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兩星期沒更新FB了,我果然不是經營FB的料。我這兩星期都在幹嘛?當然不是趕稿啦。。而是沉迷在馬克吐溫的小說世界。
好不容易終於讀完《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湯姆歷險記)》和《Huckleberry Finn(頑童歷險記)》,不讀不知,後者才是馬克吐溫最偉大的作品。
這本書真的不容易讀完,儘管這部作品是美國中學的文學書目,但一百五十年前的英語結構與現代英語畢竟有不少差異,這本書更用了大量美式白話。我花了一星期才讀完前20%,但漸入佳境之後,只花一星期就讀完餘下的80%,中段開始欲罷不能,簡直到了做夢都在想著劇情的地步。
當我讀到全書最震撼的一句:「All right, then, I'll go to hell.」心中驀然一動,好像有股強大的力量敲響我靈魂的騷動。
其實我的日常生活簡單到近乎「孤寂」的地步,近年才開始接觸西方的文學作品,一頭栽住這個廣闊無垠的世界,只覺相逢恨晚。年初至今,我讀了很多書,根據圖書館的借閱記錄,真的有一百本以上。有時真想和大家分享閱讀心得,但我知道這種POST不僅「呃」不了like,反而會惹來dislike。
寫作不是空中樓闊,必須穩穩奠基在閱讀之上,這樣才會進步,蓋出高聳而不會倒塌的摩天大樓。這道理很簡單,老生常談,了無新意,但要做到確實不容易。有些人向我請教寫作心得,我的建議就是「要讀很多很多的書」,他們就覺得我的見解陳腐,不值一哂,後來也未必照做。
當我出道初期,靠的可能是一點小天分和聰明,但我漸漸就發現,真正要在這條路走下去,真的要非常努力,比其他作家更努力,將自己逼到極限。只有這樣,這份志業才可以長久,心中的一團火才不會滅。我不是一個天才,所以我希望可以成為一個「努力的天才」,這也是我對《火影》這部漫畫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話。
我知道,這樣的想法很脫節,在這個講求sound-bite的新時代,我有可能成為一個過氣的作家。但沒所謂,我由始至終都有個很清晰的人生目標,就是要寫出「不被時代遺忘的小說」。這很難,但我會努力,繼續努力。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