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的議會質詢-社會局、法務局(9/24)】
#公共托育事項布建進度
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智翔有提到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截至去年底候補代收托人數尚有1338人,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量能不足的現況是事實。
但回到政策面,我們得先重新檢視「一區一公托」的進度,根據社會局的工作報告,公托家園尚有五處待建,若要達成局長所稱的一區一公托,則正在興建中的復興區公托家園在明年初開幕後便可完成。
儘管我們知道,「公托中心」與「公托家園」在收托的數量上還是有明顯的差距,但以先求有、各區都有公托設施的前提下,公托家園覓地較公托中心容易,經費、時間成本也較低。
#公共托育需求平衡
但接下來就是智翔想點出的問題,儘管在未來各區都有公托設施,但依現況來看,公托資源的分配是桃園馬上就得面對,且是緊鄰而來的重大挑戰。根據審計報告另一項指出,桃園市公托收托率約6.9%,但其中只有中壢、桃園、蘆竹高於平均,其餘十區未達平均,龍潭、大溪、復興則未達2%。
甚至今天局長有提到,觀音區新開幕的草心富林公托中心,是完全沒人候補的狀況,顯示城鄉差距十分明顯,人口密集區除了公共館舍難尋,還得等待諸如社宅完工後、公益設施回饋等,才有更多空間來辦理。
總括來說,考量各行政區的人口組成與需求,盤點每一個區域需要的公托設施為何,將資源優先投注於公托需求龐大的行政區,是智翔的建議,期待社會局未來的規劃。
#日照中心收托成效偏低
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對此社會局有什麼改善的方式?
社會局長則回答,考量移動距離與方便性,未來日照中心會改以國中學區作為劃分,以桃園市內有59所國中為例,未來學區內至少要有一處日照中心,智翔只希望能讓日照設施更符合需求人口的位置,以學區來劃分確實有所依據,期望社會局多加努力,執行上若有困難我們再來討論如何改進。
#社會福利政策標準不一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公益彩券的盈餘,原作為擴充社會福利功能、照顧弱勢民眾基本尊嚴的用途,卻被拿來補助許多財力充裕的宗親會、同鄉會、校友會、國際同濟會、青商會、扶輪社等社團,計有63案,且每案金額介於3~61萬不等,與社會福利政策的意旨相違。
針對這一題,審計部提出建議,請桃園市政府盡早研議修訂公益彩券盈餘的補助要點,將「社會服務優先補助」、「弱勢服務」、「參與對象應含弱勢族群」等要點納入其中。
既然今天社會局有答應改善,智翔也會持續盯緊修法的進度,希望讓公益彩券的本意有所發揮。
#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審查
最後則是一題過去質詢地政局的老問題,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審查。
買房是人生大事,民眾在面對複雜的定型化契約以及與建商的糾紛過去質詢時提到許多,這邊不再贅述,智翔也了解,依目前桃園新建案的數量以及局處的人力,確實難以做到全面審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之前智翔曾建議地政局,是否可以將審查定型化契約的業務,外包給民間的事務所,今天也將同一題,來詢問法務局對審查預售屋契約的立場為何,局長表示,將思考更有效率的方式,也期待能朝全面審查的方向進行。
智翔必須重申,以桃園市的新建案數量來看,若不改進相關措施,定型化契約的違規只會長年居高不下,買房民眾權益若一再受損,只會降低政府的威信、建商的形象與民眾在桃園置產的意願,有效的解方則有賴法務局同仁的努力了。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jaoy_qOTV0Q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社會局、法務局(9/24)】 #公共托育事項布建進度 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智翔有提到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截至去年底候補代收托人數尚有1338人,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量能不足的現況是事實。 但回到政策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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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聲廣播電台「fb新鮮事」節目
李基銘主持人
本集主題:「「這樣安排是為你好!」──照顧父母的25個盲點
」介紹
訪問作者:陳乃菁 醫師/副教授
內容簡介:
你、我無法想像的老後狀況,震撼、揪心,
正每分每秒發生。
為了安全,把長輩關在床上?
為了討愛,奶奶要求掛上鼻胃管?
看護要睡覺,只好讓媽媽吃安眠藥?
▌中年子女什麼都幫年邁父母做,並不是真正的孝順。
▌孝順是讓年邁父母自立,盡量健康活到最後。
以下的狀況,都是照顧父母時,我們容易犯下的盲點。
◆中風後的爺爺走路慢,還沒到廁所就尿出來,只好幫他包上尿布?(X)
◆因為怕王伯伯危險,看護把他綁在床上?(X)
◆外籍看護要睡覺,只好讓媽媽吃安眠藥?(X)
◆一年只回家兩次的弟弟對姊姊說:「媽媽被你照顧,好像變瘦了?」(X)
◆爸老了,什麼都做不好,所以什麼都不要讓他做?(X)
◆用藥當然是照顧父母的第一選擇?(X)
◆子女無法照顧父母,當然就請外籍看護?(X)
◆住院的奶奶想下床走一下,當然要禁止她:「不行」、「很危險」?(X)
◆我們三個兄弟要「公平」照顧媽媽,所以媽媽輪流在我們三兄弟家住?(X)
……
當我們對年老的父母說:「這樣的安排都是為你好!」
但,我們與父母討論了嗎?
我們了解父母的想法與感受嗎?
因為,「尊重」與「將心比心」才是最好的照護。
你、我都會老。
今天我們照顧父母的方式,就是我們未來被照顧的方式。
老後的「獨立自主、尊重生命品質」
是父母與子女都該學習的功課。
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前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陳乃菁醫師,對於照顧父母,除了提出相互尊重與良好溝通的想法外,她認為「自理與自立生活」更該是台灣年邁父母與中年子女都需要學習的一門新功課。
台灣社會普遍重視孝道,中年子女也容易因為孝順,而以年齡來限制父母能做的事,又或對年邁父母過度保護,但當剝奪了父母的自理能力,在中風、生病後因過度保護而失能、臥床。雖然父母壽命極長,但那卻不是一個人該有的生命品質。如何如同北歐長者獨立自主,往生前臥床僅數週,乃菁醫師期待所有人可以一起為有自主的老年而努力。
因為,我們愛著這些老去的父母,我們多麼希望他們不要因為藥物而沉默不已、整日昏沉;我們多麼希望他們還可以叫叫我們的名,跟我們說說一天內發生的事情,甚至一起唱歌、聊天,或憶著過往,這些都是人與人間的親密交流。我們不該只期望讓父母安靜、睡著。
只有呼吸的照護,不是真正的照護啊。
作者簡介:陳乃菁醫師/副教授
‧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前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
‧高雄第一個失智共照中心「高雄失智共同照護中心-長庚」執行長
‧公共電視「熟年台灣」節目主持人
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畢業,曾服務於屏東基督教醫院、高雄榮總等單位,現為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並取得老年醫學專科醫師資格,醫療業務領域包含:老年醫學、居家醫療、失智症、癲癇等。
自二○一六年起,擔任高雄長庚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開始推動醫院與社區間醫療能量之交流。重要發展包括以全人照護的精神,定期開辦失智照護人才培訓課程。後於二○一七年起,以執行長身分,承接高雄第一個失智共照中心執行計畫,協助失智據點之開創與建立,連結在地資源,並積極協助患者和家屬之照護需求。
其他相關職務包括;二○一九至二○二一年高雄區域醫療網(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委員、第四屆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副祕書長、第八屆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委員、醫策會疾病照護品質認證(失智症)委員、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儲備審查委員、第七屆屏東縣政府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外聘委員等。
日常忙碌於醫療領域,回家後就是五個孩子的母親,體會到照護小孩和老人的過程,頗多可相互照映之處,更相信失智照護的推動,必須回歸到對社會大眾發聲,因此積極透過媒體傳遞照護理念,舉其要者包括;大量投入社區和醫療單位演講、主持公共電視「熟年台灣」節目、製作方便外籍看護工理解的《雙語對照版失智照護手冊》、編製國小學童得以理解的失智照護繪本等等。
作者粉絲頁: 高雄失智與陳乃菁醫師共同照護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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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免費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edu.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兒虐 #兒童虐待 #不當教養 #不當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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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是讓年邁父母自立,盡量健康活到最後。
以下的狀況,都是照顧父母時,我們容易犯下的盲點。
◆中風後的爺爺走路慢,還沒到廁所就尿出來,只好幫他包上尿布?(X)
◆因為怕王伯伯危險,看護把他綁在床上?(X)
◆外籍看護要睡覺,只好讓媽媽吃安眠藥?(X)
◆一年只回家兩次的弟弟對姊姊說:「媽媽被你照顧,好像變瘦了?」(X)
◆爸老了,什麼都做不好,所以什麼都不要讓他做?(X)
◆用藥當然是照顧父母的第一選擇?(X)
◆子女無法照顧父母,當然就請外籍看護?(X)
◆住院的奶奶想下床走一下,當然要禁止她:「不行」、「很危險」?(X)
◆我們三個兄弟要「公平」照顧媽媽,所以媽媽輪流在我們三兄弟家住?(X)
……
當我們對年老的父母說:「這樣的安排都是為你好!」
但,我們與父母討論了嗎?
我們了解父母的想法與感受嗎?
因為,「尊重」與「將心比心」才是最好的照護。
你、我都會老。
今天我們照顧父母的方式,就是我們未來被照顧的方式。
老後的「獨立自主、尊重生命品質」
是父母與子女都該學習的功課。
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前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陳乃菁醫師,對於照顧父母,除了提出相互尊重與良好溝通的想法外,她認為「自理與自立生活」更該是台灣年邁父母與中年子女都需要學習的一門新功課。
台灣社會普遍重視孝道,中年子女也容易因為孝順,而以年齡來限制父母能做的事,又或對年邁父母過度保護,但當剝奪了父母的自理能力,在中風、生病後因過度保護而失能、臥床。雖然父母壽命極長,但那卻不是一個人該有的生命品質。如何如同北歐長者獨立自主,往生前臥床僅數週,乃菁醫師期待所有人可以一起為有自主的老年而努力。
因為,我們愛著這些老去的父母,我們多麼希望他們不要因為藥物而沉默不已、整日昏沉;我們多麼希望他們還可以叫叫我們的名,跟我們說說一天內發生的事情,甚至一起唱歌、聊天,或憶著過往,這些都是人與人間的親密交流。我們不該只期望讓父母安靜、睡著。
只有呼吸的照護,不是真正的照護啊。
作者簡介:陳乃菁醫師/副教授
‧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前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
‧高雄第一個失智共照中心「高雄失智共同照護中心-長庚」執行長
‧公共電視「熟年台灣」節目主持人
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畢業,曾服務於屏東基督教醫院、高雄榮總等單位,現為高雄長庚神經內科系主治醫師,並取得老年醫學專科醫師資格,醫療業務領域包含:老年醫學、居家醫療、失智症、癲癇等。
自二○一六年起,擔任高雄長庚智能與老化中心主任,開始推動醫院與社區間醫療能量之交流。重要發展包括以全人照護的精神,定期開辦失智照護人才培訓課程。後於二○一七年起,以執行長身分,承接高雄第一個失智共照中心執行計畫,協助失智據點之開創與建立,連結在地資源,並積極協助患者和家屬之照護需求。
其他相關職務包括;二○一九至二○二一年高雄區域醫療網(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委員、第四屆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副祕書長、第八屆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委員、醫策會疾病照護品質認證(失智症)委員、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儲備審查委員、第七屆屏東縣政府老人福利推動小組外聘委員等。
日常忙碌於醫療領域,回家後就是五個孩子的母親,體會到照護小孩和老人的過程,頗多可相互照映之處,更相信失智照護的推動,必須回歸到對社會大眾發聲,因此積極透過媒體傳遞照護理念,舉其要者包括;大量投入社區和醫療單位演講、主持公共電視「熟年台灣」節目、製作方便外籍看護工理解的《雙語對照版失智照護手冊》、編製國小學童得以理解的失智照護繪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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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在 高雄市議員李亞築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05 李亞築議員 質詢 社會局
關懷據點現況及改善
台灣已經邁入高齡化社會,為了加強老年人照顧,規劃社區關懷據點結合政府的政策,提升對長輩照護與健康宣導,不僅讓長輩能有活動空間與對社區的認同感,亦配合地方志工營照社區關懷照護。
高雄部分行政區,關懷據點涵蓋率僅占30%,顯示推廣關懷據點與配置都不足; #李亞築議員 建議未來社會局應結合區公所及民政局加強設置,將涵蓋率提升至50%。高雄市共891里,去年12月底全市計417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社會局施政報告裡面表示,預計110年底以全市470處據點為目標,111 年以 520 處為佈建目標,李亞築議員希望社會局規畫能落實執行。
目前關懷據點面臨無設置空間與建築物年久失修問題。#李亞築議員建議應盡速清查空閒空間與針對建築物安全性審慎評估,大部分的關懷據點都設置在社區活動中心,沒有活動中心的社區找不到關懷據點的設置點,導致社區關懷舉點難以進行,應盡快去配合地方是否有閒置空間可以配合規劃。現有的關懷據點建築物大部分面臨無建照問題,建築物年久失修,修繕與結構評估都是不小的費用,常因無建照與經費問題無法解決,導致長輩與兒少仍是在存有危險性的建築物內活動,#李亞築議員 要求針對建築物無建照與修繕經費問題有完善的規劃。
偏鄉關懷據點長輩接送問題,市區關懷據點可能距離長輩住家不遠,走路5至10幾分鐘就到了,但是偏鄉的關懷據點距離長輩住家大部分都是走路要走30分鐘以上的,部分關懷據點都另外去借用車輛接送長輩,但是這也是對關懷據點的額外的負擔,#李亞築議員建議針對接送問題,應該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關懷據點志工募集與福利規劃,志工總是無私服務與付出,而且要成為志工前不僅要先花時間上培訓課程,成為志工後每個星期都要花費時間與精力到關懷據點服務。因為沒有志工的話,關懷據點很難運行,所以很多社區都會規畫每年旅遊或聚餐慰勞志工辛勞,但是大部分都是募款或是理事長自己出資,變成另一種負擔。#李亞築議員 建議應該規劃志工相關福利配套措施,讓社區能永續經營亦能凝聚志工向心力。
#李亞築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質詢會期➡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5次定期大會
質詢日期➡20210505
質詢部門➡社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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