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力抵抗 直至勝利
-社會民主連線回應2021年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
壹、前言
反修例運動波瀾壯闊,在香港史上無出其右,前所未有,香港群眾力量盡顯於世。雖然運動成功阻止修訂《逃犯條例》,並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促使民主派旗開得勝,奪得17個區議會主導權,大敗保皇黨,但持續逾半年的群眾運動久經創傷,在2019年尾已漸露疲態,民主陣營以「35+」策略奮起一搏,利用高昂民氣希望取得議會多數,反制林鄭政府,實現「五大訴求」,爭取普選及釋放所有政治犯,可惜中共隨即取消立法會選舉,並以高壓姿勢利用警察及法庭鎮壓異見,更設立《港區國安法》肅清反對聲音,重創公民社會。
自《港區國安法》設立至今,林鄭政權已拘捕超過100人,當中包括社民連兩位副主席岑子杰及長毛梁國雄,他們與其他民主派領袖已被拘禁兩個多月,如今刑期仍未可知,尚待審訊。此外,梁國雄所涉的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被法庭重判18個月監禁,其他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如六四集會案被告亦遭判重刑,且社民連數名成員也涉其中,將會相繼入獄。與此同時,中共連消帶打,順道推出「完善選舉制度」方案,徹底修改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制度,壓制港人再次以選票表達異見的機會。就此,社民連以本決議文申明對是次選舉改制的主張,闡述想法。
貳、背景及分析
原訂於去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被林鄭政權以疫情為由延後一年,其後的11月,人大常委會突然作出決定,以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在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裁定為「提名無效」為由,取消其議員資格,民主派遂在翌日總辭抗議,全面撤出議會。今年1月6日,警務處動員過千警力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大規模拘捕55位民主派人士,包括本會兩名副主席。除8名民主派人士暫未被控,11名成功保釋外,其餘36位政治犯一直還押至今。
除《港區國安法》外,林鄭政權亦動用《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起訴網台節目主持並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無限期扣押,再以《公安條例》對付未得到警方批准的和平集會發起人,更以疫情及公共秩序為由阻止任何集會遊行,亦打算以《社團條例》取締合作多年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消滅和平集會遊行的公民平台,又利用新例要求區議員宣誓,對其認為未符誓言者撤銷議員資格,企圖顛覆選舉結果;革除教師,清洗港台,起訴傳媒。以上種種法律及行政手段,都是遵從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書記駱惠寧「該激活的激活,該執行的執行」的指示,務必鎮壓自2019年6月激起的民間反抗運動,竭力維護政權穩定及特權階級的利益。
今年1月27日,香港小圈子選舉首長林鄭月娥向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述職時,習近平已明言:「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昭示了一個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此後,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夏寶龍亦表示須以「愛國者治港」原則作出選舉改制。不久,中共立法機關一改過去由特區政府主導香港政改五部曲的程序,反而直接干預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並一步到位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包括:
一、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作政治審查,嚴格篩選候選人;
二、增加立法會議員人數至90人,但同時降低直選議員比例至1991年以來新低,並恢復選舉委員會議員,以其作為壟斷立法會權力的特權小圈子;
三、增設第五界別(人大及政協),並加入大量親建制團體成為大部份選舉委員會或功能組別選民,排除民主派團體,使中共能牢牢掌握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結果;
四、要求直選議員除公民提名外,事必取得五大界別選委提名,公民提名被變相廢除,立法會議員改以選委提名,或中共提名作為必要參選門檻。
從以上的選舉改動可見,中共在2019年香港大型群眾運動及區議會選舉嚴重受挫後,決定徹底地從體制上排斥真實民意,並要完全控制選舉結果,牢牢掌握行政及立法機關的主導權,絕不能再發生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事情,但最近不少建制派邀請溫和民主派參選,亦反映中共仍然期望部份溫和民主派充當議會花瓶,將民主陣營分而治之,進而分裂及瓦解公民社會。民主派迎來難題,是否參與即將舉行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有說,若不參選,以後不得參選,連原有區議員都受影響,令整個民主陣營瀕臨滅亡;有說,參選乃保存實力,令民主派得以重整力量。前者威逼,後者利誘,路人皆見。
從1980年代香港地方選舉興起,民主運動迅速發展。一直以來,民主派都依賴議會推動民主進程,更發展出「路徑依賴」理論,企圖透過代議士與中共協商而循序漸進至雙普選,甚至奢望能擠身管治架構,因此,民主派多年來迴避群眾運動抗爭,假想利用政黨政治解決民主困局,當年放棄「五區公投」而走入中聯辦「談判」正是顯例。直至2014年的<8‧31人大決定>,中共正式表露只會推行有篩選的「普選」,不少民主派終意識到「路徑依賴」經已破產,繼而投入雨傘運動,公民抗命,又參與議會抗爭,繼而有後來的反修例運動。如今,中共強力鎮壓,脅逼民主派走回頭路,甚至卑躬屈膝接受篩選,領受中共提名,擠身入不能反映香港整體民意以及毫無實權的立法機關,成為「完善選舉」的政治裝飾,以堵世界各國悠悠眾口。
尤以此選舉改制最難以接受者,就是民主派候選人需得到五大界別的選委提名才能入閘參選,在選舉委員會幾乎由建制派控制的情況下,民主派要向建制派選委拜票,向中共求取提名才能入閘參選。最近中共透過建制派透露部份溫和民主派可獲提名,就正正反映中共能夠在提名權上篩選候選人,在民主派內預先選出「聽話」者,再交由地區選民投票,此豈非正是我們多年前反對<8‧31人大決定>的重大理由?如今,中共不僅要預先確定行政長官候選人,更要預先確定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港人的公民提名權被變相剝奪,在此情況下參選,又有何面目向一直堅持公民提名的港人交代?如果我們接受中共預先篩選候選人,我們豈不是把地區選民當成選舉工具?而且,若議員的提名權在中共手上,一旦中共唸起緊箍咒,民主派處處受縛,未能為群眾清心直說,豈不淪為「忠誠反對派」?再者,在不透明且小圈子的選委提名下,政治交易蠢蠢欲動,即使確實沒有所謂交易,但亦難免會傷害民主陣營之間的信任。
民主陣營應認清形勢,中共近一年的打壓,顯示習近平政權的已無視任何壓力,在香港掃平異己。特區政府的管治方式,已不同後期的港英殖民地政府和97後的特區政府,不再需要吸納反對派作為管治的一部份,在民生問題上討價還價,利用反對派作為社會矛盾的安全閥。中共提倡「愛國者治港」改變選舉制度,由公營機構、地區組織、區議會等諮詢機構,乃至擁有一定權力的立法會,林鄭政府在各個管治層面手起刀落,不是將民主派掃地出門,就是重重設限,要民主派卑躬屈膝。顯然,未來特區政府要吸納的只會是「忠誠的廢物」,民主派擠身其中,只會重蹈中共八大民主黨派的花瓶角色,實在情何已堪?在同路人大量被捕入獄,反抗聲音不斷受打壓之際,統治者所拋下的怎會是橄欖枝?怎會有利於民主陣營的發展?
自雨傘運動,乃至反修例運動,多少群眾付出代價,各黨派領袖皆身繫牢獄,未知歸期,如若參選能令他們盡數或盡早釋放,令政治犯沉冤昭雪,尚可計議,但既無所得,卻要背離當年原則,實在得不償失。更何況,在去年的民主派初選,我等獲授權參選立法會的已盡數入獄,如今既未獲得民主派群眾授權,反在民意大多反對的情況下參選,豈非自絕於群眾?強行參選徒然令民主運動又再陷爭拗,罪魁禍首卻可作壁上觀。
叁、展望
社民連自2017年來被剝奪議員資格後,直至現在都沒有立法會議席,四年過來艱苦經營,依靠群眾,我們縱然眾多成員蒙受劫難,如今尚是不屈不倒。自昔日反修例運動,乃至今日中共大報復,我們必須認定不能回到當年依仗議會推動民主運動的年代,而應轉變為抵禦中共鎮壓和改造香港社會成獨裁專制政體的抵抗運動。既是抵抗運動,就無須配合中共「完善選舉」的劇本而委曲求全,反而應當深入民間,乘著2019年大運動之機,結連每位仍然堅持爭取民主自由的志士,支持各區爭取可以發聲的空間,彰顯真實民意,抵抗壓逼。
社民連支持和自當參與公平公正,能真實反映民意的選舉。我們必須強調,參選是要透過宣傳、鼓動和組織,提高港人政治意識,而進入議會是監督政府,改變施政,扶助勞工,改善民生,因此,參選和進入議會是要促成而不是弱化民主運動。若然,選舉結果已為當權者一早設定,則其選舉意義盡失,社民連堅拒參與,更期望民主派同道拒絕與不義選舉制度合作。鼓勵港人組織結連起來,拒絕零散分化,爭取中國大陸人民及國際社會支持,仍然是我們未來方向。只要相信群眾,背靠群眾,民主運動才會壯大,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奮力抵抗,直至勝利!
肆、決定
在公民提名權被嚴重剝奪,變相廢除,香港已喪失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現況下,社民連不會參與2021年選舉委員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並且,在選舉權仍未受到完全壓制的情況下,社民連呼籲廣大群眾積極透過各種選舉憑良心表達意見,盡力彰顯真實民意。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包括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聞風起動 DQ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
【來論|要成為「治港者」 必須是「愛國者」】
來論2020.11.09 載於點新聞
//攬炒派近年在議會及黑暴事件中的攬炒行徑愈來愈瘋狂,不單搞亂香港,影響香港經濟及民生,更加公然勾結外國勢力,大搞「港獨」自決,嚴重威脅到國家的安全及完整,違反宣誓時擁護基本法,並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誓言,相關行徑完全是違法、違紀、違誓言。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處理,同時要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不容攬炒派再成特區管治架構中的任何「治港者」。//
「愛國者治港」是1984年6月由時任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他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1984年10月,鄧小平在談到過渡時期要推薦一批年輕能幹的人參與香港政府的管理時提出:「參與者條件只有一個,就是愛國者,也就是愛祖國、愛香港的人。1997年後在香港執政的人還是搞資本主義,但他們不做損害祖國利益的事,也不做損害香港同胞利益的事。」
其後,國務院在2014年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白皮書指出,應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白皮書指出,「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强调的,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白皮書又強調,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治港者主體不能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
中央提出及一直要求治港者必須是愛國者,但攬炒派由去年的黑暴,到今年延任一年的立法會,一直不斷破壞香港,先是大搞街頭暴亂,勾結外國勢力,之後再利用黑暴之歪風癱瘓議會。今年因疫情得以延任一年,攬炒派繼續惡形惡相,繼續拉布搗亂,甚至粗暴阻撓官員出入議會,破壞特區政府管治,目的就是要摧毀香港繁榮與穩定,破壞國家安全與發展,證明攬炒派已完完全全違反其誓言、違反國安法、違反「愛國者治港」的原則,成為威脅國家及香港安全穩定及長期繁榮的最大毒瘤。
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亦指出,基本法清楚寫明,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第104條更提到,有關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並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事實上,2016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指出,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當中清楚指出,立法會議員的行為約束,不單是指議員宣誓的一刻,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都要依法承擔責任。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中,立法會議員宣誓有這些內容: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然而,大量事實證明,過去多年,攬炒派有計劃、有預謀搞亂香港,大搞黑暴「港獨」、勾結外國勢力、癱瘓特區政府、顛覆國家政權,不僅不符合「愛國者」的最基本要求,而且完全違反誓言,明顯沒有擁護基本法、沒有效忠香港特區,也沒有盡忠職守及為香港服務,攬炒派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及後果!
今年7月,4名攬炒派參選時已被選舉主任DQ,他們根本沒有任何資格繼續留在立法會。過去1個月,攬炒派不單沒有反省,改過自身,反而愈變失控,瘋狂拉布,粗暴阻撓官員出入議會。筆者認為,立法會及特區政府責無旁貸,必須盡早規範立法會議員應有的憲制及法律要求與責任,切除攬炒毒瘤,踢走違法、違紀、違誓言的攬炒議員,停止瘋狂的攬炒惡行,以維護「愛國者治港」的大原則,才能令立法會重回正軌,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作者為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https://www.dotdotnews.com/a/202011/09/AP5fa9032de4b0c24bc54d5d4c.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包括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曾國衛大逆不道投稿美媒搏同情:「Americans will understand this」】
自六年前的雨傘運動以來,不時也有在《華爾街日報》投稿發表文章,記得去年九月到訪他們位於紐約的總部,也有笑說每次文章刊登以後,定必引來文匯大公招呼,批評在國際報章撰文的行徑為勾結外國勢力,
怎料,正所謂「一隻手指指住人,四隻手指指住自己」,在政權拘捕黎智英和周庭,導致國際對港關注急速上升以後,被列入美國制裁名單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竟「有樣學樣」,撰寫Letters to the editor,昨日於《華爾街日報》刊登。
貴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的曾同志,難得成功發佈首篇外媒投稿,當然要跟大家好好分享,在此貼堂留為紀念。不過,細看投稿文章的行文措詞,實在與跟他聲言「制裁對並無實質影響、一點感覺都無」的本地傳媒報導大相逕庭。
一向自稱心繫祖國的曾國衛,在文章論及取消本年選舉和候選資格時,完全沒有把握機會表達出支持、推廣和信奉《基本法》的心路歷程,解釋「效忠」特區的重要性。反而,曾同志非常奇怪地寫了一句:「美國人會明白的(Americans will understand this)」。
在段落當中,曾同志引用美國作例子,表示自已認為美國社會都會同意公職人員需要效忠政權。看到行文,我也覺得非常疑惑,從根本角度來看,香港官員(包括曾國衛本人)、執法人員和律政人員都非民選(elected)公職人員,那究竟讀者會understand到甚麼呢?
不過,引喻失當事小,國安委員暴露效忠異心事大。接受本地傳媒訪問批評美國「卑劣無恥」,另一邊廂卻投稿到美國報紙表示「美國人都會理解」,這種雙面人的行徑實在其心可誅。若非幫助藍絲鬥藍和捉鬼,說不定保皇黨陣營也未必為意。
坦白說,從國安委員的立場,押後選舉必然是特區政府的「內部事務」,根本無須「乞求」外國理解。說好的支持、推廣、信奉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一概欠奉,如今新官上任不夠半年,只是投稿外媒便露出馬腳,相信放諸中共內部評估,定必會看在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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