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適用「這規定」者,請9/22前提申請🏘🏘
#財政部 賦稅署表示,2021年 #地價稅 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2021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2022年才開始適用,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免用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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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地價稅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供公共通行騎樓可申請減徵「這個」🛵🛵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供公眾通行之騎樓走廊地,是否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減徵地價稅?稅捐稽徵處表示,並非所有 #騎樓 走廊均可申請減徵 #地價稅,只有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用地才可減徵地價稅。騎樓走廊地倘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1/2;二層者,減徵1/3;三層者,減徵1/4;四層以上者,減徵1/5。至於騎樓走廊地上建築改良物之層數的認定,是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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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地價稅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騎樓停車,引爆檢舉,有解決方案嗎?
昨天傳出高雄市警局,為了處理近期檢舉案件暴增,要將部分的交通違規行為,改為「勸導,不舉發」,引起廣大網友討論之後,警局澄清「沒有這樣的事」。
但,這樣的聲音,從去年底到現在,已經多次出現在民眾及民代的口中;以我自己的選區為例,有民眾因為習慣把車停在騎樓,兩的月內被開30幾張罰單,不少民眾因此對基層員警出現責難,另外,有民眾因頻繁被檢舉,懷疑是鄰居「挾怨報復」的檢舉,跟鄰居產生糾紛,
這讓我反思一件事 (並在4/16交通委員會提出建議):
如果台灣的停車文化要改變?當下除了檢舉之外,還能做什麼?
💊騎樓違停被檢舉後,會怎麼樣?
我跟團隊家戶拜訪,做了實地調查之後,發現,很多時候,被檢舉後,車子短期內會暫時開走,但是一段時間後,又會回復原狀,追根究底的原因,是民眾「習慣」把車停在自家門口;
另一方面,民眾也主張,騎樓屬私人地,但在道交條例中卻被定義為「行人通行道路」,這在執法上,也造成第一線人員不小的壓力,
所以,我在跟住戶溝通時,多半用喚起同理方式,請住戶想想,如果真的有行動不便、老人家需要在騎樓行走(畢竟不是到處都有人行道),但是被車擋住,會不會很不方便?
住戶多半也能夠理解這種狀況,很多因而會希望我去推動,是不是把騎樓把保留一定通行空間留給行人,但開放部分空間的彈性停車?
💊這個問題,回到根本,我的想法是:
1⃣如果有人行道,其實真正應該推動的,是 #淨空人行道 的強力執法
2⃣如果沒有人行道,那麼騎樓作為行人道路,政府能提出什麼配套的停車政策?怎麼跟民眾溝通?(目前有騎樓提供公用的 #地價稅減免 方案)
3⃣有沒有方法,改變「把車停在家門口」的習慣?
於是,我想到高雄交通局在推動智慧停車的規劃時,試圖要建立【感應式停車柱】、【電子收費】、【停車位監測】資訊
如果,我們把【停車格(場)資訊 + youbike點位資訊系統整合】,讓住家周邊停車位不足的市民,有辦法把車停好後,利用停車格(場)周邊的youbike,騎車回家,在家裡最近的youbike站停好後,走路回家。甚至是,推出結合停車的ubike月租方案,讓民眾能夠利用停好車之後,將ubike直接騎回家。
當然,這個前提是家裡附近有youbike站的情況下。
不過,用現有的資源,去媒合【停車後,轉換公共運輸】的使用,一定是高雄未來要智慧交通的重點!
我會持續跟交通局一起努力,來推動高雄交通的便利,安全為主,便利為輔,是城市交通發展應該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