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偷了乾洗手,法院如何審判我?
有個人,在新北市的某個全聯偷了一些草莓夾心巧克力、幾瓶瓶洗髮精、1 條乾洗手凝膠。被抓到以後,檢察官對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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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簡易判決處刑呢?
如果你今天犯罪被抓到,檢察官在偵查之後覺得你有罪,就會起訴你,這時候案件就會進到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有一些一定要走的過程,像是證據調查、交互詰問、言詞辯論等等,run 完這一套流程的程序,叫做「通常審判程序」。不過,其實很多案件小到不行,被告犯的罪也沒有多重,如果還要走一套完整的刑事訴訟,其實是在浪費法庭上每個人的時間。
所以《刑事訴訟法》針對輕微犯罪設計了「簡易判決處刑」的程序,簡化了通常程序的很多流程,讓案件能夠迅速確定,被告不用一天到晚去法院、法官也不用花那麼多時間審判,省時省力,節省大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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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案件可以走簡易判決處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要走簡易判決處刑,必須具備這兩個條件:
1⃣️ 被告的自白或目前的證據已經足夠認定被告真的有罪。
2⃣️ 被告犯的罪必須是輕罪。
檢察官如果覺得符合條件,可以直接跟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就算檢察官直接起訴了,被告在法庭上自白認罪,法院也可以直接改用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也可以在偵查的時候,跟檢察官自白認罪,並且表明願意被判多重(或是緩刑),然後請求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如果同意,就可以根據被告同意的範圍,向法院請求判刑或緩刑,法院原則上只能在檢察官請求的範圍內判決。
檢察官在請求之前,也可以問一下被害人的意見。視情況可以在被害人的同意下,要求被告道歉或是要被告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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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判多重?
一個進入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法院就可以書面審理(意思就是不開庭,被告乖乖在家裡等判決書),而且法院也必須馬上判,不能拖時間。
簡易判決處刑的結果,必須是「可以宣告緩刑」、「可以易科罰金」、「可以易服社會勞動」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法律這樣規定,就像我們前面說的一樣,能用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真的非常輕微。
因為這樣的結果,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件大部分的時候都不用坐牢,但仍會留下犯罪紀錄(也就是所謂的「前科」)。
而這個在全聯偷東西的當事人,最後也被法院判決拘役 50 天,可以用一天 1000 元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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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發現,被告偷了乾洗手凝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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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ÉCHIÚ 的乾洗手,不只是乾洗手,還是香香的乾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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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SÉCHIÚ SECHIU
開庭審理意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死刑案的幾個疑點:縱火即殺人?量刑未盡調查?超時違法羈押?】
居住於新北市五十餘歲男子湯景華先前與翁姓男子發生衝突忿而提告,他不滿法院判決無罪,2016年3月到翁男住家樓下縱火燃燒機車並引發火警,造成翁男一家6人死亡(翁男因服役不在現場)。
湯景華患有憂鬱症及精神官能症,並堅決否認犯罪。歷次事實審均認定湯景華惡性重大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以證據調查未清楚、判決的理由不完備等理由發回更審,後來2次更審開庭時,湯景華也仍堅稱沒有放火殺人。
這個案件從2015年審理到現在,已經超過5年。目前案件繫屬在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意思是,這個案件已經在各審級間上下來回了好幾次。從第一審、第二審、最高法院第1次發回、更一審、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二審,到現在的最高法院(第3次上訴審理中)。
不過,若案情「罪證確鑿」,何以拖了5年還沒審完?最高法院發回了2次、不願意讓案件就此確定的理由為何?追根究柢,就是還是有以下幾個疑點沒有釐清,不能輕易判決。
開庭審理意思 在 林佳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早我也幫鬼王分享一下這篇,畢竟鬼王愛扯但說起事來一向不鬼扯(就看說什麼事,私下還是蠻扯的)不過老實講佳新也深覺這件官司很扯,江醫師的玻璃心顯露無遺之外,還被猛打臉,我最喜歡看這種熱鬧了。
【江守山豐功偉業之零CD裝精選集】
還記得多年前常被媒體稱為腎臟科名醫的江守山先生曾在自己的臉書粉專上以一種看了讓人不寒而慄的語氣向鬼王說哈囉,且於文末寫著:「另外請教魚販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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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來自
文青別鬼扯
鬼王當時頗納悶,奇怪哩,我叫你「魚販江」又怎麼了?你自己開店賣魚做生意時,不管是網路文宣或是書籍簡介,都自稱自己同時是醫師也是魚販了。既然你姓江,又認為自己也是魚販,叫你「魚販江」基本上完全符合你的論調。說穿了,你被叫魚販江也只是剛好而已。
不過,當時鬼王身邊的長輩就曾告誡,魚販江的PO文有警告的意思。鬼王若繼續使壞,魚販江就會出手了。長輩就是長輩,行走江湖多年,吃過的滷蛋比鬼王玩過的Pachinkoc還多。果其不然,就當魚販江鬼扯濾掛性咖啡會致癌、鬼王出來砲轟他之後,法院傳票就來了。
魚販江先告鬼王誹謗,鬼王到警局作筆錄、又去地檢署法院開了兩次偵查庭。檢察官最後宣判不起訴。結果魚販江不服,再提訴訟,然後被駁回。
原先以為刑事訴訟不成,魚販江就會打住了。沒想到,他又提出民事訴訟,說鬼王導致他商譽受損。他要求「賠償1元」,並在自由、蘋果等媒體上登報道歉。
「賠償1元」是啥意思呢?就是他自己根本也無法證明鬼王對他的生意是否有產生影響,以及損失多少。
當時曾有許多鬼友曾私下建議,打個民事官司,不算出庭費,通常至少也要花個10萬。既然魚販江有錢可以找律師這樣玩,我們乾脆也搞個群募、聘律師幫忙打官司。但鬼王還真不想浪費社會資源,所以決定自己應戰。自己出庭,自己寫答辯狀。
唉呀,從刑事訴訟開始,光是做筆錄、出庭就至少跑了10趟以上。當然,魚販江自己從未出庭過。而鬼王每次看到他的律師,都覺得對方好衰好可憐。律師們的表現感覺都心不在焉,時常連案件的來龍去脈似乎都不太清楚。
還記得有次鬼王陳述到濾掛式咖啡都是用不織布製造,並不是紙,所以上面不會出現魚販江所鬼扯的「濕強劑」,更不會出現碰到熱水溶出致癌物的風險。當時法官依照程序請原告律師表達意見時,那位生嫩到感覺似乎連替代役都沒當過的年輕小律師居然如同機器人般回答:「請被告舉證」,鬼王當時就氣到在法庭上開罵了:
「你們江守山鬼扯濾掛式咖啡的袋子是用紙做的,鬼扯上面有濕強劑,這應該是你們自己要去舉證的工作,怎麼會變成我要來舉證?你律師到底怎麼當的!」
後來纏訟將近一年,法官宣判魚販江敗訴。本以為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但沒想到魚販江又繼續提出上訴。而這次更瞎了,二審第一次開庭時,不但律師沒到、連訴狀也沒送到。之後結果是啥,不用猜也知道,二審當然被駁回了。
經過為其將近兩年的訴訟與纏鬥,鬼王首先得感謝魚販江讓鬼王終於弄懂法院審理的流程。其次,鬼王也衷心佩服江守山,居然還能帶領一幫子善男信女繼續擁護著他。
近日針對魚販江於擔任新光醫院醫師期間涉嫌詐領健保乙案,士林地院經過近3年審理,終於從重依詐欺罪判處徒刑。
大家都知道,2020全年的狀況並不是很好。但鬼王看這個消息,突然覺得曙光乍現,彷彿台灣不再只是台灣,而是每天都會有七仙女輪流排班跳鋼管舞免費歡迎大家觀賞的極樂世界。因此鬼王特地將過去曾歌頌過魚販江的各篇文章重新整理集結,好讓鬼友們一次看得爽。
煩請鬼友們點進細品,順便傳給周遭親友老人家們,多多學習知名腎臟科醫師江守山的人生事蹟。
至於魚販江以前常說,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醫師還是魚販。如今鬼王終於確定了,你江守山究竟是醫師、生意人、還是魚販都已經不重要了。重點是,你就是法院宣判詐領健保費的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健保詐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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