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完勝!黑手考上中餐烹調乙級檢定 美和科大餐旅管理系成績亮眼
美和科技大學再傳捷報!由該校餐旅管理系蘇彥老師及系上師資團隊組成的「中餐乙級證照輔導班」,今年有三位同學一舉通過難度極高的「中餐烹調乙級檢定」,寫下傲人成績。其中,大二的陳以衡同學,高中讀的是汽車科,僅花一年的時間,就拿到中餐烹調乙級,實力令人驚艷!
順利通過檢定的林忠慶分享:「乙級檢定最困難的地方莫過於刀工及烹調法的掌控!另外,要在4小時完成7道色香味俱全的宴客菜,還得填寫製作報告書,真的不容易。」。他感謝學校辦理中餐乙級證照輔導班,可以在課餘時間精進廚藝技術,考取證照。也謝謝蘇彥老師半年來無私奉獻,常利用下班時間辛苦指導,仔細檢討每道菜的缺失進而改善,讓他們在短時間成長很多。
負責指導的蘇老師提到,陳以衡在高職雖然就讀汽車科,但因對廚藝有極大的興趣,大學選擇就讀美和科大的餐旅管理系,從零開始慢慢努力累積自己的廚藝技術,一年多來不僅在幾次的廚藝競賽中嶄露頭角,此次更順利通過檢定,不僅充分展現其廚藝天份,他努力不懈的精神,更讓人感動。
校方指出,黃聖諭為該校餐旅管理五專科直升餐旅管理系二技部的學生,透過先前五年制專科教育的餐旅專業訓練為這次中餐乙級考照奠下了良好的基礎。黃聖諭說,他在五專校外實習課程期間,曾遠赴新加坡實習一年,該經驗不僅使其專業技術更加提升,更重要的是打開了國際的視野,讓自己在餐飲技術的視野更加的廣闊。
校長翁順祥表示,為了讓同學在校即可考取證照,學校除斥資打造符合國家技術士術科檢定的專業教室,更聘請經驗豐富的老師指導,以提高同學的證照通過率。乙級檢定考照訓練的過程中,需要花費龐大的食材與課程費用以及諸多時間與精力的投入,常令學生卻步。此次,學校特別結合高教深耕計畫經費,讓同學僅需負擔不到三千元的檢定報名費用,就能挑戰乙級證照!三位同學大學畢業後,更可持此證照到高職教授中餐,體現了美和科大「證照第一,就業優先」的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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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生」、「實習生」傻傻搞不清
同樣到企業上班 待遇卻天差地別
什麼是「建教生」?什麼是「實習生?」為何同樣到企業去「體驗學習」,建教生有法律明文保障,享有勞基法基本工資及保險,實習生卻只提供餐點,等同企業的「無價勞工」,這種打著「學習」為口號的剝削行為,就連北市勞動局都看不下去,行文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必須制定專章來保障這些年輕學子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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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有位家長反映她就讀國立大學商科四年級的女兒,在大四下學期有門10學分的「實習課」,是要到企業去體驗學習,起初她以為只是1-2個星期的見習體驗,到後來才知道是整個下學期,都直接到這個企業去「上班」,而非到學校去上課,而且這門課還要求必須「體驗滿4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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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家長本來也很認同學校這樣的安排,就跟建教合作一樣,可以在畢業前提早讓學生體驗企業實際的運作模式。可是後來的發展就讓家長納悶了,既然是建教合作,那怎麼不是比照建教生的權益,享有勞基法基本工資以及勞保的保障,反而在這4個半月的時間,該企業只提供餐點,完全沒有相關薪資或保險,向學校詢問得到的答案是,他們是「實習生」,「非建教生」,所以不會有薪資。家長就不懂了,「建教生」跟「實習生」的差別在哪?不都是要企業去學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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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建教生遭欺壓爭議不斷,102年起制定《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明訂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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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議員指出,在過去許多高中職都會與企業有所謂的「建教合作」,讓在學的學生直接進到職場去學習技能,但隨著勞動權益意識抬頭,過去強調類似「師徒制」的建教模式,也陸續爆發多起苛刻學生的事件。為此,從中央到地方著手將建教生的權益予以法制化,制定專法加以保障。但這次的問題反而是出現在大專院校所謂的「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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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曾於103年及104年針對「技術生」(建教生與實習生)進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03年違法率40%,104年違法率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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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高中職的「建教生」有專法保障,權益不得低於勞基法,但大專院校的「實習生」卻什麼保障都沒有。原因只是教育部100年6月27日的函示「大專院所開設正式學分之校外實習課程,透過企業界簽訂合作契約方式,安排學生至產企業界進行暑期、一學期或一學年之實習。與….建教合作學生余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職業訓練,領取一定生活津貼之目的有所差異,大專院校實習學生至產企業機構實習,實習性質非以學習技能為目的,而係以體驗。」由於見習之重點在於體驗職場,並非學習技能,故非屬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或技術生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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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議員直批教育部這段文字,每個字都認識,但加起來完全不懂「體驗」、「實習」、「學習技能」彼此有什麼不同。就拿這位家長的女兒所分派到的企業為例,有像她一樣來自於大專院所的「實習生」,也有來自於高中職的「建教生」,在企業中所從事的「工作內容」也大同小異,但兩者權益卻是天差地別。北市勞動局在106年4月25日也行文中央「本局檢查實務常發現,技術生雖以學習為名,但雇主卻要求實際從事勞務,...相較而言,高中職之建教生有《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證法》專法保障其生活津貼、訓練時間、休假等基本勞動權益,大專院校以上技術生勞動權益之法律保障明顯不足,實為極度弱勢之勞動者。」徹底打臉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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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建教常被詬病的就是企業藉由這樣的模式,廉價獲取勞工。因此才制定專法保障。但教育部卻反而在更高學歷的層級,另開巧門幫企業獵取「免費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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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議員最後舉例表示,一般人比較熟悉的建教生就像是髮廊的洗頭小妹、小弟,對髮廊業而言,這些建教生其實是不可或缺的人力,而且也可以在這些建教生中找到可培養的設計師人才,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同樣的,大專院所與企業的各種實習計畫也該是如此。因此本質詢組要求教育局與勞動局,必須把這個問題反映給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與勞動部,讓他們儘快重新檢視這些大專院所實習生的身分,並依北市勞動的建議,明訂勞基法技術生專章給予具體明確之保障。
#過去建教生是廉價勞工
#現在實習生是無薪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