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質詢衛福部長:肺癌篩檢計畫追蹤】衛環委員會
今天質詢重點:
1. 肺癌已是新國病,感謝衛福部長日前承諾,將於明年試辦肺癌篩檢計畫,但我也提醒部長,台灣各地空氣污染程度不同、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必須納入考量。
舉例來說,比較臺大醫院總院與雲林分院肺癌患者初期及末期發現比率,台北地區患者初期發現比率較高,已近日本水準;但雲林地區初期發現比例甚低、大多數均為末期,反應嚴重城鄉差距。
即便臺大醫院總院肺癌初期發現率高,但仍有大塞車情形,根據統計,胸部電腦斷層掃描儀門診3-4個月才排得到。
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總資產3953億8779萬,其中有2千多億是台塑集團持股,不僅淪為控股中心,更因利用基金投資操作自家公司股價,嚴重悖離公益本質。
上月20日,衛福部要求長庚醫院一個月內提出改善,但長庚竟悍然拒絕。對此,我也詢問衛福部是否認同「禁止醫療財團法人所投資的公司派任人到財團法人擔任董事」的修法方向。
3. 許達夫違反醫師法案件,台中醫師懲戒委員會不予懲戒,令社會難以接受。衛福部上次承諾處理,進度如何?
針對醫師懲戒制度缺失,主管機關對於懲戒結果無法提起覆審,時代力量已提出《醫師法》修正草案,部長表示支持。
YouTube同步上傳│https://youtu.be/cIvVIbVNdtc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質詢重點: 1. 肺癌已是新國病,感謝衛福部長日前承諾,將於明年試辦肺癌篩檢計畫,但我也提醒部長,台灣各地空氣污染程度不同、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必須納入考量。 舉例來說,比較臺大醫院總院與雲林分院肺癌患者初期及末期發現比率,台北地區患者初期發現比率較高,已近日本水準;但雲林地區初期發現比例甚低、...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持股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財團法人原有公益性質,這也正是為什麼政府給它稅務優惠的原因。但現在,財團法人已經變成企業主為自己圖謀最大利益的工具。
譬如財團法人受到營利事業的現金捐贈,可以用於購買該公司的股票。也就是說大老闆可以請公司以捐助公益之名,捐錢給基金會。再請基金會拿錢買公司的股票。而由於基金會是由大老闆控制的,基金會手上持有的股權自然是支持老闆的。這等於是由全體股東出錢,讓老闆鞏固經營權。
作者的文字有個特點,他不訴諸於針對個人或個別公司的批判,說他們貪婪、鑽漏洞等等。他把討論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帶讀者看到是制度出了那些問題,才會形成這些漏洞,以及可行的解決之道。
有時甚至會討論形成這些漏洞的可能背景環境。譬如為什麼台灣法令不嚴格要求非營利團體都有要公開財報呢?
作者請讀者想想看,台灣的政黨、宮廟、各協會、私校等,主要的負責人都是誰?財務透明的話,那要如何上下其手撈錢呢?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持股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NGO/NPO治理問題(五)— 財團法人變成控股公司?
作者:王誠之律師
依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下稱「長庚」)提出予衛福部的財報可知,自民國98年以後,長庚每年均買入相當比例之台塑集團上市公司之股份,以台塑公司為例,自98年起長庚每年買入台塑公司之股票均高達上萬張(每張1,000股),其或許係為避免股權稀釋或為投資目的為之。而媒體亦報導由王家慶家族捐助之長庚醫療財團,在103年到104年加碼台塑公司持股9.82萬張,理由固然是股票的投資報酬率高於銀行定存,但不無引起其是否係為鞏固台塑公司經營權而為投資之疑慮。
雖然該醫院原始捐助來自王氏家族,其自國家健保資源所獲取之營收其實十分龐大(102年超過400億),我們雖然可以觀察到該財團法人對偏遠地區提供醫療設施之苦心,但醫療財團法人畢竟被視為具有高度公益性,亦為財政部認定為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稱之公益慈善機關及團體,其持續投資行為未來恐難杜悠悠之口。
現實上長庚擁有之股份已有近似控股公司之性質,而有作為維持經營權工具之疑慮,混淆了公益性財團法人的角色,未來修法時,對公益性財團法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是否不具有投票權,以及財團法人就其投資所領取股利之用途是否應予限制,均容有進一步檢討的空間。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持股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質詢重點:
1. 肺癌已是新國病,感謝衛福部長日前承諾,將於明年試辦肺癌篩檢計畫,但我也提醒部長,台灣各地空氣污染程度不同、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必須納入考量。
舉例來說,比較臺大醫院總院與雲林分院肺癌患者初期及末期發現比率,台北地區患者初期發現比率較高,已近日本水準;但雲林地區初期發現比例甚低、大多數均為末期,反應嚴重城鄉差距。
即便臺大醫院總院肺癌初期發現率高,但仍有大塞車情形,根據統計,胸部電腦斷層掃描儀門診3-4個月才排得到。
2.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總資產3953億8779萬,其中有2千多億是台塑集團持股,不僅淪為控股中心,更因利用基金投資操作自家公司股價,嚴重悖離公益本質。
上月20日,衛福部要求長庚醫院一個月內提出改善,但長庚竟悍然拒絕。對此,我也詢問衛福部是否認同「禁止醫療財團法人所投資的公司派任人到財團法人擔任董事」的修法方向。
3. 許達夫違反醫師法案件,台中醫師懲戒委員會不予懲戒,令社會難以接受。衛福部上次承諾處理,進度如何?
針對醫師懲戒制度缺失,主管機關對於懲戒結果無法提起覆審,時代力量已提出《醫師法》修正草案,部長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