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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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月旦時論推出五篇精彩好文,首先是吳欣蕙稅務員、陳國樑教授共同撰寫的〈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探討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審制度申報雖然可以節省稽徵成本,但此一制度犧牲了國家財政收入與租稅課徵公平性,本文提出制度應如何修改的建議。黃劭彥教授、許義忠教授及石秋玲律師聯合執筆〈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判決〉,探討自益信託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遺產稅如何課徵,透過司法實務個案的解析與整理,了解行政法院的態度及考量因素,同時提出修法建議供將來立法機關參考。
◾〈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是胡宗奇會計師的絕佳力作,就現行我國稅法中針對網拍業者所規定的課稅內容進行介紹,並就實際查核案例進行說明,內容豐富,能夠協助網拍業者知悉所處行業的相關課稅規定,值得仔細閱讀。王明勝會計師在〈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一文,針對擴大租稅優惠探討相關新增之租稅措施及其可能引發之爭議加以說明,其中最受外界矚目的焦點是進行併購取得無形資產之租稅措施,更有深入探討。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落實後,最大效果為房地交易所得合而為一,落實居住公平正義與改善貧富差距,稅捐機關若循以將實價登錄資料作為核實認定之基礎,是否有違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簡英宗估價師所撰〈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透過實際處理案件,呼籲主管機關在完成配套和立法前,不宜逕以作為取得成
本認定。
◾被繼承人為避免被課徵高額遺產稅及保障遺族生活,多於生前完成諸多財產規劃,實務上以人壽保險為常見操作手段,如舉債投保、躉繳投保等,而稅捐機關秉於相關法規之立法意旨,遂以實質課稅原則對抗上述之稅賦規避行為,兩者之間的攻防,黃琦文會計師、夏翊翔記帳士在爭點解析單元共同執筆〈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防──最高
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有詳盡之解析。
◾由於我國土地稅制的異常,土地交易所得從所得稅法的財產交易所得中獨立出來,成為土地增值稅。又由於其針對兩次移轉之公告現值增值課稅的特殊性質,導致實務上對於增值要計算到哪個時點,產生了許多爭議。本期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吳俊志律師在〈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一文提供了極具實務參考價值的深度好文。
◾函令解析單元,莊世金會計師所執筆〈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完全展現其在民法物權篇及稅法方面的卓越造詣;吳鳳琴碩士在〈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一文;本期法規解讀單元〈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及環顧租稅要聞單元,也都是對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即時的重要資訊。
【#本期精彩內容】http://qr.angle.tw/6xj
《#月旦時論》
ℹ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檢討與修正 /吳欣蕙、陳國樑
ℹ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為自益信託財產之遺產稅課徵——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更二字第8號行政判決/黃劭彥、石秋玲、許義忠
ℹ網拍業者不可不知的課稅規定與查核案例解析/胡宗奇
ℹ簡評2020年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之租稅措施/王明勝
ℹ實價登錄真的不會實價課稅?——從房地合一取得成本談起/簡英宗
【#爭點解析】
✒迂迴保單操作與實質課稅原則之攻防──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號行政判決評析/黃琦文、夏翊翔
【#學習式判解評析】
✒企併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性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59號行政判決評析/吳俊志
【#函令解析】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變價分割程序如何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及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莊世金
📃所得稅法函令釋示: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之所得稅規定/吳鳳琴
【#法令解讀】
🔗核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入免營業稅之規定/編輯部
【#環顧租稅要聞】
🔗重要稅務法令(一則):關稅法令/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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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312民視 房地合一稅2.0 鎖定預售屋紅單、囤房法人 恐引發拋售潮 民視原影→https://youtu.be/IoSolFWgluo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312F02M1 行政院通過「房地合一稅2.0」草案,延長...
陳國樑教授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全國各地方政府競相調降房屋稅,地方公共建設財源不足,大家都享受「白吃的午餐」,尤其對多戶非自住房屋也不願提高稅賦,如此更助漲投資囤房,排擠自住資源,非常不公平。下面此篇政大財政學者陳國樑教授觀點,值得細讀重視!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817662
陳國樑教授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邁向一個更公平合理的稅改】2017-10-16 @財委會質詢財政部長
租稅改革,涉及「分配」、「發展」、「公平」與「效率」等多層面的價值,必須綜合考慮。
今天財委會以「行政院稅改方案是否造成劫貧濟富加大貧富差距」為題,請財政部長進行報告。因此,短短10分鐘的質詢重點,僅能先置於「公平」與「分配」的視角之上。
我與許部長最關鍵的意見不同,就是我認為行政院方案將使「高所得高股利」享有過高的減稅利益,而一般受薪階層的減稅利益則太低。
因此,時代力量已在今天正式提出修法版本,較行政院方案更重視的「薪資所得」與「生養幼兒」的特別扣除額提高,減輕年輕受薪家庭的經濟壓力。就股利所得,我們贊成廢止「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增加租稅稽徵效率,但認為就股利的分離課稅,應同時維持「累進」精神,以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時代力量的主張,今天也得到為財政部進行稅改方案研究之陳國樑教授的公開認同。
具體的質詢內容,請觀看影帶。
陳國樑教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312民視 房地合一稅2.0 鎖定預售屋紅單、囤房法人 恐引發拋售潮
民視原影→https://youtu.be/IoSolFWgluo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312F02M1
行政院通過「房地合一稅2.0」草案,延長個人短期交易適用高稅率的時間,並且將預售屋、境內營利事業,納入課徵房地合一稅範圍,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防堵投機客利用預售屋炒房,政府祭出重稅,預售屋從簽訂契約起,就納入持有時間起算,防堵預售屋紅單轉賣,恐怕引發一波預售屋拋售潮。
(民視新聞/林苡婕、李奇 台北報導)......↓
預售屋看板高高掛,疫情之下房市急遽升溫,為了抑制房價,中央出手打炒房,新通過房地合一稅2.0,把持有房屋、土地1年內脫手要課45%,延長到2年;原本1到2年要課35%,也拉長為到5年,10年以上才課15%。以購買千萬宅來說,假設賣價1500萬,兩年內售出,現制課稅175萬元,新制將課到225萬元,持有成本加重近3成。
房仲業者陳泰源解析,「會影響的可能是一些,以預售屋來講的話,會是偏一些中南部,基期比較低,可能過去投資客盛行,炒作風氣比較嚴重的地方,比如說像新竹,或者是像台南,這兩個地方現在陸續,都有出現拋售潮。」
政府使出殺手鐧,為了防堵投機客,利用預售屋炒房,祭出重稅,預售屋從簽訂契約起,就納入持有時間起算,抑止預售屋紅單轉賣。
一般人持有預售屋,多半不超過3年,也就是說,納入房地合一2.0後,幾乎所有預售屋交易案件,只要轉手出售有賺,都會面臨35%或45%重稅。房地合一2.0修正,學者樂觀其成,卻也點出兩大關鍵。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解析,「其實這樣的一個改革方向,是不是有那種,縮小放大的嫌疑,因為今天如果口袋比較深,資產比較多的投資人,他其實可以跟著,拉長持有的期間規避重稅,今天因為我賣了就要課稅,而且短期賣會課重稅,所以我就勢必把持有期間拉長。」
外界關注,政府的打炒房措施,原本要要推囤房稅,決定暫時砍卡,閣揆蘇貞昌有話說。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就房地合一來稅制調整,希望這種短買短賣,炒作的現象加以遏止,至於囤房稅有人也說要採行,外國有這樣失敗的例子,所以我們沒有這樣推出來,但還是會持續觀察。」
囤房稅,未來還是會持續觀察,不趕著上路,怕殃及無辜,倒是房地合一稅2.0版上路前,預售屋就怕出現拋售潮。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_JwK-uiPe5Y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3/21031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