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周的公開議政:對選民報告的街頭宣講活動中,有位市民朋友和我討論到了近期很熱門的修改道交條例§7-1、也就是所謂「限制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種類」的議題。這個修法雖然是立法院事務,但任何的變革都會影響到北市警察的執法,所以我也相當關注。
當初此案一被提出,提案立委和連署立委全都被罵到臭頭,從數據分析來看,大部分民眾是持負面觀感。那到底一開始此案是怎麼被提出的呢?如果要解決浮濫檢舉、甚至是長期性違規的問題,又該怎麼處理呢?
據我了解,許多警察局內的同仁,不分各地,都相當支持本次的修法提案。原因是近年來科技便利、錄攝影設備的普及之故,檢舉數量確實只能用「暴增」來形容。
從2016年的近154萬件檢舉,到去年已經變成391萬件檢舉案件,今年上半更是已經有近274萬件檢舉、全年可能近逼500萬件。北市上半年也有54萬件。
由於每份檢舉,都有限時回覆的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大隊也必須要到現場看過、或利用電子儀器重新檢視檢舉圖文是否符合法規,造成人力相當大的吃緊。
這些檢舉案件中,最大宗的是違規停車、再來就是不當使用燈光及闖紅燈;在我和北市交通大隊的討論中,他們提及惡意逼車、危險駕駛或闖紅燈等案件檢舉,確實可以彌補警力不足;但違規停車涉及道路使用、停車空間的供給缺乏、以及很大宗的報復性案件(去年即有人一年就檢舉15000多件),輔以隨之而來的申訴,造成警方很大的困擾。
然而,對我來說,警方的困擾是一回事,但重點是這些浮濫檢舉的「檢舉達人」所帶來的弊端,和檢舉制度下造成的好處和公益的提升相比,孰輕孰重?
我確實發現,有部分人濫用這個檢舉制度,出現了惡意檢舉、甚至以檢舉為樂的人。以台北市為例,今年一到八月,就有人檢舉近11000件,平均一天檢舉45件,前五十名的大量檢舉人一天都至少檢舉10件,已經佔全數檢舉案件的近15%。換言之,我認為部分人的濫用,已經對這個系統造成一定的影響。
以違規停車當例子,我們都能理解許多時候違規停車或許真的是疏忽、是一時偷懶、乃至於貪個方便,對於這種狀況開罰或檢舉,我想不會有太多人同情;然而在某些情況中,確實可能有結構性的因素,包含住家或公司周邊停車位確實不足、停車格本身劃設問題、標線塗設錯誤或落漆、挾怨報復頻繁檢舉等。
也因此,這個問題並沒有直覺上地那麼令人不悅, #並不是說有理由違規就是對的,而是我們希望透過檢舉和開罰達到矯正的效果,但如果造成民眾違規的環境是不變的,這些機制的嚇阻力就會大幅下降;與此同時,與其透過大量開罰,倒不如思考其他的可行方式。
現階段我的態度仍然傾向不該限縮民眾的檢舉權利,所以我反對立院這項提案。畢竟確實有許多違規影響到民眾的日常生活。我建議交通大隊和北市警局可以考慮增加人力、統一規範來處理日益增加的檢舉案件。例如我們可以引用網路遊戲或直播平台管理不當留言的模式,限制一般人檢舉的頻率。
我們也應該擴大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的施行地點,減少警力負擔、也增加執法開單的正當性;與此同時,透過機器學習或軟體判讀標線、人行道和車牌,用以取代人力辨識的技術已臻成熟,確實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北市警局也贊同我的建議,會往這方向來推進。
此外,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是,如果某地點真的有大量臨停需求,在不特別影響原有交通狀況下,塗改成黃線也並無不妥;警政署目前也正在研議設置虛黃線、或是限制一段時間內不得連續檢舉等方向,我覺得都是在兼顧檢舉權益和警員負擔中的平衡嘗試,必須給予鼓勵。
最後我想和大家聊聊的,就是有關提案「連署」這件事情。影響一個議員、或是一位立委要不要簽署法案的原因有很多,包含是不是同黨、有沒有利害關係等等。
所以,是否因為這些提案上的委員都有連署,就要給予譴責,我認為仍是可以再思考的。部分民代也會因為民眾的壓力或輿論,來撤銷原本的簽名,這也是民主政治中運作的常態,這反而是我們民主制度的一個優點。也就是,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提案,人民是有機會直接影響你選區的民意代表修正他的立場。
從一個檢舉違規的提案出發,可以再次發現的是政治工作就是平衡分配、妥協和原則不斷角力和拉扯的過程,也是我仍在持續精進與學習的地方。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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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汽車在斑馬線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也不能檢舉?
看來汽車是吃了無敵星星呢
⚠️⚠️⚠️🆕更新資訊:剛剛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交通部,目前都還在討論修正,社團這邊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見,請大家一起為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讓大家真正可以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舉真正危害交通秩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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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有些社團無法理解何謂正常正確檢舉,目前7-1條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幅縮減,其修法說明如照片。
為各位整理以後只能檢舉的項目:
12-4 在道路上停放無牌車,無效號牌,懸掛他車號牌
31-6 31-1條1至3項 未戴安全帽,使用手機,抽煙
33-1各款 高快公路違規
92-7 550cc以上大型重機之違規
42條 燈光類 (未開頭燈,未依規定開霧燈,未使用方向燈)
43-1-01 43-1-03 43-1-04 43-3 危險駕車與競駛
45條 爭道行駛 (逆向行駛,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佔用自行車道,聞救護車不避讓)
47條 違規超車
48條 轉彎變換車道違規 (不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左右轉彎不先使用內外車道,在有分隔島之慢車道左轉,快車道右轉,直行車佔用左右轉專用道。
53條 闖紅燈與紅燈右轉
54條 平交道之違規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
(以排除55條臨時停車)
另外也限縮連續檢舉,日後針對同一車同一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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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時代力量提名苗栗縣第五選區(頭份、三灣、南庄)縣議員候選人,九號,曾玟學。這隻影片是我三場政見發表會的重點節錄。
參選之前,我擔任過台大風險社會中心的研究助理、智庫副研究員、立法院法案助理,熟悉政策擬定與間施政監督。在地方黨部的第一線政治工作歷練,也了解人們生活的真實需求與困難。
我1987年生,是解嚴後呼吸著自由與民主空氣長大的一代,但也對台灣社會面對的各種挑戰感到擔憂。
「所有的政治都是地方政治。」要讓民主體質強化、讓社會制度健全,地方政治是最關鍵的環節。這次的參選,就是希望能挑戰陳舊的結構,在派系與利益的把持中,開拓嶄新的空間。
還剩幾天就是投票日了,回歸到參選的初衷,我決定再一次,詳細地說明政見和理念,邀請各位朋友共同支持,這次,讓我們創造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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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國立台北大學 社會學系
國立台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社會學組
經歷:
民主鬥陣 前總召集人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研究助理
台灣智庫 副研究員
立法院國會辦公室 法案助理
時代力量苗栗辦公室 頭份區主任
苗栗縣第五選區(頭份市、三灣鄉、南庄鄉)
時代力量唯一提名 縣議員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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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
一、陽光透明新議會
1.爭取議事全程網路直播,建置線上影音資料庫供民眾觀看,透明議會從看得到開始。
2.徹底檢討議員配合款制度,公開配合款項目與金額流向。
3.檢討議員出國考察制度,加入行前評估與行後檢討。
4.定期向人民報告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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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會是目前全國少數未有任何直播系統的議會,在今年立法院通過地方制度法的修正之後,各地議會都必須訂立相關自治條例進行轉播,我希望爭取議事全程網路直播,建置隨選隨看的線上影音資料庫,讓民眾檢視代議士的表現,不會受到時間、空間的限制。
苗栗縣政府財務狀況吃緊眾所皆知,但苗栗縣議會25年來卻未刪除過任何預算。因為議事的不透明,連帶著議會的封閉,讓陽光照進議會,是苗栗的地方政治改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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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縣議員一年有十萬的出國考察經費,在我耙梳了苗栗縣議會過去三年的出國考察報告後,發現多數議員報告都敷衍、馬虎了事,經常出現抄襲網路或拷貝旅行社行程的狀況,兩行到三行的心得報告更是常態,如此的出國考察已失去其原意,未來我們會要求,加入行前的評估以及事後的效益檢討,讓考察能確實發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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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一連三場的政見發表會,在我的選區竟然都只有不到一半的候選人參與。全苗栗縣8個議員選區更只有一半有辦理政見發表會,因為有四個選區全數候選人都同意不用辦,這樣離譜的狀況,對地方政治來說卻是常態。
用政見和理念獲得選民支持,是最基本的事情。一位稱職的代議士,更應該經得起選民的檢驗。若是當選,我們每個會期都將透過電子、實體說明會的方式,來向所有人民報告工作狀況。
二、交通順暢 地區活化
(一)行人路權
1. 舊有設施整併減量,人行空間再造。
2. 改善無障礙空間,提昇環境一致性。
3. 巷弄劃設人行道。
4. 危險路段增設庇護島或中央分隔島,提昇安全。
(二)大眾運輸
1. 爭取蛙跳公車直達新竹市區。
2. 主要場站打造乘車與候車無障礙環境。
3. 爭取更多路線客運入駐,提高外聯選擇。
(三)自有載具
1. 車速分流取代車種分流,部分路口取消兩段式左轉。
2. 改善硬體設備改善引導駕駛習慣。
(四)公共空間
1. 修訂統一挖補自治條例,讓該平的路平。
2. 閒置空間盤整,加入居民討論,進行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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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是串接生活一切的根本,因此交通正義是公平價值最應該展現的地方,但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過去我們的城市規劃、交通設計,都是以車為本,再讓機車與行人來配合,未來應朝著以人為本的方向努力。
大眾運輸系統不足、交流道堵塞、人行空間不完整與道路不平整,是我認為最需要改善的四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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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眾運輸系統的孱弱,導致民眾選擇以自駕車作為主要移動方式,成為交通堵塞的原因。頭份交流道因距離市區相當近,便利度高卻也在上下班時段時常塞車,許多候選人提出分流方案,但我認為降低自駕車的使用比例才能根本的改善。因為這座城市的許多硬體設備目前跟不上人口增長的速度。
提昇大眾運輸系統我認為有三個方向能努力。
第一、爭取蛙跳公車直達新竹市區。不管是通勤或是休閒娛樂,許多朋友都頻繁的在新竹與住家間移動。若是能在頭份市區幾個主要的點蒐集乘客後,直接上高速公路進新竹市區,相信能提昇民眾對搭乘公車的意願。
第二、主要場站打造乘車與候車無障礙環境。我們有許多公車站牌都在環境雜亂的路邊,既無遮雨棚、也無候車座位,更遑論電子化的公車站牌。而提昇乘車環境的舒適性與候車無障礙空間,才能讓民眾更便利的使用。
第三、爭取更多路線客運入駐,提高外聯選擇。以我的選區為例,除了搭乘國光客運到台北,要移動到外縣市只能選擇到竹南坐火車,雖然火車站有了東側出口,但對許多民眾而言還是有一段距離,自駕車當然成為許多人的選擇。未來若能有通往其他縣市的客運,不僅能提供不同選擇,也能減少部分交流道的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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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市區的幾條主要道路,如中正路、中華路等,是許多朋友覓食、購物的主要去處,但大家應該都有共同的經驗,因騎樓空間的私有化與機車停放,導致人行空間限縮,即便有路可走,也因沒有完整規劃的高低落差,讓輪椅及嬰兒車窒礙難行。
沒有安全的步行空間,使行人常須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在中正路我便親眼目睹好幾次,推著老人家的看護,要繞過臨停的汽車,幾乎快到馬路中間了,才有辦法彎過去。頭份早市前的十字路口也是,汽機車來來往往,但行人依然隨意地穿梭,該處未來應就公車候車亭、人行空間與騎樓整併做完整規劃。
針對學區與主要街道,希望未來能進行舊有設施整併減量,人行空間再造;改善無障礙空間,提昇環境一致性;巷弄劃設人行道,將路權還給行人,也減少巷弄違規停放問題。
最後,我希望能在危險路段增設庇護島或中央分隔島,提昇安全。許多比較長的路段,老人家無法在一次紅綠燈的時間走到對面,若在斑馬線中間增設庇護島來分段,便可以讓行人有喘息的空間,而加上庇護島後,也使斑馬線的設計可以不用是一直線,如果調整為N字型的斑馬線,除了可以讓駕駛更清楚注意行人,也可透過燈號設計,使直行之行人不再與綠燈等待右轉的車輛打結,讓交通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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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空間還給行人後,路權也應還給機車族。馬路的使用,應以車速分流取代車種分流,部分路口取消兩段式左轉及禁行機車。在易肇事路段以硬體設備引導駕駛習慣,透過空間的退縮與視覺的設計等方法,將比單純放設警示牌更加有用。
許多坑坑補補的路,讓用路人行駛在上面宛若雲霄飛車,比如頭份的民族路便是很好的例子,這條通往竹南以及火車站的主要聯絡道路之一,是最需改善的路之一。未來若是進入縣議會,我希望能增訂統一挖補自治條例,將道路的挖補交由縣府統一規劃,並嚴格把關道路施工品質,讓該平的路平。
三、有善托育 放心教育
1. 0-2歲:推動公共保母、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
2. 2-6歲:推動公立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
3. 6-12歲:推動課後照顧班。
4. 12-15歲:強化勞動意識與技職探索。
5. 推動共融式遊具,提昇公園硬體設備。
6. 爭取更多親子空間與頭份親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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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將照顧孩子的責任都丟給家庭承擔,應使用公共資源輔助並減輕其負擔。針對不同的年齡層,我們提出,0-2歲推動公共保母、公共托育家園、公共托嬰中心。2-6歲推動公立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
整個頭份市有三間公立幼兒園,僅120個名額,但是有托育需求的2-5歲孩童約莫4500名。高達九成七的孩子需送私幼或尋求其他管道的照顧。
去年天下雜誌之報導,將全國368個鄉鎮市的公幼名額佔比(公立幼兒園核定人數佔整體幼兒園核定人數比率)排名,頭份市的4.1%為全國最低之區域,竹南鎮與新竹縣的竹北市也都不到10%,顯示這些屬於出生率的前段班的地方,持續吸納科學園區的年輕家庭,但公共設施卻遠追不上人口成長與地方開發的速度。
目前的公共化比例為3:7,行政院預定在2020年要提升到4:6,但其實在總數之外,各鄉鎮市的狀況也大不相同。以苗栗縣人口增長較快的頭份、竹南兩市鎮來看,公幼設施皆低於10%以下,遠不足於其需求量。
但在頭份市旁邊的三灣鄉和南庄鄉,公幼佔比卻是100%,因為幼兒人數少,沒有私立幼兒園。三灣、南庄分別有135名和270名的公幼核定人數,都比頭份的120名高,也反應了資源配置與城鄉發展的不均。
非營利幼兒園收費介於公托私托其間,為因應中央政策,苗栗縣府預定今年增加五所非營利幼兒園,分別在苗栗市福星、後龍鎮後龍、苑裡鎮中正、通霄鎮通霄、公館鄉五穀等五所國小,但最後達成率僅四成。
未來規劃在頭份市新興國小、僑善國小、斗煥國小的設班也令人堪憂,因非營利幼兒園的委外營運的對象必須是公益法人,但苗栗能參與投標的在地公益法人較少,外地團體參與意願往往因各種因素而受影響。
公托私托各有利弊,但政府應提供足夠的選項,讓民眾們有辦法依自身情況來做選擇,但是依目前公幼各縣市都搶破頭的情況來看,顯然供給遠少於需求。台灣少子化的挑戰將日趨嚴峻,尤其是人口流失嚴重的苗栗,更應該做好對幼兒和年輕爸媽的照顧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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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的頭份竹南綜合運動公園,經常是爆滿的,有非常多的家長帶著小朋友
去那邊遊憩,但天氣狀況若是不好,這些家長們可替代的選擇去處實在不多。竹南跟頭份是非常多年輕父母、外移人口的地方,也是苗栗少數人口增長中的區塊。一個明顯的例子,頭份國中在9年前只有6個班,9年後的今天變成32個班,還必須進行總量管制。
我希望未來能位頭份爭取一座親子館。新北有60座親子館,高雄有17座,台北則有13座。在我們鄰近的台中有5座,而新竹在每個行政區也都有一座,頭份明顯也有這樣的需求。或許我們不用做大建設,可以用現有的設施來改裝,讓父母們有更完善的親子空間使用。
有些人會對經費來源進行質疑,我提供幾個數字給大家參考。新竹香山的親子館花了1950萬,台中西屯親子館花了6千萬左右,當然有中央的補助及有地方的自籌款。而苗栗縣政府在9月10月11月都辦了非常多大場的演唱會或活動,而對人民的生活,並沒有帶來甚麼真正的幫助。
如果這些經費可以節省下來,可能一年兩年,就能有一棟親子館了。而親子館的服務,是永續的、是長久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天的。
我們所追求的公平正義,不就是讓人民每一天的生活變得更好嗎?
為了照顧不同族群,親子館的設施以及公園新設遊具也須導入共融式服務,台灣有5%的身障人口,以台北花博公園的一座輪椅鞦韆為例,座著輪椅的孩子因為共融式遊具,第一次能在鞦韆的前後擺盪中,感受到了風,當下所露出的笑容令人難忘,這樣動人的時刻,就是我們希望努力的。
而不只是孩子,許多身障的父母在一般親子空間中也是受限的,導入共融式的服務可以帶給他們許多不同的體驗。讓平等的價值,透過硬體設備具體的展現,才是一座城市偉大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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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座親子館,為何重要?因為我對它的期待不只是針對0-6歲的孩子,也希望能服務6-18歲的孩子,變成親子青少館。
這個概念來自我服役時的經驗,擔任教育替代役時,我每天的任務,就是出門把學校的中輟生找回來、並關心高風險家庭的學生。
去年台灣的中輟生約有3500名,其中九成以上是國中生。而高中職因為沒有強制入學,許多孩子更是國中一畢業就脫離學校教育,高中職的失學生有兩萬多人。這群孩子因為無法選擇出生的家庭,讓人生的機會處處受限。
這一年的經驗,跟這群孩子相處下來之後,我發覺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東西是陪伴,而我們能夠做到的最多也就是陪伴,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改善家庭狀況。
課後照顧班,除了希望能透過公部門與社區的力量,來幫助學習跟不上的孩子也希望能具有陪伴和關心的功能。所有的孩子如果享有同樣平等的機會,他們能夠創造的未來絕對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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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近十年來成立了18支的外展社工團隊,在晚上12點到早上6點這個階段,出門去搜尋街上的孩子並且跟他們互動。他們把孩子帶回,公部門建置的空間,裡面可以有撞球室、拳擊室,PS4和電競間等等,讓這些在外面遊盪、沒有方向的孩子,在安全的環境進行休閒娛樂。這個外展團隊看起來資源消耗沒有很多,但帶來非常大的成效。
過去10年香港的青年犯罪,從9600人降到1400人,少年的吸毒人口,從3600人降到500人。在前端付出了比較少的關鍵資源後,在後端所能夠降低的社會成本是非常大的,我們希望台灣也可以朝著這個方向來努力。
在國中階段也有許多孩子開始打工,但往往因為社會經驗和勞動意識的不足,處處受到剝削,若能導入勞動教育與完整的技職教育,可以幫助孩子們有更健全的知識來保護自己,也發現自己的興趣與天賦,雖然現在國中階段已有技職探索,
但是我們希望未來能夠結合更多在地產業入駐,為地方產業尋找與培訓人才。
四、照護升級更放心
(一)地區衛生所
1. 預算落實,補足編制人力。
2. 業務分流,醫療回歸專業。
3. 具護理師資格人員調任護理師。
(二)長照服務
1. 提昇長照預算執行率,加強宣導服務項目。
2. 據點比例完善,確保功能落實。
3. 推動具教學功能之示範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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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5%的老年人口,高於全國平均13%,因此長照與醫療是相當重要的課題。而苗栗幅員廣大,鄉鎮市間醫療照護能量也各自不同,在小鄉的衛生所角色關鍵,是為民眾健康把關的第一道線。
但地區之衛生所,業務量龐雜,也經常沒有補足人力,基層護理人員往往需要充當各項人力,扮演藥師、營養師、治療師等角色。若是業務不能分流,直接被犧牲的,就是民眾的服務品質。而許多基層護理人員,即便具有護理師證照後,制度不完善,無法升格護理師,福利與薪資都差一截的高薪低用,並不公平。(縣府於昨日發佈新聞稿表示未來將核實任用,但這問題已存在許久,所以我還是把完整論述放上,接下來會監督是否確實達成。)
所以我們希望,讓衛生所的預算落實,補足編制人力;業務分流,醫療回歸專業;具護理師資格人員調任護理師。讓地區衛生所照護能量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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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衛服部推行長照2.0,苗栗縣獲得中央預算2.6億,卻繳回了1.2億,執行率不到五成,低於全國平均。因為制度的受限與民眾對自身權益認識的不足,今年執行率恐怕亦無顯著提昇。未來應加強宣導服務項目,提昇長照預算執行率。
而在長照ABC的分級之中,最普遍的C級據點,除了延緩失能、提供共餐送餐,社區健康活動等基本功能外,其實還應有臨拖和喘息服務,但目前還不一定全部據點都有能力做到。未來應朝比例完善,確保功能落實之方向推動,讓各級據點發揮完整功能。
同時也因無法一蹴可幾,所以我主張推動具教學功能之示範據點,C級據點除了接受A級據點之諮詢與協助外,全縣各據點應定期交流,讓示範據點分享與推廣其經驗,由點而面的提昇長照據點功能。
五、安全宜居 我們把關
• 落實勞檢及爭議解決機制並強化勞工權益扶助。
• 嚴格審議土地利用、杜絕浮濫開發。
• 儘速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 針對尚未、或正在佈建感測器的地方,推動行動監測車駐點,進行機動性的空品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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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虎是台灣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極待我們人類積極保育,特別是,有約6成的石虎就棲息在苗栗的淺山地區,是其重要的棲息地,但因為面對破碎化的生存空間,常因為路殺而讓珍貴的石虎再度減少數量,今年七月在三灣才傳出有石虎又被路殺,且僅距離生物廊道僅六百多公尺,令人相當惋惜。是苗栗縣今年第三起、全國第七起石虎遭路殺。
然而,很可惜的是,日前縣政府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時,縣議會竟用「恐對長久發展不利」為由退回縣府,實在是缺乏保育的觀念。我想,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的縣議會,更需要新的力量進去改變。
保護石虎已經是全民共識,未來苗栗縣應盡速通過保育條例,讓石虎保育法制化。另外,縣政府也可在石虎棲地的馬路旁,多設置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注意、開車減速,以防止再有石虎被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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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工業區的空污與惡臭,經常是住在周邊居民的痛,即使懷疑工廠違法排放,但檢舉之後往往查不出來,所以我們建議在尚未、或正在佈建感測器的地方,推動行動監測車駐點,進行機動性的空品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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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是一段我很喜歡的話。
名著《菊花與劍》中說「機會有兩種,一種是偶然遭遇,一種是自己創造。在無比艱難中,我們要創造自己的風。」
我相信苗栗的地方政治,有改革跟進步價值的空間存在,參選以來的這兩百多個日子,騎著腳踏車、徒步掃街、站路口宣講,我每一天都全力以赴,剩下最後幾天,我已經做好了完全的準備。
邀請各位共同支持,讓我們一起改變苗栗的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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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限縮檢舉三讀通過後
對於那些項目可檢舉、哪些項目不可檢舉的說法眾說紛紜
這裡透過影片完整的從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一條一條來看
影片觀點內對於限縮檢舉有主觀立場
https://youtu.be/9tnNrvDz6i8
可自行依照章節觀看有興趣部分
也附上逐字稿可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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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7日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限縮檢舉修正草案
這裡逐條告訴你什麼違規項目可以檢舉
什麼項目不能檢舉
資料來源是12月1日發布的立法院關係文書
內容是10月7日通過審查的修正條文
如果三讀通過後公布的條文有所不同
我會在置頂留言更正影片內容
我會先按照條文順序一一說明
接著告訴你這次修法的影響
最後我們來談談關心臺灣交通的你我又該何去何從?
[可檢舉與不可檢舉項目]
※法規中的汽車意思為機動車輛 包括四輪汽車與二輪機車
當特指機車時才會寫成機車
13條 遮蔽牌照
上路後用各種方式遮蔽車牌
現在也無法檢舉
現況是只要能拍攝到行駛中有遮蔽牌照的行為
之後能拍攝到車牌號碼,就能夠檢舉
限縮檢舉後,雖然大部分動態違規可以檢舉
但拔掉13條,就是讓蓄意違規的人可以更無法無天
29條 違規裝載
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的尺寸也不能檢舉
當然依據影像很難讓警方判斷貨物的尺寸
但是像這類明顯可視的違規
沒有當場被警方攔查就不會收到處罰
諷刺的是10月1日起才提高29條的罰鍰上限到1萬8千元
不到兩個月就成為限縮檢舉的項目之一
如此就是鼓勵違規裝載貨物也沒關係
被抓到或是出事弄死人再說
這不就代表相關單位不是從預防事故的角度在修法嗎?
30條 汽車貨物飛散、超載
只能檢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
31-1條 駕駛違規使用手機
交通部與警政署最早提出的版本
無法檢舉汽車駕駛使用手機
也因此在網路社群引起爭議
不過在立法院審查時有把汽車駕駛的部分加回去
但為什麼一開始的提案沒辦法檢舉汽車駕駛使用手機?
提案的交通部與警政署是什麼心態也不用多說了
31條 駕駛或乘客未使用安全設施
汽車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都無法檢舉
但機車駕駛或乘客未戴安全帽可以檢舉
也許有人會想自己不繫安全帶死了活該
但死亡事故中救護、保險、處理的警力還有後續的司法資源
都是全民一起承擔
33條 高快速公路違規
大部分違規項目都是可以檢舉
包含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違規超車
行駛路肩等
不過夜間或隧道未開大燈
或不當使用遠光燈、霧燈則不在項目內
胎輪深度不符規定也不可檢舉
意思就是不懂得檢查胎紋的三寶
或是想省錢的惡質駕駛用磨耗殆盡的輪胎
更加肆無忌憚
我想新法上路後高快速公路隧道內或夜間時段的追撞
以及爆胎失控的事故值得持續關注
為了避免大型重機上國道 92條第七款當然也還是可以檢舉
那有人會說黃牌上高速公路就不能檢舉了嗎?
怎麼可能?
別忘了33條第四款
白牌上高、快速公路
黃牌上高速公路一樣可以被檢舉
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依舊可以檢舉
這條適用於各級道路
方向燈隨便閃一兩下想切就切的人不要再問能不能檢舉了
一樣可以啦
43條 逼車、競速
逼車行為一樣可以檢舉,不過不要忘記
惡意逼車一年成案件數不到1000件
可以檢舉?
檢你妹咧
44條 車輛未讓行人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未讓行人或視障者可以檢舉
不過警政署判定的標準還是3個枕木紋或3公尺
建議你各位過馬路帶一把捲尺啊
45條 違規爭道
逆向行駛、違規行駛人行道、自行車道
或是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也都可以檢舉
也包括未避讓鳴笛的救護車、消防車等救難車輛
但是支道車不讓幹道車、起步車不讓直行車
插入連貫行駛的車輛中、還有行駛在兩車道中間
都無法被檢舉了
影響最大就是排隊上匝道的時候
現在硬要插隊的可以送他快速通關費
新法上路以後這類投機取巧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再次驗證放任違規限縮檢舉只是在懲罰守法的駕駛
48條 違規轉彎
摩托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從外側車道左轉或是內側車道右轉,(俗稱大外割)
還是可以檢舉
但是未達路口中心即左轉,(俗稱的切西瓜)
還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也不可檢舉
有些負責檢舉的承辦員警會說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要肇事才開罰
沒碰到就不算不讓,諸如此類的鬼話
現在乾脆拔掉 沒得檢舉就不用吵了
47條 違規超車
49條 違規迴轉
53條 闖紅燈
54條 闖越平交道
以上四個條文內的違規項目都可以檢舉
55條 臨時違規停車
只剩下路口、公車站、消防車出入口附近的臨時停車
還有臨時併排停車在可檢舉項目內
以上區域停車超過三分鐘也可以檢舉違規停車
罰鍰從300變600
但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甚至停在快車道都無法被檢舉
56條 違規停車
除了路口、公車站、消防車外的違規停車還有併排停車
只剩下停放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可以檢舉
至於大型重機呢?
未依規定車種停車不在可檢舉項目內
機車去停汽車格、大型重機去停機車格都無法檢舉囉
過去有些人覺得在雙北騎重機很麻煩
常常找不到停車位
現在政府幫你解套了
歡迎一起來享用安全快速四通八達的高架道路
最後有人會問 汽車、大型重機進入機車停等區呢?
別忘了萬用60條
依舊還是可以檢舉
不過白牌摩托車行駛蘇花改、南迴改已不在民眾可檢舉項目內
但我想還是會用科技執法、或是勞煩員警親自攔查等方式
來阻止摩托車使用又快又安全的道路
以上就是這次限縮檢舉的重點
[大違停時代來臨爽到誰?]
其實看完限縮檢舉的條文就可以知道
這次的修法就是為了違規停車開方便大門
不過修正條文中有幾條之後無法檢舉的項目
可以看出交通部與警政署根本無心致力於降低交通死傷
我們先講違規停車帶來的問題吧
限縮的項目就是要讓汽機車駕駛可以爽停紅黃線跟人行道
甚至行人穿越道停滿讓人無法過馬路也是被允許的
更可笑的是連停放於快車道都無法檢舉
停在慢車道也許有併排停車的可能
但停在快車道就沒有併排停車的問題
往後連紅黃線都被停滿,外側車道堵塞
有人停在快車道下車買東西也不是不可能啊
支持限縮檢舉的人覺得可以重回停車自由的美好時代
不過新法上路以後你真的可以想停就停嗎?
反正摩托車停在紅黃線不怕被檢舉
我傻了才會笨笨的去停機車格
晚來的汽車停我旁邊,併排停車就成立囉
有心人士發動用摩托車佔領紅黃線
對道路交通的影響沒有汽車嚴重
又可以防止四輪違停卡住整條車道
政府允許用違規來維護道路秩序
我想絕對有成為國際新聞的潛力
進步的城市用高額停車費與高額罰鍰
來限制過多的車輛擠入市區
我們的政府反其道而行
當政府放縱違規停車,就是鼓勵更多的人開車上路
原先會選擇大眾運輸的人現在又多了一個選擇
我們可以期待往後市中心的光景
[未依規定讓車還要帶走多少條人命?]
而另一項限縮檢舉所帶來的衝擊是
未依規定讓車這類駕駛行為更可以為所欲為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支道車不讓幹道車
起步車硬插硬擠現在都不要緊了
因為通通無法檢舉
而長年佔據A1死亡事故前三的肇因
永遠都有未依規定讓車
這類違規行為從沒有被執法單位重視過
也從未被納入加強取締項目內
而這類不易取締的
但是對行車安全影響甚鉅的違規項目
是最應該開放給民眾檢舉的
但現在直接關上檢舉的窗口
過去還要幫違規仔想理由說為什麼不舉發
現在直接一勞永逸
你說這不叫行政怠惰?什麼叫行政怠惰?
關於未依規定讓車之後也值得做一集影片探討
[戰爭還沒結束]
其實當天新聞出來了,錯愕了一下
覺得很多重要法案拖很久擱置在立法院
這類垃圾法案就火速通過
你說我沮喪嗎?
其實還好
因為檢舉不會是改善交通的唯一解
甚至檢舉也不會是交通轉型正義的終點
限縮檢舉其實只是個假議題
目的只是要轉移交通部與警政署的怠職
當警察可以好好執法
不適任駕駛會被汰除
我們還有必要消耗自己的時間去送件嗎?
我想大多數的人並未從交通檢舉中撈到甚麼好處
前一支影片也說過
限縮檢舉的結果是全民一起承擔
路上的不適任駕駛不會因為你支持限縮檢舉就不來撞你
當違規停車擋住路口斑馬線的視野
在附近準備過馬路的可能就是你的家人
從統計數據與其他國家的經驗
公路系統上的死傷與衝突加劇是必然的結果
不過從統計數據也告訴你
維持良好正確的駕駛習慣
以及準備足夠的安全措施
事故機率與傷害程度還是會遠低於那些違規成性的駕駛
而我們會因為限縮檢舉就輸掉這場交通戰爭了嗎?
那也未必
我們還可以從改造道路規劃
改革駕訓制度及記點吊照來降低傷亡
已經耕耘許久的交通公民團體
不會因為這樣就停止努力
這個國家存在的問題不只是交通
還有勞動權利、居住正義、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重大議題
值得關注
我想投入其他議題的公民團體
也面臨過更嚴重、更令人沮喪的挫敗
公平與正義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
我們可以繼續前進
讓自己過得更好
讓自己變得更有影響力
進而改變影響周圍的人
當民眾對交通安全的態度翻轉
民意代表、政府組織才有可能跟著翻轉
我相信持續努力
抱持著車本主義板金思想的野蠻言論
終究會變成社會中的少數派
就讓那些在這次限縮檢舉修正法案沾沾自喜的人原地踏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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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薩猛越投越帶勁放一條生路我不後悔啵一聲球迷不該干涉球團人事權你以為lamigo沒
想到嗎還真的沒想到陳金鋒的地位無人可以取代小飛機代打被揹下去還有水果可以拿喔
難道這是神調度嗎真的很難了解他已經不是以前的陳金鋒是選手自己想要繼續投球速甚
至還更快覺得不可思議保障球員退休出路讓年輕人有上場機會抱大腿可以延續球員生涯
看球像去嘉年華經營職棒從人出發捍衛名譽Lamigo將對保羅提出告訴吳俊良:再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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