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星路 - 168 - 《創業》(一)
2007年底我在越南的電視劇作品已經累積到第5部,演藝事業漸漸進入佳境,接戲拍廣告已經到了隨心所欲的地步,之前是看別人的臉色,現在則是以自己的意志為優先考慮。手上有一點閒錢後就想利用在演藝圈的人脈做點生意賺更多的錢,想到光是賣給圈內女藝人穿戴用的飾品就不得了,「飾品店」的構想於是形成。
「潛意識」就像一張「火車票」,買了「火車票」哪有不上「火車」的道理,早晚我都一定會上車,只是那班車要開往哪裡我還不知道,也就是說「目的地」的「潛意識」還沒有形成,失敗是注定的。
在拍戲的空檔我騎著機車到處找尋適合的開店地點,考慮過我要經營的中高單價飾品一定得要在「第一郡」區域賣才會有商機。像「 Đồng Khởi」(同凱)路那樣天價的地段我問都不敢問,其它路段如「 Lê Lợi」、「 Lê Thánh Tôn」連當時市區僅有的兩家高級百貨公司「Diamond」和「Parkson」我都去問過,不是沒有要轉讓出租的就是沒有適合的櫃位。幾回徒勞無功後我轉向「律師」求助,越南的「律師」工作內容包羅萬象,「土地買賣」、「婚姻待辦」、「房屋租賃仲介」通通都做。
「律師」幫我找到了Trương Định(張定)路上一家約10坪的店面,一個月租金才800美金又臨近「Diamond」百貨算是極為便宜的。記得我還直誇那位「律師」英明。當然我不會天真的以為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那樣,在簽租約之前,我考慮過幾天,到現場觀察過「西曬」、計算早中晚的「交通流量」也見過「房東」一家人,連後來會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來客停車」我都考慮過。
我和房東「租約」一簽3年,在越南許多經營不錯的商家後來會收掉都在於沒考慮到租約問題,房東見獵心喜看到別人賺錢眼紅,軟硬兼施逼走房客自己來做同樣的生意。押金6個月,店面裡外裝潢和飾品的玻璃展示櫃,店還沒開張就已經花了我一萬五千多美金。我向劇組請了兩天假,專程從越南飛回台灣,飛機一到桃園機場我沒有先回家叫了計程車直接殺到「重慶北路」批發「女孩子的飾品」。到現在我的手上還有幾家「重慶北路」批發商的VIP卡。
我親自設計了類似「奶油獅」圖案金色的店徽,我和工人一起蹲在地上教他們如何黏貼具有「高地」式「馬賽克」風格的店門面。我用「霓虹燈」做招牌看板,落地透明玻璃門,越南紅木漆成黑色的展示櫃,精美的飾品包裝盒及提袋,連兩位「櫃姐」都是千挑百選重金禮聘來的,萬事具備開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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