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台派精神科醫師分析:蔡英文是病了,還是壞?
http://taiwanus.net/news/press/2021/202109211921381871.htm
林進嘉觀點:蔡英文是個怎麼樣的人?
有人說,在台灣參加過選舉的人,好像被剝了一層皮,祖宗八代都會被挖出來。但是蔡英文似乎是一個異數。
蔡英文給人的印象:「出身富裕家庭、台大畢業、留學英美、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政大教授、國際法學者」。也因為這樣,當2019年6月11日民報刊登曹長青一篇「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時,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打死,也不相信」。這不是因為蔡英文有多好,而是不相信世界上會有這樣大膽無恥的人!
其實,蔡英文的博士、論文造假疑雲,早在2015年選舉時就已被提出來過。只是,當時媒體報導很少,大家也都認為那一定是選舉抹黑。因為,如果是「野雞大學、選議員」,或許有可能;但蔡英文牽涉的是「倫敦政經學院、政大教授,而且是選總統呢」,怎麼可能會有這種烏龍?那是絕絕絕…絕對不可能!
在曹長青質疑蔡英文沒有博士論文的文章之後,同年六月蔡英文偷偷傳真了一本「博士」論文,在英國LSE婦女圖書館出現。隨後,林環牆教授在2019年8月6日親自去翻閱,並在8月27日發表轟動全台的獨立調查報告,「蔡英文博士論文與學位證書的真偽」。林教授的結論是,蔡英文頂多是「完成論文初稿,但未通過博士口試」的博士候選人而已。
接著,徐永泰博士在「四不一沒有」的嚴格限制下(「四不一沒有」:LSE聲明,這是根據作者的要求,不可以影印內容或用手機拍照其他部分,不可以帶鋼筆、原子筆,不可以帶水進去,也不可以帶手機錄音等,只可以閱讀和用鉛筆抄寫筆記,其他一概禁止。若需中途離開,需先交回論文,回來後再與館員一起拿出論文),於9月13日跟進至英國LSE婦女圖書館閱讀蔡的論文後,發表「蔡英文論文讀後感」指出,該本論文格式錯誤百出,竟有六頁缺漏,還出現了1990年代才有的電腦排版方式「微軟字間字句自動調整系統」,且該論文每個章節都有各自的小結論,但卻沒有最後的總結,比較像是一篇一篇的小文章、學術報告集結而成(這一點,童文薰律師在比對蔡英文國圖版英文論文,跟蔡發表在國內期刊的中文升等著作,發現後者幾乎是前者部分章節的英翻中,得到證實)。至此,蔡英文沒有博士論文已成定局。
雖然大選後,有關蔡英文的論文門報導變少了,但在彭文正、林環牆、賀德芬等人努力追查下,英國資訊委員會(UK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ICO)竟同意倫敦大學不公開蔡的口試委員名單,因為公布了會造成當事人的傷害和痛苦(Disclosing this information would cause that individual a degree of damage or distress)。今年九月教育部公布蔡英文的「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蔡英文自填的博士論文題目是「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跟蔡英文號稱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放在LSE婦女圖書館和台灣國圖)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完全不同。逼得總統府發言人特別聲明,履歷表填的論文題目是「博士」論文的Part Two。這又是另一個謊話:沒有人在申請教職時不填博士論文題目,只填第二部的題目。那只證明一點:當時申請政大教職時蔡英文根本沒有博士論文。
再加上,在蔡號稱取得博士學位(1984年3月)之前一年,蔡英文在1983年6月;1983年12月在「政大法學評論」刊登的文章,都已自己署名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1983年10月,在聯合報發表文章,也是自稱國際經濟法博士。蔡英文自27歲起即以假博士招搖撞騙,是毫無疑問的了。
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
27歲的你我,誰敢跟蔡英文一樣,沒有博士,卻在投稿的期刊、報紙四處謊稱博士,並在國立大學求職信上公然杜撰博士論文題目嗎?一個27歲,初入社會的新鮮人,為何會如此膽大包天?為何敢說謊成性?是爸爸有錢?可是有錢人子弟也很多,誰會這樣?還是爸爸有強大的黨國關係?可是有黨國關係的人也不少,誰這麼敢?而且,蔡英文說謊,不是只有27歲時假稱博士那一次而已。
我曾於2019年12月9日在某報發表一篇「小英說謊記」,敘述蔡英文親口說的謊話,摘要如下,
一、紐約辦事處大樓購買、啟用期間(2004/2005),蔡英文是不分區立委。但2019年8月17日,蔡英文在台中開講,「紐約辦事處…我們買了以後,現在已經漲了好幾倍,那你要說誰有那麼樣的願景呢?我告訴你,就是我啦,我在做行政院副院長的時候」。蔡英文講這段話時,眉飛色舞、得意洋洋。後來被阿扁打臉後,8月26日才在臉書表示記錯了。
二、2011年出版的《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的口述提到,「初到康乃爾時,記得開學不久,有一次上『國際公法』的課程時,我被老師點名站起來:『妳來自那裡?』『那你們將來要跟中國怎麼辦?』…『嗯……』向來對隨堂抽問有問必答的我,剎那間腦袋裡竟然一片空白。…老師看出了我的猶豫。他很體貼、也很嚴肅地說:『這個問題沒有理所當然的答案。妳應該要花更多時間好好觀察、好好想想!』」
2019年9月20日「社群之夜」,蔡英文:「我到康乃爾大學法學院,去的時候,這個系主任就告訴我,就見我,看到台灣的學生他覺得很新鮮,他就問我說,『你是台灣來的?』,『那你們以後跟中國怎麼辦呢?』,我想了一想,我說『我們政府說我們要統一啊』,我們這個老師看著我說,『你真的要來唸康乃爾大學的法學院嗎?』……這個老師叫什麼名字呢?因為他已經過世了,我可以跟各位講,他的名字叫Barceló」。三天後,彭文正博士收到Barceló教授的電子信件!九天後蔡連任辦公室發言人表示經查證係口誤。
三、2019年9月18日徐永泰博士報告,政經學院的蔡論文有一書面的作者要求,「四不一沒有」的閱讀限制。
隔天記者問,為什麼論文的閱讀要有很多的限制。蔡:「這個我不知道,這個我也想去了解一下」。再問:「他們說是妳訂的」。蔡:「那當然不是我訂的」。問:「他們說是你要求的」。蔡:「不會是吧?」
四、2019年11月28日立法院公聽會,嚴震生教授指出,在國圖的「博士」論文有444個拼字錯誤。隔天蔡為解釋錯字太多,說:「35、36年前的論文了,那時候的打字都是用傳統的打字機,有打字的錯誤,其實也是在所難免」。
但,2011年,蔡在民主沙龍座談時親口說:(我的論文,)「尤其是你打字校稿整整花了一個月,因為那個年代我們還是可以用電腦打,然後用printer印出來。」
五、2011年民主沙龍,蔡說「你檢查了你的論文一個月以後,把論文交出去之後的那一剎那,我就覺得說我不要再考試了。……可是後來我爸爸說,你畢竟是學法律的,應該去考一張執照吧。…我又開始了我的考試生涯,我又去考了紐約的執照,考完以後……我又去考了台灣的執照。那兩張的執照就一直掛在我家的牆上。…我的考試生涯就結束了,那就開始我的教書生涯」。
其實,蔡英文的紐約律師是1987年登錄的,根本不是自稱倫敦政經畢業後(1984)先去考、再回台教書。至於蔡的台灣律師更是在1996年才通過檢覈取得,根本不是考試取得!
再加上蔡英文在《洋蔥炒蛋到小英便當》一書中,說明姊姊蔡英玲陪她去倫敦參加博士口試的照片,後來被網友比對出,背景是波士頓的教堂。以及最新出爐的謊言,日前賀德芬老師公布的,蔡英文的「國立政治大學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蔡英文自填的博士論文題目,跟蔡英文號稱取得博士學位的論文題目,不一樣。事實上,這題目也跟蔡英文於2011年在各大學(開南大學、交通大學、彰師大、靜宜大學)演講,侃侃而談介紹自己的「博士」論文題目「Safeguarding Domestic Market」又不一樣。更是跟2011年10月出版的「小英便當與洋蔥炒蛋」一書的論文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elfguard for Domestc Market」)不同!怎麼有人連自己博士論文題目都會連續講錯、寫錯?
一個人可以在公開場合,口沫橫飛,神采飛揚,說謊,而且不止一次,不怕被抓包,也不怕這些場合可是都有錄音錄影。一個人可以在求職履歷表上謊稱博士,一騙近四十年,也不怕東窗事發。這可能有兩種狀況。一種是壞:她知道自己在說謊。就是愛說謊,隨口呼攏,說謊可以得到利益;另一種是病了:其實她不知道自己是在說謊。
在精神醫學有一少見的精神病理現象,英文叫Pseudologia fantastica(有人翻成「謊話幻想」),又名pathological lying(可翻成「病態性說謊」)。精神醫學教科書是這樣描述的:「有限的事實,混合了大量、生動的幻想。聽者的興趣使當事人很高興,於是又更強化了本症狀。這些症狀不僅是事實的扭曲,有時還會偽造一些自相矛盾的過去生活,如聲稱父母已死,博取同情」。另也有這樣的描述;「流利、似是而非的說謊,通常是浮誇、極端事物的不真實敘述。這些敘述隱隱約約被當事人相信是真的」。但本現象不是妄想,因為如果有人找出事實來質疑時,當事人還是會承認錯誤。又,他們說謊,主要不一定為了得到實質利益或逃避責任,而是為了滿足內心某種需求,或許從中可提升自尊與自信。
我曾經一度以為,蔡英文會不會是後者,病了。如果是,我認為我們應該包容她,並給予治療。但蔡英文,博士未完成,帶著博士班筆記回國,將該筆記依章節分次翻成中文投稿期刊,署名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進政大教書,繼續把該筆記依章節分次翻成中文投稿期刊,藉以升等副教授、教授。這位法律學者教授,終其一生,除了將博士班筆記翻成中文外,沒有其他著作發表。所以就說謊的本質,蔡每次說謊都是為了得到利益或逃避責任,而且還運用各種方法去遮掩謊話,如放在LSE的論文不讓人影印、引用,把教職升等資料封存至2049年。由此觀之,蔡英文應該是壞、不是病。
有人一定會說,當總統又不一定要有博士學位?當然沒錯。問題是,我們談論的不是「總統有沒有博士學位」,而是「讓學術詐欺、說謊成性的人當總統,對我們社會及下一代的教育意義是什麼?」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原載台灣《風傳媒》網刊 2021年9月21日
https://www.storm.mg/article/3947891?mode=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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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編】賴淳良 │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副主編】吳光平 │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
【作 者】李後政.李瑞生.何佳芳.林恩瑋.吳光平.許耀明.許兆慶.蔡佩芬.鄭莞瓊.賴淳良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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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
✔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球化、各國人民往來密切,國際私法於現今已為相當實用之法學,對於頻繁發生之涉外民商事件,重要且必需,而我國法院實務也已累積了諸多國際私法裁判,更印證了國際私法之實用性。
✔本書乃挑選三十二個重要之國際私法裁判,由國內十位國際私法之學者專家引據相關學理,以裁判之事實概要及裁判要旨加以評析,除了引介實務裁判及相關國際私法理論外,並提出進一步思考之問題及推薦進階參考閱讀文獻,可供國際私法者初學者建立國際私法基礎概念,更可供從事實務之法官與律師處理涉外民商事件之進階參考。
【章節簡介】
🔺第一編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
第一章 國際裁判管轄
▪國際裁判管轄之特別情事原則──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4年度重抗字第12號裁定評釋/何佳芳
▪國際私法上之「不便利法庭原則」──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89號裁定評釋/許兆慶
▪涉外民事事件之國際訴訟競合──最高法院67年台再字第49號判例評釋/李後政
▪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最高法院91年度台抗字第268號裁定評釋/許兆慶
▪涉外電子商務之國際裁判管轄──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裁定評釋/李瑞生
第二章 外國法院判決暨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外國懲罰性賠償金判決之承認──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835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判決承認與執行之送達條款──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評釋/蔡佩芬
▪外國判決效力之承認及其效力之準據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外國仲裁判斷承認與執行──最高法院79年度台抗字第352號裁定評釋/蔡佩芬/
第三章 涉外破產之域外效力──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193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二編 衝突法總論
第四章 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42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五章 定性的反致──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第1007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第六章 國際公序與國內公序──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判決評釋/許耀明
第七章 即刻適用法──台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易字第299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八章 法律適用分割方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804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第九章 外國法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56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三編 衝突法各論
第十章 法人準據法:從涉外股東臨時會決議之管轄權與準據法決定談起──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259號判決評釋/許耀明
第十一章 代理關係之準據法──台灣高等法院91年度重上字第451號判決評釋/何佳芳
第十二章 契約之準據法
▪契約主觀準據法──台灣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24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契約客觀準據法:特徵性履行──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判決評釋/何佳芳
▪勞動契約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09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十三章 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侵權行為之選法規則──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消上字第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83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特殊侵權行為:網路誹謗──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825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船舶碰撞之準據法:即刻適用法則──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845號判決評釋/蔡佩芬
第十四章 不當得利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001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十五章 物權之準據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64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十六章 智慧財產權之準據法
▪專利權暨其授權契約效力之法律適用──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0號判決評釋/鄭菀瓊
▪著作權侵權爭議之法律適用──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訴更𣇈字第3號判決評釋/鄭菀瓊
第十七章 離婚及離婚後親子責任之選法規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2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第十八章 親子責任之國際管轄及選法規則──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1年度親字第83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第十九章 繼承與遺囑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172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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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推甄政大廣電的時候,還是高三的我,很熱血地連絡學姐,去政大旁聽傳院的課。那是很美妙的經驗,很多當年聽到的話,到現在我都還記得。
我不知道在這樣的場合,教學內容是不是會走山 (也許情緒會激動些),但是這次的事件的確是媒體素養課程活生生的好教材。從簡單的守門人、價值中立、框架理論,到複雜的資本主義社會下的媒體政治經濟學分析。
對我而言,學習不是為了批判,不是為了向他人展現自己的博學,而是能在事件中/世界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期待能避免被情緒性論述煽動,看破那些不合邏輯的論述。
現實一點考量,對於推甄申請傳播科系的妳們來說,"對於這次服貿議題主流媒體的報導角度你有什麼看法?" 面試時,這麼大的一個問題,你要從何切入,用什麼角度作答?
郭力昕、孫秀蕙、柯裕棻都是充滿個人魅力的老師,你不需要上政大,現在就能現場聽到她們的課。分享這則訊息給關心台灣的妳你妳妳。
「反服貿抗爭與台灣媒體」課程行動
傳播科系教師聯合上課
反服貿青年週(3月25日到3月31日)
公民運動發展至此,我們卻沒有消極與悲觀的權利,只有努力向前。因此媒體改造學社發起 「反服貿抗爭與台灣媒體」課程行動,由傳播科系教師聯合上課,討論主流媒體的報導以及服貿對台灣傳播產業的影響等議題。目前已有21個系所,35位教師以及47門課加入(持續增加中)。
活動說明:
反服貿的公民抗爭行動持續延燒,但主流媒體相關報導卻有諸多缺失(包括對公民行動污名化,對公共政策報導不足,缺乏對政府的監督等),正凸顯了台灣媒體困境。同時,服貿協議不只攸關台灣民主制度與社會各層面,也將深深衝擊傳播與媒體環境。
作為傳播科系教師,我們相信,社會議題與新聞現場就是最好的教材與教室。因此,我們近期的傳播相關課程,在形式上將依照個別課程與師生所需,改採抗議現場教學、開放自主學習、停課鼓勵學生社會參與、或調整講題等。但無論形式為何,我們都將帶動同學討論下列議題:
一、當前主流媒體對公民抗議的偏頗或偏激報導,有何問題?如何改進?
在公民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衝突中,部分媒體按照老闆政治立場、或者利益考量,出現了醜化或激化抗議行動的報導。為何如此?我們如何透過制度變革,讓媒體報導能夠更專業?獨立媒體與公共媒體又可以如何扮演促進民主發展的角色?
二、服貿協議對媒體工作者、業者、消費者、及公民言論自由,產生什麼衝擊?
服務貿易協定內容包括了傳播產業(印刷、廣告、電信等)。當包括中國等外資進入台灣媒體產業之後,是否將損害媒體工作者的工作權與創作自由?是否將對本地產業有所損害?是否對於媒體消費者的多元選擇造成衝擊?又是否會危害寶貴的言論自由?
對於服貿的傳播議題討論,並不限於上列兩項敘述。我們將在課堂上進行有關反服貿傳播相關議題的民主討論,因為我們相信,國家屬於人民,媒體也屬於公民。
(授課地點以及是否開放公眾參加、請洽授課教師)
發起單位:媒體改造學社
上課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六號開南商工大門口前
3月26日(三) 下午一點半 王維菁老師 師大大傳所 傳播政治經濟學
3月27日(四) 上午十點半 陳順孝老師 輔大大傳所 數位傳播與網路新聞
3月28日(五) 下午一點半 羅慧雯老師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所 數位匯流
參與教師與課程、持續增加中...
方念萱 政大新聞系 週二 性別與傳播科技
方念萱 政大新聞系 週三 基礎新聞採訪寫作
王右君 成功大學 週五 文化研究
王維菁 台師大大傳所 週三 傳播政治經濟學
陳炳宏 台師大大傳所 週三晚 媒體經營管理與財務分析
江淑琳 文化新聞系 週一 災難與風險
陳慧蓉 文化新聞系 週五 新聞學
江亦瑄 世新大學廣電系 週六 數位媒體使用行為
李明穎 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週四 傳播史
林麗雲 臺灣大學新聞所 週二 當代新聞議題
邱家宜 東海大學 週四 媒體批判與社會批判
邱家宜 東海大學 週四 公民文化
邱家宜 大同大學 週二 公民媒體素養
柯裕棻 政大新聞系 週二 傳播與社會
柯裕棻 政大新聞系 週三 新聞倫理
洪貞玲 臺灣大學新聞所 週三 新聞與法律
胡元輝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 週三 媒介寫作
胡綺珍 台師大大傳所 週二 全球化與媒體
陳慧蓉 文化大學新聞系 週五 跨文化研究
唐士哲 中正大學傳播系 週一 傳播史
孫嘉穗 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系 週三 新聞學
孫嘉穗 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系 週三 國際原住民媒體
許瓊文 政大廣電系 週五 災難與傳播
郭力昕 政大廣電系 週三 藝術欣賞與創作-電影
郭力昕 政大廣電所 週一 影像基礎
傅秀玲 政大廣電系 週二 進階創意寫作
傅秀玲 政大廣電系 週三 畢業製作
陳順孝 輔大大眾傳播研究所 週四 網路新聞專題
陳順孝 輔大新聞傳播系 週五 媒介實務
陳順孝 輔大新聞傳播系 週五 新聞編輯
陳順孝 輔大新聞傳播系 週四 數位傳播
陳順孝 輔大新聞傳播輔系 週三 新聞學
陳春富 輔大影像傳播系 週一 傳播法規
林應嘉 輔大影像傳播系 週二 媒體素養
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 週三 傳播政治經濟學
馮建三 政大新聞系 週四 媒介問題
劉昌德 政大新聞系 週二 傳播與社會
劉昌德 政大新聞系 週三 採訪寫作
劉慧雯 政大新聞系 週一 媒體素養
劉慧雯 政大新聞系 週五 媒介溝通與管理
劉慧雯 政大新聞系 週五 新聞媒體實驗
戴瑜慧 交大傳播與科技系 週一 社會紀錄片
黃淑鈴 交大傳播與科技系 週二 媒體文化與社會
簡妙如 中正傳播系 週二 音樂、影像與展演
簡妙如 中正傳播系 週三 文化研究與批判理論
羅慧雯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 週二 媒體經濟學
羅慧雯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 週三 傳播政策與法規
本學期未開課老師,但連署支持本活動
孫秀蕙 政大廣告系
張錦華 臺灣大學新聞所
黃順星 舍我紀念館的研究員
魏玓(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系副教授,出國訪問中)
林鶴玲 台大社會系
相片提供/李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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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口試免書審採書面審查。
備審資料:最高學歷證明影本或歷年成績單影本一份、自傳600字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
招生簡章及報名網址:
https://recruit.knu.edu.tw/p/406-1003-29984,r17.php?Lang=zh-tw
法律學系網址:
https://law.knu.edu.tw
採實體與網路報名,即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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