實與過去所秉持對有危害國安疑慮的投資,採最嚴格標準的說法,相互違背。
🔺泛公營企業股權轉移既定程序與規範遭漠視
科學城物流公司關係著台灣高科技產業的貨物進出,因其物流有特殊重要性,當時由政府規劃泛公營的科學城物流,對帶有政策目標的泛公營企業的轉投資管理,也有管理辦法與一定核定程序。
然而,在科學城物流轉售股權過程中,將規範晾在一邊不予遵守,如先前由時代力量所揭露,台糖不行使優先承購權竟只有口頭報告,#公文裡董事長簽名欄是空白一片。
🔺嘉里大榮獨董獨立性存疑,物流兩大業者疑似聯合行為
嘉里大榮、新竹物流為國內物流業兩大龍頭,兩家業者約佔國內70%的貨運量,屬於高度競爭。然而,嘉里大榮獨立董事李盈助先生,實質上卻是新竹物流的管理階層,除#違反獨立董事的資格規定外,也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禁止聯合行為的疑慮。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的獨立董事於執行業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而且不可以是握有該公司董監席次法人股東的董監,以避免利害衝突。
然而,李盈助為嘉里大榮第四大股東盈新公司的監察人,卻擔任獨立董事,有違法疑慮。此外,李盈助同時身兼新竹物流董事,且在新竹物流已經透過子公司新竹貨運,取得嘉里大榮公司一席董事的情況下,更難以認為李盈助具有獨立董事所必須具備的獨立性。
新竹物流間接掌握嘉里大榮公司一席董事和一席獨立董事,衍生出《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 #聯合行為風險。特別是董事李盈助,有機會同時參與新竹物流和嘉里大榮的董事會,決定包括運費、交易對象和地區等營運決策,藉此進行聯合行為的風險。
綜上內容,時代力量要強力呼籲政府有關單位,儘速針對科學城物流股權轉賣一案,釐清以下問題:
1.政府及公股事業應該進行 #轉賣相關附加條款的評估與訂立,避免具政策性質的事業淪為投機工具。
2.金管會應裁罰李盈助違法兼任嘉里大榮獨立董事,而公平會應依法介入調查嘉里大榮與新竹物流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3.投審會應持續調查嘉里大榮股權結構,並將實質影響力納入審查標準,以避免中資的投資審議,成為臺灣的國家安全漏洞。
時代力量要再度強調,科學城物流一案,嚴重威脅台灣高科技產業機密,是非常重大的國安問題。時代力量將持續強力監督,追究華航、台糖、投審會的相關責任,以釐清本案事實真相。
請全體國人共同關心此案,避免台灣的經濟命脈,一步步落入紅色資本的魔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日前質詢賴清德院長,我指出許多重大金融或經濟犯罪所得洗到中國隱匿,主張「執行嚴查、全面追究」,賴院長也表示認同。 然而,就慶富詐貸案為例,起訴書已明確指出陳偉志等人如何透過紙上公司詐貸洗錢犯罪事實,但仍有許多詐貸洗錢的共犯未被起訴。 北檢偵辦中資炒股案,我曾質疑為何不起訴中國商人任國龍?犯罪...
金管會非重大裁罰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本文回顧2021五月綠角財經筆記的狀況。
五月最熱門的新文章是Your Money or Your Life讀後感2---被誤解的財務自由。
Your Money or Your Life是我目前看過對於”財務自由”解說得最為透徹的一本書。假如你還執著於”被動收入>生活支出=財務自由”這種概念,這本書值得一讀。
投資元大台灣高股息ETF(0056)前,你該知道的三件事(3 Myths about 0056)也得到許多迴響。有些讀者朋友的確從這些數字中得到應有的概念。但也有少部分人持續講一些不太有邏輯的說詞。這我就無能為力了。
多方失誤的保險公司---南山人壽業務代刷信用卡與ETF交易案則藉由金管會的裁罰案,看出一家保險公司在業務員管理與投資方面的多重缺失。
這個月投資界的重大事件,是耶魯大學校務基金投資長,大衛.史雲生先生(David Swensen)在2021五月5日因癌症去世。享年67歲。
史雲生先生是美國法人投資界的重要人物。他以嶄新的觀念管理耶魯大學校務基金,帶來卓越的成績。形成業界所稱的耶魯模式,Yale Model。也成為許多大型機構基金管理仿效的對象。
雖然身為一位績效卓越的主動投資人,但史雲生先生在著作中從未誇耀自己的成績。反而以謙遜的態度不斷告知投資人,指數化投資是一個優越的選擇,主動投資要勝出是多困難的事。加上精準到位的投資論述,讓他成為我最喜歡的財經作家之一。
我看過他寫的非典型成功(Unconventional Success) 與Pioneering Portfolio Management 。其中Unconventional Success還看了三遍。真是一本卓越的投資著作。
可惜的是,他太早過世,書也寫得太少本了。
史雲生先生的過世,代表全球投資界又少了一顆指路明星。
指路,不代表他可以告訴你下個月或明年市場是漲是跌。而是他持續地給出正確的投資思維,可以帶領你耐心的走過這些波動。
他的離世,是投資界的重大損失。
完整討論,可見今天文章: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2021/06/2021.html
金管會非重大裁罰 在 郭國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午安!國文自去年起持續關注「#KY公司監理問題」以保障投資人權益。但問題KY從去年就已經一家接著一家爆,儘管主管機關採取了9項整頓監理措施,近日包括康友、淘帝、凱羿、英瑞、VHQ等問題KY公司,還是繼續連環爆。今天在 #財委會 進行「#強化上市櫃外國公司KY公司之公司治理及監理機制」專案報告,國文提出質疑:
KY公司監管其中一個關鍵難題是查證困難,本次加強要求KY公司半年報也須經過會計師簽核。但重點🔻
(1)針對登記、資產都在海外的公司,會計師能不能做進行「#實地查核」?當疫情發生以來,改採線上查核主管機關可認定?
(2)是「#公開揭露」的問題。針對會計師有沒有實地查核,能不能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明顯揭露?
(3)針對重訊揭露「故意」或「情節重大」之情事加重裁罰,當時證交所回應說已加重標準到100萬,但本席確認過證交所相關的規定,針對上述情事的罰鍰下限仍是5萬或累犯10萬。是否「#依比例原則加重裁罰」?
(4)KY淘帝公司「#中資問題」。對於台籍董事和台籍獨董背景,上次針對去年12月中資新定義的問題請教金管會,證交所表示目前沒發現因更改定義而外資變中資的狀況。以日盛金的追查狀況為例,從去年7月調查至今,金管會仍無法掌握陳銘達背後的金流狀況(最終受益人),單獨個案如此,該如何確保目前上市的100多家KY背後沒無中資?或中資對公司有無實質影響力?他質詢經濟部投審會,是否有向陸委會加強橫向資訊交流及合作,針對中資疑慮、尤其是可能有中資透過分層持股導致監理難度更高的KY公司,進行更深入的追查?
最後國文針對KY公司監理措施提出政策建議🔻
(1)落實會計師查核:針對 KY 公司要求委任能進行實地查核之會計師事務所,例如於中國設有辦公處的國際事務所。
(2)風險公開揭露:請證交所揭露財報採取「替代性查核措施」(非實地)之情事。
加強監理重訊處理程序 針對「故意」及「情節重大」者加重裁罰。
(3)強化體質不良KY公司應負義務:(A) 針對財務狀況不良公司,要求每月揭露財報。(B) 強化獨董監督責任。
(4)加強中資控管:針對可能透過層層持股,導致監理困難之公司進行中資、或中資具實質影響力的全面追查。
(5)健全下市機制:(A) 針對殭屍水餃股的改善期 3 年過長。(B) 針對 KY 股給予更嚴格、檢視更頻繁的下市機制。
#國文在財政
金管會非重大裁罰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日前質詢賴清德院長,我指出許多重大金融或經濟犯罪所得洗到中國隱匿,主張「執行嚴查、全面追究」,賴院長也表示認同。
然而,就慶富詐貸案為例,起訴書已明確指出陳偉志等人如何透過紙上公司詐貸洗錢犯罪事實,但仍有許多詐貸洗錢的共犯未被起訴。
北檢偵辦中資炒股案,我曾質疑為何不起訴中國商人任國龍?犯罪所得是否有掌握?北檢不願回應,卻透過媒體私下放話表示「另案偵辦、已掌握金流」;但同樣的問題,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卻表示:「犯罪所得已匯出境」。涉及投資大眾如何求償的重要問題,竟然有相矛盾的答案,對此,我要求法務部盡速說明清楚。
2.慶富詐貸案造成納稅人上百億損失,日前要求第一銀行向涉及詐貸洗錢李維峰求償,第一銀行今天表示上周已提起訴訟。
3.我曾公開質詢,雄檢早已掌握律師楊明勳協助慶富集團,利用非法地下匯兌洗錢至中國、自己還抽成的非法行為,為何雄檢無具體作為?沒想到法務部今日還是一問三不知。
律師楊明勳行為已違反金管會主管《管理外匯條例》,金管會有無收到法務部調查局通報?金管會是否依據該條例進行裁罰?
附註:
2018-10-5 賴清德內閣施政總質詢:臭不可聞的慶富弊案
https://goo.gl/TwaqtH
2018-10-3 財政委員會:慶富弊案求償與喬貸款秘密會議
https://goo.gl/xRNcFg
2018-10-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違法洗錢與慶富內帳
https://goo.gl/4JbzTw
2018-9-19 中資坑殺台灣投資人 北檢為何不訴追」記者會
https://goo.gl/pgbUZA
金管會非重大裁罰 在 黃國昌 的推薦與評價
無論是主管電信帳號的NCC、金融帳號的金管會、還是 ... 上路至今,數發部到底稽查、裁罰了幾家第三方支付業 ... 貪污政客與重大經濟罪犯——即使未繳回犯罪所得、未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