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試官問我有沒有問題時
在輔導求職的過程,諮詢者很常問我「被問有沒有問題時要怎麼回答?」
相信很多人也有這樣的經驗,面試來到最後,面試官會說「還有沒有問題?」每到這個時候,要不是腦袋一片空白,就是想開口但不確定開了口,是加分還扣分。其實從面試官的角度,問這個問題的目的,主要是想透過你的提問,更認識你,了解你的人格特質、你在意的工作價值、甚至是你對自我的理解。所以,要是說「沒有問題」,等於在向對方說「我沒有想法」,可就白白浪費一次加分機會了!
因此,本次我分成四種類型:
【福利制度、未來發展、瞭解對方、給我指教】
並集結了相關文章裡的例句,如何運用給大家參考!
一、【福利制度】
這應該是大家最常問的,但老實說這類問題不大會加分。且通常是問得越細,給人越難搞的印象。不過,這不表示不應該問,而是先問問自己這對你是否重要?再來才是該問誰?怎麼問?
首先,這是否對你重要?如果離開前一份工作的原因是工時超長、經常性加班問題,那麼到一間工時超長有加班需求的工作,絕對不是你想要的。我總是強調「轉職不是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因此清楚什麼對自己是重要的,才能避免重導覆轍。所以,若這對你很重要,且是你決定一份工作的關鍵,請務必問、清、楚。
那麼,工時、薪資福利該問誰?
簡單來說,薪資福利問人資,工時升遷問用人主管。薪資福利包含:薪資結構、獎金制度、發放時間、休假與其他員工福利;通常講到這麼細都是準備跑聘雇流程時。工作時數與升遷機會,當然是問直屬主管最準確,畢竟是他的團隊,成員的工作狀態、績效考核都由他掌握,若是應徵業務單位,獎金發放的問題也可以請教用人主管。
最後,怎麼問才不會失禮、唐突?
有一種方式叫「自我揭露」,是我認為很好用的溝通方式。當你不確定自己問這個問題是否合適時,可以先自我揭露,再進行提問。
範例一:
我目前的年薪,其中包含三節獎金、車資補貼、固定兩個月的年終,以及一季發放一次的績效獎金,加班費另計。所以,想了解一下貴公司的薪資結構包含哪些?
範例二:
我過去的單位很常加班,幾乎是常態性的加班到十點;並不利於家庭的經營,但我理解工作難免需要,所以想了解一下目前單位同事們的工作時間,以及加班頻率?
範例三:
我目前的工作不是管理職,但因為表現穩定,主管都會將新人給我帶,直到他們能獨立上手;所以,我一直希望能有挑戰管理職的機會,想了解這個職務未來有無升遷的空間?需要多久時間或其他要求?
有沒有發現「自我揭露」很好用了呢!
二、【未來發展】
這類問題在一個成長型的產業、組織或職位,絕對大大加分,反之就會大大扣分。為什麼會大大扣分?因為關鍵在「是否是成長型的產業、組織或職位」。並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需要這麼的“Aggressive” or “Ambitious”,尤其在穩定、變化小、重複性高的傳統產業、組織或職位,主管可能回答不了,也不想回答這類問題。因此,這種問題不適合所有的職缺,得先看自己的職業適性與應徵的職務需求。
問句範例:
「我的職位,在公司不同階段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短中長期的任務為何?」
「你希望我的加入為部門或公司帶來什麼樣的改變?與公司成長的目標是否有關係?」
「想請問這個職位過去的從事者通常會遇到什麼挑戰?」
簡單來說,這類問題適合的是“核心業務的職務”,例如科技公司的研發工程師、產品經理,廣告行銷公司的行銷企劃,募資平台的專案經理…等;再來就是新創公司,尤其見到創辦人時,更適合這類的提問。
好問題也要「問對場合」,才會發揮正面效果!
三、【瞭解對方】
也有些人喜歡問內部的資訊,透過瞭解組織或主管本人,來加深印象。但面試除了留下好印象,更重要的是蒐集資訊,好進一步評估是否適合。所以,提問的目的性很重要,在提問前,先想想自己的目的吧!
問句的目的:
「可以形容在這部門中,你印象最深刻的同仁嗎?」
若對方回答的是正面的,可以看出主管欣賞的特質;反之,也可以看出主管介意或不喜歡的特質。
「您喜歡這家公司嗎?為什麼?」
看對方的反應就可以觀察出,這位用人主管是真認同,還是假喜歡;你也可以評估自己是否要進入這個團隊。
「請問這個職缺是怎麼產生的?」
是既有的職務缺口,還是擴張多出來的業務內容,既可以進一步明確這個工作的定位,同時瞭解主管對該職務的期待。
「方便知道您的聯絡方式嗎?」
不是所有的用人主管會在一開始就自我介紹給名片,主動一點當然可以留下好印象,不過後面要加解釋,像是「不論能不能被錄取,我都希望能與給我啟發的前輩保持聯繫」,或「想對於今天提出的計畫與目標,補充一些資料給您」,這樣才算完整。
「請問這個職務預計何時要到任?」
若想展現積極,且也能在對方預期的時間到職,請接著表達若被錄取,自己能夠在這時間到職;就算無法在對方預期的時間內,也可以告知若接到錄取,最快可以到職的時間。
一場好面試建立在真誠的「互相評估」,而非單方面的刻意表現。
四、【給我指教】
謙虛是種美德,請對方給建議,也是讓自己未來更好的方法。每次面試都是經驗的累積,所以這類問題,不一定是為當下這份工作,而是讓自己更進步。聽聽看對方給自己什麼樣的建議,從對方身上學習吧!
問句案例:
「如有幸被錄取,在到職前我能多做些什麼準備、充實自己?」
「如果最後沒能進入貴公司,最大的因素是?」
「您認為我哪方面需要再加強?」
我個人只推薦「如果有幸被錄取,在到職前我能多做些什麼準備、充實自己?」畢竟,人還是喜歡正面討厭負面。所以,不論前面的表現如何,最後用一個正面積極的提問做結尾,回去後再發一封Thank you letter,補充面試時沒講到的資訊,加深正面印象,那至少也有80分了!當然,前提是你想爭取這份工作。
「正面積極」才能留下好印象,但前提是你真心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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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還不知道該問什麼的話,以下八個Combo推薦給你:
-還在職,且沒有急著換到下一份工作,你可以問:[福利制度+瞭解對方]
-已離職,且急著找到下一份工作,務必表現積極:[給我指教]
-多個面試進行中,應多收集資訊,好做理性判斷:[福利制度+未來發展]
-重視升遷發展與薪酬福利:[福利制度+未來發展]
-重視工作環境與氛圍:[瞭解對方]
-跨領域求職展現積極:[瞭解對方+給我指教]
-到新創公司面試必備:[未來發展+給我指教]
-高穩定性傳統產業:[福利制度+給我指教]
金魚腦無法記這麼多,那就用「如果有幸被錄取,在到職前我能多做些什麼準備、充實自己,好在到職後能立即上手?」+Thank you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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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沒有絕對的好問題,
#唯有釐清求職目的才能問出適合自己的關鍵題。
目的性擴張擴張解釋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神父的鹽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指稱「5000年文明孕育的中國從來沒有侵略擴張的基因」,並稱「中國施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但因應中國國情需要,也是中國人民自己的選擇.」
他說,國際民調多次公布各國政府民意支持度,中國民眾對於政府與黨的肯定「高居全球榜首」,中國不照搬外國模式,也不對外輸出中國模式,從不要求別國複製中國做法.
我想我們必須界定這種政治上的謊言,意即,不斷侵略擴張,卻說自己沒有侵略擴張的基因;說批評別人自己不會變好,卻不斷地在無端攻擊別人.
這種語言上的逆反,就是要人以絕對的善意來端視自己的行為,就像用保護動物的眼光去看待殺害生命的事情,明明在吃肉,嘴角的肉末和油光毫不隱藏,卻要其他人以素食主義者的眼光來界定自己.
一本正經的去說,自己完全做不到的事,不只是做不到、做不好,甚至去做破壞那道理的事情,使人們產生了思維衝突,相較於一件純粹的惡事而言,以善意解讀的「惡」,將會如同病毒覆蓋以免疫細胞,進而去癱瘓人體系統,惡與病毒是清楚的,他們擁有定義,以善意解讀的惡,名為免疫的病毒,則會模糊定義,使一部分的人們陷入迷惘,甚至轉而相信,開啟了平行世界,人們將先與陷入錯信的人爭辯,而那些原本徇私偏袒,心存定見的人們,將會義無反顧的化為奸佞,他們得到了偽冒的理據,並以為得到權柄,這些謊言消滅了他們的良知,抹除罪惡感,他們原應該默不作聲,或者因此覺得羞愧,但當一切沒有是與非的分別,那垂下的嘴角,就會揚起奸佞的微笑.
這也是為何中國或者那些披著羊皮的狼,會對這樣的謊言樂此不疲,他們總是可以找到一些笨蛋,或成功推翻一些什麼,甚至賦予他們的信徒正直的力量,儘管他們都知道,那不是真的,但我們可以使其他人相信那是真的,他們得到那種感覺.
對於真正的免疫系統,或者是大多數的正常人而言,在抵抗惡行之前,先面對的,是意識的阻塞,他們首先得滌清理所當然的常識,對著那些相信的細胞解釋那就是病毒.在陷入爭辯之中,一切都模糊化之時,惡行將會持續,焦點會被轉移,這都會比對付一個名為病毒的病毒還麻煩,人們將殺毒的時間,用在爭執那病毒是不是病毒上,而病毒趁著那混亂之中,悄悄進入人體.
這造就了一種犯罪模式,相比小偷偷偷偷東西,堂而皇之地去「拿」,再由一群共犯辯護,「他沒有偷」、「他有被看見,不算偷」、「所有在超商買東西的人都是背書者,他們沒發現有問題」,在與他人爭執之中,他繼續偷得更多,或者免除了代價,甚至竄改「偷」的定義,把整個商店全都偷個精光.
對於那些被侵略的對象而言,沒有比「這不是侵略」的侵略更加危險的侵略,當侵略還是侵略的定義,人們會意識到這是侵略,加以阻止,或者協助抵抗,至少警戒-侵略者必須付出相應代價,但當「不是侵略」這個解讀一下去,「阿,原來這不是侵略阿」,那就連阻止的必要性都沒有了,人們將視而不見,坐視它發生,被害者僅存的「屏障」被撤除了,這將沒有人在意,如同強暴者在強暴進行時,稱「這只是在玩」一樣,連質疑、使其遭受壓力,甚至作為事實的紀錄,被害者被害的證明,剩下的一點公正性或者存在都被剝奪,這樣的侵略將會使被害者被啃食殆盡.
同樣的,沒有比聲稱環保,卻不斷砍樹,更容易將所有城市裡的樹都砍光的事,砍樹會被質疑,環保會得到讚許,一邊砍樹,一邊說做環保,砍樹就等於做環保,應該被質疑的壞事,被當作得到讚揚的好事,樹將會被砍個不停,直到剩下的最後一根被砍除為止.
雖說,這類將「自我感覺良好」的解讀,膨脹的自我替代了世界,所在多有,例如川普的「I have very,very large brain」,我有很大很大的腦,所以中國尊敬我.不過像中國,或者是中國文化,說得這樣如洪水般氾濫,說得那樣不知羞恥,說得那樣侵奪他人的意識,說得如此自然,仍然是人類中罕見的事,川普說這類自我中心的語言,還保有可理解性,可厭憎性,像是一種誇飾或是反諷,對於「他人的理解」的那一塊,仍然佔據大部分,但顯然中國式的謊言,是自己都認為那是真的,並且企圖讓別人也相信那是真的,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他正在假定他人的意志,侵奪你的意識,他們是真心的,真心的要使你也這麼想.
所我們不會看到一群團體把川普的大腦當成一種主張,但必然會看見各地有華人基因、文化上的中國人們,天真而邪惡的爭論中國從來沒有要擴張和侵略任何事.
這就是語用性與目的性的差別.
自欺,然後欺人,說是道貌岸然,偽君子,還不足以完整論述這種現象,偽君子+真小人的綜合體,勉強可以指出,對於道理、道德,或者事實而言,那不過是種玩具,這世界上恐怕沒有人可以像中國一樣,把道德倫理當作一種犯罪工具,一邊使言語倒錯,用來掩蓋自己的惡,一邊縮限他人的思維,強迫其他人用善意,來解讀自己的惡,這就是雙重的罪惡,一塊腐臭的蛋糕,光聞到味道,就令人作嘔,要人把惡味解釋成香味,這又是另一種折磨他人認知事實本能的酷刑.
對於這些喜好政治謊言成為一種習慣的政客來說,關於價值、理想、道德,說了,就等於做了,我只要好的那部分,而不要那不利於我的那部分,我不需要實現它,或符合它的本質,而是盜取它、掏空它.
而關於我說的善,那將成為我惡行的背書,我殺死了善,光這樣還不夠,還要它皮覆蓋在惡身上,讓所有人都理解我的惡行是善的,我是一個善人.
此之謂,善與人同,與人為善,樂取於人以為善,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
樂取於人對於善的感知,取他人心中的善念,來滿足自我之惡.
此惡,流氓焉,竊盜焉,賊焉.
是以,馬英九的人道,得出了香港國安法,台灣的反滲透法也不惶多讓,這樣的結論,柯文哲稱兩岸一家親是善意,「一家親比一家仇好」,都屬於這類政治性的謊言.
馬英九的人道、人權,並非為被中國傷害的人設想,相反,是將他人對於人道的理解,用於合理化中國的惡法,並清除阻礙中國的路障;柯文哲要他人對中國的統戰,以善意來解讀,並要其他人對自己配合統戰的行為,也解讀成善的,這都是依循這類謊言的軌跡.
這類謊言好發於中國、中國人認同,或者文化上的中國人身上,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China Lie」,喜好說這類謊言的政客,我們可以稱之為「China Liar」,brother.
本篇文章的完成感謝 #劉致秀 tomoyo的贊助
【贊助神父的菸 幹爆China li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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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性擴張擴張解釋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跨國同婚
今年5月8日我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針對跨國同婚提出臨時動議(過去四年,個人作為性平委員對此議題已有過相關提案),以下附上會議紀錄,以及我的提案內容,供大家參考。至盼政府依據會議決議,儘速協調提出完整的跨國同婚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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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 21 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9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貳、地點: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參、主持人:蘇召集人貞昌(下午 4 時 40 分後陳副召集人其邁代)
臨時動議
第 3 案 提案委員:許秀雯
連署委員:黃淑英、郭素珍、林春 鳳、黃煥榮、卓春英、黃淑玲、王 兆慶、伍維婷、方念萱、賴曉芬、 余秀芷、劉毓秀、陳秀惠
案由︰為落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解釋保障人民婚姻自 由與性傾向平等之意旨,建請行政院儘速啟動與司法院 間院際政策溝通,及行政院跨部會間協調,研議解決部分跨國同志伴侶在台仍無法登記結婚之困境,讓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決議:請羅政務委員協調法務部、內政部、外交部及大陸委員會 等權責機關評估可行作法。至涉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部分,屬司法院權責,請羅政務委員與司法院協調。
委員發言紀要
許委員秀雯: 由於目前執政黨是完全執政,且跨國同婚的配套,也確實涉及許多不同部門權責,如果只有個別立委提法案,而沒有官方版本草案,力道 可能不夠;如果這件事決定不是透過函釋來解套,而認為是要採取修 法解決,首先還是需要行政院跟司法院明確協調出一個結論,因為若 政策方向上決定要修「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話,那主責機關將是 司法院,而如果政府是決定要修同婚專法的話,職責則是在法務部, 也就是在同婚專法加上跨國同婚的法條,讓這個條文變成是涉外民事 法律適用法有關跨國婚姻的特別法,建議還是要盡速進行協調及做出 政策決定。 另一個議題是,在某些國家,是把議題區分開來。在認定居留權的事 項,傳統上認為依親居留要是配偶身份,可是針對個案可以依相關事 實去認定配偶的定義,採取目的性擴張的作法,外籍同性伴侶居留權 和婚姻登記有沒有可能脫鉤處理,建請內政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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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原提案全文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1次委員會議提案
提案人: 許秀雯
連署人: (略)
案由:為落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與性傾向平等之意旨,建請行政院儘速啟動與司法院間院際政策溝通,及行政院跨部會間協調,研議解決部分跨國同志伴侶在台仍無法登記結婚之困境,讓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說明:
一、 台灣通過同婚,是性別平權與同志人權的重大進步與成就,惟目前我國人民只能與世界上其他已通過同婚的27個國家的人民,在台登記同婚,這是因為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簡稱:涉民法)第46條前段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依各該當事人本國法,因此目前依據行政機關的解釋,必須當事人雙方本國法都承認同婚,此跨國婚姻才可在台登記。香港、澳門地區人民,按照港澳條例所定,應類推適用涉民法,因此有相同法規解釋適用上之困境。
二、 另,我國針對東南亞、南亞、西亞、非洲等21國設立「境外面談」制度,要求先取得原國的結婚證明,方可進行面談,亦形成同婚之事實上阻礙。
三、 至於中國人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婚姻依「行為地」法,故理論上,若台灣籍和中國籍的同性伴侶能夠在台灣結婚,其婚姻就能成立,基本上兩岸同婚應已具有法源基礎。但台灣針對中國配偶的「機場面談」制度,要求先取得中國的結婚證明,亦形成事實上阻礙。
四、 結婚自由、家庭團聚及非歧視(禁止國籍、種族、性別、性傾向…歧視)是國際人權法之基本原則,也是我國憲法所保障基本權利,跨國同性伴侶在台尚未能登記結婚,其居留、生涯規劃、家庭成員(伴侶相互間及子女等)之照顧等,轍成問題,此在經濟、社會生活、個人心理等方面都會構成極難處理的重大負擔與負面效應(參附件二所附三則跨國伴侶真實故事),因此亟待政府提出跨國同婚配套,使缺角的幸福得以圓滿。
辦法:
一、 對跨國同性伴侶而言,居留權是最為迫切的議題之一,因此,短期而言,若能讓依親(配偶)居留與同性婚姻登記脫鉤處理(參考香港QT案、台籍G先生在日居留權案及歐盟現行做法),或可解決燃眉之急、減輕跨國同性伴侶因居留問題所生負擔。
二、 若干國家雖未通過同婚,但其同性伴侶制度實質內涵與我國同婚相當(例如瑞士、匈牙利等國),則在此情形,是否短期內先擴大認定所謂「已通過同婚國家」之範圍(即不以他國亦使用「婚姻」一詞為必要,而是審視該制度是否提供同性伴侶可認相當於我國同婚登記的身份保障),從而允許該等國籍之外國人與台灣人在台可登記同婚。
三、 透過司法院函釋或行政機關(法務部或內政部)函釋,處理涉民法於同婚成立要件之解釋適用問題:
司法院是涉民法主管機關,而法務部、內政部分別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與職司婚姻戶籍登記的主管機關。建議研議思考是否透過「涉民法」第8條發布函釋解套,詳言之,「涉民法」第8條規定:「依本法適用外國法時,如其適用之結果有背於中華民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因為同性婚姻在我國業經大法官解釋,為人民之重要基本權利,若僅因外國之法律,而導致外籍配偶無法與本國配偶結婚,對人權實乃重大戕害,因此若能認定「不承認同性婚姻」違反我國公共秩序,跨國同婚即可不受《涉民法》第46條限制(參見台柬異性跨國婚姻處理,及法國最高法院對於法國與摩洛哥跨國同婚個案之處理,附件三)。
四、若不欲採行上述函釋處理方式,而擬研議修法,建請行政院儘速啟動與司法院間院際政策溝通,及行政院跨部會間協調,確認修法方向,例如若欲修改《涉民法》第46條,可針對跨國同性婚姻修改成立要件為:「若其中一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其婚姻之成立可依舉行地法或依其中一方的本國法。」,抑或若擬修改同婚專法,則可於同婚專法中增加「跨國同性婚姻」條文:「若其中一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其婚姻之成立可依舉行地法或依其中一方的本國法。」使其優先適用於《涉民法》。
五、改革境外面談制度:應研議檢討境外面談制度之改革,就算無法立即廢止境外面談制度,政府相關部門也必須在維護同志公民婚姻自由的前提下,設計有別於異性婚的制度措施,確保同性伴侶可順利登記結婚並申請居留。
六、研議中國同性配偶機場面談制度:移民署應提出完整配套,切勿以程序理由阻絕兩岸同性伴侶的結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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