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推薦,必須一讀的好文章! - 納入核後端及社會成本一併思考,核電真的便宜嗎? (02/23/2019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能源問題事關重大,決策者必須盡可能預想到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並一一提出具體方案,以致於能源領域的核心思想重視問題解決的能力,針對任何檯面上的問題都需有解決方法與計畫,這是各國能源決策團隊所秉持的基本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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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年前公布因應公投後能源政策檢討結果,強調核電評估結果不樂觀,導致近期擁核反核的論述重新開戰。
有人從能源安全角度切入,認為核能的開機時間長,較不受安全存量的限制,對於突發事件有較多的緩衝時間,主張台灣應繼續利用核能發電;有人考量價格因素,認為再生能源發電成本過高,相較於發電成本低的核能發電,現行應繼續利用核能,未來再視情況發展綠能。
然而,依現有的各國能源案例與數據來看,這就是我們所看見的能源議題全貌了嗎?身為有能力改變公共政策的行為者,你是否已充分知情,瞭解各種選擇所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了呢?
關於上述辯論,我們試圖從過去國際能源辯論歷程中,尋找出部分常被引用的資料進行補充,辯論中最常出現的第一個問題便是:
「核電便宜嗎?」
以日本原子能委員會副主席Tatsujiro Suzuki於2012年所提出的《核能經濟報告》指出,核能意外風險所產生的社會成本明顯地高昂。而日本處理核廢料的選項中,全數再處理政策除了需要耗費鉅額經濟成本,選擇直接處置則需承擔龐大的社會成本作為代價,無論何者皆非簡單且廉價的選項。
而歐洲大型能源產業,西門子集團於2014年提出的《重新定義成本辯論:電力產業的社會成本概念》(Redefining the cost debate: The concept of society’s cost of electricity)認為在納入隱藏補貼、輸電成本、彈性成本、環境衝擊、社會成本、就業市場影響及地緣政治成本的考量下,2025年的核能將是其他所有能源中成本最高昂的發電選項。
其實,核電計畫最具爭議的問題不只是在建置及操作過程上,而是核後端及社會成本究竟該如何算的問題。
儘管台電公司表示已將目前核能發電成本納入後端成本的考量。然而,熟悉國際能源數據的研究者們都瞭解,有關核後端實際需付出的成本,將受到:攤提率所涵蓋的預估範圍、除役時適用之IAEA安全標準、依反應爐情況所適用之拆除工法、政府財政計畫、除役計畫所包含之環境與社會補償規模、每年之計畫維持費用,以及計畫是否能如期完工等變數來決定。
若以Olav Torp與Ole Jonny Klakegg(2016)《瑞典Barsebäck核電廠除役個案研究》來看,研究指出過去約有9成的政府基礎建設案例,最終皆面臨追加預算的問題,平均預算成長幅度為28%。以目前台電預估的三座核電廠除役成本的3300多億元來看,相當於增加1000億元的水準。
而據我們的了解,在福島核災後,國際原子能總署及世界各國陸續推出各種新安全標準下的演算報告。台灣目前的後端成本評估可能需要再次更新,先前的評估模型可能過度低估了實際需付出的代價。
另外,台灣核能議題,從以前到現在已觸發無數次自發性反核遊行、衝突,有著各種承諾與談判歷史所留下的政治責任問題。諸如世界上其他35座興建中停建或建成後報廢的爭議核電廠案例一樣,核能問題在哪裡都不只是一個技術的問題。
因為該等能源獨特的特性,使其所需評估與承擔的風險,並非像其他能源一樣可預測、且較容易以政策及技術途徑進行控制。如果再加上地方意見反對,對核能計畫的影響更是雪上加霜。
在台灣,蘭嶼居民反核廢運動自1988年起持續抗爭至今,無論是高階或低階的核廢料處置場,至今均沒有地方願意承擔。致使核能除役與核後端費用估算的變動幅度增加更多變數,其對於電價影響的不確定性恐怕也將由全民承擔。
若再加上核災意外的發生,問題將如滾雪球般一發不可收拾。福島核災發生至今,日本經產省2016年更新核災風險處理費,由2014年的12.2兆日元大幅上調為22兆日元,且前述估算尚未計入輻射污染土的最終處理費與輻射污水的處理費等。
根據日本經濟研究中心估算,如果以官方的22兆日元計算,核災處理成本為14.7日元/度(約台幣4.1元/度)。災後僅存的51座反應爐,至今通過安全審查並重新啟用的反應爐僅有9座,已取得核可但尚未重啟的反應爐有5座,至今仍未完成審查的有14座,始終未重新提出申請的有14座,評估後確定除役的則有9座。
謹慎面對問題,提出詳細規畫,耐心溝通與協商,這是每一個國家在評估核能政策時,所需堅持的立場。因其需為這個決策的所有後果負責,而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這也是當我們投下這一票時所需捫心自問的問題。
第二,再生能源真的昂貴嗎?
近年來我國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的發電量持續提高,以2018年與十年前相比,能源局的網站資料可查到,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由2008年的2.9GW成長至2018年的6.2GW,達到全國發電裝置容量的11.8%,其中以太陽光電成長最為快速。
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從2008年的5.6MW,成長至2018年的2,738MW,再生能源在整體電力系統的版圖越來越大。
根據CNI Global Solutions的報告指出,太陽能模組平均價格從2006年到2015年減少了77%,從台幣98元/kW降到 每22元/kW,成本下降意味著未來再生能源將更有發展優勢。
這幾年國際企業如google、蘋果紛紛訂定綠能目標,Google已在台灣購買綠電,台積電也有意跟進;沃旭、CIP等風力公司積極與台灣廠商討論商業合作,協助打造供應鏈本土化為台灣的再生能源產業與就業帶來經濟果實。
目前國際上也有超過150家包含電子與汽車產業的知名公司加入再生能源倡議行動(RE100),宣布並訂出未來使用100%再生能源的日程表。再生能源產業在國際發展正熾,台灣自綁手腳實在沒有道理。
能源配比的討論很容易降到只剩對電價的考量。電價影響民生議題固然重要,但僅是決策的其中一環,另外還有重要的經濟議題如就業機會,以及環境和社會公平的議題,也該被納入考量當中。
近期部分社會意見領袖投書將能源配比的討論只剩下電價衝擊,是將台灣的能源政策決策簡化,壓縮台灣能源政策討論的空間。
當全世界都將再生能源做為未來世界能源發展趨勢時,我們是否還要回鍋重炒核電延役或重啟議題?甚至變本加厲反對推動綠能計畫?
就像汽車發明後,賣馬車的說馬車便宜,20年前有人認為智慧型手機貴又沒效益,10年前也有人認為高鐵浪費錢跟廢鐵一樣,現在,還有多少人這麼認為呢?這個問題就交由聰明的各位去解答吧。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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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處理 計 畫 表 在 賴清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針對這次雨災,導致民眾深受其苦,我在今天行政院院會中,再次代表政府,向受災民眾表達深切歉意。同時聽取各部會有關水災應變處置作為的各項報告。
本月23日熱帶低壓及西南氣流帶來超大豪雨,23日高雄以及24日嘉義、台南最大日雨量均超過500毫米;23至24日兩日累積雨量,嘉義、台南兩地高達900毫米以上,高雄、屏東也均接近800毫米。由於過去在南台灣的治理計畫,只有達到10年的保護標準,亦即24小時的保護標準雨量約為250至300毫米,本次強降雨明顯超過既有水利工程設計保護標準,且適逢大潮,故造成多處積水災情。對於本次造成災情原因與善後情況,我也請此次出現災情的縣市政府,召開記者會清楚向民眾說明。
全國治水工程在歷經不同政黨執政,長期的投入,經過多次重大天然災害考驗,治水計畫已逐漸展現效益。從各項數據顯示,本次雖未能達到不淹水的目的,但已發揮減災功能,降低積淹水面積,中央及各縣市政府長年來投入地方治水的辛勞與用心,應予以肯定。我也相當感謝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與第一線救災人員的辛苦,特別是對國軍弟兄全力投入各項救災工作,協助災民清理淤泥及整理家園,承擔禽畜死亡後的清理及消毒等各項作業。
有關本次水災復原部分,目前第一要務是完成積淹水地區的家園清理及消毒工作,我已指示後續環保署、衛福部要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避免疫情發生。農委會也會儘速依各地農損情況,發放現金救助及提供低利貸款,並維持農產品供需與物價穩定。
為協助淹水民眾加速恢復家園,對於受災戶的淹水救助,除了原各地方政府所自行發放的淹水救助金,每戶5千至2萬元外,行政院已核定額外增加救助金,每戶發放2萬元,同時提供租稅減免以及利息補貼。賑災基金會也將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受災戶發放每戶5,000元的補助,而董事長張景森政委也會儘速開會討論其他救助。此外,勞動部也提出「天災臨時工」方案,鼓勵更多民眾參與地方重建。以上各項災後復原措施,相關部會與各地方政府,都會秉持「從速、從優、從寬、從簡」原則迅速辦理。由於此次受災幅員廣大,我也指示成立復建專案小組,統整後續短、中、長期復建措施,全力協助民眾恢復正常生活。
面對極端氣候日益嚴竣的挑戰,傳統防洪治水的工程手段有其極限。政府會謙卑檢討,除治水工程外也需構思其他風險處理方案,以更創新、有效率的方式,來減輕水患所帶來的災害。後續除有賴「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計畫持續努力推動外,我已指示召開「全國治水檢討會議」,重新檢視過去治水方案的成效與不足之處,集思廣益提出更務實周延的計畫,踏實執行每一項離災、防災、減災、重建工作,由法制建立、完備制度、人才演訓、充實設備,到善用新科技及智慧水利防災,全面性來加強總合治水觀念。同時結合民間力量,落實「水利法」修正條文精神,由水道與土地共同分擔洪水。未來每個開發區都應做到「逕流分擔、出流管制」,避免以鄰為壑,逐步提升每個城市的韌性,讓台灣的國土更安全。
氣象預報與預警有助防災工作。對此,我也裁示中央氣象局,持續精進預報和淹水警戒發佈的精確度和時機,降低因極端天氣造成國人生命財產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