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朱牧民辭任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
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總監朱牧民,以及委員會董事許田波、Annie Wilcox Boyajian宣布辭職。
總部設於華盛頓的香港民主委員會透過社交平台發聲明,宣布即日起接納朱牧民辭職。及後朱牧民亦於社交平台發文,指過去兩年服務香港以及在美國為香港發聲感到光榮,惟未未有透露辭職原因。
全文:http://passiontimes.hk/article/08-24-2021/75750
#香港民主委員會 #朱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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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21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特區政府浪費半億美元
2021年4月,英文媒體平台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發表「走進香港政府數百萬美金游說行動」的文章中揭露香港特區政府花費了數千萬美元游說美國國會不要制裁香港官員。
文章說,「香港金融管理局審查了香港貿易發展局(HKTDC)及其游說公司多年來提交的披露文件,作為美國《外國代理人注冊法》(FARA)規定的一部分,發現香港政府在2014年和2019年爆發大規模抗議活動後,至少在6次面對面的會議上專門就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向美國政客進行游說。
根據美國《外國代理人註冊法》香港貿發局向美國游說公司支付的游說費用須要披露。這項披露顯示香港特區政府從2014年到2020年向游說公司支付約8,400萬港元即是超過1,000萬美元。游說費用當然不是只有支付給游說公司的錢,還有很多交際應酬費用。香港貿易發展局在美國設立的辦事處用6年時間花掉4,800多萬美元。這筆錢是香港特區政府給貿易發展局的營運費用。
香港貿易發展局通過前美國國會議員Bart Stupak成立的游說公司Venable LLP安排 香港代表與美國加州民主黨眾議員Alan Lowenthal於2019年9月12日會面討論香港人權法。9月份,香港代表曾經3次與美國國會對外事務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眾議員Eliot Engel的辦公室經理Darlene Murray會面。 2019年9月26日,香港代表與Eliot Engel見面。
2019年6月13日,美國國會對華行政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的委員重新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The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香港特區政府在2019年進行游說是要阻止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美國國會通過這條法案的話,香港特首林鄭和一眾高官都會成為國際人權惡棍遭受美國制裁。另外,香港還會因為這法案失去亞洲金融中心地位,這伙高官的長俸肯定由港元變人民幣而且是不能匯到中國以外的人民幣。香港特區高官為了滿足中央和個人私利而大撒幣,將香港人的血汗錢丟到美國去進行沒有意義的遊說。談到美國政治,香港的高官是幼稚園低B班,楊某(請勿誤會,我不是那個收了李亨利數十萬美元的楊某某)只有中學程度也能取笑香港高官的無知愚昧。
重提這法案是民主共和兩黨一齊行動。
港共一輪游說只是對牛彈琴,沒有議員敢投反對票。2019年10月15日,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法案。11月19日,法案在參議院一致通過。由於參議院通過的法案與眾議院的法案有分別,11月20日,眾議院通過參議院的法案版本。這次投票只有共和黨的Thomas Massie投反對票。香港納稅人真的冤枉,港共官員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和個人利益竟然花了香港納稅人數千萬美元,最終只是在美國國會拿到一票反對。
美國總統侵侵說他會否決法案,因為簽這法案會影響他和老朋友習近平的談判。迫於茶黨的政治壓力,侵侵在11月27日簽署法案。但是他說,執行這法律的條文會因應總統的憲法權力及維持對外關係。因為這件事,茶黨跟侵侵翻了臉。參議院民主黨少數派領袖Chuck Schumer聲明,尊嚴、人性和法治強迫你執行(這法律的條文),不要玩遊戲。這件事為當勞侵日後敗選埋下伏筆。要是當勞侵當選,他會否終止香港特殊優惠,會否制裁港共官員,真是天曉得。
拜登擔任美國總統之後,對中共和港共的態度十分強硬。美國的頭號敵人由俄羅斯改為中共。2020年7月,美國宣布廢除香港政策法。8月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鄭在內的侵害人權及破壞香港自治官員。香港正式成為中國一部份,失去美國特別優惠而且港元兌美元結算隨時被聯儲局設限。
中共港共不知進退,用鐵腕和血腥對付美國人,美國人絕對不吃這一套。文爭,中共港共不怕。那就只能武鬥,美國三個航空母艦戰鬥群集結在太平洋,中東精兵調到亞洲。菲律賓和日本加入美國戰爭陣營,美國軍售台灣,第一島鏈已經建立起來。這是兵凶戰危之象。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21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參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授權制裁中共官員及銀行】
在港版國安法可能將在下週通過之際,美國當地時間6月25日,聯邦參議院無異議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此法案是由兩黨議員共同推出,領銜的是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rick Toomey)以及民主黨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此法案被視為美國國會對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之回應。目前法案的下一步是交至眾議院審議。
➤ 國會官網法案連結:https://pse.is/QS2M7
➤ 圖米官網聲明:https://pse.is/TA7ZE
⚠️ 見文末關於此法案的更新
有別於之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鎖定對象除了損害香港自治地位的個人、中共官員之外,法案進一步授權行政部門去制裁與上述人士相關的金融機構。有鑒於中國許多國企都在香港籌募外資,外界認為這個法案若能通過且被執行,將會給中共造成更大的傷害打擊(畢竟是從金流下手)。
而另一點和之前提出的香港法案不一樣的地方,是這個法案的「強制性」。在第六節「對違反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下之義務的外國人士的制裁」,說明將如何實施制裁之處:第一點、原則上,只要該外國人士被列入國務院的年度調查報告中,總統「可」(may)對該人士實施制裁;第二點、若該外國人士已第二年被列入國務院的年度調查報告,總統「須」(shall)對該人士實施制裁。
而除了前面提到的制裁外,法案中也提到美國應該採取措施,在這個危急時刻協助那些被中國迫害的香港人,取得合法進入美國的途徑,做為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應對。
這個法案從5月21日提出到6月25日通過參院,只花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說是神速,也反應出美國國會對香港局勢的殷切憂慮。
但其實,根據媒體Politico的報導(https://pse.is/SPUVJ)指出,原本法案應可更快通過,但是在本月初要對這個兩黨都支持的法案進行無異議通過表決前,卻被同是該法案連署人的共和黨議員克芮麥(Kevin Cramer)阻擋。根據參議院規定,用「無異議」(unanimous consent)來通過法案時,只要有一個議員反對,程序就會被中止。而後來,克芮麥議員才表示,他其實是在表決前的一個半小時,收到來自白宮和國務院以「提出一些技術性修正」為由做為請求,才會幫忙阻擋表決通關。克芮麥說他到現在都還沒看過最新修改的內容,而截至我們寫完這篇文,觀測站也沒有在國會官網上看到更新的法案內容(此處有更新,見文末)。
兩黨議員對此都感到很沮喪。克芮麥表示:「就算是我們,都覺得這是失能的」(even for us, this is dysfunctional);而另一方面,做為此法案共同提案人的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則是不諱言地說,這些新提出的修改「很重大」(significant),但他們應該還是有辦法運作其中的一些內容。
為什麼有這樣最後一刻的修改呢?白宮方面主要關注的焦點是,能否順利讓更多美國大豆出口到中國。事實上,自從對中國發起貿易戰以來,美國農民的損失的確是非常大的,行政部門為此也祭出了非常多的補貼措施。這也是為什麼在貿易談判當中,美國會不斷要求中國購買農產品。
最後,就像台灣議題一樣,香港議題在美國也是跨黨派議題。現在反中是美國主流民意,而做為民意代表機關的國會,更是不分黨派地展現對中強硬的態度,從武漢肺炎到香港情勢,都可以看到國會推著行政單位採取動作的跡象。
📌 更新一
本日(25)稍晚,參議員圖米在官網發了聲明,並附上了「修正」後的法案原文(https://pse.is/RLJ5A),目前國會官網上的仍是提案之初的版本。新版和原版有以下差異:
1️⃣ 在第7節規定對於外國金融機構的制裁認定上,原本是只要和那些危害香港自治的人「做生意」(do business)就可以被制裁;但後來改成「進行可觀交易」(conduct significant transactions)才算。
2️⃣ 在對於「知情地」(knowingly)一詞的定義上,原本是:該人對某行為有實際的了解,或是「應該有」實際的了解。後來新版中把「應該有」這部分的定義拿掉。
3️⃣ 新版要求在判定受制裁外國人士時須諮詢財政部長,且把指認外國金融機構的權責從國務院改成財政部。
行政單位進行這樣的修改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不然按照原本的認定,真的可以開地圖砲了。這也再一次說明,國會的態度真的要比行政單位強硬許多,不過,按照慣例,像這類牽涉外交行為的法案(而且是拿來通過的法案,bill for passage),通常國會都會很尊重行政單位的意見。
國會當中另有一些法案是拿來表達意見的bill for message,這類法案就會用很強烈的字眼,但並不是真的要拿來通過並要求行政部門做的。
📌 更新二
本日(25 )下午,參議員圖米在推特(https://pse.is/SGR4C)上表示,雖然此案已通過參議院,但仍須通過眾議院以及交由總統簽署生效,法案還有一段仗要打。所以他打算把法案的內容,想辦法用修正案的方式,放到下週就要在參議院全院表決的《2021年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NDAA)。
由於NDAA是每年都要通過的國防預算法案,所以許多議員都會把一些難以單獨通過的立法,想辦法塞到NDAA中(一個福袋的概念)。像前陣子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出的《台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的內容,其實就有被放進這次參議院的NDAA草案中。這部份我們會再專文介紹。
▍複習一下參院的「無異議通過」機制:以台北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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