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技術工友
職系:司法行政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99-跨縣市
有效期間:109/12/02~109/12/20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徵者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工作維護。
(2)院區內勤務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3)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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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been6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本(109)年12月2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本院(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總務科),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駕駛」,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號。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檢附證件:(請以A4規格影本提出,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2)機關移撥同意證明書正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6)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7)最近3個月內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8)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9)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工友甄試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經甄審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本院總務科莊書記官正彬,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404、傳真電話:(07)611-6335。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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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02~109/12/07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及電腦操作技能。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規定迴避及不得僱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二)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尿液篩檢轉介矯治等衛生保健工作。
(三)衛生教育與諮詢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務處健康中心(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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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109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止,親自或委託到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時不予受理),意者請於即日起,連結本校網頁公告(http://www.npvs.ptc.edu.tw/)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切結書。
2.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影本、執業登記證影本(無則免付)。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請用A4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如委託他人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二)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或人事室,聯絡電話:08-7791103轉284或212林組長(學務處)、08-7991103轉270郭小姐(人事室)。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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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9/11/09~109/11/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3.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者。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5.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班(註:24小時輪值)。
工作項目:
1.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關所屬單位(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二路10號、高雄市小港區東亞南路36號、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一路14號、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加昌路600-11號3樓、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南四路6號、高雄市小港區亞太路4號、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五路23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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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通訊報名,請至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網站(網址:http://kaohsiung.customs.gov.tw)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並以掛號郵寄至(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事室許小姐收」,另於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高雄地區)」。報名截止日為本(109)年11月16日,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表格式不合、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2.檢附資料:意者除應檢具報名表(應黏貼照片及身分證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如具有專業證照者,亦須檢附相關證件影本1份(上開證件於錄取後須繳驗正本,如有偽(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擇優口試及公布口試名單:本關將根據報名表及所附證明辦理初審,初審後擇優口試(含搬重物測驗,約20-25公斤),口試名單將於本年11月23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高雄關網站最新消息(恕不個別通知)。
4.口試時間:預定於本年11月25日(星期三)辦理,相關時間、地點、流程及方式將併同口試名單公告。
5.正取及備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1名,惟應徵人員不合適者,本關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候補人員於候補期間內,得視業務需要,依序遞補本次或嗣後產生得約僱人員代理之職缺。
6.到職時間及約僱期間:正取不分名次,由機關依業務需求及錄取者學經歷分派代理職缺,並預定於110年1月上旬到職。約僱期間為到職日至被代理人復職前1日,屆時無條件解僱(註:本次代理期間約1年;惟被代理人亦可能提前復職)。約僱期間考核不及格,應予解僱。解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8.待遇支給: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臺幣3萬4,9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連絡電話:07-5628116,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