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談過了囤房稅,今天來談談另一個也很重要的政策🔸「#實價登錄 2.0」。
無論是買手機、訂旅館民宿,或是任何網購商品,大家都會習慣去 #比價🕵️♂️。透過比價蒐集資訊,找到 #更合理的價位,而販售者也拿到合理的利潤。
但同樣的情境遇到 #買房時卻不是如此❌,消費者常遇到業者操作資訊落差,或用 #話術拉抬價格(ex:「最後幾間要搶要快」),導致消費者成為冤大頭。偏偏,房子可能是一般人一輩子買過最貴的商品💸。
因此,讓購屋市場更透明的 #實價登錄網站 很重要。實價登錄網站會 #揭露住宅交易的資訊(儘管有些模糊),2012年上線到現在,上站人數已經超過「1億人次」,可見一般民眾對於房屋實價資訊的需求非常高。
但目前的實價登錄網站並不完善,舉個例子,原本 #預售屋 登錄的規定是,代銷業者整批賣完,委託契約結束後再登載。但問題是等到 #整批賣完都好幾年後的事,甚至會有建商為了不被登錄,不斷 #技術性延後委託契約,這樣的資訊揭露 #根本沒意義。
為了解決實價登錄不足的問題,行政院在2018年5月通過實價登錄2.0草案送進立法院,改版內容包括:
1️⃣實價登錄的呈現由「鄰近30號混雜在一起」改為➡️「以門牌或地號為單位」,資訊 #更透明清楚🔎。
2️⃣實價登錄的時間由「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三十日內申報」改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直接檢附申報書」,讓實價登錄 #呈現更即時⏱。
3️⃣預售屋自建自售納入實價登錄,同時登錄時間由「委託代銷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改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三十日內」,實價資訊 #不需要拖兩三年才知道⏳。
這樣一個更進步的政策,引起操作資訊落差賺取利潤的 #建商的反彈。建商提出「侵犯隱私個資」、「預售屋即時登錄會出現假行情」等似是而非的說法,更在今年二月時有新聞報導指出,建商企圖要把「按門牌揭露價格」跟「預售屋即時登錄」等 #關鍵法條拿掉。
首先,駁斥建商的說法。#法規早就排除個資的部分,僅揭露門牌跟地號跟價格,根本沒有侵犯個資的問題,這點內政部早有定論。另外如果預售屋即時登錄會出現 #假行情,#建商就要自己承擔後果,虛報高價造成購屋者怯步,報低價則會有其他購物者要求比照。
我們始終認為應該創造一個 #更公平的交易環境⚖️,讓資訊能更透明,才有助於 #防止價格浮動炒作📈。
最後,我們重製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做的 #各國實價登錄比較表,可以看到台灣離其他國家的實價登錄透明度,還真的 #看不到車尾燈。
參考更完整的論述文章:
OURs都市改革專業組織
「變調的實價登錄2.0 - 連「門牌全揭露」都做不到,何來資訊透明?」:
https://npptw.org/r6Pw7E
#居住正義
#公平的交易環境
#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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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這週日鎖定時代力量粉專觀看直播
「#那些建商不想讓你知道的事」
因人數爆量,我們 #變更至較大的場地 如下,我們將在人數額滿時關閉報名表;請沒報名到的朋友透過 #直播觀賞。
👉
報名表:https://forms.gle/7RTYouhGcSNVNQVx8
時間:2019年04月14日(日)14:00-15:30
地點: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202室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 202室)
🎤主持人:
李兆立|時代力量發言人
💡與談人:
邱顯智|時代力量黨主席
Sway房市觀測站|台灣房市界網紅第一把交椅
關鍵法條拿掉 在 頭條開講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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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法條拿掉 在 Re: [人事] 商調被擋→辭職再任同日-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hsuwj (^^)》之銘言:
: 標題: [人事] 商調被擋→辭職再任同日
: 時間: Sat Jul 29 22:20:37 2023
:
: Dcard有篇辭職再任同日的文章寫得滿詳細的(
: https://www.dcard.tw/f/gov_employee/p/246381049),有興趣的人可以先去參考,我
: 沒有註冊Dcard,所以在這裡補充如下:
:
: 首先,機關有沒有擋商調的權利其實就是個問題,目前的根據是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 第21條,但該條文似乎過度限縮「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之意義,增加母法即公
: 務人員任用法所無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之意旨不符。又所謂機關首長人事
: 權,擴及擋商調?還是僅及於決定合理商調時間?期待哪天考試院願意改革,或是哪位勇
: 者願意花時間精力打商調被擋行政訴訟,打到憲法法庭看有沒有機會宣告該條文違憲失效
: 。
:
: 辭職再任同日除了提出時機等一些限制外,關鍵在於你本身要夠優秀,想投的職缺是不是
: 開缺很多次、競爭者有多少、向用人機關表明辭職再任意願時間點(面試時或商調被擋時
: )等等,都是其次,如果你是用人機關想要的人,他們就會願意花額外心思替你跑辭職再
: 任程序,畢竟每個機關都缺優秀人才,而且辭職頂多壓個30天,有些商調被壓好幾個月,
: 機關藉此也可早點補到缺。
:
: 辭職再任同日成功確實是個案,但並非極其少數,太多人商調被擋就想說算了,或是直接
: 離職重考。有人提到要有靠山才會成功,其實並不一定,因為靠山真的夠大的話,商調就
: 不會被擋了,不至於要走到辭職再任這步,所以就算有靠山,也是小靠山而已。
:
: 若決定要走辭職再任同日,自己一定要清楚整個程序,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問人事他們沒
: 有比較懂,沒有固定的SOP,重點是自己要跟用人機關有相當的默契,用人機關願意幫你
: 跑程序,而你也不能放人家鴿子。
:
: 爽點:
: 氣死擋你商調的人!且提出辭職之後,在不耽誤原機關業務的情況下,可安排一些假期,
: 一方面撫慰自己執行辭職再任程序的疲累身心,一方面之後到新機關應該也很難排假了。
:
: 承擔:
: 當年考績是另考,但不一定會是乙,因為你夠優秀的話,原機關可能還怕你飛黃騰達、想
: 巴結你。但另考也就代表無法進一階俸級,而有金錢上的損失。所以一定要全盤考量其中
: 利弊得失,不要對新機關有完美幻想,任何機關都有優點及缺點。
:
: 最後,祝大家商調不會被擋,山不轉路轉,被擋也能辭職再任同日成功!更期許有一天機
: 關擋商調的權利被拿掉!
:
:
: 參考資料:
: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548 辭職再任人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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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31.1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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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j6ru04jo3: 推。給那些擋人商調的垃圾主管好看 07/29 22:45
: → kaichun: 這招還是要賭用人機關那,承擔風險最大的還是本人 07/29 22:52
: → zz100: 這跟用人機關聘用非現職人員有什麼差別嗎? 07/29 23:00
沒差別
dcard 原文已寫(可聘用非現職人員)
這案的關鍵
1.中央單位(牽涉到一條鞭管理層級)
2.面試時就和 主管 說好要"辭職再任"
(其實就是要用人機關聘用非現職人員)
也要這個主管...有用人權 且鎮得住人事...
3.剛好沒有 候用名冊
只能說 dcard原po夠優秀...也夠有種 敢於推銷自己
記得以前我回過文...
辭職再任(改用非現職人員)
在2級高考以上的職缺好操作
(因為高職等容易當年度沒有考試候用人員)
另外一個就是 用人機關主管(最好是政務官)
發話指名要用非現職...
或至少要壓得住人事...
不然您可以問問人事
他們有個類似績效的指標
跟用人方式 是開 考試缺 還 商調缺 有關
開非現職...對人事單位來說算是"特例"...
恩 除非機關長官明確要求...
不過唯一有疑問的是...
即使開非現職,機關還是得再公告徵求一次..
這段dicard 沒有詳述...
補一下
當年馬英九特別費案
余文就是依「非現職公務人員」再任公職的方式
(經公開上網徵求來了14名具公務員資格者應徵)
--以下dicard原文--
辭職再任程序:
我想這塊是最讓人一頭霧水的部分了,自己曾經打電話給人總、銓敘部,但是這兩個單位
知道我不是人事人員都沒有很想跟我解釋…所以詢問的當下也是有聽沒有懂。因此我這邊
粗淺的了解是辭職再任事先要把該職缺轉換成非現職人員職缺,必須由用人單位行文給人
總同意核定,並且限制:
① 不可以在考試到增額任用期間(應該是7-11月)。
② 沒有同職等同職系的人申請補訓。
所以那陣子我每天在刷補訓名冊,因為正逢研所口試畢業季前,就怕有人突然補訓導致泡
湯,但後來了解補訓人員喜歡加入增額志願分發,所以我個人認為這個步驟雖然緊張,但
是整體風險沒有很高。用人單位大概行文後一週拿到同意自行遴用(可聘用非現職人員)
的公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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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pitfall89757: 好文推 07/3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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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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