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保存與經濟發展應該要有併存方式
但前者的法益更應優先收到保護!
徒法不足以自行
台灣不僅在澎湖海域在本島陸地也都有豐富的考古資源,這些考古資料呈現出多元多層次歷史陳跡。可惜的是,不管是水下文化資產的考古研究,或是陸地上像漢本遺址的開挖,都面臨許多挑戰和困境。我們雖有《文化資產保護法》,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建設開發掛帥,商業利益為前提,行事求方便,欠缺對文物古蹟的尊重,不僅一般古蹟維護困難,更捉襟見肘的是需要耗費更多人力和資源的考古遺址。相較於古蹟鑑定與維護,考古團隊的相關新聞曝光更低,卻涉及更大的開發利益。
2015年年底漢本考古團隊的劉益昌老師感嘆:「經濟開發掛帥,國人不認同本土文化也沒用」
http://www.matataiwan.com/2015/12/24/archaeology-in-taiwan/
漢本遺址在2016年升級為國定遺址之後,蘇花公路通車勢必延期。然後呢?開發工程與考古挖掘之間的時間競賽,轉眼進入2017,卻不見後續相關的新聞追蹤報導。
目前還有持續更新報導這議題的有環境資訊中心下的漢本遺址條目:
http://e-info.org.tw/taxonomy/term/39076
此外,還有現地保存遺址運動的臉書可供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SaveHanbunSite/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