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反核、反燃煤、要乾淨空氣,不要天然氣接收站,然後又要批評經濟發展不好、失業率高、勞工薪資沒有提升。反電磁波、不要基地台,又抱怨家裡沒訊號,連台積電合法買地都有意見,說是政府幫忙財團圈地。
其實反對都很簡單,
重點是要怎麼解決問題。
政治人物要能解決問題,不應該忽視環保跟經濟中間得找到平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839034611248&id=1775451270
【回顧】
一「王立第二戰研所專欄|天然氣開發站爭議:從桃園藻礁看經濟與環保間的利弊|太報」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珊瑚生態影片完整版」
一「民進黨:國民黨執政時核定天然氣接收站蓋在藻礁」
一「黎時潮:藻礁與政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28744553932281&id=584986081641475
柯粉的超譯天地: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住在台北,然後再要求花東就是要那邊維持鄉下的樣子讓他們可以去享受自然
然後講到中南部的交通永遠都是那邊的人很愛騎摩托車很愛開車,拿台北市來比高雄,完全不知道高雄有一半以上的區域是在地質脆弱的山區,甚至連甲仙小林村還有曾經被颱風毀了的納瑪夏就是在『高雄市』也不知道。
王浩宇:「自己過著有超商的日子,卻不願蘭嶼有超商。」
「蘭嶼人就不能享受生活便利,#一定要我們被當猴子觀賞?」
這是達悟族人夏曼.魯瑪碧在7-11因為台灣人反對而差點進不了蘭嶼時的無奈發言。當時因為輿論壓力很大,加盟主差點就放棄開店計畫,蘭嶼差一點就沒了這間當時島上唯一的超商,讓島上的居民非常擔心。
---
有個朋友是德安航空的機師,因為東北季風的關係,蘭嶼、台東航班常常斷航,有些蘭嶼朋友們就會在台東人的家裡借住,大家就從乘客變成朋友。
有次,我們就聊到這個話題。
有個事發時才國中的年輕人,就談到島上居民對超商的期待,因為超商不只是超商,他們也想網購、也想要有ibon、也想方便繳款、也想吃吃看電視上廣告的大亨堡、御飯糰,這些都是過去在島上沒有的。
當然,島上反對的聲音是有的。
但最大的聲音、壓力、輿論卻來自幾百公里外的台北,那個街頭巷尾都是超商的繁華都市,那些住很遠的詩人、環保團體跟喝著咖啡的覺青,他們擔心蘭嶼的文化會因此消失,卻把自己對蘭嶼的期待,建築在蘭嶼人的不便上面。
輿論幾乎一面倒,要求7-11離開蘭嶼。
---
多年後的現在,蘭嶼的傳統文化並沒有因為超商而消失,傳統的商店、雜貨店也持續存在。
我們是否應該回去思考,當初那些製造輿論、操弄媒體,公然反對蘭嶼第一間超商的詩人、環團們,是否... 是否,應該思考一下。
當時,這些人到底有什麼資格替他們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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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套用到 #蘇花改 #北宜直鐵 #東鐵雙線電氣化 #普悠瑪太魯閣站票 等東部相關交通議題上。
不住東部的朋友們,請把發言權還給東部人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54242338361136&id=650387945413247
李欣容:幫補充一下,有些人,似乎是想用當地居民和原住民的人血饅頭暖自己的高大理想。
跟自己住都市吹冷氣要蘭嶼拒絕7-11一樣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4799823613494&id=1362832201
Jiasin Yu:說說礦業法。
現在很多人關心礦業法,緣由是因為齊柏林導演的作品與驟逝。然後,首當其衝的是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公司花蓮廠。
徐旭東多年來的各種搞笑言行就不贅述了,我對徐董也沒有好感,因為當年家母就是遠化大罷工的成員。不過,我看到很多人對於礦業法的關注點太過集中於某些層面感到不安。
以目前的修法進度而言,許多條文行政院和多數立委們都已經取得共識,仍然在爭議中的,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有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目前約有8成礦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但礦業法核發礦權時並沒有依原基法第21條辦理。這一點目前原民會、經濟部和立委仍在討論中。先前討論的主角是時代力量的Kawlo.Iyun.Pacidal委員(滿頭包的高潞),目前她已去職,另一個在爭取原住民族權益的是國民黨的Sra.Kacaw委員(漢名鄭天財)。
另一部分的爭議在於環境保護。目前立委有共識的版本是「國家公園區、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得開採。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和陳曼麗進一步主張要納入「環境敏感區」。而經濟部的顧慮在於「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像國家公園一樣有明定範圍,希望文化部(再拖一個部會下水)出面界定。另「環境敏感區」有等級別之分,經濟部同意原則上納入環境敏感區,但希望可以開放管理機關的審核權。
以上,我應該沒有漏掉目前爭議的重要內容,我想這也是多數人關心的環節。也許沒有知道得很詳細,但是原住民族權益和環境保護應該是多數關心礦業法的人最聚焦的議題。
有時候,「沒有知道得很詳細」就貿然表態,反而會壞事。如同這則新聞的內容,你可能從來沒看過一樣,因為同溫層不太會分享不同意見。如果你看了這則新聞,可能就會對目前礦業法的修法進度有不同的看法了。
新聞連結: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730mkt002/?fbclid=IwAR1GiqIl41r-_rjtwQ28SCLV1rgw8lnh1IxCujdoCINFbeDlharKP8RjO0w
【註】鏡周刊社長證實此為廣編特輯。
***
說說臺灣的「水泥業」,開始講古。話說臺灣的水泥業從日治時期開始發展,終戰(或稱抗戰勝利)後,原淺野水泥株式會社、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南方水泥株式會社,和臺灣水泥管株式會社合併,由行政長官公署的水泥監理委員會接收。1946年5月,成立臺灣水泥公司,由原四川水泥公司負責人徐宗涑擔任首位總經理。
此時是公營獨佔事業。黨國時代的公營獨佔事業是個什麼地位,想也知道。
1953年,行政院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為了籌集資金收購土地給予農民耕種(這時候不像「劫收」時直接搶走,有禮貌多了),於是政府同時將臺灣水泥、臺灣紙業、臺灣工礦,和臺灣農林四間公營事業股份釋出,開始民營化。這時候臺泥有板橋林家、鹿港辜家、新光吳家...等等知名巨賈參股,首任董事長是板橋林家的人,不過最後由鹿港辜家取得經營主導。
拜託!黨國時代耶!戰後百廢待舉耶!臺灣營建的基礎水泥業耶!怎麼可以全部由「臺籍商人」掌控?
搭著民營化風潮,徐旭東的老爸,上海商人徐有庠想要成立臺灣第二間水泥公司。沒想到最後翻船,由翁明昌的「嘉新水泥」拿走,嘉新另一位靈魂人物是張敏鈺。2008年,臺泥收購嘉新,兩者合併。
嗯...有時候出身是很重要的,徐有庠出生於大清國江蘇省天京海門直隸廳人,翁昌明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張敏鈺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鎮海縣。
這有什麼關聯?別忘了,民族救星、世界偉人、時代巨輪,英明神武的 蔣總統就是出生於大清國浙江省寧波府奉化縣,寧波府主管六縣,分別是鄞縣、鎮海縣、慈谿縣、奉化縣、定海縣、象山縣。
這就對囉!翁明昌和張敏鈺可是蔣總統的老鄉呢!黨國時代的裙帶關係就是這麼簡單、樸實無華且枯燥。
徐有庠在1951年(當時臺泥還沒有開放民營化)、1954年都分別申請開業,但都沒有核准。直到1957年,徐有庠找來王新衡擔任董事長之後,亞洲水泥才正式成立,徐有庠擔任總經理。
王新衡何許人也?中華民國陸軍少將,上海保密局局長。簡單說,就是情報頭子。但王新衡沒有這麼簡單,1926年王被國民黨推薦去俄國莫斯科中山大學念書,跟蔣經國是同學。還沒完,1936年西安事變時,王新衡就跟著 蔣總統一同被老共扣押軟禁,所以他是蔣的貼身人員。而王新衡,出身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
樸實無華且枯燥,對吧?
所以,臺灣的水泥業,不是隨隨便便的人就能做的。更不用說,徐旭東的遠東集團影響力遠比當年更強大。
***
最後說亞泥,1957年亞泥開業,首廠在新竹縣橫山鄉,1973花蓮廠開業,二廠直至今日仍在營運。
關於亞泥是如何取得花蓮礦場的,網路上有很多文章可以參考。大致上是原住民以為土地「出租給亞泥」,但秀林鄉公所用的卻是「土地使用權拋棄書」,而且上面很多簽名的筆跡十分類似,甚至有人根本不在場卻有簽名。
要知道,1973年,仍然是戒嚴、白色恐怖時代,若當時發生政府侵害人民權利的事情,絕對是轉型正義的一環,與其咆哮要逕付二讀,不如先cue促轉會。
2019年7月,亞泥充滿爭議的「延展20年」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原處分」,也就是新的礦權尚未核定。可是依照目前的礦業法第13條:「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當初行政院修法的版本是加上:「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法規辦理原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評估,並依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內容或主管機關核定之開採及施工計畫辦理者,得繼續開採。」簡單說就是還沒給新的核定時,你可以依照原來申請的權限繼續開採。
林淑芬、陳亭妃、Kolas Yotaka(谷辣斯)和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都是「但展限申請案未經核准前,不得採礦」。但蕭美琴委員的版本沒有這一條但書。
蕭美琴委員是花蓮縣的立法委員,難道美琴姐不在乎原住民族權益嗎?淺碟思考的人可能會這麼想,但問題真的沒有這麼簡單。
要知道,亞泥花蓮廠有43%的員工就是原住民,這些族人雖然與亞泥在土地權上纏訟,但同時也依靠亞泥獲得工作權。這也是當地537戶中,有380戶(70.8%)同意亞泥繼續開採的原因,不同意僅43戶(8%)。
沒錯,亞泥開山挖礦,場面確實怵目驚心,別說實際去過新城山,走過金瓜石本山礦場的人都知道,這實在「很不自然」。可是,亞泥的營運和當地居民的工作權、生存權有密切關聯,卻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在新的延展審核期間,等同要亞泥暫時關廠,你要這些員工放無薪假嗎?
新城山的住民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且可以留在家鄉,誰願意看到自己的家鄉被挖平,還養魚勒!如果一直把風向帶往要求亞泥停止開採,請先給這些員工一個生活上的保障。
***
我想起一件事情,就是當年統一企業要開7-11蘭嶼店時產生的爭議,說是這種資本主義會衝擊蘭嶼的傳統文化。其實,蘭嶼的文化早在一堆觀光客湧入時就被衝擊了。
蘭嶼不是沒有個別經營的超商,那麼多一間7-11,是蘭嶼人不配享受更便利的生活,還是擔心7-11會改變蘭嶼人的生活?如果7-11能讓蘭嶼人的生活更好,為何不呢?
另一個類似的爭議,是前一陣子某房產達人說宜蘭「當美麗的農田變成癩痢頭...臺北客退休住宜蘭?塞到死的交通,想到就討厭,而退休族最需要的醫療,嗯...還是留在臺北比較好。」
蘭陽平原肥沃沒有錯,但人家就該一輩子種田?鄉下就應該有鄉下的樣子?然後,當宜蘭要開闢更便利、快速的軌道運輸設備時,為什麼是外縣市人在反對啊?
人們都是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如此而已。如果能有更好的選擇,誰不想要呢?
最後我想引用晚清名將左宗棠的一句話-十個法國將軍 ,也比不上一個李鴻章壞事。
***
【補】
有媒體從業人員提醒我,鏡周刊這篇是廣編,然後所謂的「七成」不是民意,我知道。我也找過很多的新聞:
亞泥工會提七成居民支持 反亞泥自救會批未收連署書
聯合報 記者王思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957661
亞泥礦權展延遭撤銷 經濟部決定不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020137.aspx
鏡周刊這篇我也猜測是廣編,不過我是刻意引用這篇的,因為他很明顯就是亞泥的聲音。關於「七成」這一點其他新聞我也有看到媒體報導。
【礦權遭撤】亞泥稱「7成居民支持」上訴 環團批扭曲內容
上報 蕭惠敏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8248
礦權展延案遭撤銷 亞泥上訴部落7成支持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07290184.aspx
還有,我自己是學民調的,我不會說誰的民調是假的,誰的是真的,我只會說有沒有代表性。例如之前韓粉在街頭隨機訪問,說有很高比例的人支持韓國瑜,這也是民調,但沒有代表性。
所謂「七成支持」,是亞泥花蓮廠企業工會去做家戶訪問得到的,很有可能多數的家戶成員都有亞泥員工,所以支持度很高。同樣的,環保團體指出,如果去訪問新城山下的居民,可能沒有人會支持。
我這篇文章想表達的就是這樣而已,不要忽略有人真的要依靠亞泥生活,很無奈沒錯,但是不爭的事實。我也說,如果有更好的生活,誰不願意追求呢?
最後,大家也可以想一下,你的立場是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禁止亞泥花蓮廠繼續營運,還是說你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在環境評估允可的情況下讓花蓮廠繼續營運?
第二個是,在新的延展尚未許可前,亞泥究竟該不該繼續營運?其實也可以延伸,那其他產業是否也該比照辦理?
不過我想我們彼此之間有共識的地方,應該是原住民族土地權的維護,以及過往時期侵害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
我想說的是,我有看到在原住民族土地權、環境保護等議題的聲音,其實我的同溫層也多數是這種聲音。但我還看到背後有住民工作權的問題,而這是我在我自己的社交網絡中幾乎沒有看到的。
我認為這些人的工作權一樣值得重視,應該沒有違背寫這篇文章的出發點,我一開始也先從原民土地權與環境保護兩點開始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5546743243638&id=1291419051
【回顧】
一「黃國昌批民進黨阻《礦業法》 老柯:你們自己不來協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42363542570386&id=584986081641475
鹿港街頭保護神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華殖文化下,「環評」只是執政當局用來移除民間阻礙的拖拉機。
因為華人社會的各種團體、組織,檯面上會搶到上位者,幾乎都為魯迅所謂的「有權時無所不為,設失勢時奴性十足」的「中國人主/奴互換人格」強烈之人。
這些人迷戀權位,崇尚威權。喜好發號司令,缺乏尊重他人的人格。喜歡啟用唯唯諾諾、一呼百應的奴才,排斥見解獨到、人格獨立的人才。
這種中國儒教教化出的官僚文化,官方指派的「環評委員」,不會是把「為人民服務、為環境發聲」擺在個人利益之上之人。
丟掉假環評的毒奶嘴吧(兼勸退/逼退環評委)
這篇文章會得罪很多人,希望有人指證我是錯的
粘錫麟老師在世時,我們兩隻環保孤鳥。2007年中元節,我們到環保署辦環保中元普度,為台灣環保署正名為「中國離島工業區環境保護局」,2008中元節,我們在監察院門口辦鍾馗捉妖。粘老師負責寫祭文、讀祭文,我負責拉場子。
1986年底的鹿港反杜邦後我在美國唸書錯過了,到1987年4月我回台灣復職民生報記者,在新竹水源里反李長榮、新竹化工空污中第一次見到粘錫麟,也認識了高清波,又在劉泳鈴的「後勁反五輕西服店」再和粘老師相聚,他啟蒙了各地的反公害運動,包括我。而高清波、粘錫麟、劉泳鈴三位老友先後離世。他們見證了台灣環保運動的胎動與勃發,這些老友在1990年郝柏村當院長時,受封為「環保流氓」,包括了我這個環保記者流氓。
(今天看到李應元說詹順貴「不顧江湖道義」,他們可沒被郝柏村認證過社運流氓,今天也在這裡講「江湖話」,實在好笑!)
那時代,沒有環評,我們卻擋下了一些開發案,也迫使一些工廠停工,讓國民黨政府不得不面對環境問題,有人被抓,被打,有人被判刑,出門就沒有回家的打算。我們從戒嚴時期衝撞到解嚴,盼到政黨輪替,從來不認為環保是什麼科學問題,100%是政治問題,所以只有讓當局者「痛」,環境才能「快」,環保問題最後只能政治解決。
會搞環保的人,都是偏執狂,我不相信環評能夠解決台灣的環境問題,因為環評制度的原始設計是好的,但是到了台灣,就變成打假球。只有在政治上取得多數人的認同、認可,才是硬道理。(李應元說得對,我們的網路、街頭聲量太微弱了;蔡英文不是勸告我們要大聲一點,還聽不到,可以拍桌子。)
環評法是抄「國外先進國家」的,沒什麼大問題,問題出在人,這些人把環評當成政府虐殺環境的遮羞布,還給了環評委「否決權」,看起來很了不起,但因為整個審查過程不透明不公開,所以讓執政當局上下其手,為所欲為。
在組織上,環評委只是「爪牙」的地位
先看組織吧,環評委是台灣被膨脹最厲害的一群人,「否決權」好像給了他們開發案的生殺大權。
其實大錯特錯。任何一個了解「組織行為」的人分析一下,就知道怎麼回事。
以人體為例,總統元首是頭,行政院長是脊椎,各部會是手腳,環保署是執行保護環境(破壞)的手,下面有綜合計畫處(手指),再下面是環評科,其中一項業務是環評,遴選環評委,算起來環評委只是指甲罷了。
雖然是指甲,美甲裝扮起來也可以很動人的,個個博士、律師、專家、學者,而且享有社會令譽,「貌似忠良」者,地位崇高,神聖不可侵犯,但是講穿了,這些民間環評委都是來幫環評科打工敲邊鼓的「拖兒」。
當環評委的先抉條件是廟堂上可教化者,非不可教化的環保流氓可充數,同時還要保持他們的顏面,這樣「拖兒」才可以「回收利用」,有時還有苦肉計,願打願捱一下。環評委要懂得「察顏觀色」、「身段軟」,才能做得久,很多「學閥級」的環評委,每年有數億元的研究計畫經費,都還要趕環評委開會的場,領2千元出席費(據說現在漲到2500元),但當環評委的「邊際效益」是很高的,你懂的。
當婊子的也可以有貞潔牌坊?
答案是「可以」,只要臉皮厚,下次還會再請你當環評委,而且這牌坊還可以一直扛下去,反正外面有一群環保團體,傻傻的哭喊要環評委維護「環境貞操」,好像這些「拖兒」真的就是保護環境正義的守護者,所以每次貞潔牌坊開張時就張燈結彩。不管「官派委員」、「民間委員」都是「官派」。
1997到2006我有十年的時間不常在台灣,也不過問環境江湖事,其中一個原因是我的老師是林俊義、也是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創始董事長,先後擔任台北市環保局長、環保署長,我很難處理公私關係,在他之前的環保署長或環保局長,我哪個不熟?哪個沒被我批判過?但在江湖道義(其實是利益迴避),我說什麼、做什麼都不對勁,乾脆轉行。
其實環保署的老人大多了解我的個性,不說官話,不說假話,當記者時,我曾公開告訴他們,如果我寫錯了新聞,我可以不幹記者(後來我不幹記者,並非寫錯新聞,但是追求第一手資訊報導,而不是聽完官話後有聞必錄,是我的習慣)。
在我1997年離開台灣前,環評會我很少理睬,反正是官方設的局,賭場是他們開的,他們養的荷官怎麼做牌,大家心知肚明,早期的環評委我也認識多位,我私下問他們時,都會告訴我,其實每個案子的結論是什麼,大家看看主席臉色,都心裡有數,不會有什麼大變數,就這麼回事,我也不願苛責他們,反正產官學共犯結構就這麼回事,別當真,認真就輸了。(他們那時候就有否決權了)
我到今天我還不明白,環評變成網路聲量最大的環保詞彙,什麼時候民間環評委變成了環境正義的化身?希望有人能告訴我在我失落的十年中發生了什麼事。
不以事實為依據的環評,能夠維護環境正義嗎?
每次看到環保團體、社會大眾,甚至媒體記者把環評大會當成最大的、最崇高的環保聖壇,我就有哭笑不得的感覺。你們拿著豬頭,真的沒找對廟口。
以大家還「記憶猶新」的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為例,先要知道興建的原因是什麼?套一句鄭文燦臉書上說的「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的設置,是因應大潭電廠擴建的需求,而大潭電廠擴建是為了滿足核四停建的供電缺口,兩者是配套計畫。」
2013年2月25日我和立法委員鄭麗君、田秋堇開記者會,說明核四不建,到2025年也不會缺電,其中也不含大潭電廠擴建,當然也不關藻礁什麼事,現在鄭文燦這麼說,何不拿出鄭麗君當年的研究報告,了解一下台電是如何「藏電」的。(我一向不說「藏電」,因為52GW的發電廠以布在國家能源年報中,就在那裡,沒藏電)
不蓋核四,又不蓋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缺不缺電,這事情環評委當然要查清楚,這是這項開發案,和許多風力電廠、太陽能電廠、天然氣電廠、天然氣接收站的起因。如果真像鄭麗君和我在5年半前評估的,哪有這麼多電廠好審查的?
過去幾十年,天然氣只有中油可以進口,去年815大停電,中油換大潭天然氣管肇禍,民進黨順水推舟,所有人都能進口天然氣了,台電大舉進軍天然氣,台中港要增建接收站,基隆協和也要,連台塑麥寮也不落人後,就算未來有50%供電來自天然氣,也不必通通有獎。
不缺電,多蓋一個電廠都是浪費
這麼簡單的算數問題,博士教授級的環評委不會算不了吧?不會?我來教你們。缺不缺電,給個說法,我在2年多前「開放台電」活動中,已經證明台電在實務上、法律上都不缺電,現有電廠總的年產能利用率不到60%,按什麼算法,就算廢四核,都不會缺電。
話說回來,如果連基本源頭興建的必要性都沒搞清楚,就去審如何建,豈不是浪費社會資源?
話說從頭,還是不缺電,根本沒必要蓋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當然深澳也不必建。但是這些都是這些環評委「貌似忠良」審出來的。
今年9月後部分民間環評委不斷對外說,賴清德院長指示9月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評非濄不可,結果看到223公頃限縮到23公頃,都是部分民間環評委和內閣政務官喬出來的,結果民間環評委又退席,又「請假」不出席,搞了2次流會,這政府還有威信嗎?換了我是賴清德,也會動怒。
當初接了環評委的聘書,就應該知道環評委只是「爪牙」的位階,找你來,是給你面子,可以裝得道貌岸然,行禮如儀就好,不要搞到那麼難看,別人會說你「不懂江湖道義」。
詹順貴請假都變請辭了,如果環評委有被強奸的感覺,就該請辭,否則就不必再說什麼,坐好坐滿「爪牙」的位子,你們不就是幫綜計處環評科看看環評書的,別以為這樣就可以得道升天?「否決權」是在院長手中的,不是在你們手中,院長、署長行走江湖多年,不會太阿倒持授人以柄。
請假的5位環評委,趕快請辭吧。
至於環保團體的朋友,你們還看不出來環評大會是「毒奶嘴」,奶嘴本來就是吸不出奶的,只是用來安撫老百姓,告訴你們「政府有在做事」,從湖山水庫案、國光案,到深澳案,到觀塘案,你們還看不出來這個奶嘴是有毒的。
我已經忍了很久,現在敬告各位有志於環評的朋友,可以丟掉這個「毒奶嘴」,你們可以受騙,但是不要幫著政府騙其他老百姓,誤會環評制度可以維護環境正義。
或許某些環評委不服氣,會說過去xx案子我很努力,擋下了xx。我想環評委的工作是一個團隊工作,並非某一、二人之功過,出淤泥而不污?在歷年重大案件證明只是環評委可以檢到了些芝麻,大燒餅都掉一地。某些案子停下來,例如國光石化案,不是只靠環評委的努力,而是社會輿論上達天聽,不想失去政權的結果。
我知道這些話有些倚老賣老,不中聽,也會得罪人,但是基於環境正義的責任,我必須說出來,否則我的道德底線不就和我所批判的「環評委」一樣低了。
歡迎你們來丟我石頭,證明我是錯的。
萬一我是對的,就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在有毒的環評上,這樣不環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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