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阿賢出面與縣府民政處數度溝通協調,終於得到確實回應。希望過去同性註記都不開放的雲林能變成真正友善、尊重、包容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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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5.20
立法院業於本(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起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規定,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規劃,已完成相關籌備工作,5月24日起民眾無須預約即可臨櫃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縣府民政處表示,同婚登記與一般結婚一樣需備妥結婚書約(須有2名證人簽名)、雙方當事人到場、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辦理時間大約半小時。5月24日起,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平日上班時間均可受理同性結婚登記。另每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斗六、斗南、虎尾、西螺、北港及麥寮等六個戶政事務所實施延長服務時間均可受理,其他假日採預約服務制,可提前3個工作天以電話預約登記。民政處同時呼籲,對於同性婚姻應秉持「尊重」、「包容」,不應以歧視眼光看待。
新聞稿來源雲林縣政府:https://reurl.cc/A1WVoe
雲 林 戶政 事務 所 結婚登記 在 Mina's makeup notes & thing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很美🍬
同性結婚書約最後定稿!
1. 部分戶政事務所,已經有內政部修正版本可以領取。但阿木剛剛詢問中壢戶政目前沒有提供書約,請各位需要結婚的朋友先詢問各地戶政事務所,如戶政無法提供需要自己準備喔!。(圖二由臉友提供板橋戶政事務所正確書約)
2. 相關結婚法條可以參考圖三(也是由新店戶政提供)
3. 阿木實在無法忍受白底黑字(一生可能只有結一次婚,請原諒我自己想要比較美的結婚書約!),所以完全依照正確內政部版本修改後,再次上傳修改。其內容與內政部相同,是可以使用的文件。
5. 如果有需要阿木自己美編版本的朋友也可以參考使用。本書約不提供販售!僅為祝福大家新婚愉快使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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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攜帶:
1. 雙方的國民身份證(外籍人士則提供護照)
2. 雙方的戶口名簿
3. 雙方的印章或簽名
4. 雙方的證件照(兩年內拍攝之二吋半身新式身分證規格-彩色照片乙張,或者用原身分證照片讓事務所人員掃描)
5. 748結婚書約正本2~3份(如圖)
6. 換發身分證規費50元/張;換發戶口名簿規費30元/份
一顆愉快的心
*登記結婚的兩位證人-- 需年滿20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親自見證當事人結婚真意而願證明者,於結婚證書上簽名或蓋章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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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更新!
感激林穎孟議員辦公室密切關心同志婚姻,機靈察覺內政部的結婚書約與地方戶政的不同。(請多諒解行政人員也是第一次處理同性婚姻,需要一些時間磨合處理細節才能圓融)在議員辦公室多次查詢核對之後,將四點才熱騰騰出爐,內政部正確版本的「同性結婚書約」,交由阿木我修改!
如果已經印出的朋友很抱歉,得請您再印出一次並且請證人簽名蓋章。還沒印出的朋友請看以下連結點,除了便利商店雲端列印(建議使用最厚實的特殊紙張會更美),也可以用雲端無下載期限的JPG圖檔拿去印刷店印出更精美的圖檔。
7-11 IBON雲端列印
上傳日期 2019/05/22 18:38:15
列印期限 2019/05/25 18:38:15
取件編碼 3183815817
全家雲端列印
上傳日期 2019/05/22 18:38:18
列印期限2019/05/25 18:38:31
列印號碼 7240774262
雲端無期限下載JPG圖檔
https://drive.google.com/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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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輸出結婚書約的各種模版,如果已經印出的朋友可以考慮手寫加上(第五條)這三個字,如果有精神潔癖的朋友也可以重新印出正確版本,或者自己WORD打字後用一般列表機印出黑白文件即可。
祝福大家新婚愉快!
愛情墳場中有你我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