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勘文
#公園再造超前部署
#協助古蹟週邊再升級
竹縣府文化局東興圳二期工程,泉州厝汾陽堂古蹟修復完成,
當地的竹北市鹿場里 范光仁里長建議,除了建物整建之外,提出在週邊綠帶加強公園元素設計,友善里民的休憩及運動設施,我們與公單位討論後,
邀請竹縣府、公所、里長等公部門會勘,以下我們初步決議:
一. 目前文化局辦理 汾陽堂古蹟(及週邊綠帶)民間促參OT營運移轉,待移轉後,屆時與得標廠商再研究討論一次,期待週邊綠帶的公園規劃設計再升級,更符合里民及使用者的需求。
二.竹北市公所同意提明年度預算,整體規劃泉州厝汾陽堂週邊綠帶的公園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
我們期待古蹟文化的保存更完善,更友善里民的生活休憩。
我們感謝竹縣政府文化局、竹北市公所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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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禧於總質詢時向縣長反應,有關前縣府違法濫權,強制接管礁溪溫泉公園一案,希望縣長能秉公妥善處理。
縣府於105年9月1日,以礁溪溫泉公園違約為由,偕同警方強制執行接管,但礁溪溫泉公園OT案契約書清楚載明:於爭議處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執行本契約,縣府為何違反契約,強制執行接管?
強制接管前一日財政部發文縣府,公文寫明:「旨案須否進行強制接管營運,請貴府衡酌個案實情,依促參法規定及投資契約約定,審慎妥處」。
照促參法第53條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才有權停止營運,為何縣府無視公文內容,隔天仍強制接管? 若縣府帶頭違法不依法行政,以後誰還敢來宜蘭投資?
促參法第53條:
「公共建設之興建、營運如有…於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難之虞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令民間機構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
#礁溪溫泉公園OT案
#請縣長秉公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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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延稅延租減租優息來了
#疫情經濟難關我們一起挺過去
防疫加油,生活更要加油!💪
三級警戒到現在73天的時間,許多人的生活及經濟受到影響,在艱困的時間,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因此北市擴大推出了四項紓困措施「延稅、優息、減租、延租」,實質的在稅收上、在租賃的稅金上減輕大家負擔。
⛔️繳稅的朋友看這裡:
👉延稅:
✅除原規定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之納稅義務人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紓困、補貼、補償、振興者、營業額減少達15%者、出租自有不動產之房東,減收租金比例達15%者,可向北市稅捐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外,新增印花稅之納稅義務人如有上述原因者亦可向該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並延長適用期間1年至111年6月30日止。
✅110年6月底以前經核准延、分期繳納的案件,如果因受三級警戒影響導致無法如期繳納稅捐者,可就剩餘尚未繳納的稅額,再次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前次採延期繳納者,當次以核准延期繳納為限;前次採分期繳納者,當次以核准分期繳納為限,以紓解納稅義務人繳稅壓力。
⛔️有向北市動產質借處貸款的朋友看這裡:
👉優息:
北市動產質借處針對因疫情受中央各部會紓困補助之質借民眾,可於110年12月31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洽原質借分處申請減收自110年5月1日至7月31日質借利息,並由減收50%利息調高至減收75%。
⛔️有承租北市市有不動產的朋友看這裡:
👉減租:
✅北市府就承租臺北市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者(含已開始營運之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於實施期間減租75%,如有轉租情形,應切結將市府減收金額回饋予實際使用人;但他級政府機關及其所屬事業機構、金融機構、公用事業機構及廣播電視、電信事業機構等不適用。
✅市有國宅、社宅、出租住宅、地上權國宅、承租市地作住宅使用者,於實施期間全面減租30%,不再受限須受中央紓困者。
👉延租:
✅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用或住宅使用之承租人,若109年已核准延後繳納租金且尚未繳納者,並得申請再延後繳納6個月,但不得超過租賃契約期間。
✅北市府公告停止營運或關閉場館之促參OT及ROT案件,可申請依實際停業日數延長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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