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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劇學政治 #從《我是遺物整理師》看韓國的跨國收養〕
由Netflix製作的韓劇《Move to Heaven:我是遺物整理師》講述患有亞斯伯格症候群的青年韓可魯(陳俊翔飾)與叔叔曹尚久(李帝勳飾),一起經營遺物整理公司,透過遺物了解亡者的人生,並從中逐漸領悟到人生、死亡的溫情故事。
該劇溫暖又細膩的劇本不僅賺足觀眾熱淚,更精準地塞入大量社會議題,增添不少反思之處。
*以下內容含少量劇透*
▌和馬修一樣的KAD們
劇中由韓裔美籍音樂人Kevin Oh飾演的馬修·葛林一角,是出生不久就被送養至美國家庭的韓裔孤兒,但卻因為領養家庭的漠視或拖延而無法順利取得國籍,最後淪為無國籍者,只能被遣送回韓國。
過去70年,有將近20萬名韓國兒童和馬修一樣被外國家庭收養,成為韓國被收養人 (Korean adoptee; 簡稱KAD)。
▌跨國收養的人數變化
跨國收養風潮始於二戰後的戰爭孤兒潮,初期日本因為曾短暫成為主要輸出國。
但隨著1950年韓戰爆發,韓國戰爭孤兒以及駐韓美軍留下的大兵寶寶數量越來越多,1955年後,韓國正式取代日本亞洲最大孩童出養國的地位,並於1980年代達到高峰,成為美國跨國收養量最大的國家,並長期背負「嬰兒出口國」的罵名。
▌跨國收養的風水輪流轉
韓國這股跨國收養的風潮延續到1980年代晚期,隨著經濟實力和民族意識的抬頭,韓國政府於1988年起一改原先開放到幾近鼓勵的態度,漸漸減少國內兒童出養的數目。
加上1990年代後中國開始加入送養孩童的行列,尤其在一胎化政策的推波助瀾下,女棄嬰的數目大量增加,1995年後中國年送養數正式超越韓國,在1991至2008年這17年間已送養超過7.2萬名孩童,遠高於韓國的2.9萬。
▌跨國收養的成因
這些兒童被送養的歷史脈絡,其實是後殖民與冷戰的遺續和韓國現代化相互催化而生的血淚史。
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的Eleana Kim指出,早期韓國孩童大量被送至歐美國家的主因包含:
①韓戰後赤貧的經濟狀況
②社會福利制度缺乏
③傳統儒家思想重視父系血脈、國內收養率極低
而在1960年代進入工業化社會後,大量農村人口湧入城市,未婚懷孕現象增加,離婚率也隨之上升,傳統家庭制度鬆動,出現許多非婚生子女,他們不見容於韓國保守的父系社會而慘遭棄養。
除了父權社會與社會福利政策不足等內部因素外,身為KAD的美籍學者Kim Park Nelson也點出,跨國收養涉及「複雜的經濟關係」,當時的韓國每年能藉由出養收益1500萬至2000萬美元,更能減少大量的社福支出。
此外,同為KAD的瑞典學者Hübinette則從人口控制的觀點出發,解釋了為何韓國的出養數會在1970至80年代達到高峰,這是因為威權時期為了避免人口過剩,政府積極鼓勵家庭計畫以及移民,而跨國收養恰好為兩者之結合,因而被視為控制人口的一大良方。
▌被收養者面臨的困境
這些跨國收養的孩子們最常面對的問題,是要應付「種族」與「收養」雙重歧視,以及成長階段中的自我認同危機。
時至今日,仍存在對種族與領養的歧視,更何況是數十年前的美國,調查就顯示,多數的KADs在成長的過程中,有被歧視的經驗,其中因為種族所造成的歧視比例高達七成,另外兩成八則為因收養導致的歧視。
在文化認同方面,周曉楓發現被收養的亞裔子女在文化認同的經驗與亞裔移民二代很接近,他們都缺乏和移民母國的聯繫。
但被收養者在建構自我認同上往往有更多挑戰需要克服,因為相較於移民家庭,收養家庭的環境未必能讓他們接觸原生母國的文化,尤其早期收養家庭的教養方式傾向讓他們完全美國化,致使在成人後容易出現失根的失落感。
美籍KAD鄭敬娥就曾在回憶錄《血之語言》中自述: 「在韓國,『美國人』等同於『白人』,而我既不能說流利的韓語,又不是白人,這讓我感到自己不倫不類。」
而更不幸運的,則是如同馬修一樣,雖被收養,但因故無法順利取得國籍者。根據Adoptee Rights Campaign統計,全美大約有3.5萬的被收養者沒有公民資格,他們多半是在2001年《兒童公民法》生效之前被收養的。
因為在這之前,公民身份必須由收養家庭主動申請,而不是在領養過程中自動授予。有些家庭可能是不知情,或因為申請所需的費用和程序而忽略這個過程,也有些收養家庭則是實質上拋棄這些被收養者。
沒能成為美國公民的被收養者們,許多在成年後因為犯罪紀錄,而被迫遣返回數十年前離開的陌生母國,但他們不僅舉目無親,甚至可能連一句韓文都不會說。
很多人無家可歸,經常露宿街頭,或是再次犯罪,走上絕路者也不在少數。
韓國領養服務中心的首席顧問Hellen Ko就直言:「對他們來說,被遣返就像是被判死刑。」
雖然2001年後,被收養的孩童可以直接擁有公民資格,但《兒童公民法》並不溯及既往,期待這些沒能順利獲得公民資格者,能早日得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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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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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 國籍 離婚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32098&node=1612465230753&issue=20210205
譚新強:BNO移居英國人士 應以Uncle Roger為榜樣 不是Uncle Tom
最近英國放寬了BNO護照的居英權,並設下了「5+1」的入籍路線圖。此舉遭到中國強烈反對,馬上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的有效性。
不少人當然認為英國不懷好意,故意干預中國內政,再次挑撥離間,煽動香港人反對中央的情緒。再者Brexit(脫歐)後的英國前路渺茫,如能吸引到大量富有香港人到英國消費和投資,也有着數。當然大部分英國人是反對的,Brexit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抗拒移民。說到底,英國是一個階級觀念極重,充滿種族歧視的國家。不管如何,這仍勉強可算是遲來的春天。英國背棄香港人30多年,早在1980年代中英談判時,就有道德責任賦予所有香港人居英權(實應直接英國國籍)。最初時曾發出約370萬本BNO護照,但沒有居英權的BNO形同廢紙,所以回歸後逐漸變得凋零。但隨着近兩年的香港動亂,申請人數再度上升,去年翻倍多達30多萬。現在終於有機會得到居英權,估計將有更多人申請,有資格的人數約300萬,加上他們的家人,總數或超過500萬,即約香港人口七成。如真的那麼多人離開香港,短期內確有挖空香港人才和財富的風險,這亦是中國反對的原因之一。
但整體來說,我認為今次BNO風波是一件好事。從2019年開始,我已多次指出《基本法》的多個嚴重錯誤和漏洞,尤其仍充滿鴉片戰爭可恥痕迹,世上罕有的畸形荒謬國籍與居留權混淆問題。西方外籍人士(expats),仍如十九世紀鴉片販一樣享有特權,只需住滿7年,即享有永久居留權和所有社會福利,甚至擁有投票權,區議會和立法會功能組別參選權。在美國,綠卡持有者絕不能投票,歐洲、澳洲等地都一樣。即使英國,現在給予BNO居留權,相信也必須6年以上入籍後,才有投票權。但不公平地,我認為對香港貢獻更大、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等亞洲國家的外傭,無論在港服務多少年,又永遠得不到永久居留權,遑論投票和參選權。
此外,大量香港人擁有雙重甚至三四重國籍,美、加、澳、紐等,已超過100萬,如包括現有和曾經擁有(護照過期不等於放棄國籍)BNO人士,遠超過香港一半人口!當然還有超過200萬的居港內地同胞,奇怪地和侮辱地,連他們也需要同樣住滿7年才可獲得永久居留權。在美國,從加州搬到紐約州,只需一個月就可登記做選民。所以過去兩年,每當我看到反對政府人士和偏頗新聞報道,經常以香港人民意支持作為各種傷害香港和國家的暴行為最重要藉口,甚至包括殺人放火等喪盡天良罪行,我就愈覺得有弄清楚香港人定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其實現今中國以民為本,外交政策和平,40年沒有戰爭,內地發展成績斐然、近年政策更不再單以經濟急速發展為目標,亦非常關注脫貧、貧富懸殊、社會公平公義和環保問題。政經制度的效率和合理性,已逐漸超越西方。中國社會當然仍有很多問題,但對比美國,毫無疑問,相對少罪惡和暴力,社會較充滿正能量,較少怨氣和仇恨,所以根據哈佛中國長期民調研究,中國中央政府得到90%以上人民支持,其實也不意外。只希望以邪教式、歇斯底里式、自卑兼自大式憎恨中國的人,包括部分香港人和西方人,願意張開眼睛,看清楚中國以大多數人利益為依歸的成功和合理政策,不可只看某些不知真假的打壓個人自由個案,以此為延續錯誤偏見和歧視的藉口。
以為4年投一次票就是民主已過時
現代人亦應放棄過時思想,以為4年投一次票就是民主,就是天堂。美國的選舉制度固然充滿不公,甚至反民主,即使英國和歐洲政治制度亦大致上停留在200年前,甚至中世紀階段,完全跟現代社會和科技脫節,更未必適合人類共同面對大流行和氣候變化的長期挑戰。適當的科技運用,可讓政府更實時關注人民和地球的需要,以此制訂更有效的公共健康、交通和經濟政策等。譬如發現新疫症出現,政府就應馬上採取隔離、大規模測試和緊急醫療措施,一切按照科學,跟傳統所謂左右派政經理念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中國的做法,美國反而一切以政治掛帥,連口罩都成為政治圖騰,結果一場COVID疫情,至今已近50萬人死亡,比二戰還要多!
從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至今已181年,香港回歸中國亦已超過23年。《基本法》並非上帝頒下,刻在石上,永不可改動的《十誡》,它只是一個寫得非常差,充滿錯漏和殖民地時代色彩的過時小憲法。修正及改良《基本法》並非甚麼大事情,現在已到了固本清源,撥亂反正的時間。中央絕不應亦絕不能拘泥於一些十九世紀遺留下來的束縛,而讓香港情况繼續轉壞,成為西方意圖阻礙中國發展的棋子。
近兩年前我最初提出香港國籍法不合理時,很少人關注此問題,喜見現在已成為一個非常熱門的討論議題。我的建議非常簡單,符合人情和法理,主要只有兩點:
(1)取消所有單一外國國籍人士的投票和參選權。住滿7年者,仍可保留永久居留權;(2)應寬待多重國籍人士,包括BNO。雖然中國是不容許雙重國籍的,但基於香港特殊歷史,所以有點寬鬆彈性處理,也屬合理。有傳聞中國或將取消利用BNO「5+1」計劃移居英國人士的永久居留權和投票權(在入真正英籍之後或之前都有可能),甚至有人建議所有雙重國籍人士的永久居留權都應被取消。
我明白中國對英國假慈悲,臨時給予BNO居留權的憤怒,除嚴重干預內政外,亦有點擔心如人數太多,不止出現走資情况,亦可能出現這批「英國人」遲些回流香港,不公平地繼續享受香港各種社會福利。我認為中國可以大方一點,繼續讓雙重國籍人士享有永久居港權,最重要是先搞清楚誰應享有投票和參選權。以我了解,現在申請特區護照時,表上已說明如成功,申請者將成為中國公民,如持有其他護照,將只被當作旅遊證件,而非國籍證明。
不過,我認為此做法仍不夠清晰,明顯不少擁有中國香港特區護照人士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仍自居為英國、美國人或其他國籍,但又偏偏經常上街示威或暴動,亦積極參與投票或參選等政治活動。如此荒謬、如此如意算盤的事情,即使西方國家如美國和英國,都是絕不會容許和容忍外國人在當地搞暴亂、搞革命的!在美國,間諜搞顛覆政府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我建議最簡單的做法是給予這些雙重國籍人士一個最後機會,在投票和參選前,必須作出一個選擇,是否願意宣誓成為中國公民。宣誓後,就仍可享有投票和參選權,當然其他護照就真的只算是旅遊證件。即是如犯了法被拘留,發出其他護照的國家使節,亦無權提供協助。
如不願意宣誓,就當然不應享有投票和參選權,我建議應取消特區護照,但仍可保留永久居港權。此做法可解決雙重國籍問題,亦等如開拓出一種香港綠卡制度。在美國也有一些綠卡人士,永不入美籍,但就仍保留居留權。
英脫歐後匯率樓價大跌
我明白即使我說到口乾,仍有部分人士繼續對政府不滿,真的會選擇移民英國。這亦非壞事,有如一段已沒有愛情的婚姻,離婚可能是最好的決定,勉強是沒有幸福的。看到估計將移民英國的人數約十多萬,不少但也不算多,對香港的影響也不會太大。
移民當然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尤其英國。倫敦位處北緯51.5度,比多倫多,甚至魁北克市還要北,如非受惠墨西哥灣暖流(Gulf Stream)帶來較溫暖水流和氣候,實應比加拿大更冷。但冬天仍當然極早天黑,擔保下午4點不到黑齊(蘇格蘭不到3點半)!這種天氣非常容易令人抑鬱,要比較小心。加上英國疫情嚴重,每100萬人的感染率是香港的40倍,單是英國的死亡率已經高於香港的感染率!
英國公投決定Brexit後,經濟已轉差,匯率樓價都大跌,可能是抄底機會,但未來英國發展方向,仍然一籌莫展。政治上仍非常分歧,蘇格蘭和北愛爾蘭都很可能在未來10年脫離英國獨立。Brexit前,英國人可在歐盟任何國家居住和工作,現在當然喪失這些機會了。
英國除了天氣冷,人情更冷,不要忘記階級觀念是他們發明出來的。整天滿口民主自由,但王室、貴族、封爵等封建制度就通通保留着,男士見到英女王仍需鞠躬,女士更要行屈膝禮(curtsy),自由平等?算了吧!
倫敦雖然真是個多種族城市,街上接觸到的大多數人來自東歐、南亞、中東和非洲,來自中國和東南亞也不少。但這不等如各種族就很和諧。除操着貴族口音的英格蘭人會歧視他們,認為是低階級的人外(包括操cockney和其他低級口音人士),即使其他種族人士亦會互相歧視。尤其在過去一年COVID疫情中,不少亞裔人士,不管來自日本或泰國等,只因外貌像中國人,就曾在街上被襲擊。
網紅Uncle Roger常誇中國文化易惹仇恨
Uncle Roger就是其中一個例子。Uncle Roger是29歲,年輕英俊的新進網路笑匠紅人Nigel Ng(黃瑾瑜)的化名角色,扮作一個操誇張廣東口音,對任何事,特別中國菜非常挑剔的中年漢。數月前,Uncle Roger以一段非常搞笑,批評BBC烹飪節目的Egg Fried Rice視頻,在YouTube上走紅,至今點擊人次已超過1.5億,subscriber亦超過300萬。黃瑾瑜來自馬來西亞吉隆坡,明顯接受良好西方教育,英文完全沒有口音,中學後去了美國Northwestern大學念工程。畢業後去了英國做data scientist,但他醉心演藝界,所以毅然成為了全職棟篤笑藝人。闖了數年,終於在網絡世界打出了名堂,在西方已頗出名,在馬來西亞老家更是個紅人。
約兩個月前,當Nigel走路回家時,不幸遇到一個人,突然無故向他襲擊,揮拳打他的臉,幸好傷勢不重,嘴唇流血和面上瘀黑。Nigel認為襲擊者不知道他是誰,打他的原因可能亦是COVID 導致的種族歧視。我不知道襲擊者是否認識Uncle Roger,如認識可能更憎恨他,因為Uncle Roger此角色雖有點自嘲成分,所有情節都只為搞笑,但主調就是他對亞洲尤其中國文化非常驕傲,不停誇獎中國人注重教育和家教,反過來不停取笑西方人不懂飲食,甚至笑謔批評他們的各種生活習慣和文化。
數周前又發生了一次網上的不愉快事件。Nigel與另一美國飲食KOL Mike Chen聯手做了一個節目,後來發現Mike Chen原來是個法輪功邪教徒,就馬上把視頻下架,並在微博上向中國人道歉。此舉完全合理,但當然被一些人在網上攻擊,被誣告為五斗米而向中國折腰。Nigel澄清絕無此事,他暫無任何來自中國的收入,而他只想為觀眾帶來歡樂,無意加入任何政治元素。我亦替他非常不值,早前他表示因襲擊事件陰影而有意搬家,近日他更回了馬來西亞探親過年。即使他選擇留在亞洲發展,我也不會感覺意外,前途可能更好。
移民縱賣樓 最好留點騰訊傍身
近日看到一篇移民倫敦指南,教人如何在那邊成為一個稱職的送外賣人員,看完有點心酸。文章非常詳細,逐步教人到埗後如何以BNO身分拿合法工作證明,然後開銀行戶口,如何加入Deliveroo等外賣Apps。連在哪裏買單車,哪條路線較賺錢和安全,都詳盡介紹。他說每月收入,折合約13,500港元,我真不知在倫敦如何能夠生活!所以我之前已提醒過考慮移民的朋友,必須有傍身之技,從前很多人學斬叉燒,現代人最好學點投資。我勸喻移民英國的人,即使賣掉香港房屋,最好留點騰訊(0700)傍身。英國FTSE指數沒有多少隻揸得落手,Unilever洗衣粉?AstraZeneca好一點,有COVID疫苗,買Diageo不如買茅台,還是同樣面對中、英身分危機的匯控(0005),要買也不用跑到英國買。唯一要小心的是入了英籍後,如英國「制裁」騰訊(笑了),可能不容許英國人持有。
此指南最後語重心長,善意提醒香港人送外賣時要禮貌,收到貼士更要大聲講Thank you,務必令英國人對香港人留下良好印象(在香港的服務員當然無此多餘責任)。我贊同,但小心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突然發作,腰骨發軟,有種想做Uncle Tom(西方著名小說奴隸角色),90度鞠躬的衝動。希望他們多點以Uncle Roger為學習榜樣。
(中環資產持有騰訊、匯控及茅台財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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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制裁對自己有害無利】我淨係知,我唔想知林奠是咪有情夫,大紀元到時千祈唔好報 🍺🍺🥜🥜。
// 有分析說,美國制裁中共的威力開始顯現,這些高官資產應一個個開扒,美國隨後凍結!
6月16日,多家港台媒體公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在美、澳、新、港等地的資產明細清單,以及韓正居住在海外的情婦及私生子女的情況。
相關資料顯示,韓正的情婦叫高素琴,出生於1978年6月28日,原上海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人員。私生子韓華曦,出生於2005年11月12日,擁有紐西蘭永久居民身份,長住澳洲。 韓正妻子萬明和情婦也都長住澳洲。
韓正還有一個女兒叫韓雪。出生於1986年10月15日,已入籍澳洲,是綠地澳洲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此前,台灣政界人士陳昭南發表署名文章說,韓正在美國隱匿的資產高達31億美元。汪洋在美國也都有幾十億美元的存款和資產。而夏寶龍、駱惠寧、陳全國、吳英傑、趙克志等人在美國均名列億元俱樂部成員名單。
文章還稱,網絡上正在流傳一份包括不少中共高官及其親屬在美的名單以及財產清單。據稱,僅這份被列為「黑資料」的清單,所統計的中共高官在美資產就高達5000億美元。
此前就有報道披露,僅江澤民家族在海內外持有的現金和資產,合計超過5000億美元。
江澤民家族是眾所周知的中國巨貪家族,也被坊間稱為「中國第一貪」。據悉,江家控制的海外資產包括,基金、股票、銀行、信託,能源股份、科技股份、黃金期貨、房地產、海外控股公司、離岸公司等。這些資產均由江澤民的孫子江志成代表江家持有。
海外消息稱,江志成目前持有中國和美國雙重國籍。
美國是中共外逃貪官的首選,媒體此前報道,有超過7000名中共貪官藏匿在美國。早在2010年,一名中央黨校教授披露,有118萬名官員配偶和子女在國外定居。
2018年10月3日,港媒披露,中共不少高官及軍方將領,在美國存有巨額資金,有部份中共超級大佬,在美資產更以萬億元計,家人親屬亦移民美國,並以離婚作為掩飾手段。
中國民間一項研究發現,中共中央委員當中91%的人都有家人移民海外,甚至加入外籍;中共中紀委成員當中,88%的人都有親屬子女移民海外。
許多官員飛黃騰達後把家屬子女送到海外,自己在國內當裸官。中共權貴家族轉移到美國的財富早已經達到天文數字。
此前就有海外消息稱,特朗普總統即將出手,查封上海幫高官在美國的資產。消息強調,特朗普首先會對江澤民家族實施依法查封,江澤民家族藏匿在美國的5000億美金資產,很可能因此而蒸發。
6月10日,美國國會眾議院約150名議員組成的「共和黨研究委員會」(the Republican Study Committee)發佈一份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對中共提出史上最嚴厲的制裁方案。
報告建議全面禁止中共高官和家屬的簽證。制裁的對象包括25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的205名中央委員和171名候補委員、以及中共19大的所有2280名代表及其配偶和子女。
報告還稱,基於中共在海外的影響力運動、拘留新疆維吾爾人以及打擊香港自治,建議制裁中共的整個統戰部官員和中共高層領導人,並點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韓正和汪洋、夏寶龍、駱惠寧、陳全國、吳英傑、趙克志等人。
有評論人士認為,美國制裁中共官員、凍結他們的財產,由此產生的威懾力遠大於制裁中共機構或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實屬釜底抽薪之策。更有助於瓦解中共政權。(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原文 👉🏻 https://hk.epochtimes.com/news/2020-06-18/4265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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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rryk (sherry)》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老公的姊姊 也就是我的大姑 遠嫁日本十年 已取得日本身份
此處二解
1.取得的是永住權
2.取得是日本國籍
兩者在法律上效果差很大,請先確認。
前者仍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裁量離婚及親權時,得酌量涉外民事適用,後者
抱歉,這件案子都只適用日本民法。
最簡單的方式,看有沒日本護照就知,但請別和我說你拿二本護照,基本上
那不是"應有的"狀況哦。(按日本國籍法,於取得日本國籍後,應放棄舊
有國籍。)
: 住在東京千葉縣 之前沒有工作 最近這一兩年才開始打工(在旅館兼差 時薪一千多日幣)
: 有一個念小一的女兒(日本籍無台灣籍)
: 最近大姑才告訴我們 丈夫外遇不回家已經兩年多了 丈夫一直要跟他離婚
: 但是不給他贍養費也不把女兒監護權給他
*以下為單獨適用日本民法的狀況:
首先,呈清一下,日本沒有什麼叫"贍養費",離婚時雙方可以就婚姻存續期間
所發生的財產變動做清算後有多餘的財產方為"財產分與"。另,無過失的一方
得向造成婚姻破綻原因的有責配偶另行請求"慰謝料"。
二者都有自己的"相場"(價碼),一般的律師事務所大都有自己的"價碼計算
公式",去相談時只要把結婚年數丶對家庭的貢獻度(是否為雙薪丶生子...等)
若是對方外遇,上床幾次丶交往幾年丶是否為慣犯等資料提供,就可以幫你試算
。
不過這僅是律師和網路上能告訴你的"祈望值",實際上,法院判例來說,惡
行滿貫的最多也就二百萬以內。
再者,你想說的贍養費,是指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後,未取得之一方將自己
應負責任的一部份金額,交予有監護權之一方,由其代為行使監督吧,這個錢
不是給女方,是給孩子的哦。
建議最好是夫妻先相談吧,談了真不行破局了再請求訴求離婚,不過日本是強制
調停先行,所以一定會先由調解委員會先做調解,調停中可以先別居,不算遺棄
。
: 大姑怕離婚後就看不到小孩 也怕走法院途徑無法得到監護權
: 所以不敢離開日本 也無法把小孩帶回台灣(怕丈夫告他綁架)
就現行判例來看,法院考慮"孩子的利益"時,有大部份是傾向於將未成年者交
付與母親的狀況。這也就是日本為什麼很多單親媽媽的原因了,不過判給母親後
還有很多社會保險及給付的問題,這點要特別注意。
再者,監護權判給母親是沒錯,但父方一定擁有"探視權",如果長期將孩子帶
離日本,阻絶父方的探視權,可以構成法院另行判定監護權的理由。
: 目前就是大姑繼續住在原本的家(老公婚後買的 在老公名下) 自己賺錢扶養小孩
: 老公偶爾回家一趟 但兩人沒有互動不講話
: 我們台灣娘家這邊是覺得沒有錢沒關係 但是女兒監護權一定要爭取
: 希望拿到監護權後 大姑可以帶小孩回台灣生活
說實在的,我個人很好奇,如果是取得日本國籍回台灣生活?
孩子的部份,如果有在台灣報戶口,在未成年前都尚能保持二國國籍
所以在台灣的受教及其他權利應該不受影響,但女方........呵呵呵
: 但是我們現在遠水救不了近火 而且我們也不會日文 無法幫她爭取較好的離婚條件
: 請問有人對日本法律熟嗎?有沒有人可以幫忙介紹台灣或日本的律師?
關於律師,請先確認女方位在何處,律師也有自己的執業地區的限制的。
再者,國籍也請確認後再去找律師,如果母女都有雙重國籍,那記得去找律
師時帶二人的"雙重護照"去報到。
(雖然,個人是覺得以日本法院的自信度,人丶事丶時丶地丶物又都在日本,他們
單純採用日本法的可能性極大,但.....搞不好律師能有別的方式再幫你扳回來
也說不定~??)
: 我們的問題是:
: 1.因為一方過失(外遇)訴請離婚是否能夠爭取到監護權和贍養費?
上列回答了,"財產分與"+"慰謝料"(外遇)
如果大姑能證明他在失婚後完全無謀生能力且對於離婚一事完全無責任時,在
請求財產分與時能做"扶養性的加算"或者是"請求酌給一些"扶養費"。不過這
在財產清算時是特例,如果不能協議取得,就請聘請律師去爭取,因為一般
人自己來,很容易被打回票。
外遇是對婚姻的不貞,不表示他是個失格的父親,也不表示他沒有能力照顧孩子
我還聽過有律師說:能外遇包養女子生孩子,表示他很愛孩子而且有經濟能力能
照顧好孩子,故而更能勝任監護權者"的鬼論理。
: 2.女生相對於男方處於經濟弱勢 是否有機會爭取監護權和贍養費?
這點是大家最常見的迷思,經濟弱勢在日本法院審核監護權時的確是負分
但不是絶對的減分,很多經濟弱勢的女性仍然因為"對孩子的愛"和孩子
對母親的依存度而取得了監護權。
再者,我個人比較擔心,文中一直提贍養費的部份,如果是經濟弱勢自己都
沒有自信獨立生活了,為何還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法院判的僅是父方每個月要支付與孩子的"扶養費",不是給女方的。金額
如果不能自訂,就由法院按照離婚時父方的經濟狀況為裁決,如果事後,父
再婚或其他合理之情事,得再申請酌減。
另,有不少法律扶助的狀況是父方事後根本賴帳不付孩子的扶養費了,依法
申請扣押,早脫產了,什麼都沒有。
如果真的沒有信心自立,是否應重新評估監護權取得?
: 3.目前已經分居兩年多了 如果再繼續分居下去雙方中的一方是否有權訴請離婚?
: 如果走這個途徑的話小孩監護權拿得到嗎?
日本沒有要求"別居先行",頂多就是證明符合日民法770第1項第5款的其他
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由申請裁判離婚。
不過之前不是說了,男方外遇?如果能證明的話,就是770條第1項第1款的:配
偶有不貞行為,以此為請求才比較可能拿到慰謝料哦,你以第5款,通常法院
是各打一巴掌=二人都有錯為起算的.....到時你要花很大精神答辯外,訴訟理
由與事實不符也是個問題~
:
補充說明:
本文中有提到要帶孩子回台灣一事,由於日本於2013年5月簽署了國際條約
於同年6月制定且於今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国際的な子の奪取の民事上の
側面に関する条約の実施に関する法律",就有規定擅自帶有監護權爭議的孩
子返國的強制返還的要項,因此在帶孩子回台是"小住"還是"長住"都
請多加考慮。
--
上や
我れ君と相知り 長命 衰えうること無からん欲す
山に陵無く 江の水 竭くるを為し
冬に雷 震震として 夏に雪雨り
天地 合すれば 乃ち敢えて君と絕た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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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jjjjs1982 (111.96.213.188), 10/24/2014 15:20:48
※ 編輯: jjjjjjs1982 (111.96.213.188), 10/24/2014 15:48:27
你的設問,實際狀況不明,無法幫你做出特定的回答
1.是相續(台叫繼承)開始前還是後?
2.有被相續(繼承)人是否有立遺囑?(合法與否?)
於相續開始前所書寫的自願放棄遺產,不生效力
相續開始後,請於三個月內由繼承放棄者向法院提出申請即可
再者若被相續人有書寫遺囑做分配,我們以合法立遺囑的狀況來看,就算生爭議,
法院會儘量尊重被相續人的意願做分配,此時相爭可能的叫"遺留分"(台叫特留分)
遺留分放棄可於生前為之,但一樣要由前婚子女自行向法院申請。不過要注意的是
他只是放棄主張遺留分,不表示他放棄繼承事由,除非他有法定相續人欠格事由,
才會於相續開始時喪失相續權,由其子女代襲相續之。
關鍵字.....我沒有關鍵字只有六疊塌塌米加二個儲藏櫃的書還有付費法律案號
查詢網。
※ 編輯: jjjjjjs1982 (111.96.213.188), 10/25/2014 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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