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議員蔡孟真服務處 新聞稿 】
#雲林縣為農業大縣農業產值位居全國之冠,#然縣府竟任由含重金屬底渣露天堆置汙染土地,#雲林縣議員蔡孟真要求縣議會明日(#8月23日)#上午議程排定本縣環保局就焚化爐底渣處理方案進行專案報告,#當日後厝村長將率同村民至議會請願,#表達村民憂慮底渣恐汙染周邊土地水源,#影響民眾身體健康、#造成農漁業鉅大損失心聲。
後厝村垃圾轉運站暫置底渣,惟環保局堅稱底渣為「產品」,毋須輔以不透水層鋪底或加蓋等防護措施,僅採露天堆置方式存放,相關防護措施付之闕如,但轉運站毗鄰尖山大排及養殖、農業區,倘底渣所含重金屬滲入土壤汙染水質,村民嚴重憂慮恐威脅生命健康及農、漁產業生計,一再要求應做好排水防護措施並儘速清運,縣議員蔡孟真自今年3月開始於議會開議時大聲疾呼縣府應積極介入採取防護作為,然相關單位卻置若罔聞,無所作為。時值雲林縣議會第16、17、18次臨時會開議中,為此,蔡孟真議員要求於明日(8月23日)上午議程排定本縣環保局就焚化爐底渣處理方案進行專案報告,當日後厝村長將率同村民至議會請願,表達村民憂慮家園恐遭受汙染心聲。
#蔡孟真議員要求議會應將本案失職人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
經查後厝村底渣暫存用地為原係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口湖鄉公所於民國76年申請變更編定為垃圾掩埋場之用,使用年限為10年,並附帶1年內未使用時由縣府恢復原土地編定。然77年用地變更後,因村民發動抗爭反對掩埋場興建是項建設遂行告終,該處用地自始未曾使用,鄉公所多年來未辦理展延,縣府亦未善監督之責,令其恢復原土地編定,是以,該掩埋場用地自77年起已非合法用地,詎料現為暫置底渣縣府竟片面宣稱該用地合法,企圖混淆視聽。又查底渣暫置方式業已違反環保署所定「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之使用地點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且應離水面一公尺限制規定,本案相關公務人員作為顯涉有重大違失,甚至構成瀆職情事,蔡孟真議員要求議會應將本案失職人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
底渣問題乃全體雲林縣民應正視之嚴峻課題,絕非少數鄉鎮能承擔負荷之責,口湖鄉後厝村民的擔心與疑慮,雲林縣政府不應該給一個清楚的交代嗎?
Search
雲林縣為農業大縣農業產值位居全國之冠 在 劉建國- 民國62年政府將西螺、二崙、崙背劃定為蔬菜專業區 的推薦與評價
... 產量,位居全國之冠,... | Facebook. Switch to the basic mobile site. Facebook ... 黃學麟. 這些葉菜廚餘回收再利用價值感謝劉立委的協助爭取也期望劉縣長為雲林打拚努力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