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大礦場「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究竟跟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有什麼關係?
新城山礦場作為礦業修法的關鍵個案,除了因為它的面積和產量都是全台最大之外,也因為礦業法的各種不合理——霸王條款、免環評、原住民諮商同意、礦業權展限爭議...等,剛好都沾上邊。而當地原住民三代族人要不回的土地,故事要從大約70年前說起。
1960年代,政府為了管理原住民族的土地,要求原住民透過登記「耕作權」並證明有實際耕作10年(後改為5年,去年則改為無年限),作為取得土地所有權的要件,也就是所謂的原住民保留地,並且立法明文規定這些土地不能轉讓或租給漢人。
但法規中有開放數個「例外」,採礦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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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水泥1973年到花蓮的新城山設水泥廠與礦場時,發放幾千塊的補償金後,就在地主並不清楚其實會一直挖到礦產枯竭的情況下,很有爭議的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因為亞泥的使用,使得族人無法「持續耕作」,至今40多年過去,地主們仍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
弔詭的是,亞泥在過程中取得地主們的「土地權利拋棄書」,且在接下來的幾年陸續進行了耕作權的塗銷,但這些拋棄書卻長年面臨有「偽造文書」嫌疑的指控。
這些背景,讓在地的太魯閣族人從民國80多年展開了「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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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年時,花蓮地方法院判決確定族人們是土地合法的耕作權人,保住當時因為資料不齊全,而倖免於被塗銷的59筆耕作權,而這當中有兩筆土地在2014年時,族人取得了土地所有權狀。不過......就算拿回了土地,礦業法霸王條款仍然特許業者可以繼續佔用,一張權狀無法讓通電的圍欄倒下,也無法讓業者離開。
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快30年過去,第一代地主幾乎已經凋零,第二、第三代族人還沒放棄,礦業法修法有辦法還給大家正義嗎?台灣不只有新城山一個礦場,支持礦業修法,讓礦業法不再獨厚業者,讓其他受到採礦影響的人,可以有一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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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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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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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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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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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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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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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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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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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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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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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1960年代是民國幾年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85了!
我從小只知道父母告訴我舊曆生日,那是農曆3月22日。在登記香港身份證那年,也許是鄰近新曆5月1日,因此就胡亂寫上那一天是我的生日。妻子女兒及朋友們都在5月1日為我慶生。後來有朋友幫我查到,我出生那年(1936年)的農曆3月22日,是新曆的4月13日。這以後,每年就過兩次生日,新朋友被告知是4月13日,老朋友還會跟我過5月1日。
近年最熱鬧的一次,是2016年4月16日,友人Felita 為我主辦的一次生日晚會,有數十人參加,大部分是年輕的新朋友,也有老讀者把二三十年前我主編的《七十年代》《九十年代》帶來作回憶。我那時的一些老同事也被我請來了。那是我八十歲生日。那年我出版了《世道人生之八十自述》一書。
不經不覺又過了5年,今天進入85歲了。5年前,我開始了《世道人生》的專欄,今年,我告別這專欄。
今天,我在實體上,一個人過;精神上,就把過去幾篇與生日有關的文章在這裡重刊,算是與讀友談天,一起過生日吧。
八十自述
(發表於2016年4月13日,已收入《世道人生之八十自述》一書中。)
我出生於1936年廣州。童年經歷戰前香港、淪陷的上海南京、戰後的上海北平,動亂中於1948年來了香港,在這裡穩定生活了68年。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給我更多,使我更愛。
在左派中學畢業,1955年進入親共出版社工作,在那裡得到知識的成長,1956年第一次在《文匯報》文藝版投稿獲刊登,從此走上編輯寫作之路,畢生沒有轉行。一個甲子了。
人生最大的改變是在1970年創辦《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月刊,它開始時是一本左派背景的刊物,其後轉變成獨立的刊物。我也從一個服從中共領導的文化人,轉變成一個具獨立人格和批判精神的文化人。我創辦了這刊物,擔任總編28年3個月,實際上也是這刊物創造了我。沒有它,就沒有我的認識的改變,也沒有我下半生的事業,包括停刊後的寫作。
有黨派背景的報刊把報刊視為宣傳工具,講「立場、觀點、方法」,立場是第一位的。宣傳品不是以報導事實為主的媒體,不是監督社會尤其是監督掌權者的媒體,而是要把黨派的政治觀點和政策措施向讀者灌輸的媒體。辦《七十年代》之初,我向讀者宣示我們的理想雜誌,是「讀者是它的作者,而作者也是它的讀者」。也就是說,它不是由編輯組稿、作者寫給讀者看的雜誌,而是讀者和作者一起在那裏交流知識、經驗、見地和所聞所見的事實的雜誌。編者也是讀者、作者之一。我堅持開放園地,以文章的質素而不是以立場作選稿準則,終於不為左派所容;也因這主張,使雜誌緊貼時代,我的知識和思想也在讀者作者交流中不斷從自我反省得到拓展。卡爾·波柏的「批判精神就是科學精神」是我一生的座右銘。
在認識上固然需要不斷地糾正錯誤,但在明確媒體必須尊重事實、一切讀者關切的事都要如實報導,一切只要是充分說理的好文章都不拒絕刊登,這些基本價值觀卻必須堅持。由於在1970年自主決定報導海外的保釣運動,受到周恩來的關注,我也因此與中共香港工委有過比較緊密的聯繫。其後由於我100%堅守原則,而被掃地出門,但也因此給了我機會,去開闢獨立自主的媒體生涯。
「100%堅守原則,要比98%來得容易。」這是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的一句話。堅持100%,難關挺一下就會過去;堅持98%即表示你在名利權面前放棄自己2%的堅持,但放了2%就會繼續放,終於會變成一個沒有原則的人。
人生有許多時候要妥協,但既選擇媒體工作,那麼堅持不做宣傳工具就不能有2%妥協;堅持一切公眾關切的事都如實報導不能有2%妥協,寫政論須以事實為根據和忠於自己的認知也不能有2%妥協。就這樣,我見證了中國抗戰以來的變遷、文革、民運,台灣民主運動,香港則從九七問題出現到現在的所有階段,報導和評述這些變化幾十年。
父親送我的生日禮物
(發表在2019年4月9日的文章,記下對我人生最有影響的生日禮物,就是父親在我16歲生日時送的《魯迅全集》。)
「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只可惜沒有『個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愛國的自大』。……『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除精神病學上的誇大狂外,這種自大的人,大抵有幾分天才,也可說就是幾分狂氣……但一切新思想,多從他們出來;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從他們發端。所以多有這『個人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多福氣!多幸運!」「『合群的自大』,『愛國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至於對別國文明宣戰,卻尚在其次。他們自己毫無特別才能,可以誇示於人,所以把這國拿來做個影子;他們把國裏的習慣制度抬得很高,讚美的了不得;他們的國粹,既然這樣有榮光,他們自然也有榮光了!……所以多有這『合群的愛國的自大』的國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這是現代人寫的文章嗎?不。這是100年前,1918年11月15日魯迅發表在《新青年》的文章〈隨感錄三十八〉,後收入他的文集《熱風》中。
摘錄這小段文字,就明白為甚麼魯迅的時論文章在今天讀來都不覺過時,也明白為甚麼這位在延安時期備受毛澤東稱道的作家,他的小說、雜文近年在中共國的教科書中不斷被剔除了。中國歷代的專制政權,都是植根於這種「合群的愛國的自大」中,也利用這種「自大」去凝聚民眾的奴性,經久不息,延綿至今。
1952年我16歲生日那一天,我父親送了一套《魯迅全集》給我作生日禮物。他那時約略知道我喜歡看文學著作,在學校的中文作文成績也較好。這套全集我一直保留到現在,許多本都佈滿蟲蛀的痕迹,紙頁也有點脆了。
這套《魯迅全集》是中華民國27年6月15日初版,民國37年12月15日三版的版本。民國27年是1938年,魯迅去世後兩年。全集20冊,前十冊是他的著作,後十冊是他的譯作。
父親送我時,大概沒有想到,這套全集是我思想和寫作的瑰寶。我至今仍然感懷父親給我這個畢生受用的禮物。我通讀了全集前十冊,後十冊的譯作讀了一部份。
魯迅舊學根底深厚,又留學日本,博覽西方文學和思想論述,在他的小說和雜文中,有傳統文化的底蘊,西學的淵源,和針砭時弊的邏輯思維。後來認識雜文家羅孚先生,他說他是吃魯迅的奶長大的。我想我也是。我甚至認為,只通讀魯迅,就兼具國學與西學的基本認知,和一定的寫作能力。
文革時中共把所有的中外文化都批判為「封、資、修」,但因毛澤東曾經極力推崇,因此香港左派書店除了大量毛著之外,還有魯迅著作。我這時期又把魯迅所有的小說和雜文再讀一遍,並寫過一本叫《和青年朋友談魯迅》的書,編輯過他的語錄。魯迅晚年參加中共幕後領導的左翼作家聯盟,但他沒有被中共體制收編,反而批判左盟領導者為「拉大旗‧作虎皮」的「奴隸總管」。魯迅自始至終保持獨立精神和自由思想。
魯迅作品不僅針砭時弊,而且深挖中國人的劣根性,更使我畢生受用的是他的這句話:「我的確時時刻刻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無情地解剖自己。」我後半生的思想認識的轉變,正是秉持這種批判現實也批判自己的精神而來。魯迅是我思想和寫作的基礎之一。
鼠年的生辰雜感
(取自2020年4月13及14日的文章與網誌。)
農曆3月22日是我的生日,2020年正好與我的新曆生日只隔一天,是4月14日。
我生於1936年,鼠年。回顧我生平經歷的所有鼠年,對我的人生都有意義。出生那年,是抗戰前夕。1948年,在中國內戰中,父母帶我從北平重回香港,由此在這裏開始了與在大陸完全不同的人生,我有了香港人的身份,儘管許多年後才對這身份有認同感。1960年,結婚,太太在大陸寶安縣教書,我們分離兩地直到1974年她重回香港。1972年,我辦的《七十年代》在左派陣營中崛起,那一年被邀到北京,見到一些要人,體會到的卻不是中共官方想要給我們的觀感。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香港開始面對表面明朗實際上卻灰暗的未來,社會從此開始了新的、延綿至今越趨激烈的矛盾。1996年,主權轉移將臨,港督彭定康預言,「香港的自主權……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2008年,與我相伴超過半世紀的妻子離世,我一度陷入長久的困惱中。2020年,香港繼反送中的絕望抗爭之後,來到全球疫情大爆發的時代。香港也在這一年實現告別一國兩制的「二次回歸」。
人說本命年是人生的一道坎。不過精通術數的哲學家勞思光生前對我說,本命年之坎,並非應驗在所有人身上,而是還要有其他命數配合的,所以毋須戒懼。但對於我來說,鼠年至少是人生的一個關口,悠長歲月中的每一個鼠年都像是一個里程碑。或者如弘一法師遺言所說的「悲欣交集」,悲是悲眾生,欣是欣幸走了過來,欣幸在自主命運中有新的覺悟。
過去幾年,每年都有新老朋友同我慶生。今年最冷清。有朋友問我:會不會悶?會不會感到孤獨、寂寞?孤獨與寂寞不是同義語,孤獨的人不一定寂寞,反而許多朋友一起鬧鬧哄哄的人往往是寂寞的。寫作人大都孤獨而不寂寞,一個人在那裏思想飛揚,如莊子所言:獨與天地精神往來。
昨天看港台的視點擂台,兩個年輕人黃之鋒和民建聯的林琳一對一辯論,糾纏着一個問題,甚麼是幸福?好像各說各的,沒有定論。
現代人的所有人文思想都從來沒有超越過古賢,而只是不同角度去解讀古賢。幸福的定義,古希臘歷史學家修昔底德一語道破:「幸福的秘密是自由,自由的秘密是勇氣。」
人的不幸不僅是物質的匱乏,而且是在物慾追求中自覺或不自覺地做了奴隸:權力的奴隸,金錢的奴隸,色慾的奴隸。
自由並不等同於行動上的自由。自由的意思是自主,是為自己的準則而活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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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生日,我也懷想到去年(2019)今天告訴我她也是農曆3月22生日的朋友Venny Lai,去年十月她在大阪旅行時突然過世,我知道時震驚不已。她妹妹一直放不下傷懷。我生日的願望之一是希望她妹妹和朋友們不要被不受操控的事情困擾。
人生有困難,有困擾。困難是你可以解決或經過努力也解決不了的事情;困擾是已經過去的或不受人為操控的事情。人的逝去是其中之一,目前的疫情何時結束?也不是任何人可以操控的。作為個體來說,不須為這樣的事困擾。
敏儀傳送一首歌給我,是1943年歌手Vera Lynn演唱的We'll Meet Again,來自Vera Lynn主演的同名電影。這首歌是1939年由Ross Parker和Hughie Charles作曲作詞。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最著名的歌曲,激發士兵們的戰鬥意志以及他們的家人和愛人的共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5C4meGkNyc&feature=youtu.be
朋友們,我們會再次相見。在這之前,仍然可以在網絡中以文字或聲音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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