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最低工資立法二十年】
〔2016年7月20日〕今天黃昏時分到天水圍擺街站,期間與清潔工友交流一會,解答勞工法例,了解工人工作環境。今時今日,清潔工人遇到的不公還是有的,但相較於十多二十年前,工作條件還是有點改善。
還記得二十年前,不少昔日從事製造業的工友被轉型至低薪服務業如清潔、保安及家務助理等。當時樓市一路狂飆,金融炒賣成風,二元經濟格局已定。大約95年左右,當時職工盟首度提出最低工資立法,但政府反應冷淡,公眾反應一般。
東亞金融風暴過後,市面一片蕭條;未幾,更遇上沙士襲港,雪上加霜。大機構及大財團不論賺錢的、賺少咗的抑或真蝕本的,都紛紛裁員減薪、推行合約制彈性化等;總之,都是衝著工人而來,而基層打工仔更是首當其衝﹗
【政府冷待 商界抹黑】
讓人痛心的是,有團體揭發政府外判清潔公司以$7.5一個鐘工資聘請年老廁所清潔工,引發公眾嘩然。時任特首董建華迫於壓力推出規定,要求政府清潔承辦商訂立工資及工時標準,但始終不答應訂立全港最低工資立法。
直到曾蔭權年代,要求立法的聲音已高唱入雲了。幾乎每次民調,贊成立法的都有7成以上。但當奴曾及張建宗依然死撐,唔肯立法,只推出甚麼工資保障運動,呼籲僱主自願保障工人收入。結果呢﹐當然是反應冷淡「搵嚟搞」!曾蔭權最終都「跪低」,最低工資法例2009年正式在立法會通過,並於2011年推行。
當初反對最低工資立法的人,提出的理由既荒謬又誇大;即使法例推行後,仍有人事事怪罪最低工資。有趣的是,當日大肆渲染最低工資會造成大量失業的人,卻在最低工資推行後指法例導致僱主請唔到人。就像張建宗一樣,拒絕立法時一個樣,立法後又另一個樣。
【回首四年前 仿如隔世】
回想四年前競選立法會期間,那時最低工資運作不久,我在街上經常被質疑;四年後的今天,最低工資運作已算成熟。受惠的人多了,責難的人少了。
相對於最低工資立法的曲折,標準工時立法遇到的阻滯似乎更大、僱主的反應更激烈。不過,回望歷史,使我更堅信﹐只要對工人有利的、對大部份人有利的﹐就要堅定去爭取。
我們樂見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幾天前「改口風」,表示「即使透過規管勞資合約列明工時,部分基層員工的議價能力不足,對他們的保障仍不夠,因此提出細框,直接立法規管工時。」
期望標時立法越走越近,讓僱員可掙回家庭生活及休息時間,活得像個人,而不是一部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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