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新竹縣議會 #抗告駁回】
新竹縣議會國民黨團 70年來第一次動用紀律委員會,惡質打壓小黨議員,而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此決議違憲,此裁決不僅是影響新竹縣議會,也是給全國各地議會,一個法律上的範例,地方自治的議事規則,不可做出 #違憲的停權議員職權的決議。
新竹縣議會部分議員透過紀律委員會裁決余筱菁於第十次臨時會停權的決議,遭最高行政法院判處暫停處分 ,並且裁定抗告駁回。
最高法院裁定理由如下:
1、不可恣意議會自律之名,於議會中行使違反憲法、法律或侵害議會、議員憲法上權利之行為。
2、為防止重大損害,為求即時處理,行政法院可判處假處分,並且可調取證據調查。
3、議會所做的裁定,影響議員行使其議員監督權與質詢權。議員同為地方選出,停權將會使其無法出席會議,無法行使職權,視為重大損害,所以裁定為假處分。而裁定時間為 7/31,送達議會時間是 8/6,為一個月以內,並沒有突襲之行為。
#筱菁會持續在議會為縣民服務打拼!
特別感謝 #詹順貴律師 #鳳岡自救會 謝謝大家無私的幫忙與努力,盼新竹縣看見更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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