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則新聞討論度還蠻高的,有一位單親媽媽,向牙醫兒子提告,請求他依在20歲時與媽媽簽立的協議書,給付高達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這個金額聽起來有些驚人,不過最後媽媽在這個官司中是勝訴的喔!
整件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這位媽媽在年輕時與先生離婚,隻身扶養2個兒子長大。老媽媽在法庭上表示,年輕時為了養大兒子,她總共舉債了2,000多萬元,包括幫兒子補習、重考及就讀大學牙醫系7年,然而,因為擔心兒子長大之後不孝順,不願意奉養她,所以當年就跟2個兒子簽立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以後經濟獨立的扶養方式。
這份協議書中主要是約定兄弟2人未來在取得牙醫師資格後,要把執業收入純利的60%,按月攤還給媽媽當扶養費,一直到累積至5,012萬元為止,以用來清償母親對2人所支出的教育費用等開支。
媽媽主張兒子既然取得了牙醫師資格,並且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收入優渥,自然應該履行協議書的內容。
既然會鬧上法庭,自然是兒子不願意依約履行。這位牙醫兒子主張,他在簽訂協議書時才20歲,就讀大學2年級,而協議書所約定的高額扶養費用,已經超過一般社會的道德觀念,違反公序良俗,所以無效。
不知道案情說到這邊,大家覺得要求兒子給付這麼高額的扶養費用有沒有道理呢?
民法怎麼看扶養費?
律師娘先帶大家來看看民法對於扶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呢?
在民法第1120條規定:「扶養之方式,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也就是說法律上的確是容許當事人透過協議書的方式,自由訂立如何給付扶養費。
當年這位媽媽在與兒子的協議書中,主要是訂立了這樣的內容:
由於2位兒子的父親對他們的經濟、生活起居、學業完全不負責,所以母親耗盡了精神、金錢,單親獨自栽培兒子長大。有鑒於現代的人多無倫理觀念,母親唯恐老來需要仰人鼻息。所以跟兒子約定好,在2人可以自力更生以後,要把收入純利的60%按月逐次攤還母親所支出的費用。
協議書中並訂明該筆金額是5,012萬元,而且須從簽立協議書日起,按銀行貸款計算利息。
日後如2人孝順則可以酌減催討的金額……等等,另外還敘述了遺產分配的原則。(這裡要特別說明,遺囑是有法定的成立方式,不是訂協議書就有效喔!)
看起來,如果法律規定當事人間可以自由協議扶養費用,協議書又訂得這麼明確,那麼牙醫兒子這筆扶養費用是跑不掉的。
只是兒子認為,母親既然說協議書裡的費用是2個兒子從出生後到成年期間所有的扶養費,包括家用日常支出、未成年時就學、教養費用及母親所付出的時間勞力等折算金錢,照理這些應該是母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所以要求兒子要返還法定的扶養費用,是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無效約定。
雙方協議時兒子已成年,應有能力決定簽不簽
法官對於這則老母親跟牙醫兒子間的糾紛又是怎麼看的呢?
法官認為,這份協議書中雖然提到這筆高額的扶養費用是,老母親照顧兒子花費的經費以及心力,但是目的是在於約定兒子對老母親老年扶養的安排。協議書中,既然是約定自2位兒子可以自力更生開始,才按收入純利60%計算攤還的費用,也記載了將來減少的催討金額及遺產分配之原則,並不會造成牙醫兒子生活上的困難。
而且簽立本協議書的時候,兒子已經滿2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自然可以依其智識能力理解協議書的內容,並依其自由意志決定是否簽訂,既然簽訂了,就應該按約定於自立更生後,扣除開銷費用等支出,按月以收入純利60%奉養母親。
最後法院判牙醫兒子應該履行協議給父母親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
不知道,各位若是這位母親,會採取同樣的方式嗎?
孩子從娘胎出生到20歲,如果母親付出了這麼多,為什麼會擔心兒子不感恩在心,不懂得反哺呢?既然簽了協議書,為什麼兒子卻不願意報恩?按照法院判決裡面的描述,兒子的月收入可是在250萬元以上,不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故事,希望多數人都可以在關係裡找到彼此適當的距離。
手足之間,可請求分擔扶養費嗎?
除了父母向孩子請求扶養費之外,法院裡常見的還有手足之間請求分擔扶養費的案件。
像是雲林地方法院曾經審理一個案件是,一位母親的晚年扶養由兄弟其中一人一肩扛起,其他手足則是以遠居南部、另有家庭須照料等理由,並未負擔照顧母親之責。後來負責照顧母親的那位兒子因為中風的身體因素,已無力再繼續獨力負擔照顧母親,迫不得已就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要求其他兄弟共同扶養母親的調解聲請,並也達成輪流扶養之協議。
不過,本來單獨扶養母親的這位兒子又另外向法院請求其他兄弟依比例分擔他過去十多年代墊扶養母親所支出之一切費用。但因為無法逐一保留所有支出憑證,而且長期保留憑證亦有實際上之困難,所以就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以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計算,各兄弟應負擔其所代墊之扶養費用。
然而,法官調查本案母親在配偶死亡時,帳戶存款大概約有150、160萬元,其後也曾自行支付看護費用,其財產除了生活開銷所用之外,尚有支應購買服飾、親友間紅白帖禮金、孫輩結婚之價值不菲金飾、老家之水電、稅賦、修繕等費用,及捐贈佛堂、寺廟之香油錢等,甚至在農會、郵局仍有幾十萬的存款,所以有相當的現金存款可以自行運用,所以本案母親過去並無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狀況,就駁回了聲請人的請求。
可見目前實務上,對於請手足代墊扶養費用門檻並不低,孝順的部分,還是各自的心意評估能做到多少,不假外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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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直播
回到許久未做的直播回信
今天會以下三封信
1
许常德老师,我是来自马来西亚也是常常follow您,非常喜欢您独特的见解。
我在2020年疫情也写过信给您,您的回复对我来说非常受用。经过2年的时间洗礼,也发生了许多事情,只想把心里的话通过文字表达。。
我是几个孩子的快40岁数的母亲,十年前都是在教育界工作,这份工作给我家庭跟工作平衡,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先生放工也回家,周末也带孩子们出去,我的生活不外是家庭,简单的朋友社交。2020年发生变化,除了婚姻以外,工作的转换也是对我不年轻的岁数很大的考验。我承认我特地的换工作,是为了满足先生,他认为在教育界没什么了不起。(这纯属他的意见,我对于老师这份工作是由衷的尊敬)。我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朋友眼中的良家妇女,温室的小花。我平时的爱好是阅报,做运动,健康的煮食。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2020年颠倒了我的生活,甚至我的认知。。。
他的暧昧出轨对我的打击很大,因为这件事情让我昏昏沉沉。我完全不能接受,我是一个很乖的女人,自认长得不错看,虽然身材有点丰腴。平时也满足先生的需要。他在今年4月因为一场官司,而我也正式搬出来一个人自己住。
搬出来刚开始还认为自己胜利,恶人终得到惩罚,而且朋友的帮忙,借助朋友的地方2个星期,朋友的帮忙也找到租房。后来因自已拖了蛮久时间的小手术,公司也因为这个原因而把我辞退。在这个搬出去住的时间里,我受到许多的冷暖。父母为了面子,因为官司,父母跟先生家人反目。妹妹们也支持我这个大姐,而朋友们也在精神上支持。
可是有谁知道,在无数个夜晚,寂寞和不安全悄悄袭击我的心。我开始想念我的孩子们,我开始看见他们4个宝贝们照片痛哭。我是多么辛苦的抚养他们长大,从他们婴儿喂母乳,带他们去公园,周末带他们出街,我完全了解他们的性格和喜好。有谁知道,那些口口声声叫我独立的朋友,其实在另一边厢炫耀她们的幸福感。反而让独自的我更加难受。有谁知道,妹妹们表面的支持,时间一久,会选择逃避我,认为我这个大姐麻烦很多。毕竟她们的婚姻才开始,她们先生是一个居家男人,所以她们没有任何觉得不妥。
我写这一封信,真的希望许老师的见血的指导。接下来的年尾,我需要搬回去自己的家回去,我的心愿没有变,我渴望拥有自己的房子,搬回去我可以省很多花费,这是我坚持的目的。我在这个过程中也感受到先生的安慰。我重新接受他,也因为他的关系,我得到疫苗,我的痘痘,也得到他的医生缓解。在功利因素,我选择后者。我不知道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得到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很多挑战,但是它始终是一个大的公司,在疫情情况还可以营业。
我到底是真的原谅先生的过错还是其实站在自己的角度?我周末想探视孩子们,却要求我销案。我深信孩子们还记得我这个母亲,虽然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们,他们每晚的电话让我感受到我其实还是个母亲。在我在外面独处的日子,我更加关注于工作,寂寞的时候,我学会了追剧。我也踏出自己去看朋友夜场外面的夜女郎,多么的婀娜多次,小三的性格。我也要改变直率的态度,我改变了自己的打扮,尝试改变自己的穿着。自己也打开新房,多认识异性,偏偏只是擦肩而过。这些的想法,是收获吗?还是我是一个懦弱的女人?我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薪水赚不多,单纯心地善良。
写到这里,希望能得到许老师您的回复。
2
老師您好,我又來了,我需要一個抒發的對象,而這個對象不是我家人,也不是朋友,需要是一個第三方、有智慧的人的聆聽,但老師您忙,沒有回覆我也沒關係。
我在今年初發現先生有長期去舒壓館的習慣後提了離婚,後來我發現並不是真的介意他去買春,那感覺就像抓到理由、把柄想離開他,提議離婚後他很難過,覺得世界末日,我知道他還很愛我,但我即使有兩個兒子也不想再與他繼續這樣的關係。他約了婚姻諮商,經過三次的諮商後,諮商老師說我不必再去,但先生必須再繼續諮商,老師覺得先生心理問題比較多,也建議我們朝合作型父母去做。諮商老師建議我給他半年努力,很快的半年期限要到,其實我一直都是堅決離婚,但他很希望我回頭,常常說父母離異的孩子成長過程會很可憐,常常拿孩子的未來說服我離婚是自私的,我雖然無力但不會被這些話給說服回頭,因為我知道他背後最大的恐懼不是孩子的幸福,而是我將來萬一交「新男友」他無法接受這個狀況,一開始我很有耐心開導他,告訴他離婚不是丟臉的事,也不是世界末日,唯有這個選擇,我們關係才會變得比較好,不再計較誰委屈,誰比較辛苦。但我已經有「嘴說到沒口水」,最後變成無論他說什麼,我都回覆「回不去了」。直至今日我們已經分居四個月了,星期一到五孩子跟我住,假日我帶孩子過去跟他住,孩子才兩歲很需要我,所以我會跟著孩子過去度過週末。他常常試探性的碰觸我,讓我感到反感,甚至生氣。每當要從他住處離開的時候,他都很沮喪。
我該如何讓他知道離婚很棒?目前我們彼此都盡量不提這件事了,我內心還是很渴望趕快結束婚約。其實我們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只差去戶政辦理手續,八月底是我內心最後給他的期限,希望他能主動開口約我去戶政辦理離婚。目前關係不明朗,讓我也找不到合適的方式跟他相處,想要像朋友一樣,卻怕他誤會我還愛他(即便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愛了);對他態度差勁冷淡,也不是我的本意,也造成家庭氣氛不好,我不想讓孩子們覺得父母都不開心。
我想了很久為何想離開他,原因好多,因為他生氣起來是會讓我恐懼的,摔門、動作大、曾經朝我丟東西(沒丟中),另外是他的投機心態,常常想以小搏大,讓我非常沒有安全感,另外他不願意花時間陪伴孩子,謊話連篇,只要想得到的東西,他可以不擇手段地去做....以上種種讓我從「相信他會改、會變好」到「我累了,我想放過自己」。當我提出離婚後,好像就變成罪人,明明我才是受傷的一方,卻變成我讓他感到生無可戀了,連提出分居都經過多次的心靈拉扯,溝通了不下數十次,被冠上「無情、沒血沒淚的人」,呵呵,聽到這些更讓我確定這位不是我要走一輩子的人。
只是我現在好累,不想結怨,但又想加快腳步離開,兩個小孩是共同監護,一樣跟爸爸姓,我們所有考量都以小孩最大利益為主,就跟以往一樣可以有一起互動的家庭日,只是沒有婚約,也不住一起了。以上光沒住一起這點他很難接受,有什麼方法,想讓他知道分開對大家都好。
老師謝謝您讀完我的心情,祝老師越來越快樂,謝謝您常常療癒我的心靈。
3
老師您好,抱歉打擾了。我今年49歲,已婚,最近有些問題讓我非常徬徨,想聽聽老師您的看法。
我跟先生其實感情一直不是太好,老實說結婚16年以來,他有外遇過幾次,當時女兒還小,加上我父母希望我保持家庭完整,所以多年來就這樣過,當然狀況時好時壞,有時就是表面和諧,但是感情就越來越淡,前年我跟我先生因小事冷戰,他大概意思是想離婚,但是當時我還是不肯(因為孩子還小,因為父母不希望我們離婚,因為這是我第二次婚姻所以我不想成為二次失婚的女人)之後關係好上一陣子,但是最近因為疫情綁在家裡,我們因為一些小事爭吵冷戰,他開始是惡言相向,然後跟我的女兒不停的吿一些狀,過去女兒是我的動力,但現在我覺得好像有點窒息,其實我很想脫離這樣的生活,但是怕我爸媽擔心,也想說等過兩年女兒即將出國讀大學後我再打算。
工作:我工作了20多年,一直擔任外商中高階主管職務,但是因為我很不喜歡我前一份工作的上司,她是無能又很攻心計的女生,我覺得我不想在這樣的人底下工作,當時也因為我先生的狀況所以我想說先離職整理一下我的生活後再找下一份工作。因為我真的也累了。去年到現在離開工作一年多,我開始想工作了,但是因為疫情跟年紀的關係,已經找不太到自己想要的工作,最近是有找一個位置很小薪水跟過去差很多,但是可能壓力沒有那麼大,跟生活或許可以平衡的工作,但是我又很怕我自己的心態調適不過來,卻又覺得這年紀了應該選擇自在平衡的工作,因為經濟上跟薪水多少我倒沒有太大問題。我不想每天一直待在家裡我覺得很痛苦,但又覺得50歲了人生下半場,我是不是應該安排一些重心而未必要工作。所以有點混亂
我對女兒非常非常的失望,我很意外也很震驚我的女兒被我們教育成這樣的孩子。小時候她因為常被她爸爸洗腦,所以一直覺得我做的不夠努力,但是當她慢慢長大後,她覺得很多事情她看明白了,所以她覺得我對她蠻盡心,但是因為我先生的關係我過的不是很快樂,所以她跟我越來越親,鼓勵我要為自己而活,因為我先生有時想法比較偏執,女兒覺得壓力很大,她常常跟我吐露她覺得壓力很大很反彈她爸爸的心情,我一直鼓勵疏導她,她說還好她的人生有我否則她要爆炸了,我很擔心她的情緒所以也把重心放她身上陪伴著。但是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她對我三番兩次很叛逆,煮飯給她吃也會因為不合胃口高罵我唸我,我唸了她,她就完全跟我冷戰。一次又一次冷戰,可以戰上兩個月完全不跟我說話,先前幾次我覺得這樣不行,所以我主動打破僵局,但是最近她突然有天莫名對我置之不理,我走到客廳她就去廚房,我走到廚房她就離開,然後每天非常非常刻意的跟她爸爸有說有笑,我指的刻意是這根本不是她之前有可能會做的動作或行為。狀況已經一個半月了,我每天在家裡被兩個人排擠。我或許是敏感還是怎麼的,覺得自己自從沒上班後她好像有點不屑我,前幾週還說我廢在家一直連網路所以害她功課無法連線上傳成功。原來現在的我在她眼中是廢的。每天聽到他們兩個一直背後攻擊我排擠我,所以我覺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心碎。
我身邊的人都叫我要愛自己,但是我不知道怎樣才叫做愛自己,或者說以我的狀況應該如何愛自己。
我覺得自己心理素質算強,這些年就是這樣子過也沒在怕的,但是剛最近這些累積在一起,我真的是被擊敗了,我有點徬徨,50歲的我,經濟上還過的去的我,接下來,能怎麼幫助自己過好我的下半生。
#感謝常德老師 #iUmBr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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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國誠:「東區大地主離婚協議書曝光,光是在忠孝東路精華地段一共就有5筆房產歸給對方,你以為這樣就沒有了嗎?我告訴你,來到101附近松智路上的豪宅區一共還有6筆房產歸對方所有,來到仁愛圓環附近還有7間房子通通都要給協議離婚的另一伴。」
記者-黃國誠、沈建宏 採訪報導……↓
一份離婚協議書卻讓網友看傻,全因內容實在太狂。協議書開宗明義表明,因甲方遊手好閒、不事生產、沉迷手遊、棄家庭子女於不顧,雙方協議離婚,除了每個月分擔子女生活費50萬。
讓網友大開眼界的是,針對財產分配,甲方同意把台北市仁愛路四段一共7筆房產,還有忠孝東路四段5筆房產,以及松智路6筆房產總共18戶全歸乙方所有。看到內容,民眾也只能望洋興嘆!
民眾甲:「都那麼有錢了,遊手好閒有什麼關係?」
民眾乙:「現在很多手遊真的都蠻好玩的,真的很好玩。」
說到手遊,就連路人都有切身之痛,只是看看網友回應不免讓人噴飯,光靠收租,這種不事生產有什麼好嫌棄的?還有人好奇哪款手遊值得放棄家產淨身出戶?更有人回歸理性表示,甲方再生產下去我們要怎麼活?也有鄉民直言,以前夢想是,找對的人跟他結婚,現在的夢想是,找到對的人跟他離婚。
非當事人律師/林智群:「這應該是祖產,祖產就是繼承所得,它是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一個範圍。」律師理性看待,真要回歸法律層面打官司,甲方恐怕不用付出這麼多。
而從房價分析,忠孝東路四段均價90萬元/坪,以每戶40坪來算5戶約1.8億元,而仁愛路四段均價每坪130萬元7戶大概3.6億元,松智路均價140萬6戶約3.3億元,總價約8.7億元,不能再高了。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加總起來的話判斷當事人他所擁有的房產的價值,如果沒有個幾個億,甚至十幾億,基本上也是不意外的。」
雖然說是離婚協議,但礙於律師有保密義務,所以協議書內容經過改編,至於幾分真、幾分假?只能說信者恆信,不信者看看就好。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bU1uilSSJgk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4/210410-18.html

離婚協議書要幾份 在 如何辦理「協議離婚」:兩願離婚應注意事項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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