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江男開車上路,本應遵循交通法規,注意行車安全,不能諉稱對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有所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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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撞上法拉利488 Pista超跑 男子和解願賠償!❌ https://reurl.cc/VE1raN
#三重天際線
#路肩 #國道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惡質駕駛,應該嚴懲吊照!】
#警方不能僅以強制罪刑起訴
#蓄意傷人
昨日(27日)在網上瘋傳一段影片,在88快速道路上有位貨車駕駛不僅惡意對重機駕駛逼車,甚至為違規行駛路肩,最後竟然直接惡意衝撞重機騎士駕駛,造成車損和全身挫傷。
過去在汽機車的權益上,我們一向強調用路人的權益,不應該因為車種的改變而有所不同,因此綠黨才會積極努力的推動汽機車平權的主張,但是很遺憾,在這次的案件裡面,我們再次看到駕駛不僅是對於大型重機的歧視,更是對於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不屑一顧,希望檢警可以從重裁量罰則,否則對於社會觀感和其他用路人的警惕功能,無法給出一個合理的交代!
道路平權,不能僅仰賴罰則,完整的路權教育也須併行。台灣駕駛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對於路權的觀念不足:過去因為物資貧乏,家中若能有部汽車,儼然象徵著地位高人一等,長久以來導致今日台灣社會「以小汽車為尊至大」的道路亂象及迷思。
而事實上在先進國家,路權如同人權,是相當重視無分載具型態之平等的。因此,我們的駕駛需要接受更多教育,讓安全與尊重所有道路使用者的觀念,深植在所有用路人的心中。
身為綠黨召集人的我,未來不僅僅是要針對路權概念的宣導與監督,更要持續推動:
1. 車速分流取代車種分流
2. 爭取劃設左轉專用道
3. 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
為了道路的平權,我們會繼續努力下去!
#綠黨
#汽機車平權
#用路人都是我們的家人
#惡質逼車就該嚴懲
相關新聞:高速公路逼車傷人 日本警方逮惡駕駛
#一審判刑16年
https://living.taronews.tw/2019/08/18/437916/
高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 在 陳玉珍 珍愛金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交通違規開單浮濫
#政府應該回歸法條規定
#我們不鼓勵違規
近日葉毓蘭委員辦公室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反映高速公路「連續交通違規」的開單情況不僅浮濫,且標準無所適從。
玉珍也相當關心此事,昨日與葉委員一同召開記者會,也揭露許多誇張的交通違規開罰案例:
1.有許多民眾在10秒鐘內同一個違規行為被開兩張罰單;
2.有人2分鐘內連續被開7張舉發單,罰款21,000元;
3.有人11分鐘被開了19張罰單,罰款57,000元。
根據數據統計,高速公路連續變換車道的開罰件數成長驚人,去年(2019)比2016年多出5萬多張罰單。而行駛路肩違規在去年也較2014年成長2萬件,真的是國人的守法素質變差了,還是另有隱情?
經過分析,我們發現罰單浮濫主要的原因:
1⃣️在於許多案例是政府改變交通法規與解釋後,並未多加宣導,民眾根本搞不清楚新規定就誤觸法網。
ex1.許多民眾不知道現在行駛路肩後一律要駛出交流道,不能再回到主線車道。
ex2.許多民眾也不知道在開放行駛的路肩速限,從比照主線的時速90到110公里,降為60公里,造成路肩違規件數明顯攀升。
2⃣️執法擴權、標準浮濫。
玉珍發現,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之1條規定,連續違規行為若在「6分鐘、6公里或一個路口」內,只可以開一張罰單,但 #交通部卻擴張解釋,主張如果是「民眾檢舉」案,可將違規認定為多次行為。因此玉珍呼籲,交通部與警察機關應該回歸法條,遵守85之1條的規定,超過「6分鐘、6公里或一個路口」才可以連續處罰,並將「民眾檢舉案」納入85之1條適用規定。
我們也呼籲,政府除了加強宣導交通法規外,也呼籲政府應檢討部分法規與解釋內容。不要官僚心態、便宜行事,只在官網公布新法規而不做其他方式、民眾真正能理解的宣導。
而新法規的上路,比如路肩開放的標示、速限與開放時間也應該儘量統一並給予民眾緩衝時間,#不知者無罪,政府不應該開單浮濫、把納稅人的罰金當作政府的業績收入,更不該讓人民因為不清楚法律(不是刻意觸法)而冤枉受罰!
#國會認真問政
#地方用心服務
#珍愛金門陳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