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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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課本內刪掉的眉角
提到大清福建臺灣巡撫一等男爵劉銘傳,就不能不說直轄台北市政府有個房間叫做劉銘傳廳。這個房間是號稱沉浸中華五千年文化的馬英九前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親自命名的。講真的,馬前總統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不知道是誰敎的,在中華傳統文化體制中,連名帶姓叫一個人,是極端失禮的行為,連皇帝都不會這樣叫重臣,一般而言,稱呼人家的"字"(子牙,孔明,仲達等)已經算是平起平坐了,仰慕一個人的話應該用敬稱,司馬溫公,左忠毅公。中國人馬英九竟然這樣尊(ㄗㄠ )崇(ㄊㄚˋ)中華文化,真是讓我這個台灣人嚇到吃手手。
不過,這邊不是要討論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而是,劉銘傳跟直轄市台北,到底有什麼關係。
雖說劉銘傳在巡撫任內,辦公室設在臺北府淡水縣(大約是今天雙北+東桃園,但不含山地鄉),感覺上似乎跟直轄市台北關係匪淺,但台北市早在1967年就脫離台灣省,獨立為直轄市,米國人會紀念開創英格蘭王國的征服王威廉一世(William I, the Conqueror)嗎。
況且,劉大人一心想把省會從臺北府淡水縣搬到臺灣府臺灣縣(今日不含山地鄉的台中市及南投縣南投市一帶)。雖然說把福建臺灣省的省會設在臺灣縣是朝廷的一貫的基本政策,但劉銘傳確實很認真在當脫北者,比對後任巡撫邵友濂放棄新省府計畫,全力發展臺北府,對台北市來說,騎驢找馬的劉銘傳難道比海枯石爛的邵友濂更值得留念?
在清法越南戰爭(西仔反,1883年12月-1885年7月)中,劉銘傳所謂擊退法軍保衛北台的戰功,其實仔細來看,並沒有像中華民國史書上說的那樣用兵如神,克敵制勝。1884年10月,法軍攻佔基隆後,戰神劉銘傳第一個反應是收拾金銀財寶準備往竹塹城方向轉(ㄖㄠˋ)進(ㄆㄠˇ),走到艋舺時,被民眾從轎子中拉出來毆打,並痛罵劉銘傳是懦夫,然後監禁在龍山寺內,直到淡水縣士紳們確認劉大人願意領導作戰後才被放出。所以有段時間,大清朝的作戰指揮命令,蓋的關防大印不是福建巡撫而是龍山寺。至於劉銘傳為什麼要去竹塹(新竹市)呢,我以為,竹塹城是北台灣防禦工事最完整的中式城池,撫台大人想要恃城堅守,其實也算合理。可是,戰神劉銘傳似乎沒有想過一點,打從鴉片戰爭以來,所有固若金湯堅如磐石的中式城池,在西洋新式炮兵的眼中,不過是一道竹籬笆,劉大人真要倚竹塹城以拒法蘭西,恐怕被西方列強俘虜的大清朝方面大員又要增添一位。台北市政府紀念意圖棄守臺北的臺北防禦總指揮官,邏輯上不會有問題嗎?還有,基隆港區在被攻陷後,法軍之所以沒有沿著基隆河長驅直入,是因為阿罩霧(霧峰)林家的林朝棟率領的本土民兵(台勇)在暖暖一帶阻截法軍。
直轄市台北,無論建置或取名,也是都看不到劉銘傳的身影。
臺北這個地名,最早應該是閩浙總督沈葆楨在1876年1月(光緒元年十二月)奏請在臺灣府的北部設立臺北府,臺北這個名字最有可能就是沈葆楨或他的幕僚想出來的。在此之前都是自然發展的市街,如艋舺,大稻埕,大龍峒,貓里錫口(松山),士林等。臺北府第一個是首長是臺灣府知府署理的向熹,首任正式知府是林達泉,他也是將臺北城設在今日"城中"位置的人,臺北城建城開工者是知府陳星聚,臺北城格局最終規劃者是風水大師臺灣兵備道劉璈。至於臺北市則是日本時代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成立,首任市尹是武藤針五郎(Shingoro Mutou,所以今年是台北市成立百周年祭,但我想兼任市長的台民黨元首柯丕(Führer KP),對這件事應該沒什麼感覺吧。)
上述的沈葆楨,向熹,林達泉,陳星聚,劉璈,武藤針五郎等,對直轄台北市的意義都讓劉銘傳看不到車尾燈吧,那為什麼北市府除了沈葆楨還被恩賞了一個房間外,其他幾個開創臺北的首長對北市府來說就像路人甲乙丙丁戊。
中國史學界很愛強調劉銘傳治台時的"自強新政",包含第二條鐵道(第一條是福建巡撫丁日昌在基隆港建設的運煤鐵路)等,這些跟臺北確實是有點關係。但,劉銘傳的"建設",在接任的邵友濂任內,大部分都被廢除,新省府計畫中止,鐵道延伸台南也叫停,也廢撤西學堂及番學堂。邵友濂並不是劉銘傳的政敵,相反的,劉邵兩人都是屬於淮軍系統,也就是中堂大人李鴻章伯爵的人馬,邵前一個職務是布政使,是劉大人的屬下。可見,即使在當時,連劉的"自己人"都看不下去所謂的"中國最進步的一個省"。主要原因當然劉銘傳跟強國官員一樣喜歡面子工程,以致接任的人很難接手,而推動新政的燒錢問題,也讓課金玩北洋艦娘的李鴻章抓狂。
劉銘傳的"現代化"建設怎麼燒錢呢,光從基隆到新竹的鐵道就耗費129.6萬兩銀。建省前後,臺灣屬於省政府的稅收,依法行事的跟於法無據的(釐金等)也不過接近百萬兩銀,加上劉銘傳兼管的海關關稅,配合其他各省的支援,加起來還不到150萬兩銀,等於建設鐵道就吃掉福建台灣省一年的百姓血汗錢還不夠。還不只這個,劉銘傳當初在奏請朝廷請修鐵道時,報價是一百萬兩銀,嗯,超支30啪好像還好,公共工程那個沒有事後追加經費?最好是這樣,劉大人說的是基隆港到彰化縣城間二百多公里花費百萬兩銀啦,結果僅蓋了一半不到就把預算花完了,這種會計頭腦真是讓人欽佩得五體投地,最講究財政紀律的元首柯丕一定會想把他掐死。
有趣的是,劉銘傳卸任後四年,大日本帝國的臺灣總督就來履任了,當時東京當局看到一個沒有教育制度,沒有公共衛生,基礎建設趨近於零的"現代化模範省"時,很多人說,這種地方怎麼統治啊,感乾脆賣掉算了。就像後人傳誦的劉銘傳鐵路,被日本人砍掉重練一樣,劉銘傳的自強新政,在重視品質的日本人眼中,就是Made in China的淘寶天猫。
身為軍人的爵帥劉銘傳大人,雖然看到西洋夷狄就學會跑馬拉松,對於台灣番人卻是身先士卒奮勇殺敵,剿完前山剿後山,征完平地征山地。劉大人另一項本領,雖然說是大清朝從政的基本技能,但劉銘傳絕對是神等級的,就是搞鬥爭。
釐清銘傳鬥爭傳前,先要提一下當時的派系。打從太平天國戰爭開始,大清朝官場就誕生三個有點類似政黨的政治團體。以曾國藩侯爵及左宗棠侯爵為領袖,湖南人為主的湘軍,奉李鴻章當老大,成員大多是安徽及江三角人的淮軍。朝廷中另外有一批不像湘軍淮軍靠戰績起家,全是考試及第當官的清流黨,清流黨人幾乎沒有人擔任過實際的行政官,大多數都在只要出一張嘴就有皇糧可以吃的耍廢官署,翰林院跟都察院等(嗯,怎麼好像我國的小黨呢)。湘軍跟淮軍,基本立場並沒有太大差異,都是主張學習西洋船堅炮利,所以鬥來鬥去爭的不過是官位跟銀兩,把政敵割喉實在不多。而且更多時候,湘淮兩系人馬是聯合起來鬥清流黨跟守舊派,像福建台灣省建置,就是湘系的閩浙總督楊昌濬跟淮系福建巡撫劉銘傳在地方上全力配合的成果。
但,清法戰爭的無敵戰神劉銘傳,戰後卻火力全開,清算在滬尾(淡水)戰役中奮戰卻敵的擢勇巴圖魯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及守備南台灣讓法軍不敢覬覦府城的台灣兵備道劉璈,兩位抗法有功的湘軍大將。孫開華因為劉銘傳的彈劾,黯然離開已經駐防了快十年的台灣,回到福建,後來又在閩南因傷卒於任內。孫開華還只是被趕跑,劉銘傳對劉璈卻是羅織罪名,誣陷劉璈涉及不法貪瀆18款,致使劉璈先是被革職查抄,後又被處以斬監候(斬首刑但暫緩執行),改流放黑龍江,最後在流放中病歿,當時朝野都有人為劉璈喊冤。劉銘傳指控劉璈貪贓枉法,劉璈在定罪斬候監後,照例是可以拿出家產來贖罪,可是劉璈卻連保命錢都拿不出,是他擔任過知府的浙江省台州仕紳募捐才躲過一死,可證劉銘傳才是真正的玩弄法律,構陷忠良。劉璈精通堪輿地理,台北府城最初的設計是直對北斗七星,劉璈認為這樣城池,沒有靠山,「一路空虛,相書屬五兇。」於是劉璈更改城基方向, 將整座城廓向東旋轉13度,使北城牆後方有七星山可做為倚靠,城座方向變為向東北、西南傾斜。但是,府城內的街道官衙已經蓋好了,無法更動,所以台北府城是最奇特的中式城池,有規劃筆直的街道,但街道又跟城牆沒有平行垂直。
如果風水真的有道理,那臺北建城一百多年來,始終是臺灣的政經中心,奠定臺北風水格局的劉璈,臺北市政府不但把他忘記,而且還紀念陷害他的兇手,劉道台地下有知,不知道會不會感慨臺北人都是智商157。
寫到這裡,突然有個感想。中國國民黨為什麼這麼愛劉銘傳,除了兩者都是中國人(廢話)外,KMT的文武百官還跟劉銘傳大人有87啪相像。
首先,從蔣太祖皇帝在台復行視事開始,中華民國分明就是靠臺灣島才得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追殺中留下小命,也是靠臺灣兵在金馬前線浴血才能保衛中華民國,就像劉銘傳在清法戰爭中的表現,但事後卻唬爛說自己是臺灣的救世主,而且還不會歹勢。
其次,在獅子面前裝綿羊,在綿羊面前充獅子的本領更是世界一流,尤其是,屠殺台灣人方面。
其他還有,都愛規劃不善勞民傷財的面子工程,劉撫台蓋了一條砍掉重練比較快的劉銘傳鐵路,蔣二世皇帝則是聽到北京蓋地下捷運後,略過專業工程意見,直接指導台鐵臺北段地下化。內鬥內行,外戰外行也是傑出的一手。
也難怪馬英九前總統那麼愛劉銘傳了,他們根本是前世今生啊。
***************
重點言語:
1.劉銘傳跟直轄台北市是田無溝水無流。
2.總結劉銘傳在清法戰爭的表現,讓人不禁讚歎,真•戦神転生。
3.內鬥內行,外戰外行。
4.嘴巴上最愛說依法行政的人,身體往往最愛玩弄法律。
5.如果由富國強兵模範生的大日本帝國來打分數,劉銘傳的"自強新政",分數趨近於零。
銘 傳 法律 系 分數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外文系畢業喜歡將所學應用在工作上所以報考移民行政特考三等,順便又準備高普考的戶政類科,在努力準備下今年终於豐收,同時考上移民特考三等、普考戶政。
老師邀請他分享準備心得,希望有助於各位準備國考,趕快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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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準備兩年的考生,目標是移民特考,有去報考高普考戶政、地特戶政、關務特考當作練筆,今年終於考取:108年移民特考第4名、108年普考戶政錄取。
2.背景:畢業於高雄某國立大學的外文系,一直很想在機場上班且希望將所學的語文能力應用在工作上,因此選擇移民特考,於大四的時候,報名補習班準備考試,而大四的時候外務太多,於是就落榜了,但第一次考試的我離錄取標準差0.8分,這讓我覺得自己如果再努力一點或許就有希望上榜,於是我再度報名了補習班,當了全職考生,也很幸運的於今年順利錄取。
3.準備方法:由於準備了兩年的考試,心態上有不同的變化,我會針對第二年準備期間的方法分享,其中,我覺得很重要的是,一在準備第二次考試的時候,我把自己當作是準備第一次考試的考生,全部的東西對我來說都是新的,這樣會更認真的學習而不會抱持著這些東西我都學過了的心情,二要抱著一年(短期)就要考上的決心,考試時有點壓力我覺得對自己是好的,尤其對我這種有點散漫自制力又沒很強的人,三選擇題一定要好好把握,申論是老師改的分數無法控制,但至少選擇可以控制。
(1)國文:田丹老師。我作文不太好一直無法得高分,但老師說只要不偏題且寫到4面,至少都有一定的分數,因此我一直記得老師所說的,考試時就拼命寫到4面。選擇方面我都是靠老本,老師的課本都會附上很多選擇題,因為我知道我回家不會特別複習國文,因此上課時我就會超認真,然後把題目全部寫完,讓自己保持一定的語感。
(2)公文:林嵩老師。老師的課本上有很多範例,尤其說明、辦法這兩部分,老師都有提供參考框架,注意基本的格式以及用字遣詞,也可以有一定的分數。
(3)憲法:韋伯老師。老師上課有他獨特的節奏,而且課本編排很好,可以很清楚明瞭釋字的重點及牽涉的觀念。我會在釋字的旁邊寫上它會考的觀念(像是平等權或是比例原則) 、關鍵字,有些相關的釋字可以寫在一起,這樣我複習時可以直接看釋字就知道他要考什麼,而不用再重新看一次全文,而且老師說特別重要的釋字都要背。
(4)法緒:陳志宇老師。我真的覺得教法緒的老師都超級厲害,法緒包含了超級多法,我很慶幸移民特考要考的法律真的超多,大部分考的科目法緒都包含到了,因此我把法緒當作複習的科目,這科我只能說狂做題目超級重要,從歷屆試題來看,很多相同概念的考題,而訂正更為重要,老師也會提供某些教授的獨門暗器,增加我們對考題的靈敏。
(5)英文:英銘老師。課本是很多考題集結而來,除了上面的題目,老師還會額外補充很多單字跟文法,不懂的單字都要查清楚才行。我覺得語文類都很像,不可能說補習一兩天就會有明顯的進步,是要經過長期累積下來的,平常就要多背單字、看文章,增加對英文的語感。
(6)外國文:威廉老師。老師上課教了很多翻譯的技巧,真的很實用,也可以寫作文與老師討論需要改進的地方。很多人可能覺得外文系考英文很簡單,但我想說並不是這樣的,因為系上所學的與考試導向的英文還是不太一樣,只能說外文系的人對英文比較有語感這樣,而且,我覺得特考的英文真的比較難,很多單字我真的沒有看過,尤其是外交特考跟調查局的英文真的難到爆。我會看很多英文或雙語的文章,尤其是跟新移民、世界、科技或文化有關的文章,訓練自己看文章的速度及觀察他們是怎麼翻譯的,也會上網查有關移民局會用到的英文,平常搭捷運空閒的時間,會用手機app背單字,讓自己保持每天用到英文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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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政法:林清老師。行政法是我花最多時間的科目之一,一開始讀的時候真的有點不知所措,太多觀念了,但跟著老師腳步穩穩的打好基底,會慢慢的豁然開朗,而且老師的版書超級無敵完整又工整,喜歡筆記的同學我大推林清老師:) 我覺得行政法有點像是打怪的觀念,要一關一關的解,老師不會造著課本順序教課,而是一層一層的帶上去,而這些觀念要融合在一起才能解出完整的行政法。我會在每個觀念旁邊貼上便利貼,舉例像是比例原則,我會在便利貼上寫它的意義、原則、法條、釋字、救濟等,幫助我複習時可以馬上恢復記憶,而且要控制在一張便利貼內,這樣才會是精華中的精華,而這些也是我寫在申論題的內容,至於法條,老師每條都會講解很詳細,看很多次後,許多重要常用的法條都會記起來了,就像老師常說的,課本都要認真看5次以上,我覺得行政法不簡單所以看了超級多次,看到最後可以大概知道哪些觀念在哪個位置了。而且一定要寫申論給老師改,我每次上課時都會交申論給老師,讓自己有寫申論的習慣。
推薦的書單:林清-百分百申論題型、林清-百分百選擇題型(他有附解析)
(8)移民法/移民政策:程譯老師/白容老師。移民法規是移民特考裡很重要的一科,我也花了超多時間,這科與移民政策、國境執法跟國土安全環環相關,cp值相當高呀,移民法規內容相當龐大,而這些法條也都是要背的,母法基本上全部要背熟,尤其數字或是有條件的法條都要特別記,我會在法條旁邊寫上與它相對應的罰則法條與金額,而子法真的太雜範圍又廣,只能多看多記這樣,考試時遇到真的很難的不用緊張,因為大家也不會哈哈哈。兩位老師的教法有很大的不同,都各有特色因此想分開介紹。程譯老師-老師最強大的地方就是他的口訣,我不是很會背書的人,但老師都會發明一些口訣,一開始聽感覺很怪,但不知為何就會背起來了呢,真的很厲害,而上課時老師有時會突然很激動,會被嚇到尤其坐在麥克風下面時lol。白容老師-老師的課本也很厲害內容超完整豐富,很有主題式的學習,可以從內容中學習申論的答題技巧,老師也會提供很多補充資料,像是移民政策這種沒有範圍的科目幫助超級大。
(9)國境執法/國土安全:白容老師。這種沒有範圍的科目真的很麻煩,不像法條一樣可以知道要背哪,除了基本的移民理論、恐怖攻擊等需要背之外,只要有牽扯到的資訊都要看一下,時事超級重要,這樣寫申論時才有例子可以寫,白容老師的課本真的相當強大,很多主題式的內容可以學習,一樣也會提供額外的補充資料,畢竟世界每天都有事情發生,平時自己也要去看很多新聞、網站,知道越多時事對自己越有幫助。我有一本筆記本,專門寫下網路上看到的資訊,當作是自己申論可以寫的內容。
推薦的網站:內政部移民署雙月刊、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政策會報、國家發展委員會、一起讀判決、中央社、芋傳媒(新聞網站我建議找國際的或是獨立媒體,比較中立)、警大恐怖主義網站
(10)刑法:駱羿。老師上課時會把法條作拆解,這樣能更清楚法條的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而且老師會帶著我們寫申論,提供我們申論技巧,每次上課時我都規定自己要寫申論給老師看。我會在法條旁邊寫下爭點、釋字及關鍵字,然後一定要搭配小六法,隨時查詢及背誦,也可以上網看一些判例及新聞,然後自己想想看到案件要怎麼解題。我只能說上完刑法刑訴之後,看新聞的角度也會跟著變了呢,這兩科變成我很喜歡的科目。
(11)刑事訴訟法:城曉白。我很推薦老師的刑訴,一開始覺得老師的速度超級快,快到有需要錄音的程度,但習慣之後就還好了,同時也可以逼自己全神貫注免的漏掉,老師會帶著我們一條一條看法條,這對我超有幫助,因為有些法條文字真的看不懂,有了老師的講解覺得超清楚,老師的課本是筆記式的,可以把訴訟法變得這麼有體系真的超厲害,而且老師的課本也會提供擬答,寫得很清楚,平常上課我都會寫申論讓老師改。因為每個人看案件的角度不同,所以寫申論時答案不盡相同,但只要寫的合邏輯都是對的,因此我推薦的網站並不是說要造著他們的想法,只是可以當作參考,開闊自己看事情的角度,激發自己的想法、思辯的能力,這對申論很有幫助。
推薦的網站:思法人、天秤座法律網、紀綱刑法刑訴部落格、一起讀判決
推薦的IG:法律白話文運動、一分鐘法律教室
(12)民法(總則、親屬):花尋。移民考試對這科比例占不多,因此我都是上課跟著老師的進度,老師會一條一條的講解,印象會很深刻呀,然後用小六法註記,下課時直接看小六法背數字,但也要認真學習因為法緒用的到。
4.問題集:(以下是我朋友問過我的問題)
(1)有額外買解題書嗎? A:我覺得一本書主義真的很有用,除了行政法跟移民法之外(這兩科是移民特考裡超級重要的、cp值也無敵高的),我沒有額外買解題書,因為很多老師的課本上就會附上他們的擬答及考題,另外,我上網把103年~107年的歷屆試題全部印下來,跟移民特考相關的考科像是高普考戶政、地特戶政、調查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戶政、原住民特考戶政、警察特考國境組、警大研究所考題,寫完之後每題錯的都要弄清楚為什麼錯,之後再全部複習,覺得這些題目就已經很足夠練習了,有個網站叫「阿摩」,它裡面很多考題可以練習也可以與他人一起討論,我也會用那個練習,但如果有需要買解題書的人我也覺得很好,可以增加更多的知識,寫申論的時候也可以有比較多東西可以寫。
(2)選擇面授還是函授呢? A:面授,因為我很被動,需要親自去上課,而且有問題可以直接問老師還可以給老師改申論題。
(3)有報名衝刺班嗎? A:沒有。考量補習班到家裡交通時間來回的關係,想說都是在某個地方讀書,我就選擇在家裡附近的圖書館讀書,還可以自己控制讀書時間。
(4)作息時間如何調整? A:因為是全職考生所以有很多時間看書,前期還有課時,早上都去圖書館念書,晚上去補習班上課,回家後就是自己的時間,可以選擇放鬆一下,我也會用這時間看一下新聞當作休息,到了後期沒課時,一整天關在圖書館,家就像是旅館睡覺用而已。
(5)有組讀書會嗎? A:沒有。因為沒有認識很多人,而且比較偏向一個人讀書。
(6)法條、釋字這麼多都要背嗎? A:只能說背越多越有利,至少重要的要知道,像是移民法規,真的就是背,當然不可能說一個月就全部背起來,慢慢背總會有背起來的一天的。
(7)有把社交軟體刪掉嗎? A:沒有。我還是過著正常的日子,只是要知道不能花太多時間在那些app上,讀書讀累時還是要休閒的,不然會爆掉,而且我也會用FB或IG看一些資料,還是有用處的呢。
(8)如何平衡友情或愛情方面? A:前期我還是會出去玩,因為我覺得這麼辛苦要給自己獎勵,但到了後期比較有危機意識才實施閉關,還好我的朋友都很支持我也可以理解我,都會用line給我鼓勵,所以我還是有跟他們聯絡啦,用不同方式而已,我也很感謝我的男朋友,我有先跟他說我想專注我的考試,於是他用他的方式陪伴我,讓我不用顧慮很多,只能說雙方溝通很重要,而家人方面當然是無條件支持,非常的感謝呢。
5.最後的最後:我準備了兩年才考上想要的工作(雖然還有二試,希望一切順利哈哈),考試期間真的很迷惘,尤其是畢業後看到身邊同學有工作或有研究所,自己卻什麼都沒有時,真的十分煎熬,常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落淚哈哈哈,然後拼命查網路上的心得文。這次換我有機會分享了,希望分享我的考試歷程,可以幫助大家,我們都是這樣過來的,你並不孤單,只要相信就會成功,「你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