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制定規則、積極管理,熱門路線才有未來 》
最近登山圈子最大的新聞,莫過於新北三重山岳協會明知沒有申請到天池山莊床位與營位,卻依然招生成行,惡意鑽漏洞擠爆天池山莊的事件了。4/24日,他們率領52人浩浩蕩蕩前往天池山莊,教團員逢人問起就要撒謊說「我們是要睡檜林保線所」,最後一行人晚間七點才抵達天池山莊,要求莊主收容「迫降」,引發眾怒。
從事前有團員詢問,就不斷的避重就輕、說謊,不願正面說明就是沒有抽到位置,打算整團人到天池「偷睡」;到東窗事發上新聞後,甚至還偽造協作道歉啟事被抓包又秒刪文神隱,至今仍未見該協會有誠意的道歉,素質與心態之惡劣,不忍直視。
但這不是個案,今天只是三重山岳協會多行不義而自斃而已,類似的事情在稜線上是無窮無盡、行之有年。追根究底,就是主管單位「不願意管理登山商業團」、「少有嚴格執行的有效管理」,與「沒有足以威嚇違規者的懲處手段」三個原因所造成,可以說是登山法規不完善所造成的不積極放任。
舉個案例,過去雪霸國家公園曾經粗暴禁止「第一天住翠池與雪北山屋」,被山友嚴正抗議後才取消。為何會出現這種不合理的限制?追根究底,就是上述的「技術性迫降」實在太多,造成大量翠池與雪北山屋的名額浪費。我就曾經在天氣很好時,在雪北山屋遇過申請網站明明顯示當天客滿,但到山屋發現只有6個山友加我7人。其他人呢?「技術性迫降」三六九山莊了,好個漂亮的操作啊!
另外,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南湖地區與奇萊主北,更有「比預定出發日期多提早申請幾天」的玩法,因為這樣可以提早申請,提早佔到山屋,真正上山那天被問起時,再隨口胡謅說「有事耽擱」,就好了。
這種行為也形成了共犯結構,在許多惡質商業團以此等手段佔用山屋只為成行時,想要守規矩的團根本難以遵照一般遊戲規則申請所需日期,因為早已先被此等鑽申請漏洞的團佔滿,堅持不住的只有同流合污一途,更造成自組隊難以順利成行。
更讓人無力的是,因為經費問題,國家公園體系目前只有玉山主峰線有真正的「莊主」可以執行強而有力的管理,比如說阻擋太慢的單攻者硬撐上主峰。其他地方呢?抱歉!多半只有志工,他們只有勸導功能,有人要技術性迫降也只能摸摸鼻子幫忙喬床位、營位,沒有實質的管理權力。本文的照片,就是長年被超額申請的惡質商業團紮營紮的亂七八糟的雲稜山屋,屋外帳篷海的奇景,更遑論南湖圈谷就算有保七執法,在連假時可以紮到超過70帳的「榮景」了。我們的高山生態根本無法負荷如此沈重的遊憩壓力,更遑論早已大打折扣的遊憩品質,這些,真的是我們上山的時候,想看到的景象嗎?
我們成立國家公園,不就是為了有一個單位能妥善管理我們的山林嗎?
但諷刺的是,當下的國家公園與林務局面對這種亂象,可說是幾乎束手無策,現有的處罰手段對商業團更是不痛不癢——「少許住宿費罰金與停權一年。」
拜託,僧多粥少的熱門路線,除了不小心被騙的無辜初心者外,那種惡質商業團帶的大都是「一生去一次」的高山觀光客,被停權一輩子都沒差好嗎… 至於領隊被停權,找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協會成員當免洗領隊不就好了,有差嗎?
在法規不全、管理不力與代價輕微的現況下,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簡單又美麗的入門路線,在少數無良業者與偷跑者的摧殘下,漸漸失去往昔的美好嗎?
憑什麼晚一點出生或晚一點開始爬山,就只能看到那些不守規矩的人所破壞後的殘羹剩飯?這真的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行政院大喊「向山致敬」已經近兩年,也該開始著手治本之道,給予山岳主管機關合用的法規與權力,妥善管理各個熱門路線了:
1. 熱門路線山屋營地與登山口專人駐點管理:
山岳環境有著資訊不流通性,因此無法監督使用者的行為,也是許多亂象之所以發生、南湖大山區域長期超限利用的根本原因。與其相信人性,再被人性嘲諷,歷史已經告訴我們「莊主駐點」才是讓熱門路線保有秩序與美麗的唯一選項。
最指標性的案例是嘉明湖,專職莊主團隊駐點管理後,從每逢連假必紮營紮到步道上全部都是帳篷一路紮到湖畔,到現在幾乎不會聽聞該區有偷跑與技術性迫降亂象,著實是所有管理單位都應該學習的案例。尤其是南湖大山線,每逢連假偷跑者幾乎快要和照規則申請的人數一樣多,太魯閣國家公園形同虛設,必須盡快與林務局協調建立登山口管制站,否則世界唯一的南湖圈谷特殊生態系危在旦夕。
三重山岳協會惡意迫降的主角天池山莊,則是今年才剛剛引進專職管理員制度,就是為了根絕「在步道上到處紮營」的亂象,但因尚在磨合期,才無法將這「沒申請的52人超大團」擋在步道口,拒絕其入山。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有專人管理外,需要第二項的配合。
2. 有效的總量管制法源依據:
「絕對的自由,下場就是失去自由。」台灣簡單美麗又蘊含龐大商業價值的登山路線真的不多,大概就那十來條超熱門觀光路線而已:眠月線、水漾森林、松蘿湖、加羅湖、奇萊南華、玉山、雪山、嘉明湖、北大武、武陵四秀、大霸群峰、南湖大山等。如果缺乏管理,人人抱持著「這裡不用申請」的心態上山,到現場換來的就是悲劇——人山人海,連睡覺都有困難,營地仿若難民營,甚至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如南湖圈谷連假可以紮到70帳那樣扯。這真的是我們要的「自由」嗎?高山環境能承受幾年這樣的「自由」?「自由」是只要有山爬就好,其他都不重要嗎?
以玉山主峰為例,貴為全台灣最熱門、最難抽的路線,雖然長年被詬病限制自由,但只要抽到,每一個去的人都能保証享有一定品質的遊憩體驗:雖然很多但還能接受的人潮、大家都能有自己的床位、不用煩惱「搶不到地方睡」。我去玉山超過十次,景觀上大抵都長得差不多,對比因為戒茂斯線開通而湧入無限人潮,造成湖畔草地不斷沙漠化、步道加深程度倍速於過去、每隔一段時機去就會讓人感傷的嘉明湖,凸顯出了總量管制的重要性。
然而,現今只有國家公園有管制總量的權力,林務局缺乏相關法源而礙手礙腳,甚至會因為林管處的不同步而產生漏洞:三重山岳協會迫降天池事件就是一例,正因為他們謊稱要睡的「檜林保線所」是花蓮林管處的地盤,南投林管處無權過問,才會導致無法攔阻該隊伍上山的狀況。唯有從法制面改革,賦予主管機關總量管制的權力,並配合專人駐點,這些熱門路線的管理才會有未來。
否則,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被無限量使用的入門路線,遊憩品質與美麗一年比一年糟,在這一代親手葬送「簡單的美好」甚至「南湖圈谷的特殊生態」。
3. 「商用申請帳號」的設置與抽樣電訪中籤隊員:
目前申請系統並無法分別商業團與自組團,也帶來了某種程度上的管理困境,其中最大的弊病,就是難以防止「人頭隊」的濫用。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玉山主峰「合法卻無良」的海量人頭隊佔位行為了。一些惡質商業團,會以手上海量的人頭資料申請隊伍一起下去抽籤,然後真正要上山的隊伍是用候補的,因為每天的候補隊伍並不是抽籤制,而是在備取隊伍取消後照順序遞補的。
這時候,只要有人頭隊中籤,靜靜的等待真正要上的隊伍在候補順序第一位時,取消申請,繳納少少的取消費用,就可以讓整團人順利住到排雲了。但如果有人手速比自己快,或者都沒有人取消呢?沒關係,在最後關頭取消人頭隊就好了,反正罰金和利潤不成比例。這卑劣的手段,早已長期造成排雲山莊床位的浪費,也是讓人疑惑總是有超過千人抽籤的排雲,為何時常到現場才發現有空床的主要原因。
當今商業登山缺乏管理,政府容許私人公司不必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利用屬於全民的公共財賺取自己的利益,甚至排擠了一般使用者的權益:長年搶山屋的神手速一般人難以競爭、包餐團隊永遠佔用營地最好的位置、海量人頭隊伍讓中籤率更低…等等。既然國家沒有要求商業團付出更多代價維護環境,那商業團就有義務接受管理單位的監督。
唯有接受適當的監督管理,保障好團的權益、嚴逞惡質團,商業體系才會健康,而不是讓唯利是圖的劣幣,驅逐有心守規矩的好團。
「商用申請帳號」就是這個脈絡下的產物,不對商業團作出額外的限制,但管理單位能確實掌握有無異常申請行為,如海量人頭隊伍、預先申請佔用等(配合招生文宣就能知道是不是謊報申請日期)。然後,再針對異常申請或偽自組隊伍重罰即可。這個制度會讓商業團之間出現相互監督的功能,因為其實登山帶隊的圈子無敵小,誰守規矩誰不守規矩上山一遇到就知道,各家領隊和莊主、門口管理員也泰半互相認識或知道,偽自組上山要不被抓包非常有難度,惡質商業團不提升品格,被時代淘汰也是剛好而已。
而「抽樣電訪中籤隊員」則是保險,因為只要參加過「一次」惡質商業團,個資被拿去成為抽籤籌碼的機率非常高,不實還有被抓包盜用個資上新聞的案例。這時主管機關可以抽查商業隊伍隊員的電話號碼,致電確認或者簡訊通知中籤,就很有機會抓出不老實填寫個資、或者以人頭抽籤的惡質商業團,再予以重罰並發布新聞稿,就能有效減少這樣鑽漏洞的行為。
4. 提高鑽漏洞的代價:
「罰責過輕」與執法困難,是當今無法遏止惡質商業團破壞遊戲規則的主要原因。執法部分,有專人駐點管理就可以大幅提升效率,太魯閣國家公園尤其應該改善,南湖大山線已危在旦夕,保七也疲於奔命。而罰則部份,國家公園法與森林法應修法,提高「迫降的代價」。
如果免費緊急救難的美意,終究不斷被有心人濫用,長期損害一般民眾的權益,那我們是否可以考慮適度提高其代價呢?除了熱門路線山屋與營地全面收費化管理外,違規者停權的同時,訂定「山屋與營地臨時入住費率」,是一個治本的方法。一般而言,一晚4000以上的代價,就能嚇退絕大多數有心鑽漏洞的人了。
以三重這團為例,團費才4700,如果迫降天池一晚每人收4000他們一定不會這麼幹,因為一出發就註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4000這數字也沒什麼特別,就是普通住宿費的十倍而已,且有餘裕爬山的人一定出得起,真正遇到急難需要迫降的人,也不太會因為這樣的費用而咬牙硬走造成危險。如果真的為了4000元的費用賭命,那我只能說,我們已經不是媽寶國家了,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這不是什麼天文數字,真的要為這種錢賠上生命,就只能表示遺憾了。
或許有聲音會說,這樣一來只要願意出10倍錢就能保證床位,是經濟上的不公平,我只能說… 願意花這個錢技術性迫降,被停權一年、公告姓名、只能睡在山屋角落(無論是否故意,迫降通常不給床位,只是純收並留找個不影響正常使用者的地板塞),並接受眾人的異樣眼光與責難,這種人是少數中的極少數了吧…
但其實就實務面來說,其實很少遇到緊急迫降的問題,因為那些路線都是二~三天左右的行程,很短,有問題通常都會直接撤下山。至於長程縱走後半段接到大眾路線,卻無法一天撤出而需要緊急迫降,如南二與能安逆走,則可以另外考慮訂更細緻的管理規則,以長程路線的申請為依據減少迫降的負擔,畢竟長天數變動風險本來就大。至於防止惡質商業團濫用此規則佔用長程縱走名額也很簡單,前一點「商用申請帳號」就是為此而生,只要比對招生行程與價格,就能知道是否為技術性迫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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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太多的時候,「自由」就是有代價的,最常見的就是交出部分自由,亦即當今民主社會的管理礎石——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憲法賦予了政府一定的權力,在「維護大多數人的權益」並且「確保環境與資源的永續利用」下,訂定合理的管理法規,讓公權力得以保護稀缺的公共財,而非任其被無限制濫用,最終消滅,讓所有人都失去了自由。
台灣的山區曾經歷過「完全自由」的年代,我們不時能從登山前輩的口中聽到那個年代的輝煌事蹟,比如舊排雲山莊一個晚上塞進300人的軼事,所有眼睛看得到的縫隙都睡滿了人。那是一個人人都不用申請、大家有山爬,卻住得像難民營的年代。隨著時代更迭,登山人口爆炸性成長,人民對於遊憩品質與山林環境日益重視,也漸漸瞭解到當一個地方有無限量人潮不間斷湧入,那麼下場就是環境不斷劣化,以及遊憩品質的完全喪失,上山逛夜市。
這時,我們就必須在那些熱門路線上,交出自己一部分的自由,讓公權力好好管理那些簡單又美麗的路線,讓機率決定誰可以享受有保障的自由,而不是任由大量人潮蜂擁進那幾個少得可憐的爆紅路線,互相用自己對山的渴望摧毀對方的夢想山行。
那「絕對自由的山」呢?把能力練好,離開那些爆紅的名字、被大量商業行銷的「秘境」之後,你就能獲得真正的自由、海闊天空。至少我在這兩年報復性登山的浪潮下,都在爬奇怪的冷門路線、很少被打擾、也從不覺得被限制。
我對熱門路線管理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熱門路線專人駐點管理」、「總量管制法源依據」、「商業團納管」、「提高鑽漏洞的代價」,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也希望各管理單位能重視一般使用者與肯守規矩的商業團的權益,而非在推廣台灣山岳之美同時,放任登山環境如同戰場般混亂、人們在山上瘋狂搶奪有限的營地資源——那是對比臺灣山林的美好,最大的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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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証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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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陳柏惟立委網路後援會
上任三個月,第一會期成果報告
沒有賽揚投手不被轟,三井出手也沒有每次中,有運動員經驗的我從不把失敗當作錯誤,而是當作下次成功的老媽,因此我簡列這會期「區域立法委員」的工作,讓大家知道除了關心國造武器、港人入籍審查、中國盜沙以外,我們還做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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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件法律主提案
1. 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七條及第三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2. 職能治療師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
3. 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
4. 訓政結束程序法廢止案
5. 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
【11】次書面質詢
1. 領隊及導遊培訓課程開課形式及開課數需檢討
2. 武漢肺炎流行期間醫事人員心理支持及生活及家庭衝擊之協助
3. 「數位身分識別証─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
4. 中國盜砂船及底拖網漁船屢犯台灣海峽中線之台灣淺堆疑義
5. 林宅血案、陳文成案之相關政治檔案公開
6. 假訊息之管制及相關配套立法研議有持續進行之必要性及迫切性
7. 針對武漢肺炎流行期間,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民眾、醫護心理支持與補償資訊宣導
8. 金融從業人員研修課程因應防疫,開課形式需有調整空間
9. 監護處分制度增設置專責醫院並有妥善之預防與加強防護制度以保護醫事人員。
10. 精神障礙犯罪者應針對刑後處分與社區治療之整體計畫修正以及資源充分投入
11. 衛福部與法務部將合作設立司法精神病院應釐清場地、人力、經費來源等問題,且其定位與服務項目
【4】件臨時提案
1. 健保廢止探親三四五公告
2. 將各醫療院所相關工作人員納入《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津貼、補助或獎勵對象。
3. 國家安全局應督促有關情報機關就相關案件之金流、通聯、人脈確實調查,且適時研析應處,並將案件偵辦進度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向國人進行適度說明。
4. 行政院研擬立法院中遷可行性評估方案
【2】件院會決議案
1. 護照案:行政部門應就如何進一步提升我國護照之『台灣』、『TAIWAN』辨識度研提具體作法,以維護國人尊嚴,以及確保國際旅行之便利與安全。
2. 母語案:提出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及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含口譯)人才之短、中、長程計畫,以俾本院委員以母語問政
【47】場口頭質詢
【20】件爭取地方建設
1. 爭取霧峰溪南地區丁台路北豐路自來水延管工程。
2. 爭取霧峰舊省政府教育廳閒置空間活化使用。
3. 爭取沙鹿國中校舍修繕經費。
4. 爭取沙鹿福至路56巷電桿下地工程。
5. 爭取烏日中山路電桿下地工程。
6. 爭取大肚藍色公路排水整治工程。
7. 爭取南山截水溝工程如期完工。
8. 爭取水裡社公園籃球場整修翻新工程。
9. 爭取高鐵特區公兒十公園路燈接電工程。
10.爭取台灣大道與正英路口交通改善工程。
【47】次會勘
龍井地區
1. 3/17改善台灣大道五段3巷62弄水溝淤積,並設置新的水溝蓋。
2. 4/28改善沙田路六段光田醫院宿舍前路段紅綠燈號誌不同步問題。
3. 4/6新庄街都會南街號誌延長綠燈秒數,確保機車安全。
4. 4/8 水裡社籃球場場地龜裂改善。
5. 4/20 台西南路212房前電線桿造成車輛不便,爭取遷移。
6. 4/22 沙田路五段98巷口上下學時間車流大,線增設反光鏡,並研議增設紅綠燈。
7. 4/28 改善龍新路水溝未加蓋問題,於轉彎處增設軟式反光棒。
8. 5/4 龍社路27巷道路因電線工程致使不平,爭取重鋪。
9. 02/22改善龍井竹坑南寮步道公廁無水源及廁間髒亂不堪。
10. 04/01改善龍井沙田路五段98巷與62巷口反射鏡遭撞變形問題。
11.龍井幼兒園旁籃球場照明改善。
烏日地區
1. 烏日高鐵特區路面植草磚改善重鋪。
2. 高鐵特區公兒十公園路燈接電工程。
3. 3/19會勘知高圳好漢坡步道改善。
4. 3/31爭取102號公車班次及公車站,進度交通局承諾短期修改102號班次路線讓高鐵特區民眾搭乘公車更近,長期會再規劃其他班次拉進高鐵特區。
5. 4/16研議國道三號鄰近東園社區一帶增設隔音牆。
6. 5/21烏日溪南太明路211巷路面破損及河川髒亂問題,因正在進行溪心壩護岸工程,河川淤泥會等工程結束後一起處理,路面破損的部分區公所會先進行零星的修補,待工程結束後進行全盤整修。
7. 5/27烏日光德國中大花紫薇蟲害問題,由光德國中總務處去跟國中科申請人行道修繕的經費進行處理。
8.新興路五光路口路面修復改善。
大肚地區
1. 王田里興和路155巷口水溝未加蓋等道路改善,同步爭取路燈設置。
2. 自強新城水管汰換監督並改善後續道路刨舖工程。
3. 更新大肚運動公園籃球場球框,爭取場地破損改善。
4. 改善大肚龍井地方空汙問題,環保局空氣品質監測車,目前已指派在大肚區沙田路二段474號門口處,進行監測外,並設置線上問卷調查地方廢氣問題。
5. 改善大肚磺溪大排水面清污,並追蹤磺溪書院於大排旁的造景修復進度。
6. 大肚公有兩處停車場附設親子車位及低碳汽車車位標示改善。
霧峰地區
1. 改善中正路3號門前交通線道劃設問題。
2. 5/28 改善林森路中正路口南端直行左轉道劃設,爭取研擬機車待轉區。
3. 3/17 改善暗坑橋橋基掏空疑慮,增設防護設施與補強結構。
4. 4/22 爭取中投東路旁水溝加蓋。
5. 4/22 明峰補習班前標線改善。
6. 爭取4/22 中正路/中正路146巷口 增設監視器,確保用路人安全。
7. 5/8 林森路福新路口交通改善。
8. 5/12 清元橋上游河堤堤防安全性研議。
9.爭取霧峰光正國小與北勢里、南勢里、丁台里共用綜合活動中心。
沙鹿地區
1. 爭取光明街交通號誌修復工程
2. 爭取福至路與福成路交通號誌設置工程
3. 爭取沙田路人行道整治維護
4. 爭取台灣大道六段與正英路口交通改善工程
5. 爭取沙鹿國中防水隔熱工程補助經費
6. 爭取英才路水溝排水改善
7. 爭取保成八街廢棄物任意堆棄整治改善
8. 爭取沙鹿南勢溪環境營造工程後續補強計畫
9. 爭取福至路到與沙田路路口廢棄物任意堆棄改善
10. 國道3號沙鹿交流道設置「復育樹島示範區」
11. 爭取沙田路往龍井方向右轉向上路口交通改善
12. 爭取鎮南路自來水管線汰換及路面翻修工程
【28】場社會公益服務
1.協助北勢愛心協會共同改善沙鹿貧戶環境與居住問題。
2.媒合烏日及龍井地區弱勢每月定期愛心送餐服務。
3.媒合善心防疫物資,贈與家扶、兒福中心與各區醫院。
4.疫情期間於服務處提供紓困諮詢服務,並開放線上諮詢窗口。
5.報稅季於服務處提供簡易報稅服務,並至人潮處提供此項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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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最佳領隊】
林伯特榮獲上月最佳領隊(Manager of the month)獎項 哩個係佢自球員退役轉為教練生涯後首個個人獎項 見証個人與球隊成長 絕對值得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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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希望同學仔安息 版主在此希望沉晚無喺八點解默哀既你 無論你依加喺邊度都好 主動默哀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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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 Chelsea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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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一球世界波成名的背後 全因大衛雷斯離開而造就今日的湯姆利》
https://bit.ly/2mkw4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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