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近千萬一般事務費成縣長特別費延伸,行政處竟成縣長小金庫?】
昨天我質詢行政處預算編列,實在氣到不行,編列在一般事務費中的各項使用,竟然是拿來幫縣長做公關贊助飲料、禮品和牌匾的,要細部支出資料也說不清楚,又一樣不能給。
在我之前質詢的羅貴星議員跟處長要資料就說:好,會後提供。我要就不行?
是議員有分大小牌嗎?還是我要的資料不願意提供?抑或根本也呼嚨羅貴星議員,隨口答應而已?
這些有問題的經費都在行政處一般事務費的編列中,分別是:
慰勞及民俗經費 78萬
退休人員紀念品 17萬(人事處及警消都有這類預算)
拜訪本縣各社團、公益團體、寺廟經費 72萬
地方首長、仕紳、民意代表聯誼活動費 72.5萬
推展本縣活動宣導品費用 70萬(各業務局處都有編列預算)
節慶慰勞各界團體費用 134.4萬
接待貴賓費用 135.2萬
各團體活動經費、祝賀、廟寺祭祀等經費 270萬
以上這些都是行政處業務?如果有正當性跟必要性,為何不能提供支出細項讓我檢視。因為聽完處長解釋,這近千萬的預算基本上都是for縣長的公關費。
但可能有人會說,致贈牌匾和一些聯誼費用還是有必要呀,沒錯。我們來看下面兩筆一樣編在行政處的預算。
花籃、花圈、匾額、喜幛、及輓聯等經費 171萬
縣長特別費 79.2萬
要贊助飲料、慰勞團體、聯誼活動等經費,特別費都可以支出,但明明都有編特別費了為何還塞進一般事務費裡面?
因為特別費的編列有法定限制,那麼這些地方團體和紅白帖的需求難道民意代表沒有嗎?當然有,議員每個月有9000塊,稱為選民服務費的經費就是可以來做這個使用(我拿來付辦公室房租已不夠還要自己倒貼),但絕對不夠用,可議員自己能夠在其它地方編預算來使用嗎?當然不行,要多支出就是自己掏錢。
同理,特別費既然已經給了額度,那就是在額度裡使用,為什麼可以大大方方的編在行政處一般事務費裡,用人民的納稅錢來幫縣長做公關?更扯的是「地方首長、仕紳、民意代表聯誼活動費」,又跟民政處那250萬帶鄉鎮市長出國一樣,這些單位都有自己的預算可以使用,鄉鎮市長有特別費、議長有特別費、代表會主席也有特別費,為什麼聯誼又要花行政預算?根本不合理。
我主張這項經費要把非必要支出通通刪減,回歸正常使用。
#行政處成縣長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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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當家六年 政府赤字增1.7兆..
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差短連同債務還本,將舉債二七三九億元,而今年底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預估將達五兆二一五○億餘元,加上明年舉債額度,明年底中央債務餘額逼近五.五兆元。馬英九執政以來,已編列六個年度的總預算案,所增加的政府赤字也將超過一.七兆元。
債務餘額逼近五.五兆元
立法院臨時會六月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案,債限計算改以國內生產毛額(GDP)規範,且因放寬地方政府的舉債上限,中央政府舉債空間縮水,預估明年中央債務餘額占前三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約為卅九%,距離法定債限四十.六%,差距已不到二個百分點,未來兩年已瀕臨債限破表危機。
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一兆七三○八億元,歲出預算額度為一兆九四○七億元;歲入歲出差短二○九九億元,連同債務還本六四○億元,尚須融資調度財源為二七三九億元,全數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予以彌平。
由於缺錢編預算,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年七月還行文地方政府,要求地方首長比照中央首長,將特別費刪減四分之一,以「共體時艱」。
一○三年度歲入編列一兆七三○八億元,較一○二年度一兆七三三三億元,減少廿五億元,約減○.一%。主要是因稅課收入負成長○.七%,其中證交稅收八七一億元,較今年度大減九十三億元,負成長九.六%;行政院已決定要「賣股籌錢」,但為避免大量釋股衝擊股市,將由四大基金承接,公股總持股不變。
稅收大減 將「賣股籌錢」
馬主政以來,無力解決國家財政困窘,反而令政府赤字不斷攀升,二○○八年民進黨交出政權,當年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為三兆七七八七億元,但馬上台後,預估二○一四年底中央債務餘額將達五兆四八八九億元,意即馬當家六年,政府赤字增加超過一.七兆元,而民進黨主政八年增加的赤字僅為一.三二兆元,讓人見識到馬政府債台高築的功力。
明年度總預算案今天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八月底前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對於政府財政情況惡化,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德福坦言,在經濟成長趨緩、政府不斷減稅,加上社福支出不斷擴張,政府預算當然入不敷出。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表示,馬政府執政失敗、財政惡化的苦果,已慢慢浮現,當初力挺、護航到底的執政黨立委要好好面對這個後果。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2/today-p4.htm
首長特別費額度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刪福利無共識 議會又匆匆收場
記者姚正玉報導
刪減市府預算有所保留的市議會,昨審議自家市議會預算反而「殺」氣騰騰,在野黨議員一片刪砍之聲,因刪多少仍無共識,昨一下午僅將議長宿舍修繕六十萬砍剩卅萬元,會議就再度不歡而散。
由於正副首長特別費的額度有法令規定,雖議長賴美惠在預算審議前,自行宣布特別費刪減四分之一,但議會審議時以「正副議長特別費保留四分之一不得動支」做為決議。市長特別費已在先前一毛未刪全數通過,如今正副市長跟進自刪四分之一,議會建議以保留不花的方式處理,不再重審該筆預算。
昨下午市議會預算審議,在野黨議員要求逐條審查,議員間為了要不要自刪福利吵了半天。祕書長黃恭喜解釋,支出都須檢具核銷,若議員自認不該領,只要不送收據核銷預算就不會用到,因而最後都沒做出刪減的決議。
在野黨議員對議會三百六十萬活動雜支、議會贈送國中小學畢業生獎狀費及各種接待贈品二百四十萬元、製作出版議事錄一百萬元、出版台南議政製作發行一百萬元、接待外賓等接待連繫費用六百萬、議長盃各種球類技藝活動經費一千萬、議會花圈花籃等活動費用七百萬元都有意見。議員林燕祝、蔡育輝和郭秀珠有的主張全刪,有的要求刪一半,由於幅度不小,執政黨議員有人緩頰希望高抬貴手。眼看「刪不動」的郭秀珠,又提清點人數,會議又匆匆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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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法官釋字第421號解釋裡,將特別費視為由國庫支給公務首長「固定報酬」的一部份:「由國庫支給固定報酬。至報酬之項目及額度,在合理限度內係屬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