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選時,梁文傑指控馬總統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取得政治獻金3億元。馬總統為捍衞清白,對梁文傑提民刑事訴訟,經過很多年纏訟,馬總統終於都贏了。而在當時,我不顧自己高雄已然告急的選情,為馬總統爭清白,並查出梁文傑受陳盈助多次招待去澳門賭場及夜總會享樂,以有效反擊梁文傑。梁文傑因之對我提告,也成了一段以司法整人的惡例經典。梁文傑先到台北地檢署告我,我兩次應訊出庭,梁文傑都請假未出庭,我預期檢察官即將偵結不起訴。突然梁文傑撤銷告訴,改到台北地院提自訴,而且採取一案五告的方式,法院不查將五案均分案審理,於是我同時收到好幾個梁文傑告我的傳票。為了尊重司法,我只好每一庭均出庭應訊,向每庭法官陳述這是一案多告。有幾位法官經過合議決定暫停審理,但有一位法官堅持要走程序。最後台北地院查清確實一案多告,於是決定併案審理,交由堅持走程序的法官來負責。接著梁文傑律師又頻出花招,要傳多位証人,當時陳盈助已在另一個民事庭親自出庭作証,証明在澳門賭場多次接待梁文傑,並花了多少錢,連招待內容,在夜總會如何happy,都做了筆錄。即使如此,梁文傑律師仍用各種方法拖延程序,大概又開了七八次庭,終於法官當庭宣布某日要宣判。我記得在某日前幾天,法院書記官通知我,法官不宣判了,要再開庭,我當下都被搞迷糊了。等到出庭時才知道是梁文傑想和解,已撤銷告訴。此案雖了結,但我總計開了幾十次庭,又為了怕風險,還花錢請律師,因為一案多告,花了好幾筆律師費。台灣司法真是有大問題的,民進黨尤其懂得用司法程序整人。2012年大選,我揭發蔡英文領18趴駡18趴,蔡英文告我。我揭發蘇嘉全豪華農舍等弊案,蘇嘉全告我。我揭發三立董事長林崑海涉入大選賭盤,林崑海告我。這些案子,我都勝訴,也對大選造成關鍵的有利因素,但訴訟程序所耗費的時間、人力、爭議、金錢,誰給我提供一點幫助?而因為這些有利大選的揭弊,使我成為民進黨最痛恨,必須除之後快的標靶,最後終於使我飲恨高雄,誰能還我公道?甚至還多的是有人落井下石,將我硬戴上爭議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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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陳市長不要再用奧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