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虎年效應減班及控留教師員額
#保障正職及代理教師勞動權益
#守護學生穩定學習
台灣出生率長期受生肖影響,尤其是 #虎年效應 帶來的明顯下降,也連帶造成學生人數波動,像是明後兩年恰好遇到虎年出生的學生升國中,國一新生人數就特別少。
為了因應新生人數突然下降,很多學校常會提前於今年、或於明後兩年 #減少班級數 及 #控留正職教師員額。
控留員額指的是:保留正職教師的職缺、不對外招聘。
但當新生人數比較少的兩年過去,學生人數又回升時,班級與教師數又變得不夠、需要增加。
這樣反覆變動對學生、教師及學校造成許多負面影響。
此外,為了方便調整教師人數變動,部分學校常會控留過多正職教師員額。
甚至控留 #超過法規限制比例,全部改聘代理教師,使得代理教師更難以取得正職。
班級數及教師人數的反覆增減,也對學校內正職教師與代理教師的工作帶來許多影響。
兼任過多非自身職務的問題時常發生,課程連貫性、教學與學校行政穩定性也因此降低。
學習環境不夠穩定充足,最後衝擊影響的仍是學生的學習。
以上狀況,每次虎年出生的新生入學時就會發生。
為了真正解決問題,我已透過質詢及提案,要求教育部公告全台國高中小不得因特殊年份(虎年)提前或於當年度進行減班或控留正職教師員額。
更重要的是,為了緊急處理全台國中即將面對的虎年效應,不再重蹈之前104~108學年度全台國小發生的問題。
我具體建議教育部,應立刻參考88學年度防止虎年效應的措施,公告從今年起的三年內,國中新生班級以畢業班為基準,學生數只要維持24人即不得減班。
感謝 陳秀寶 及 黃國書 委員的連署,此提案已在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
教育部 潘文忠 部長也同意我的提案,認為此問題不該再發生,教育部將會盡快處理。
保障教師勞動權益、健全學校體制是打造良好學習環境的重要基礎,我會持續監督教育部的後續落實!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的網紅楊華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專業問政‧陽光縣政】🎬~開賣啦~ ⭕108年第一次定期會 總質詢Part 1⭕ #穩定師資,雙管齊下 #逐年增聘正式教師;補足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薪資 #讓全花蓮教育向上挺拔 據花蓮縣教育處提供的資料顯示,花蓮縣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比例如下:國中普通班 19.7%,國小普通班 17.6%,...
高中班級人數法規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專業問政‧陽光縣政】🎬~開賣啦~
⭕108年第一次定期會 總質詢Part 1⭕
#穩定師資雙管齊下
#逐年增聘正式教師
#補足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薪資
#讓全花蓮教育向上挺拔
據花蓮縣教育處提供的資料顯示,花蓮縣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比例如下:國中普通班 19.7%,國小普通班 17.6%,幼兒園 18%,特教代理教師的比例是31.49%。整體而言,花蓮縣中小學普通班代理教師佔近五分之一,特教班代理老師,超過三分之一。代理老師遍佈花蓮各中小學,不分城鄉,不分普通班、特教班。👩🏫👨🏫
根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5月13日公布各縣市「善待代理教師評比結果」。雲林縣、南投縣、苗栗縣、台東縣和花蓮縣均列為不合格:
😭1.不合格的五縣市,都只給予各類型代理教師十個月多又多幾天的聘期。這是剝削代理教師的勞力。
😭2.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和正式教師幾乎相同,但沒有完整聘期,每年都要煩惱暑假2個月沒薪水。他們年資沒有累積,沒有考績獎金。
有家長們跟我反應,希望學校有穩定的教師人力,尤其是特教的孩子比一般孩子需要花更多精力在適應變動的師資。家長們期待政府能讓代理老師們無後顧之憂,做長期經營班級和師生關係的規劃。因此,談代理老師權益不是單單為代理教師爭取基本保障,而是要提供所有孩子優質的受教品質。🏫🏫
代理教師的聘期是地方政府政府的權責。縣府的資料指出,代理老師的十個月聘期是符合花蓮縣現行的法規。在加上如果要「延長」代理教師聘期,以花蓮縣107學年度國中小普通班代理教師人數估算(國中157人,國小429人),人事費一年將增加4,610萬7,066元,將是財政一大支出。🤔💲
然而,我們在縣長施政總報告裡看到花蓮縣自從106年度開始連續3年推動「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美」計畫,甄選國、高中生19名,補助每名高中生77萬餘元,每名國中生162萬餘元,每年預計投入2,390萬元。💸💸
我在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大會總質詢期間,建請縣長重新審慎評估,在一個教育亮點上,我們花2390萬補助近20位優秀學生的公費留美,我們是不是可以用4600萬去補齊穩定的師資薪資結構、整體提升全花蓮學子的教育品質呢?🙏
縣長回應,提出將逐年增聘正式老師,這是非常好的開始。但是,花蓮全縣有超過600位的代理老師,逐年聘任正式老師的同時,仍還是會有5、600百位的代理老師。因此,要穩定我們的師資結構,應該要雙管齊下。
當我們不斷地在談地方創生、人才東移,希望讓願意經營地方風土與關係的人才留在花蓮,讓移居花蓮的人能夠在此安身立命。我們提供完整的全年聘期,這近600位代理老師及其家庭,絕對會是願意在花蓮深耕的教育人力資源,不僅讓優秀的學生更優秀,也能讓全花蓮縣學子的教育品質提升,總體一起向上挺拔。👍
高中班級人數法規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家高中的畢業旅行去哪裡玩是怎麼決定的呢?
阿妹是一個高二生,她畢業旅行想去墾丁聽海,然而她的高中提出兩個畢旅地點的方案:→三天三夜的墾丁or台北
學校是這麼規定的:
「每個班級開始各自討論決定要去墾丁還是台北,決定好之後每個班級都有一票,在學校三月的會議上,由班長代表班級投票表決全年級畢旅的地點,投票的時候班長不可以連名帶姓。」
最後表決結果的畢旅地點是:台北
可是阿妹和她的姊妹都想去南部看台北很少有的一整片藍天,阿妹覺得這個表決結果讓每個人都心碎⋯
這時候阿妹應該怎麼辦呢?
#公民投票的制度或許可以幫助到阿妹!
先來簡單解釋一下上面這個案例:
班級→選區
班長→立法委員(代議士)
學校會議→國會
畢旅地點→法案
投票不可以連名帶姓→無記名投票
現代社會的組織和事項龐雜,我們不可能每件事都要全體公民一起討論和表決,為了讓民主制度能運行,人類歷史發展出一套「代議民主」的制度。
所以我們會選出民意代表(班長、立法委員)來參與政策和法案的制定,再用相關的法律(校規、憲法)讓這些代議士行使這些權力時必須受到法治限制。
但是,除了在選舉之外,選民和被選者並無強制的約束關係,因此代議士在議會中未必能真正反映選民的意願,這個時候公民投票可以來彌補這個不足!
「公民投票」就是「 #直接民主」的一種表現!
「公民投票」讓人民得以行使「#創制權」和「#複決權」!
—————————————————
📌小提示:
「創制權」→人民透過直接投票而非議會之方式來創設中央或地方的法規
「複決權」→人民反對立法機關通過的法案時,可以用投票方式決定該法案是否可以作為法律施行
—————————————————
這個時候阿妹發現學校也有類似像「公民投票」的規定,阿妹決定勇敢地去行使她的「複決權」!
可是她發現學校相關的規定跟中華民國「公民投票法」106/12/12修法前的規定非常類似,看似都對也都錯,「成案門檻」和「通過門檻」都很高!
—————————————————
📌小提示:
「 #成案門檻」→多少人連署之後才可以拿來做為這次投票的案子
「 #通過門檻」→投票的時候要有多少人出來投才算通過
—————————————————
她查到中華民國過去六次的公投:
#同意票全部都高於反對票
但最後這些案子的結果都是:#否決!
原因是什麼?
因為總投票數沒有超過可以投票人數的一半以上😢
換成學校來說:
假設全校有900人,全二年級有300人,就意謂著真正可以投票的人有300人。可是只要投票的人沒有超過150人就會被否決!
所以阿妹提案反對去台北,即使最後支持阿妹提案的投票數是比較高的,只要學校或是支持去台北的班長們不去理會不幫忙宣傳,加上二年級學生外務繁忙又要準備考試(不是所有公民都熱衷參與政治事務),使整個投票數低於150票,就會維持原案。
這個讓學生(人民)行使「 #直接民主」制度就形同虛設啦!
從上述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這就是我國的公投法之前之所以被批評為「 #鳥籠公投」的原因。
🎉🎉還好,昨天通過修法了🎉🎉
昨天106/12/12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公民投票法》的部分條文
大致如下:
→第七條:公投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
→第十條:將提案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萬分之一(約1800多人)
→第十二條:連署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約28萬人)
→第三十條:「通過門檻」同意票數只要多於不同意票數,並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除了下修公投門檻外,草案的更動還有:
1.刪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2.公投遇選舉應在同日舉行
3.新增行政院的提案權
4.增加不在籍投票的機制
希望這次公投門檻的下降和相關規定的放寬可以讓公民投票更加有效地被人民運用,使政府的施政更貼近人民的意向。
公民投票有實際上的效果才能補充代議民主的不足,讓直接民主的「創制權」和「複決權」有實現的可能。
透過上述,大家對這次公民投票法的修法,有比較清楚嗎?😂😂😂
#黃靖芸律師
高中班級人數法規 在 楊華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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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增聘正式教師;補足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薪資
#讓全花蓮教育向上挺拔
據花蓮縣教育處提供的資料顯示,花蓮縣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比例如下:國中普通班 19.7%,國小普通班 17.6%,幼兒園 18%,特教代理教師的比例是31.49%。整體而言,花蓮縣中小學普通班代理教師佔近五分之一,特教班代理老師,超過三分之一。代理老師遍佈花蓮各中小學,不分城鄉,不分普通班、特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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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的五縣市,都只給予各類型代理教師十個月多又多幾天的聘期。這是剝削代理教師的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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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的聘期是地方政府政府的權責。縣府的資料指出,代理老師的十個月聘期是符合花蓮縣現行的法規。在加上如果要「延長」代理教師聘期,以花蓮縣107學年度國中小普通班代理教師人數估算(國中157人,國小429人),人事費一年將增加4,610萬7,066元,將是財政一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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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大會總質詢期間,建請縣長重新審慎評估,在一個教育亮點上,我們花2390萬補助近20位優秀學生的公費留美,我們是不是可以用4600萬去補齊穩定的師資薪資結構、整體提升全花蓮學子的教育品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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